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管制”理论

六、“规避管制”理论

该理论认为,金融创新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为了获得利润而规避政府的管制所引起的。因为,许多形式的政府管制与控制性质上等于隐含的税收,阻碍了金融机构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利用管制以外的获利机会。因此,金融机构会通过创新来规避政府管制。而当金融创新可能危及金融稳定与货币政策时,金融当局又会加强管制,新管制又会导致新的创新,两者不断交替,形成一个相互推动的过程。(https://www.daowen.com)

金融企业之所以能逃避管制,是由于其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适应能力很强。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需求增长必然促进货币供给,扩大货币供给的过程可以通过采用许多“替代品”(创新工具)的形式来完成,从而规避引起创新。反过来,当金融创新危及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不能按预定目标实施时,政府和金融当局又会加强管制。与此同时,金融企业规避新的管制而推出不同于传统工具的“替代品”又产生了,这样,创新引起管制,而管制又引起新一轮的创新。管制与规避管制所引起的创新总是不断地交替,形成一个黑格尔式的辩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