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对未来研究的启示
本书通过分析企业规模与企业外部创新资源获取方式的关系,以及两者的交互作用对于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得出了如上文所述的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结论。但是,本书在以下几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
第一,本书以授权专利、申请专利等公开和常用的量化知识生产成果为表征量出发,进行了企业知识生产过程和企业知识商业化过程的效率分析,但未能对企业知识生产成果进行全方位的评判。由于专利授权、专利申请通常是企业保护自己知识生产成果的有力措施,也是企业对外展现其科技实力的重要指标,专利的信息能较好地反映企业在知识生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专利对于企业创新能力的代表性也被大量学者的理论研究所支持(Dang et al.,2015;Kim et al.,2015;Guan et al.,2016)。然而由于部分行业的专利保护体系不够健全,而在申请专利时又必须公开部分知识成果信息,容易被同行模仿,因而部分企业为了加强对技术成果的保密程度,选择了不申请或延迟申请专利(Fang et al.,2017;Hall,2014)。由于本书没有对这部分技术成果进行专门分析,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知识生产效率和知识商业化效率的评估误差。如果能从每家企业对外推出新产品的种类和时机等非专利报送信息进行逆向推断,并与专利公开信息相互印证,则可以更加准确地评判企业知识生产成果,从而获得更有说服力的结论。
第二,本书对于企业联盟的刻画较为单一。本书将企业加入的联盟分为国家级联盟和区域级联盟两个级别,分别分析了某地域范围内的企业聚集效应和跨区域范围内的资源互补作用,但未能根据每个联盟成员的特点,将其对整个联盟的影响进行细化分析。由于联盟的分布地域广度是联盟的重要特性,不同的地域分布会带来异质性的资源,对联盟成员的知识生产过程和知识商业化过程产生作用的机制也不相同。随着交通运输的便利与通信产业的发展,跨地域的交流越来越多,虽然区域级联盟成员主要由本地企业构成,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一些企业在其本部所在地域之外设有分支机构,为企业注入了来自其他区域的异质资源,进而也会影响联盟中其他成员的创新过程(Martin et al.,2018;Fitjar et al.,2015)。由于本书没有对这部分联盟成员进行独立的分析,可能难以精确反映某些区域级联盟在促进多样化知识创新中的作用。在以后的研究中,最好能对企业联盟的成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掌握每一位联盟成员的具体情况,从中提炼出不同联盟的知识来源广度、内部成员交流密切度等,可以更完善地分析出联盟在企业外部资源获取中所扮演的角色,并辅助以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研究,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每一家企业在其所属的联盟中所受的影响。
第三,本书分析利用的数据样本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研究结论的外部有效性需要其他数据进行支持和验证。本书采用的数据样本包括1 000余家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由于中关村在我国各个科技园区中属于经历了较长的历史沿革,且拥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的示范园区,因而吸引了一大批来自不同行业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入驻。同时由于中关村示范区实行一区多园政策,不同的园区创立时间、多元化的创新导向和差异化的政策指引,使得中关村示范区涵盖了十几个具有不同成熟度、不同行业聚集度的园区,因而以中关村示范区作为样本进行分析,具有极强的代表性。但是,这种数据抽样方法仍具有其局限性,由于中关村示范区中的企业都集中在北京地区,因而难以较全面地反映处于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文化氛围、经济发展水平、制度背景和资源优势的其他园区特征,并客观地分析外部环境的差异性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创新过程带来的影响(Lai et al.,2014;Ai et al.,2017)。此外,研究中的样本企业具有一定的自选择性,一些创新能力较差的企业可能无法成功入驻中关村示范区,也难以进入本书的样本之中。因而,在确保数据可得性的前提下,如果可以从全国范围内随机抽取较有代表性的科技园区进行实证研究,并与本书结果进行对照分析,那么可以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的外部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