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众本位

1.受众本位

指的是媒体从以传播者为中心转变为以接受者为中心。受众本位首先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所具有的对信息市场的垄断的彻底消亡。传统媒体拥有独立的信息采集员(记者)、独立的信息采集方式(采访)、独立的信息处理方式(制作)和发布方式(刊出或播出)以及独立的信息源(事件和采访对象),在信息生产、加工和发布过程中拥有独立的和不可挑战的地位。这构成了信息生产流程的垄断、媒体的话语垄断和媒体的权威地位。

但是,网络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媒体对信息生产、加工和发布过程的流程垄断。受众也成为发布者,形成无数发布节点,受众发布不仅仅是一般的消息,更多的是受众观点,因此,观点消费已经逐渐成为网络新闻传播的一个重点。

传统媒体中,传播者和接受者身份限定非常分明和固化,双方有明确的角色定位,传播者负责传播信息和表达意见,接受者只能被动接受。这是一种单向度的不平等的传受关系。虽然受众可以通过电话、留言和信件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这种观点对媒体的影响非常有限,也不大容易被接受,更难以通过媒体而传播。这种传统的受众表达方式对于传统媒体与受众的传受关系不会产生根本的影响,不会动摇双方的基本身份的不平等关系。

但是,在网络世界中,受众不再仅仅是一个身份单一的接受者,也同时是一个传播者。他可以通过网络媒介获取信息和观点,他也可以毫无阻碍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传播者交流意见和看法,同时,他的观点的表达也成为网络传播的一个内容,被其他的受者所接受。网络官方虽然也提供某种意见,但这种意见不能像传统媒体那样严格限制受众的思维、影响受众的观点,充其量也仅仅是一个个体在网络世界的自由表达,不具有某种不可抵御和抗拒的统治力和引导力,更无法刻意引导某种社会意识和话语。受众在接受任何一个观点时,都可以与传播者平等交流,而他在交流的同时也在实现着意见传播,这种传播又将面对来自不同阶层不同类型的受众的质疑、赞同或者明确反对。这种受者与传者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在这个世界中每一个意见表达者的身份等同。正如网络教父尼葛洛庞帝所说:在网络上,每一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

网络媒介平台的这种公众平等参与的特性模糊了传者、受众身份的区隔,使任何意见都可以最充分地交锋,在充分发挥了网络交互性特征的同时,也抹杀了媒介、媒介权威与大众的身份划分和身份障碍,形成了一种网络身份的大同和平等。这最大限度地拉低了受众参与的心理与物理门槛,也大大强化了受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行为。过去一家独大、一家独尊的传播方式,转变为传受平等,多元复合交流,多向互动的传播——接受方式,从一家之言、传受分明的推送式的传播方式,转变为传受双向、以传为主、传受交互、传受一体的传受关系。传统媒介对公共话语逐渐失去了掌控权和议程设置能力,言论的格局被打破。网络的交互性使人们传播信息和获取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彻底的颠覆。社会意识多元化,社会群体多群落化,信息传送扁平化,接受和传送端口多点化,信息海量,意见表达多样化,接受与传送者地位平等化。

而从另一个方面,网络体育评论还可以进入自主生产的循环,也就是说,网络世界里,一篇评论被生产出来之后,它本身还将生产出更多的评论。比如,一篇评论文章刊出之后(初始评论),在它的后面,可以出现许多的跟帖、对新闻本身点击支持或者反对,同时,跟帖本身也可以被人评论、点击支持或者反对。有的人认为跟帖并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干脆再开一个新贴,另行设立一个新的讨论空间,以便就此展开更为深入的讨论,而这个新帖本身又重复着第一篇初始评论的那一整套评论再生产环节。网络评论的自主的再生产循环使评论发表越多,则评论再生产得越多,构成网络评论的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