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造人故事中的葫芦
在中国西南部(包括湘西、贵州、广西、云南、西康)诸少数民族中,乃至在域外,都流传着一种兄妹配偶型的洪水遗民再造人类的故事(下简称为洪水造人故事),其母题最典型的形式是:
一个家长(父或兄),家中有一对童男童女(家长的子女或弟妹)。被家长拘禁的仇家(往往是家长的弟兄),因童男女的搭救而逃脱后,发动洪水来向家长报仇,但对童男女,则已预先教以特殊手段,使之免于灾难。洪水退后,人类灭绝,只剩童男女二人,他们便以兄妹(或姊弟)结为夫妇,再造人类。
这是原始智慧的宝藏,原始生活经验的结晶,举凡与民族全体休戚相关,而足以加强他们团结意识的记忆,如人种来源,天灾经验,与夫民族仇恨等等,都被象征式的糅合在这里。它的内容是复杂的,包含着多样而错综的主题,因为它的长成是通过了悠久时间的累积。主题中最重要的,无疑是人种来源,次之或许是天灾经验,再次是民族仇恨等等。本文便专以人种来源这个主题为研究对象,所有将被讨论的诸问题都以这一点为中心。
普通都称这些故事为“洪水故事”,实有斟酌余地。我们在上文已经提到故事的社会功能和教育意义,是在加强民族团结意识,所以在故事中那意在证实血族纽带的人种来源——即造人传说,实是故事最基本的主题,洪水只是造人事件的特殊环境,所以应居从属地位。依照这观点,最妥当的名称该是“造人故事”,如果再详细点,称之为“洪水造人故事”,那“洪水”二字也是带有几分限制词的意味的。我疑心普通只注意故事中的洪水部分而忽略了造人部分,是被洪水事件本身的戏剧性所迷误的。其实这纯是我们文明社会的观点,我们知道,原始人类从不为故事而讲故事,在他们任何行为都是具有一种实用的目的。
正如造人是整个故事的核心,葫芦又是造人故事的核心。但在讨论故事中作为造人素材的葫芦之前,我们得先谈谈作为避水工具的葫芦。
分析四十九个故事的内容(参看表一),我们发现故事情节与葫芦发生关系的有两处,一是避水工具,一是造人素材。本来在原始传说中,说法愈合理,照例是离原始形态愈远,因此在避水工具中(参看表二),葫芦和与它同类的瓜,我们疑心应该是较早期的说法,其余如鼓桶臼箱瓮床和舟,说得愈合理,反而是后来陆续修正的结果。这一点交代以后,我们再来研究造人素材(参看表三)。在那第一组(物中藏人,由物变人)的六种不同的形式中,
一、男女从葫芦中出;
二、男女坐瓜花中,结实后,二人包在瓜中;
三、造就人种,放在鼓内;
四、瓜子变男,瓜瓤变女;
五、切瓜成片,瓜片变人;
六、播种瓜子,瓜子变人。
五种属于葫芦和与之同类的瓜,一种是鼓,看来鼓中容人,似比葫芦和瓜更合理,实则它的合理性适足以证明它的讹误性,说不定鼓中藏人种,正是受了那本身也是讹变的“鼓中避水说”的感染而变生的讹变。因此,我们主张在讨论问题时,这一条“造就人种,放在鼓内”,可以除外,要不就权将“鼓”字当作“瓜”字之讹也行。这一点辩明以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全部造人素材的问题,便是造人素材与葫芦的关系问题。
和避水工具一样,关于造人素材的说法,也可分为较怪诞与较平实的两组,前者我们称为第一组,后者称为第二组。第一组的六种形式上文已经列举过,现在再将第二组分作两类列举于下:
第一类像物形
一、像瓜;
二、像鸡卵;
三、磨石仔。
第二类不成人形
一、肉球,肉团(陀),肉块;
二、无手足(腿臂),无头尾,无耳目口鼻(面目);
三、怪胎;
四、血盆。
第一类的第三项与第二类的第二项,没有严格的界限。有时说到“磨石仔”,又说到“无手足”之类,在这种场合,我们便将它归入“无手足……”项下。依上述愈合理,愈失真的原则,我们疑心这第二组内离葫芦愈远,离人形愈近的各种形式,也是后起的合理化的观念形态。而最早的传说只是人种从葫芦中来,或由葫芦变成。八寨黑苗(7),短裙黑苗(8),说童男女自身是从石蛋出来的,生苗或说蛋(15),或说白蛋(17),或说飞蛾蛋(18),暗示最初的传说都认为人类是从自然物变来,而不是人生的。而且蛋与葫芦形状相近,或许蛋生还是葫芦生的变相说法。至于避水工具中的葫芦,也还是抄袭造人素材的葫芦的。可能造人和洪水根本是两个故事,《生苗起源歌》(16,17,18)只讲造人,不提洪水,似乎还保存着传说的原始形态(生苗是一个在演化进程中最落后的民族)。我们疑心造人故事应产生在前,洪水部分是后来黏合上去的,洪水故事中本无葫芦,葫芦是造人故事的有机部分,是在造人故事兼并洪水故事的过程中,葫芦才以它的渡船作用,巧妙的做了缀合两个故事的连锁。总之,没有造人素材的葫芦,便没有避水工具的葫芦,造人的主题是比洪水来得重要,而葫芦则正做了造人故事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