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法律诉讼现状
2026年02月12日
一、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法律诉讼现状
从全国各地的试点经验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类型主要分为4种。①养内设医模式:养老机构配套设置医务室、卫生所(室)、护理站、门诊部等。②医内设养模式:部分二级公立医院转型或民营资本投入成立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专科医院或者在医院内设置老年病床、老年护理区等方式。③医养合(协)作模式: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以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合作协议、外包委托等形式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由医疗机构以上门巡诊、预约服务、双向转诊等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卫生保健等服务。④家庭医生上门服务模式:由家庭医生团队与老年患者签订服务协议,为其提供医疗基本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笔者使用“医养结合”“护理院”“临终关怀”“家庭医生”等关键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无讼网进行案例搜索与统计,2010~2018年涉及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纠纷共计33例。涉案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类型统计(见图13-1)表明,各种类型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都发生过法律诉讼纠纷,其中养内设医的养老机构和护理院是纠纷多发地点。涉案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的争议焦点统计(见图13-2)表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法律纠纷具有自身的特点,如护理级别履行不到位、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临终关怀纠纷等都是新型纠纷。

图13-1 涉案医养结合机构的类型统计(https://www.daowen.com)

图13-2 涉案医养结合法律纠纷的争议焦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