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空间转移矩阵分析
精河县1990—2000年发生转移的空间面积为11.9745×104 hm2,占精河县面积的10.66%,四类空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转出量和转入量(表6-4)。
表6-4 精河县1990—2000年三生空间转移矩阵

生活生产空间发生转移空间面积最少。其转出方向为生态空间,占净转出量的57.73%;空间转入主要来源于生态空间、生产生态空间,分别占净转入量的69.19%、26.18%,共转入0.0601×104 hm2。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活生产空间不断扩张,尽管部分空间转为生态空间,但转出量远小于生态空间的转入量。
生产生态空间净转出量为0.4283×104 hm2,转出方向为生态空间,占净转出量的78.68%;空间面积转入主要来源于生态空间,占净转入量的66.70%,共转入1.6756×104 hm2,说明生态空间的开发利用在逐渐被限制。
生态生产空间转出面积占精河县总转移面积的51.85%,是这一阶段转换面积最多的空间,主要是以86.39%的输出率对生态空间进行补充。
生态空间转出面积占精河县总转移面积的44.54%,其中有67.79%的空间转为生态生产空间,31.42%的空间转为生产生态空间。
2000—2010年发生转移的空间面积为13.5831×104 hm2,占精河县面积的12.09%,较1990—2000年间的转换强度有所增加(表6-5)。生态空间转出方向主要为生态生产空间,占比58.10%。生活生产空间在这一阶段的转移量最少且以转入为主,净转入量为0.1987×104 hm2;生态空间以转出为主,净转出9.9438 ×104 hm2;生产生态空间持续扩张,扩张面积达4.3800×104 hm2。
表6-5 精河县2000—2010年三生空间转移矩阵

2010—2020年发生转移的面积持续增加,较上一阶段增加7.3255×104 hm2,为近30年空间转换活动强度最剧烈的时期(表6-6)。这一阶段空间面积变化主要表现为生态用地被其他三类空间所占据,分别占据0.2482×104 hm2、4.3149× 104 hm2、12.0020×104 hm2,共占这一阶段总转移面积的79.23%。15.24%的生活生产空间、72.45%的生态空间转出为生态生产空间。对于生态空间的转入面积而言,98.48%来源于生态生产空间,1.42%来源于生产生态空间,0.11%来源于生活生产空间。
表6-6 精河县2010—2020年三生空间转移矩阵

总体来看,1990—2020年精河县各三生空间的转移,整体呈现生态空间被生活生产空间、生产生态空间占据的态势。结合精河县实际空间布局状况发现,生态用地减少位置主要出现在沙漠、湖泊附近。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受到产业发展的影响,研究区迫切需要足够的土地资源顺应发展,导致土地利用活动的强度加大。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生产用地逐渐以各乡镇为中心扩张,并形成团块、条带状的明显聚集区,对周边的耕地、未利用地的侵占强度逐渐加强。生态空间大面积被开发成为耕地和建设用地,以满足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需求,使得生态容纳空间及生态环境修复空间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