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与民俗、少数民族宗教信仰

第四节 道教与民俗、少数民族宗教信仰

中国民俗的范围极为广泛,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就是对民俗的最形象的写照。而且其内容也是繁复的,涉及到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娱乐节庆、礼仪、信仰等各个方面。一般地说,道教主要是与民间信仰习俗联系紧密,通过与信仰习俗的联系,进而影响到岁时习俗、娱乐习俗等。

道教所尊崇的神灵,作为超凡出尘的神仙,是虚幻的产物。然而,却又与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紧紧相联,很多赫赫有名的道教神灵,究其根底,都起自民间。道教神仙体系中的道教俗神,诸如雷公、风伯、关帝、文昌、门神、灶神、城隍、土地、妈祖、瘟神、蚕神、药王、财神等等,原本都在民间流行,后来在道教发展过程中,逐渐被道教纳入其神灵系统,成为道教神灵,并被冠上各种名号。这既是道教不断扩大影响的一种方式,也是它吸引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道教把民间俗神集中到自己的信仰中来,使其成为道教神仙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反过来,道教又利用自己的优势使这些经过道教化的神灵返回到民间,更深更广地影响着民间的神灵祭祀活动。比如说,像城隍、土地、灶神等,一般的民众对它们都无比敬畏,唯恐对之不恭。对这些神灵的崇拜祭祷,实际上也就成了一种民俗。道教特有的一些神灵,如八仙、财神、福禄寿三星,也得到民间的普遍祭祀。道教的法术亦深入到民间,常与民间的巫术结合而对民众生活发挥重大作用。道教法术内容也很多,如祈雨、疗病、延生、送死、超度、祈梦、求签,其中相当部分源于民间巫术,经过道教的改造和发展,使之更加系统化。这些道教法术与民间巫术结合起来,使得道教借助民俗而普及,这是民间风俗与道教相联系的重要环节。

民间各种有着固定时间的民俗活动,道教亦深入其间。比如春节这个中国民间最盛大的节日,道教的影子就随处可见,有的风俗沿袭至今,像敬灶神、贴门神、挂桃符、燃爆竹等等,都涉及道教。原本属于道教的节日、道教神仙诞辰的庆典活动,在民间也极有影响,如吕洞宾、老君、天地水三官的诞辰日,民众多要到道观烧香礼拜。而且道教的这些庆典、节日,也糅进了许多民间娱乐方式,变得相当世俗化。这时,有关的宫观就成了民间娱乐的中心,大家所熟知的庙会就是此种情形的表现。而有些道教节日甚至走出宫观,与民间习俗相结合而演变成民间节日,如原本为庆祝天官诞辰的上元节,就演变为元宵节,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日晚,盛行观灯;中元节演变为鬼节,民间多在这一天祭祀亡人,祈求亡灵鬼魂早日得到超度。这也是道教与民俗相关联的重要方面。

道教不仅对中国民俗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样,对我国少数民族的影响亦不可忽视,特别是在我国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西南与中南地区,少数民族受道教的影响尤为突出。道教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从早期五斗米道时就开始了。《晋书·李特传》载:“汉末,张鲁居汉中,以鬼道教百姓,人敬信巫觋,多往奉之。”《正一法文太上外箓仪》也说:“四夷云:某东、西、南、北四方荒外,或某州、郡、县山川界内夷狄羌戎姓名,今居某处,改姓某,易名某,年岁某月日时生,叩(头)搏(颊)奉辞:先因丑恶生出边荒,不识礼法,不知义方,亹秽之中,善根未绝。某年月日时为某事随某事得来中国,闻见道科,弥增喜跃。含炁愿活,凭真乞生,依法赍信,奉辞以闻。伏愿明师特垂矜副,谨辞。”表明少数民族中也有入道受箓者。

道教在少数民族中,多采取不建宫观,不做职业道士,而是将道教信仰不同程度地纳入到本民族宗教信仰中的形式。我国许多少数民族的民族信仰中都糅合了道教信仰的成分在内。例如川西北羌族的“白石崇拜”,就含有道教的“三官”信仰内容。云南白族的本主崇拜,将道教神灵玉皇大帝奉为最高主宰神。广西壮族乡间有半职业性质的“道公”,他们为群众进行“驱鬼打斋”的各种宗教活动。广西仫佬族主要信奉道教。毛南族的婚丧民俗中也有许多道教的内容。我国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中也带有道教信仰的痕迹。赫哲族信仰的是萨满教,但他们崇信的神中又有关帝神、土地神、药王等,很明显地是受到道教影响的结果。据学者统计,在我国现有的55个少数民族中,以信仰道教为主而兼信其他宗教的有瑶、壮、白、苗、侗、京、羌、黎、毛南、仫佬、阿昌、土家、布依、纳西等民族。又据民族工作者统计,我国现有约6700多万人口的55个少数民族中,以信仰道教为主而兼信仰其他宗教的有壮、瑶、仫佬等民族,约有1000万人。除此而外,怒、佤、水、傣、畲、仡佬、普米、僳僳、景颇、独龙、拉祜、布朗、崩龙、基诺、哈尼、赫哲、鄂伦春、鄂温克、朝鲜等民族,他们虽然以信仰佛教、基督教、天主教、萨满教或其他宗教为主,但在他们的主要信仰内容中,又或多或少地杂有道教信仰的成分。

道教之所以能够广泛地传播于如此多的少数民族之中,产生较大的影响,其原因在于:道教是一个多神崇拜的宗教,崇奉的神和仙很多。在道教的神灵体系中,最高神是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在这三个最高神之下,又有无数大大小小的神灵,而我国许多少数民族的信仰又存在着一个共同点,即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的信仰内容是多元的。这样的情况与道教本身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又吸收了一些少数民族的信仰成分相结合,就给道教在少数民族中的传播造就了良好的条件。而且,道教能够平等对待各少数民族,《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说:“或……生在中华,或生夷狄之中,或生蛮戎之内”的众生,都应该平等相待,使他们都能够“心修正道,渐入仙宗”。这也是道教能对各少数民族产生广泛影响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