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失独家庭是我国特殊历史时期下的特殊产物,因此,养老之重担不能让失独者独自承担,国家和社会必须帮助失独者解决养老问题。[3]我国目前虽对失独家庭出台了一养老系列救助政策,但失独者在养老问题上仍然存在着重重困难,探求失独者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利于我们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促进失独者养老问题的解决,使失独者安享晚年。
(一)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国家虽不断改进失独家庭保障体系,但该体系现在仍面临着许多不足。目前,我国对于失独家庭保障体系的基本构建是:2013年,在《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4]。”大多数省市也出台了针对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例如:北京市规定,如果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而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在其父母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所在地方政府应给予每人不少于5 000元的一次性经济援助。山西省的救助标准是:从女方满49周岁起,每月领取不低于200元的补助金[5]。从此可以看出,补助标准是地方统一的,而非针对失独者的具体情况,缺乏针对性。
失独家庭养老保障体系不仅需要物质生活的支持,更加需要精神生活的援助,国家不仅需要根据物价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救助金,更要加强失独者的精神关怀,积极地协调相关机构和专家对失独者进行心理辅导,舒缓失独者心中的郁闷与忧愁,为失独者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养老成本攀升,收入不及物价增速
1.物价水平的飞速提升致使养老成本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升,与之相对应的是物价持续上涨,而工资水平虽经过了几次上调,但给人的感觉是工资的增长赶不上物价的增长,不同商品的涨价幅度显然不尽相同。以蔬菜、鸡蛋等食品来看,上涨了20倍,猪肉价格上涨了15倍,交通上涨了20倍。而房价和医疗在1998年完全市场化之后价格上涨了50到100倍。同样是100元钱,放在以前可以买到很多生活必需品,而在现在可能只够采购几件生活必需品。国家多年前出台的失独家庭的救助标准只考虑了当时的物价水平,未考虑到物价的增长因素,缺乏弹性增长机制,经过几年的物价增长之后,原有的救助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失独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物价水平作为国民收入的重要衡量指标,对个人日常生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经济状况不佳的失独家庭来讲,物价的高速上涨让他们感到负担日益加重,甚至致贫或再度返贫;而对贫困的失独家庭来讲,他们可能因此而丧失基本生活需求,并因长期生活在社会低水平线上而生活无望,身心煎熬。
2.收入增速慢,不及物价增速(https://www.daowen.com)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有很大提高,实现了逐年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9年的387元提高到2019年的22 175元,提高了56.3倍。虽然改革开放之初到现今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巨大,但整体却呈平稳上升趋势,年均增长比为22.44%,其中最为突出的是1991年到1995年的年均增长比为26%,是改革开放以来涨幅最迅速的时期。
可以看到,这样的物价增长与收入的巨大差异,使得部分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一方面,他们的确力求能够竭力自行照料经营个人生活。另一方面,因经济成本进一步提高和日常开支缺口无法弥补而步履维艰。毫无疑问,这些不匹配的物价增长和经济收入一度影响了失独家庭晚年养老问题的解决,从而成为失独家庭养老困境的根源之一。
(三)社会化养老不完善
政府作为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家长,对养老问题的解决具有模范带头作用,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养老领域的建设恐怕难以进行,养老问题的解决更要依靠社会资金的投入。只有社会闲散资金进入养老领域,养老产业才会越做越大。
目前,我国失独家庭至少有一百万个,并且以每年增加7.6万个的速度在增长。他们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不仅承受着心灵的创伤,而且不得不面对晚年养老的问题。失独者的养老问题政府负有一定的责任[6]。失独家庭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大批的资金作为保证,但是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必须发挥市场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闲散资金进入养老领域,团结社会各界人士的力量,改建、扩建、新建养老院,不断增加床位量,不断地提高其服务水平,我国的失独家庭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才会与现实的需求相接轨。
同时,由于社区、社会组织缺乏对失独家庭的特殊关注,忽略了失独家庭相对于其他家庭来说的特殊需求,失独家庭的养老需求在社区得不到满足,使得失独庭社区养老的想法也落空了。
(四)封建、落后观念束缚
失独者一般处于四五十岁,在经历了失独之后,心情极度低落,甚至产生自卑情绪,容易将自己封闭起来,总是认为别人用异样、同情甚至是蔑视的眼光看待自己,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有意识的设置安全隔离区,害怕与别人接触,害怕别人提起自己的伤心事,甚至自我欺骗,认为孩子的死亡只是自己的一种错觉。有些失独者具有再生育的能力,但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认为再生育一个孩子,意味着高额的养儿费用的支出,而等孩子长大成人时,自己已经六七十岁,自己的孩子可能因为有这样的高龄父母受到同龄人的耻笑。考虑到这些因素,打消了自己再生育的念头。正是这些封建、落后观念的束缚,失独者在养老问题上失去了主动权,使得失独者在解决养老问题上处于被动的地位,不能享受居家养老,只能考虑其他形式的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