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行为准则
1.教练员行为准则
1.1 熟知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
1.2 服从组委会领导,遵守大会的一切规定;
1.3 在大会规定时间内,带领队员准时检录、试用场地、参赛;
1.4 比赛时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2.运动员准则
2.1 遵守大会的一切规定,服从大会的指挥;
2.2 提前30分钟做好赛前准备,按大会规定时间到检录处检录。
3.裁判员行为准则
3.1 从事该项目裁判工作人员必须持有“2017~2020周期啦啦操裁判员资格证书”;
3.2 必须精通2017~2020周期啦啦操竞赛规则、竞赛规程和规定动作评分办法;
3.3 客观、准确地对比赛结果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