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则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水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六十条 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