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进
2026年02月12日
四、养老
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进
我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起步较晚,但是对家庭养老中的问题产生了补强的效应。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转变,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上存在着两种体制的痕迹,由此带来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不到位。笔者认为,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制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仍是法律责任的认定,有了完整的法律责任法律才有意义,才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其次,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不同地域的不同标准,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社会现实发展的要求,但是对于不同职业的医疗待遇不能过分拉大,否则容易造成不公平的现象,而且对于老年人医疗待遇也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削足适履。笔者认为,我国对老年人规定医疗待遇差别,最多只能分两个档次:一种是为有成就老人准备的医疗照顾;另外一种是为所有老年人准备的全部免费医疗。采取这样的标准,易于操作的同时也能满足老年人医疗的需求。再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当向农村老年人适当倾斜。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需要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关注弱势群体中的弱者。最后,分析我国老年人赡养的现实社会情况,家庭的护理保障作用愈发出现短板,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借鉴国外的护理保险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弥补家庭护理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