反驳的责任或回应的责任是辩论中所有辩手要遵循的第二条规则。它要求辩手对有充分证据支持的主张做出回应。如果持相反意见的辩手不做回应,听众就会理所当然地同意先发言一方的立场,反对不做回应一方的观点。听众会将不做回应的表现视作辩手同意先发言一方的立场(分论点或核心论题)。在法律中,长久以来存在着“沉默即默认”的原则。这一法律原则也是基于反驳责任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