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统治者与道教
第一节 明代统治者与道教
从总体上看,明朝的统治者对道教采取了尊崇的态度,管理上的措施也较为完善,超过了历代王朝。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到了明中叶,明统治者对道教的尊崇可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道教发展到极为兴盛的状况,不少道教徒被委以朝廷重要官职,参与朝政,声势极为显赫,其地位之高、权势之大,为历代所罕见,这主要以正一派为代表。
明朝第一代开国皇帝朱元璋(1368—1398在位),对于如何利用道、儒、释三教为其统治服务,有着极为深刻认识,在夺取政权之后,即制定了三教并用的宗教政策,并撰有《三教论》、《释道论》等著作,阐发其对三教的主张。他在《三教论》中说:“三教之立,虽持身荣俭之不同,其所济给之理一,然于斯世之愚人,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也就是说,在朱元璋看来,三教对于民众都可起教化作用,于国家统治,尤其是加强对民众的思想控制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朱元璋首重儒教,他说:“仲尼之道,祖尧舜,率三王,删诗制典,万世永赖”,“凡有国家不可无”。对于道、佛二教,他说:“昔梁武好佛,遇神僧宝公者,其武帝终不遇佛证果。汉武帝、魏武帝、唐明皇皆好神仙,足世而不暇举。以斯之所求,以斯之所不验,则仙佛无矣。”表明朱元璋是根本不信仙佛的。但是,这并不表明他认为二教就可以弃绝,他说:“其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益世无穷。”“若绝弃之而杳然,则世无鬼神,人无畏天,王纲力用焉?”朱元璋最看重的是佛、道二教对民众的教化作用,说:“僧言地狱镬汤,道言洞里乾坤、壶中日月,皆非实象。此二说俱空,岂足信乎?”“然此佛虽空,道虽玄”,却可“感动化外蛮夷及中国假处山薮之愚民”,使其“未知国法,先知虑生死之罪,以至于善者多,而恶者少”。总之,朱元璋的这些论述三教的著作,既表明了他利用和扶植宗教的指导思想,也为整个明代三教并用政策奠定了基础,他的以儒学为主,道、佛为辅的宗教政策,对其后的继任者们具有重大的影响,且为其继任者们一直奉行。
就朱元璋对道教的态度看,从一开始就没有忽视过。他利用道教为其服务,大造他是所谓的真命天子的舆论,说他家祖坟是经过道士选择的风水宝地,“有天子气”。又宣称其母孕妊他时,吃了道士所给的药丸,故他降生时有“红光满室”之异兆。当他幼年时,曾有道士入家告知其父“八十三当大贵”,果然得到应验。在他贫病无依之时,曾有穿紫衣的神人为之护理,“至正四年(1344)甲申,里中大饥疫,……太祖时年十七,无所依,乃入皇觉寺为僧。逾月,游食合肥,道病,辄见二紫衣人与俱护视之,病已,遂不见”。种种神佑之说相当多,以此表明他“承天命”而行事。他起兵之后,在征战过程中,也是经常得到道士周颠仙和铁冠道人张中等的指点和帮助。朱元璋于洪武(1368—1398)间,还亲撰《御制周颠仙人传》以记其事。《传》曰:“周颠仙,举止异常人,能火烧无损,入水不濡,与人谈未来事,多验。朕兵至洪都时来归,出战友谅时,尝询其前途吉凶,谈多中。后廿余年,朕病,颠仙自深山遣人进丹药,服之即愈。”后来还为其建观立碑。对铁冠道人张中的利用,《明太祖实录》卷一五载曰:“铁冠道人张中,通皇极数,谈祸福如验。其破友谅,策算尤神,他占验亦称是。”说明道士们对其夺取政权确有很大帮助。朱元璋亦常宣称自己梦游天宫,见到了“道家三清”,并有紫衣道士授以真人服和剑,从而把自己打扮成“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后来,又撰写《御制梦纪》大加宣扬。朱元璋之所以要利用道教来为其登极作舆论工具,只不过是表明了道教这一中国传统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广泛影响,能够容易被广大群众接受。
在元代中后期时,由于正一道在民间的影响相当大,特别是在江南一带颇有势力,故朱元璋早在他做吴王之时的龙凤六年(1360),便积极争取正一道首领的支持,命有司访求,并出榜招聘正一教主张正常。张正常遂“遣使者上笺,陈‘天运有归’之符”,而朱元璋立即“以手书赐答”。到朱元璋即大明皇帝之位的洪武元年(1368),张正常入贺,受到厚待。除赐宴于便殿之外,还立即制书授予“正一教主嗣汉四十二代天师、护国阐祖通诚崇道弘德大真人”之号,俾领道教事,给银印,视二品;设其僚佐曰赞教、掌书;赐白金十二镒,以新其宅第。自此以后,几乎每年都有召见和赐赠。洪武三年(1370),还特敕吏部改赠其父张嗣成为“正一教主太玄弘化明成崇道大真人”,改封其母为“恭顺慈惠淑静玄君”。洪武五年(1372),敕令永掌天下道教事。以后,直至明第51代天师张显庸,张陵后嗣代代皆袭封“大真人”和掌天下道教事。这样一来,道教整个教权全部都掌握在天师及正一道手中。洪武十年(1377)夏,张正常率领弟子汪弘仁等入朝觐见,朱元璋赐宴于午门之城楼上,敕内侍出其亲撰的《历代天师赞》示之,并说:“他日当书以赐卿。”及张正常逝世,朱元璋还亲制文一通,遣使吊祭。又命其子张宇初袭掌教法,于洪武十三年(1380)二月,授以“正一嗣教道合无为阐祖光范大真人”号,领道教事,恩宠如故。
朱元璋除对正一道首领优礼有加外,同时也礼遇和起用大量的正一道中的有道之士,如宋宗真、邓仲修、张友霖、黄仲理、王默渊、刘渊然、傅若霖等。他们有的多次随张正常入朝觐见,被委以道门重任,为皇朝建醮祈福。如洪武七年(1374),明太祖朱元璋以灵宝斋仪失于文繁,诏宋宗真、邓仲修、傅同虚等人重新修纂,并“设筵以宴享之”。太祖在优宠礼遇正一道的同时,也亲自为《道德经》作注,以示推崇。
朱元璋在优礼道教的同时,又鉴于元末道教发展过滥、道士腐化堕落等现象,采取了相当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和管理。他认为道士们“皆不循本俗,汙教败行,为害甚大”,甚至还有僧、道利用民间各种秘密宗教组织进行起义的情况。于是,他吸取以往统治经验,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在尊崇道教的同时,也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道教的机构和制度。先是于洪武元年(1368)正月,“立玄教院,以道士经善悦为真人,领道教事”。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革去玄教院。至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始于京师改置道录司,作为管理道教的最高机构,隶属礼部。道录司设正一、演法、至灵、玄义等官职,分左右设置,一职一人,即:左、右正一各一人,正六品;左、右演法各一人,从六品;左、右至灵各一人,正八品;左、右玄义各一人,从八品。在地方,府设道纪司,置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未入流。州设道正司,置道正一人。县设道会司,置道会一人。全未入流。府、州、县的道教事,均由道录司统辖。此外,还在龙虎山设正一真人一名,正二品;法官、赞教、掌书各二名,以佐其事。三茅山、阁皂山各设灵官一名,正八品。武当山设提点一名。分掌各山道教事。这些道教管理机构的道官,俱应“举有戒行,通精典”的道士担任。他们的职责有:编制道士的户籍,任命道观的住持,发放度牒,管理道士们的日常生活等等。
朱元璋认为“释老二教,近代崇尚太过,徒众日盛”,因此,在设置道教管理机构的同时,又制定了对道教宫观和道士进行管理的各种政策性规定,以限制其发展。如为了限制僧、道人数的过分增长,洪武六年(1373)十二月,令民家女子年纪不过40以上者,不得出家为尼姑、女道士。洪武二十年(1387)八月,诏男子年20以上者,不许出家为僧、道。洪武二十七年(1394)正月,禁收民家儿童14岁以下者为僧、道。而且,还禁止军人、工匠及犯罪黥刺者为僧、道。除这些禁令外,还定下了由国家颁发给出家人的身份凭证(即度牒)制度。度牒即载明持有者的年龄、姓名、字行,以及成为僧、道的时间、剃度师,所授度牒的时间、编号等的证书。僧、道持有度牒,表明获得了国家的承认,才算正式出家的僧人或道士,是合法的,可以享受国家为僧、道制定的诸如免除徭役、税赋等特权。这个制度早在唐代就开始了,历经宋、元,是国家控制僧、道发展的重要行政手段之一。明太祖朱元璋吸取前代经验,再三强调必须严格控制度牒的发放,提出了获得度牒的条件。洪武五年(1372)十二月,开始向全国僧、道发放度牒,“时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凡五万七千二百余人,皆给度牒,以防伪滥”。洪武六年(1373)十二月,诏归并寺观时即强调:“若请给度牒,必考试,精通经典者方许。”洪武二十七年(1394)正月,诏令僧道行童道童随师习经三年后,“赴京考试,通经典者,始给度牒;不通者,杖为民”。对举行获取度牒的考试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即每三年举行一次。
在宫观的管理上,不仅严格控制宫观数量,而且严禁私建寺观。洪武六年(1373)十二月,明太祖以释、老二教近代崇尚太过,徒众日盛,安坐而食,于国家经济有害为由,诏令:“府州县止存大寺观一所,并其徒而处之,择有戒行者领其事。”洪武二十四年(1391)六月,重申:“自今天下僧道,凡各府州县寺观虽多,但存其宽大可容众者一所,并而居之。毋杂处于外,与民相混。违者治以重罪。”七月,诏天下僧、道,有创立庵堂寺非旧额者,尽数毁之。洪武二十七年(1394)正月,又“命礼部榜示天下僧寺道观,凡归并大寺,设砧基道人一人,以主差税。每大观道士编成班次,每班一年高者率之,余僧道俱不许奔走于外,及交构有司”。又令:“僧道有妻妾者,诸人许捶逐,相容隐者罪之,愿还俗者听。”“有称白莲、灵宝、火居,及僧道不务祖风,妄为论议祖令者,皆治重罪。”不仅如此,对于道士的服装颜色也做了严格的规定。史载:洪武十四年(1381),“道士,常服青法服,朝衣皆赤,道官亦如之。惟道录司官,法服、朝服,绿文饰金。凡在京道官,红道衣、金襕、木简。在外道官,红道衣,木简,不用金襕。道士,青道服,木简”。朱元璋的这些规定、诏令的重要目的是在于限制僧、道的发展,便于集中管理,防止社会上图谋不轨的邪教之徒混迹其间。为达到此目的,其最为重要的制度是于洪武(1368—1398)间,令僧、道录司实施的“周知册”制度。所谓“周知册”,从道教方面说,就是由道录司将在京和各府州县宫观的道士造成名册,名册内容有姓名、字行、籍贯、父兄名号,以及入道年月和度牒字号等等,将此册颁行天下宫观,“凡游方行脚至者,以册验之。其不同者,许获送有司,械至京治重罪。容隐者,罪如之”。对于明太祖朱元璋并寺观和制“周知册”的用意,嘉靖时詹事霍韬在一次上疏中说:“洪武中,给僧道度牒,令僧道录司造周知册,颁行天下寺观,凡遇僧道,即与对册,如有不同,即为伪冒。又令各府州县寺观,但存宽大一所,并居其众,毋容散处,盖作奸倡乱自易觉察也。宜遵行之。”可谓一语中的。
总之,明太祖朱元璋对道教的这些管理措施,是在总结历代王朝的统治经验和管理道教的政策基础上,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可以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完备,成为有明一代君主共同遵守的制度。虽然有些措施到后来几乎成了一纸空文,但在一定时期内对于管理道教和维护明王朝的统治,仍然起着一定的作用。也可以看出,朱元璋对于道教的尊宠,出自信仰的成分是少而又少的,主要还是在于政治的需要,很多措施实际上蕴藏着防范当时秘密结社,阴谋颠覆明朝政府的明教、白莲教等的目的。
明成祖朱棣(1403—1424在位)通过“靖难之变”夺取皇位。在夺权过程中,即利用了佛教徒、道教徒和方士、术士为其出谋划策,制造舆论,如道衍(姚广孝)、袁珙、金忠、颤士等。夺取皇位后,更利用道教徒为巩固他的统治地位服务。据《明史·张宇初传》载:正一道首领张宇初于“建文时,坐不法,夺印诰”。但成祖即位后,仍遵太祖成法,常召见之,于永乐元年(1403)令其陪祀天坛,让其为自己举行斋醮祀祷活动。当张宇初于永乐八年(1410)逝世后,即命其弟张宇清嗣教,制授“正一嗣教清虚冲素光祖演道大真人”,掌道教事。又于永乐元年(1403)、永乐十四年(1416),两度赐缗钱修葺龙虎山上清宫。永乐十二年(1414),敕建龙虎山真懿观。明成祖对道书的编修也十分重视,永乐四年(1406)和五年(1407),连续两次敕令张宇初领修道书,锓梓内传。明成祖还亲自撰写玄教乐章(我们于今还能见到,即现存于《道藏》中的《大明御制玄教乐章》),以示慕道之诚。
成祖朱棣在崇道的同时,还对太祖时所制定的约束道教的各种规章制度作了增饰,使之更趋完善。据《明太宗实录》卷一三一、一七六载:永乐十年(1412)八月,相继在云南交阯之北江、交州、三江、谅江、奉化、建平六府设立道纪司,在威蛮州设道正司。永乐十四年(1416)五月,于交阯之建昌等府设道纪司,归化等15州设道正司,慈廉等37县设道会司。这表明明成祖对边远地区的道教也注意加强管理。永乐十六年(1418)十月,规定全国僧、道人数,府不得超过40人,州不得超过30人,县不得超过30人,全国僧、道数总计约不得超过3.6万名。同年,又敕命礼部榜谕天下,行童、道童必须“从师授业五年后,诸经习熟,然后赴僧录、道录司考试。果谙经典,始立法名,给与度牒。不通者,罢还为民”。给牒也由原来的三年一给改为五年一给。永乐十年(1412)谕礼部:“天下僧道多不守戒律,民间修斋诵经,动辄较利厚薄,又无诚心,甚至饮酒食肉,游荡荒淫,略无顾忌”,必须严禁,“违者杀不赦”。这一切都说明,成祖朱棣仍很注重对道教施行两重政策。
在对道教加强管理的同时,又大肆崇拜,如《金陵梵刹志》载:永乐五年(1407)二月,朱棣下圣旨,谓:“着落礼部知道,重新出榜晓谕:该行脚僧道持斋受戒,任他结坛说法,有人阻挡,发口外为民。”在朱棣的崇道行为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对于道教真武神的崇拜。“真武”,也称“玄武”,本为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北方之神,后被道教纳入其神灵系统加以崇拜,与青龙、白虎、朱雀合称四方四神。它的形象为龟蛇合体,宋代时因避始祖赵玄朗之讳而改“玄”为“真”,其像以披发、黑衣、执剑、踏龟蛇为特征,所统领之部属则执黑旗。据《鸿猷录》卷七载曰:朱棣将起兵“靖难”时,屡与僧人道衍商讨起兵日期,道衍均说不可,直至举兵前一天,道衍方对成祖说:“明日午召天兵应,可也。”及期,“众见空中兵甲,其帅玄武也。成祖即披发仗剑应之”。其实,这与唐高祖李渊举兵时的所谓“霍山神使”相助之类的神话如出一辙。真武神是北方之神,而朱棣起兵也是在北方,且真武信仰在元代时民间就较为流行,朱棣的谋士们借真武神信仰,假号神佑,以坚定其起兵的信心,借助神灵广造舆论,以获社会的认可。即位后,朱棣对真武神尊之尤甚,不仅亲撰《御制真武庙碑》、《御制太岳太和山道宫之碑》,说他“靖难”之所以成功,全是因真武神的“阴翊默赞”:“朕起义兵,靖内难,神辅相左右,风行霆击,其迹甚著。”对此大肆宣扬,歌颂其功德,并命于“京城艮隅并武当山重建庙宇。两京岁时朔望各遣官致祭,而武当山又专官督视祀事”。更有甚者的是,于永乐十年(1412)开始了大规模建造武当山道教宫观的工程。敕命隆平侯张信、驸马都尉沐昕督工,每日役使军民工匠达二十余万(一说为三十余万)人之多,费以百万计,花费了六年的时间,最终建成了八宫、二观、三十六庵堂、七十二岩庙的庞大的道教宫观建筑群,特别于天柱峰顶冶铜为殿,饰以黄金,以供奉玄武神像于中,并赐名武当山为“大岳太和山”,视之为“五岳之冠”。像这样由皇室出巨资,一次性建成如此宏大的道教宫观群,实属罕见,故张开东《太岳赋并序》称成祖之举为“补秦皇汉武之遗,历朝罕有;张金阙琳宫之胜,亦环宇所无”。在整个工程的进行过程中,成祖也从未放松过对此事的关注,如永乐十一年(1413)八月,在玄天玉虚宫、太玄紫霄宫、兴圣五龙宫、大圣南岩宫尚未峻工之际,即任命道录司右正一孙碧云为南岩宫住持,又命第44代天师张宇清为其他三个宫观选拔高道任住持。永乐十四年(1416),为解决武当山宫观田粮供赡问题,特令户部差官前往踏勘附近闲田,着法司拨徙流犯人500名充作佃户,专一耕种供赡。永乐十五年(1417),又将湖广襄阳府均州辖管军民入户,分派轮流前去武当山玄天玉虚宫等处守护山场、洒扫宫观。永乐十六年(1418),当所有宫观落成,乃选道士任自垣等九名高道为提点,秩正六品,分主宫观,严祀事,设官铸印以守。并选道士200人供洒扫,给田277顷,以耕户赡之,授以免税特权。此后,又不时遣人专程斋香设醮,以示敬意和祈求神灵佑护。
明成祖大兴土木,营建武当山道教宫观的动机,在中外历史上一直说法颇多,综合各种观点,特别是从成祖修建武当山宫观的敕命来看,主要有这样几点:第一,鉴于元末武当道教宫观毁于兵火,修炼学道者无所依凭,因此,为使“羽人逸士修炼学道者有所依凭”,故大建道教宫观;第二,因武当山是“护国有功”的“北极玄天上帝修真得道显化去处”,为示崇奉之诚心而营建武当宫观以祠奉,希图其皇朝能继续获得神灵的庇佑;第三,因多次寻访被称为仙人的武当道士张三丰不得,为明其慕道之诚心而营建武当宫观,以恭候张三丰的到来。可见,明成祖大力营建武当宫观,既有个人信仰上的原因,也有政治上的需求,后者是更为主要的。明成祖《御制太岳太和山道宫之碑》说:“天启我国家隆盛之基,朕皇考太祖高皇帝以一旅定天下,神阴翊显佑,灵明赫奕。肆朕起义兵,靖内难,神辅相左右,风行霆击,其迹甚著。暨即位之初,茂锡景贶,益加炫耀。至若榔梅再实,岁功屡成,嘉生骈臻,灼有异征。朕夙夜祗念,罔神之休。仰惟皇考皇妣,劬劳恩深,昊天罔极,亦罔以尽其报。惟武当神之攸栖,肃命臣工,即五龙之东数十里,得胜地焉,创建玄天玉虚宫。于紫霄、南岩、五龙创建太玄紫霄宫、大圣南岩宫、兴圣五龙宫。又即天柱之顶,冶铜为殿,饰以黄金,范神之像,享祀无极。”在成祖看来,不仅明太祖建立大明江山得到了真武神之助,而其肃靖内难获得成功更是真武神护佑的结果。明成祖从其侄儿惠帝手中强夺帝位,以正统的角度来看名不正、言不顺,是“以臣弑君”、“同宗相戮”。为消除种种不利于己的舆论,牢牢把握住已取得的帝位,故成祖将玄武神推出来,大造玄武神护佑他的神话,宣扬“天人合一”、“君权神授”的传统观念,以此证明他的“靖难”起兵,赶跑建文帝,夺得政权是合乎天心的。
明成祖对玄武神的礼奉,从此成为明皇朝的定制,明代各位皇帝都加以仿效,不时遣派专人前往武当山诣香上供。在这些皇帝的心目中,正如明人汪道昆《游太和山记》中所指出的:“我国家尊大岳为帝畴”,难怪武当山真武神会被如此尊隆。正是在明王朝对武当神的崇奉下,武当道教的发展也得到大大的促进。
明仁宗朱高炽(1425在位)在位时间仅九个月,于道教就谈不上有什么举措,但遵守前代对道教的尊崇态度则是毫无疑问的。他曾敕谕随时修理大岳太和山宫观,尊崇高道刘渊然等。
宣宗朱瞻基(1426—1435在位),他继位后,即按前代所定政策对待道教。宣德元年(1426),封张宇清为大真人,领天下道教事。张宇清逝后,于宣德三年(1428),封嗣教者张德懋为真人,次年晋升为大真人。在对道教的管理制度方面,宣德七年(1426)七月,根据礼部尚书胡滢上疏,言可能有犯罪之人潜隐于僧、道之中,请求严格度牒制度。于是,宣宗敕令:“宜令僧道官取勘。如果无之,尔礼部同翰林院官、礼科给事中,及僧道官(会)同考试。能通大经,则给与度牒;在七月十九日以后及不通经者,皆不给。”宣德(1426—1435)初,还应高道刘渊然之请设立云南、大理、金齿三府道纪司。
总之,仁、宣两朝基本上是遵守了前代崇奉正一道,以及立下的各种管理制度。然而,从宣宗始,度牒制度的施行出现了例外,在非给度之年零星赐牒,或提前给牒,或超过定额给牒,或为了解决政府的财政困难而出售度牒。如宣德九年(1434),因第45代天师张懋丞治愈皇太子之疾,宣宗即额外赐其度牒五百。宣德十年(1435)十二月,应行在礼悦奏请,“给僧、道童倪华观等一百一十五人度牒”。
英宗朱祁镇(1436—1449、1457—1464在位)即位后,继续尊礼张陵后嗣,在张懋丞逝后,封嗣教者张元吉以大真人号。英宗有功于道教的一件大事莫过于是继承成祖朱棣遗志,修纂道书。明朝的统治,经过数十年的经营,于英宗时已达到“海内富庶,朝野清晏”。英宗乃于正统九年(1444)组织道士编纂《正统道藏》,以著名道士邵以正督校,增所未备,重加订正,刊板流布,至正统十年(1445)告成,共5305卷。正统十二年(1447),颁赐天下道观。此举对道教经书的保存和传播起了巨大的作用。
在对道教的管理制度上,英宗于正统十四年(1449)四月,重申必须严格度牒考试,实行僧、道录司进行初试,礼部复试的两堂考试制度,曰:“凡有应给牒者,先令僧道衙门勘试,申送该管有司。审系额内,并贯籍明白,仍试其精通本教经典。如行童令背《法华》等经并诸品经咒;道童令背《玉皇本行集》等经并诸品科范……方许申送礼部复试。中式,然后具奏请给。敢有似前滥保,事发,其经由诸司官吏、里老,俱重罪不宥。”说明明朝的度牒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已出现了弊病。然而,这种弊病的因由,实际上是皇帝本人造成的,例如:正统二年(1437)正月,“行在礼部尚书胡滢等,奏请给僧道度牒凡一百九十五人”。正统五年(1440)为例度之年,当时已度僧、道1万余名,但英宗却于次年(1441)因张懋丞建吉祥醮于朝天宫,特给度牒五百。正统八年(1443)三月,又“给道童刘珪安等一百七十四人度牒”。据记载:“自天顺元年(1457)至成化二年(1466),已度一十三万二千二百余人。”即是说,在短短十年中所度僧、道,已远远超过永乐间所定的全国僧、道总额数。
代宗朱祁钰(1450—1456在位)即位后,对道教也极为尊崇。不仅赐道士邵以正高士、真人号,而且任用道士蒋守约为礼部尚书。据《英宗实录》载:“守约,字德简,直隶宜兴县(今属江苏)人。少失怙恃……有黄冠师见而异之,授以所业。既而选为神乐观乐舞生。……丙辰(正统元年,1436),上(英宗)嗣位,升少卿,掌寺事。越三载,升本寺卿。景泰壬申(三年,1452),进升礼部尚书,仍掌太常寺。天顺元年,上(英宗)复位,以例致仕归。是年秋,复召至京,命莅事如初。”礼部作为明代中央六部之一,在士大夫们的眼里,其尚书之位是清职,而道士则属“杂流”,根本没有资格担任此种职务。因此,《明宪宗实录》说:“本朝革中书省,立六部以分掌国政,今之尚书,盖前代宰辅。而官杂流,此景泰之失也。”
在度牒发放方面,如景泰二年(1451)七月,因用兵贵州,需从四川等地运送粮饷,允许僧、道赴贵州纳米五石,即可获得度牒。景泰五年(1454)四月,又“命礼部,凡僧道请给度牒者,于通州运米二十石赴口外万全等处官仓交收,以备军用”。在寺观建造方面,景泰三年(1452)六月,命造隆福寺。同年七月,又命修大报恩寺。其实,早在景泰元年(1450)就有人指出:“比者,宦寺专权,取命(民)膏血以创寺观。”这样的情况,以至到英宗复辟之天顺元年(1457)时,就有官员在上疏中曰:“以在京观之,寺观动至千百,僧道不可数计。”
明宪宗朱见深(1465—1487在位)即位之后,崇道尤甚,道士常常因为统治者的优宠而躐等超擢,骤得显官。受到宪宗宠信的道士、方士颇多,“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而诸杂流加侍郎、通政、太常、太仆、尚宝者,不可悉数”。不仅如此,宪宗朝还首开朝臣升迁不经执掌大臣议决,而由皇帝个人意旨决定,要升迁某人,只需命宦官传达旨意的“传升制”。《明史·李孜省传》曰:“初,帝践位甫逾月,即命中官传旨,用工人为文思院副使。自后相继不绝,一传旨姓名至百十人,时谓之传奉官,文武、僧道滥恩泽者数千。”“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数岁而数千人矣。数千人之禄,岁以数十万计。”起初文武僧道皆有,愈往后则几乎成为僧、道之专属。当时权倾一时的李孜省、邓恩常等人,就是通过这种“传升”而获高官,“搢绅进退,多出其口”,“羽流加号真人、高士者,亦盈都下”。往日的僧、道官迁升制度被破坏殆尽。有人据《明宪宗实录》作出统计,在宪宗成化(1465—1487)二十余年间,传升僧、道官达三百数十次之多。史载:“旧制,道录司官止八名,有缺则听所司以资次选补,至是皆出自中旨云。”大量传升的结果,是使道官数量成几倍以至几十倍地增长。成化十二年(1476)二月,礼科给事中张谦等上书曰:“道官今几三倍。”至成化二十三年(1487)十月,礼部上书曰:“道录司真人、高士并左演法等官一百三十三员。”宪宗的崇道过滥,还从他对第46代天师张元吉的优渥上表现出来。张元吉于英宗时嗣教,受英、代两朝皇帝的隆重礼遇。但是,他却利用统治者的恩宠而胡作非为,犯下大罪。据《明史·张正常传》载:张元吉“素凶顽,至僭用乘舆器服,擅易制书。夺良家子女,逼取人财物。家置狱,前后杀四十余人,有一家三人者”。成化五年(1469)五月其恶行暴露,械至京师,下刑部狱。宪宗会百官廷讯,法司拟罪,定其死罪,妻子流放,绝其荫封。但其后,宪宗却宽恕之,改为坐系二年,杖百,流放肃州。后来,又释为庶人,还其乡。其妻及其子张玄庆之流刑皆免,并保留其荫封。张元吉所犯重罪,实际上被宪宗一笔勾销。成化八年(1472)三月,宪宗即命张元吉之子张玄庆袭封正一嗣教真人。据《汉天师世家》载:张玄庆于“成化丁酉(十三年,1477)入觐,赐燕内庭,遣中官梁芳传旨,聘成国公朱仪女为配。明年,诏赴南畿完婚。仍赐蟒衣玉带,加拨马快船只送回。诰授正一嗣教保和养素继祖守道大真人,领道教事”。比其先祖更为荣贵,且攀上了皇亲国戚。宪宗对于道教的优宠,还可于陆容所撰《菽园杂记》中所记载的成化年间朝廷给张陵后嗣待遇在孔子后裔之上的事情进一步得到证明。该书曰:“袭封衍圣公每岁赴京朝贺,沿途水陆驿传,起中马站船廪给。回日,无马快船装送。而张真人往回,水陆起上马站船廪给,且有马快船之从。……时成化十六年三月初五日也。”而这里所说的张真人,即张玄庆。
宪宗也任用了一个道士李希安为礼部尚书。据《明英宗实录》和《明宪宗实录》载:李希安,起初为神乐观乐舞生。天顺元年(1457),升太常寺少卿。成化二年(1466),官至礼部左侍郎,支二品俸。成化四年(1468),升为礼部尚书,仍掌太常寺事。而且,当李希安按例应致仕时,宪宗不允,诏令继续任职。甚至李希安本人以病为由乞辞官,宪宗仍然不允,直至其逝。
在宪宗如此奉道的情形下,不仅道官制度被破坏,度牒制度同样也遭破坏。如成化二年(1466)为例度之年,宪宗不仅给足额定度牒数,又“令额外给度僧道十五岁以上者五万名”。仅成化二年(1466)、十二年(1476)、二十二年(1486)“三次开度,已逾三十五万,正数之外,增至十倍”。成化二十年(1484)十月,“给空名度牒一万纸,分送山西巡抚都御史叶淇,陕西巡抚都御史郑时,募愿为僧道者,令诣被灾处输粟十石以助赈济,给度之”。十一月,“诏顺天永平及保定等府僧道输粟十五石于大名等府被灾处赈济,给牒度之”。十二月,因山西、陕西等处灾荒,便令浙江等处提前发放(实际是出售)度牒七万,以所得银两、粟赈饥,“准后二十二年该度之数”。政府出售度牒之风,不仅使度牒制度遭受破坏,而且在其影响下,社会上也出现了伪造和倒卖度牒的现象。据《明实录》载:所收之人,但取银两,或假张作李,或假老作少,或容纵军囚灶站,或滥及游手白丁,或人不到而借债代替,或捏虚名而货卖于人。这样,原来的度牒制度是荡然无存。在敕建寺观上,也十分兴盛。如:“成化十七年(1481)以前,京城内外敕赐寺观至六百三十九所,后复增建,以至西山等处相望不绝。”宪宗还对自己崇奉道、佛进行夸耀说:“三茅功施社稷,朕自即位以来二十年矣,四海奠安,万方宁谧,惟赖神之灵贶,以至于斯。”
孝宗朱祐樘(1488—1505在位),史称其是恭俭有制、勤政爱民的有道贤君。他即位后不到两个月,便下令汰除传奉官,罢遣真人、高士及正一演法诸道官123人;真人降左正一,高士降左演法,追夺印章及诸玉器;道录司只留正一等八员;裁革了大批通过“传升制”而获僧、道官的和尚、道士,所谓“先朝妖佞之臣,放斥殆尽”。然而,几年之后,便重演了其父宪宗的崇道,好尚方术,广建斋醮,大量传升僧、道官的场景。如:
《明史·徐溥传》谓:“帝自八年(1495)后,视朝渐晏,溥等屡以为言”,中官李广以烧炼斋醮宠。十年(1497)二月,溥等上疏极论曰:“近闻有以斋醮修炼之说进者。……金石之药,性多酷烈。唐宪宗信柳泌以殒身,其祸可鉴。”弘治十年(1497)八月,“升太常寺寺丞冯宗远为本寺少卿。……宗远本以黄冠进也”。“传旨升太常寺典簿赵继宗、协律郎王福广为本寺寺丞。继宗等俱以黄冠进也。”弘治十六年(1503)十月,一次性传升道官就达43人。不仅如此,孝宗对道教的崇奉还表现在对道士的封号、诰命上,他给予道士的封号有的多达18字,超过了亲王及文武大臣及祖宗庙号。弘治十七年(1504)二月,“内阁大学士刘健等言:今早司礼监传旨,赐问臣等所撰真人杜永祺等诰命封号久不进呈。臣等窃惟……诰命之典,朝廷所以奖贤励能,虽师保大臣,必待三年考称无过,乃得颁给。今永祺等即与诰命,不知其何贤何能,而反重如此?至于封号,尤为非礼,盖祖宗庙号不过十六字,亲王及文武大臣有功德者,谥号止一二字,而此辈封号乃多至十八字。”孝宗还任用一名道士崔志端作礼部尚书。崔志端,顺天宛平(今属北京)人。起初为神乐观道士充乐舞生,后逐渐进升为太常寺赞礼郎、寺丞、少卿、寺卿。弘治十七年(1504),进礼部尚书,仍掌太常寺事。在孝宗晋升崔志端为太常寺卿和尚书时,均遭言官弹劾和激烈反对,但孝宗均不听。
在僧、道管理制度上,弘治初,同意停止十年一度之例,改为额定数缺时照补的方法。但实际上,孝宗并未实行,至弘治九年(1496),准备下令开度。后在群臣的劝谏下停止开度,但仍然命“在京准度八千名,南京五千名”。孝宗也发布过一些禁令,如:弘治七年(1494),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淫者,就于本寺门首枷号一个月,满日发落”。弘治十三年(1500),准奏“僧道官、僧人、道士,有犯挟妓饮酒者,俱问发原籍为民;若奸拜认义父母亲属,俱发边卫充军”。这些禁令,实际上是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当时僧、道发展过滥,以致不得不作出如此的禁令。
武宗朱厚照(1506—1521在位)即位之初,也对前代在僧、道问题上存在的弊病作了一些革新。例如:严禁僧、道出入禁中,滥设斋醮,诏除三十余人国师、真人、高士等名号。然而,未及两年亦重蹈其祖、父辈之旧辙。仅据《明武宗实录》所载,武宗时期传升、乞升的道官就有:正德二年(1507)十月,“以太常寺丞赵继宗为本寺少卿。……至是,少卿缺,吏部以起复清黄通政黄宝、提督四夷馆少卿张志淳请,竟补继宗云”。十二月,“准复显灵宫右正一刘云徽为真人,仍与原给印诰。上初即位,革云徽真人诰,已会官烧毁矣,至是陈乞,仍复给之”。正德四年(1509)八月,“司礼监传旨:升……道录司左正一栢尚宽为真人”。正德五年(1510)十月,“升大德显灵宫道录司左正一朱正增为真人,兼至德灵通宫住持管事”。此外,武宗逝后,被世宗所裁革的在正德间传升、乞升的就有“僧录司左善世文明等一百八十二员,道录司真人高士柏尚宽等,左正一周得安等七十七员”。在度牒发放方面也过滥,如正德元年(1506),因救灾、工程需要等,诏准僧道官有缺,许纳银送部免考授官。正德二年(1507)五月,“僧录司左善世定皑等奏,谓已及十年给度之期,宜如例举行。事下礼部,侍郎张澯等覆议:前次度僧道,视额数已逾十倍,今止宜照缺度补,不可滥度”。但是,武宗却不纳此议,而“准度在京在外僧三万名,道一万名”。正德八年(1513),“有旨度番汉僧行道士四万人”。
从以上所述,可见自英宗、代宗朝始,历宪宗、孝宗、武宗等朝,明初定下的对于道教既优宠又抑制的政策逐渐地被破坏殆尽,而这种破坏则是由皇帝们自己造成的。在宪宗、孝宗、武宗三朝实行的僧、道官“传升”制,更是造成崇道过滥和措施失效的直接原因。
明世宗朱厚熜(1522—1566在位)是明代诸帝中崇道最甚的一个皇帝。在入继大统之后,一反过去祖辈佛、道并崇,或崇释甚于崇道的传统,毁佛寺逐僧人,专以扶植道教为事,使明代统治者对道教的崇奉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而且,世宗的崇道行为和举措日甚一日,老而弥笃。概括起来,世宗的崇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宠信道徒方士,授予高官厚禄。世宗除仍然尊重正一道首领外,其他受宠信的方士、道士很多,其中最为突出者乃为邵元节和陶仲文。邵元节(?—1539),江西贵溪人,龙虎山上清宫道士。嘉靖三年(1524)应诏入京,与世宗于便殿相见,大被崇信。嘉靖五年(1526),赐封“清微妙济守静修真凝玄衍范志默秉诚致一真人”,统辖朝天、显灵、灵济三宫,领道教事,赐金、银、玉、象牙印各一,班二品。后又赠其父太常丞,母安人,师真人。赐元节紫衣玉带,敕建真人府于城西。以其孙邵启南为太常丞,曾孙邵时雍为太常博士。每年给邵元节禄百石,以校尉40人供洒扫,赐庄田30顷,蠲免其租。又遣中使建道院于贵溪,赐名仙源宫。世宗乏皇嗣,嘉靖十一年(1532),令邵元节建祈嗣醮,三年后(即嘉靖十五年,1536),皇子诞生,即授元节礼部尚书,赐一品服,孙、徒、师皆进高秩。嘉靖十八年(1539),邵元节逝,追赠为少师,从伯爵礼,谥曰“文康荣靖”。其孙启南官至太常少卿,徒善道也封号为“清微阐教崇真卫道高士”。其实,早在嘉靖九年(1530)和十一年(1532),兵科给事中高金、翰林院编修杨名即先后上疏弹劾邵元节,结果元节不仅继续获得世宗宠信,而高金、杨名却均被问罪。
受世宗宠信而知名的另一道士是陶仲文。陶因邵元节的推荐而得宠,且世宗对其的宠信程度超过了邵元节。陶仲文(?—1560),初名典真,湖北黄冈人。嘉靖十八年(1539),世宗南巡,邵元节因病不能随之出行,乃以仲文代。授“神霄保国宣教高士”,进而封为“神霄保国弘烈宣教振法通真忠孝秉一真人”,领道教事。以其子陶贳为太常丞,重孙陶良辅为太常博士。嘉靖十九年(1540),为嘉奖仲文为其疾建祷有功,特授少保、礼部尚书,久之加少傅,仍兼少保。嘉靖二十三年(1544),加少师,仍兼少傅、少保。史称:“一人兼领三孤,终明世,惟仲文而已。”嘉靖二十六年(1547),加授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兼支大学士俸,荫其子世恩为尚宝丞。复以“圣诞”加恩,给伯爵俸,授其徒郭弘经、王永宁为高士。嘉靖二十九年(1550),又封为恭诚伯,岁禄千二百石,郭弘经、王永宁升真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又诏增其禄百石,荫其子世昌为国子生。嘉靖三十三年(1554),以“圣诞”加恩,荫其子锦衣百户。嘉靖三十六年(1557),陶仲文病,乞请还山,奉还世宗历年所赐蟒玉、金宝、法冠及白金万两。其归山后,世宗念念不忘,不时遣有司以时加礼。还改其子尚宝少卿世恩为太常丞兼道录司右演法,供事真人府。嘉靖三十九年(1560),陶仲文逝,世宗哀痛不已,诏葬祭视邵元节,谥“荣康惠肃”。陶仲文得世宗之宠二十年,位及人臣,且其子孙门徒皆受恩泽。然则陶仲文本人倒是十分小心缜密,不恣意妄为。
明世宗对道士的恩宠、尊崇,至此已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除邵元节、陶仲文而外,受世宗优宠的方士也不少,如段朝用、龚可佩、蓝道行、胡大顺、蓝田玉等多人。他们皆是以烧炼符咒、进献丹药而获世宗宠信。然而,在其术不灵之时又遭贬谪,甚至杖狱至死。
第二,广建斋醮,迷信乩仙。《明史·邵元节传》说:“世宗嗣位,惑内侍崔文等言,好鬼神事,日事斋醮”,虽然“谏官屡以为言”,均拒而“不纳”。嘉靖三年(1524),召邵元节入京,就是因为其特别擅长于斋醮祈禳之术,要其“专司祷祀”。明世宗对斋醮祈禳之嗜好日甚一日,以至于发展到“经年不视朝”,深居西苑,日夕以斋醮为事。而为此所耗费的钱物,据史料载:宫中每年要用黄蜡二十余万斤,白蜡十余万斤,以供皇家斋醮之用。“臣巡视光禄,见一斋醮蔬食之费,为钱万有八千。”“时每一举醮,无论他费,即亦金赤至数千两,盖门坛匾对皆以金书,屑金为泥,凡数十盌。”
明世宗对于扶乩活动也特别爱好,不仅利用蓝道行、罗万象等为其扶乩,还亲自动手。《明史·世宗纪》载:嘉靖二十四年(1545)七月,“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在处理朝廷政务上,也求于乩仙,听命于神道。例如:御史杨爵、工部员外郎刘魁、给事中周怡劝谏世宗勿任用“左道”,引起世宗震怒,三人皆被下狱。然而,在二十四年(1545)八月的一次扶乩活动中,“有神降于乩。帝感其言,立出三人狱”。后来又再次将三人入狱,但是,嘉靖二十六年(1547)十一月,因大高元殿灾,世宗祷于露台,“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传诏急释之”。朝臣们对于世宗的焚修、斋醮之事,只能迎合、奉承之,绝对不能持任何异议,凡是敢于进谏者,必受极其严厉的惩治,反之则可获宠高升。这类事例不绝于史书,以致造成朝廷政治混乱,佞臣借此陷害忠良之事时有发生。海瑞说:“陛下之误多矣,大端在修醮。”
第三,不惜耗费民财,建宫筑室。兴建宫观是世宗崇道的一项主要举措。如嘉靖二十一年(1542)八月,用陶仲文言,建佑国康民雷殿于太液池西,所司按旨意,务求宏侈,工部员外郎刘魁上疏,曰:“一役之费动至亿万。土木衣文绣,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拟于宫禁。”嘉靖四十五年(1566)二月,海瑞也上疏,指出:“竭民脂膏,滥兴土木”,“建宫筑室,则将作竭力经营;购香市宝,则度支差求四出”。《明史·食货志》称:“世宗营建最繁,十五年(1536)以前,名为汰省,而经费已六七百万。其后增十数倍,斋宫、秘殿并时而兴,工场二三十处,役匠数万人……岁费二三百万。”以至于使明王朝开国以来“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替”。
第四,爱好青词,工者立被超擢。青词,又称绿章,是道教举行斋醮时献给天神的奏章祝文,一般为骈俪体,因用红色颜料写在青藤纸上,故名。世宗因为“日事斋醮”、“焚修”之事,需用大量青词。便“简文武大臣及词臣入直西苑,供奉青词”。这造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撰写青词获宠而擢升为朝廷高官重臣的罕见现象,并出现了“青词宰相”之称。《明史·袁炜传》曰:“自嘉靖中年,帝专事焚修,词臣率供奉青词。工者立超擢,卒至入阁,时谓李春芳、严讷、郭朴及炜为‘青词宰相’。”据《明史·宰辅年表》统计,嘉靖十七年后内阁十四辅臣中,就有九人即是以撰写青词起家,他们是顾鼎臣、夏言、严嵩、徐阶、袁炜、严讷、李春芳、郭朴、高拱,这些人皆先后以青词获世宗之宠,位居高官,甚至入阁。
第五,迷信丹药方术。世宗对长生仙药特别感兴趣,千方百计四处寻找,道士、佞幸以进仙方丹药而获宠者就达数十人之多。《万历野获编·秘方见幸》载:陶仲文“献房中秘方,得幸世宗,官至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少傅、少保、礼部尚书、恭诚伯”。又载:顾可学“自言能炼童男女溲为秋石,服之延年。……遂命为右通政”。盛端明,“自言通晓药石,服之可长生……遂召为礼部右侍郎”。世宗相信服食灵芝可以延年,便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八月,派人到五岳及太和、龙虎、三茅、齐云、鹤鸣诸道教名山广为采集。嘉靖三十七年(1558)十月,礼部将四方进献的“瑞芝”一齐呈报,共有1860本,但世宗仍嫌不好,于是,又“诏广求径尺以上者”。更为荒唐的是,他为了获取长生丹药,相信方士之言,以处女首次行经之经血作为炼药原料,炼成之丹药称为“先天丹铅”或“红铅”。当时道士、方士进献的方术、方药颇多,但大都秘而不宣,只有少数流传于外。《万历野获编》说:“嘉靖间,诸佞幸进方最多,其秘者不可知。相传至今者,若邵(元节)、陶(仲文)则用红铅,取童女初行月事,炼之如辰砂以进。若顾(可学)、盛(端明)则用秋石,取童男小遗去头尾,炼之如解盐以进。此二法盛行,士人亦多用之。然在世宗中年始饵此及他热剂,以发阳气,名曰长生,不过供秘戏耳。”世宗如此热衷于方药、方术,不仅没有获得长生,反而被此所害。王圻《续文献通考》说:“世宗晚年须眉脱落,乃至大渐,丹毒并作。”
第六,为其父母及自己加封道号。据《明史·陶仲文传》载:嘉靖三十五年(1556),上皇考道号为:“三天金阙无上玉堂都仙法主玄元道德哲慧圣尊开真仁化大帝。”皇妣号为:“三天金阙无上玉堂总仙法主玄元道德哲慧圣母天后掌仙妙化元君。”自号为:“灵霄上清统雷元阳妙一飞玄真君。”后又一再为自己加号为“九天弘教普济生灵掌阴阳功过大道思仁紫极仙翁一阳真人元虚圆应开化伏魔忠孝帝君”、“太上大罗天仙紫极长生圣智昭灵统元证应玉虚总掌五雷大真人玄都境万寿帝君”。可见,明世宗朱厚熜完全与宋徽宗赵佶一样,俨然将自己视为“道教皇帝”。而且,明世宗的崇道行为远在宋徽宗之上。其他不必说,仅就封号而言,宋徽宗只给自己封了道号,尚未延及父母,明世宗却不仅为自己加封了道号,而且还给父母封加了道号。明世宗的这种做法,在中国历代崇道统治者中是绝无仅有的。可以说,明王朝到了世宗时,几乎成为了一个道教王国。明初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管理道教的制度和政策,世宗朝不起丝毫作用。
明世宗以奉道教为首务,并使政治与宗教信仰相配合,而以宗教信仰为其治理朝政的中心,不仅将一切有利于国家的功绩都归功于尊崇道教,同时,如果朝廷政务有不决者,亦听命于神道。仅举几例为证:嘉靖二十三年(1544)十月,大同边卒获叛人王三。十一月,世宗“谕吏、礼二部曰:朕祗叩玄威保民伐逆,赖上天下鉴,叛恶生擒,固义勇之徒奋力,实鬼神默戮其魄。……玄恩酬谢,礼不可无”。嘉靖三十一年(1552)十二月二十四日,世宗“命礼部传谕百官曰:朕钦承天祐,崇事玄修,今岁着护非常,感恩莫报,凡尔内外诸臣,宜尽一体大义,勿欺勿慢”。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初七,辽东大捷,败边外属夷,上以将吏用命归功上玄。世宗在用人制度上,更以是否崇道修玄为标准,以臣僚赞助道教者为重臣,素质低劣的道士、方士竟可被超擢为高官显宦,把持朝政。而凡是敢于向其进言劝谏涉及崇道之举的朝臣,轻则削职为民、枷禁狱中,重则当场杖死。关于这方面的记载也是不绝于史书的。
世宗在崇信道教的同时,对佛教却是多方加以抑制。嘉靖十五年(1536),敕废宫中大善佛殿,建太后宫。毁金、银佛像169座,刮正德(1506—1521)间所铸佛像上的镀金1.3万两,烧毁佛骨、佛牙1.3万余斤。
综上所述,明代中叶前的统治者对道教是尊崇的。明初的太祖朱元璋和成祖朱棣对道教实行的是优宠加抑制的双重政策,制定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道教的规章制度,并得到较为严格的贯彻执行。然而,从英、代两朝起,这一套制度逐渐被破坏,最高统治者对道教的尊崇愈来愈热烈,尤其是在宪宗、世宗当政期间,一些道士位及人臣,把持朝纲,恩渥终身,荫及子孙,致使天下士大夫仰其鼻息,干扰政事,缙绅进退咸出其口,广兴土木,宫观道院遍天下,斋醮祭祷活动频仍,崇道之滥,使明初所定下的道教管理制度大都被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