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建筑综合征

病态建筑综合征 [1]

公布新标准

室内建材、家具、家电等挥发出的化学物质是导致病态建筑综合征的主要原因。20世纪20年代,病态建筑综合征一度成为重大社会问题,当时的日本厚生劳动省针对那些主要诱发病症的物质制定了浓度基准值(对人体健康终生都不会产生影响的标准值)。为此,甲醛的使用得到了限制。病态建筑综合征简单来说,就是“室内空气污染”。

近年来,出现了可以导致病态建筑综合征的新物质,于是2019年1月,日本公开发布了新的基准值。

导致病态建筑综合征的化学物质的室内浓度基准值

挥发性有机物 室内浓度基准值(室温25℃时)[2]
甲醛 100μg/m3(0.08ppm)
乙醛 48μg/m3(0.03ppm)
甲苯 260μg/m3(0.07ppm)
二甲苯 200μg/m3(0.05ppm)
乙苯 3800μg/m3(0.88ppm)
苯乙烯 220μg/m3(0.05ppm)
二氯苯 240μg/m3(0.04ppm)
十四烷 330μg/m3(0.04ppm)
氯吡硫磷 1μg/m3(0.07ppb)
(有幼儿的场所)0.1μg/m3(0.007ppb)
仲丁威 33μg/m3(3.8ppb)
二嗪农 0.29μg/m3(0.02ppm)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17μg/m3(1.5ppb)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100μg/m3(6.3ppm)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400μg/m3(暂定目标值)[3]

摘自:日本厚生劳动省《建筑物症候群对策/室内浓度基准值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