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因素影响分析
2025年09月26日
二、自然因素影响分析
(一)气温降水因素
气温降水的变化直接反映了研究区的干湿条件,并影响精河县河流和湖泊的增减变化,从而间接影响到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由图8-25可以看出,1990—2018年间精河县年平均气温呈上升趋势。气温的升高可能会导致研究区环境趋于干旱,进而导致该区域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
由图8-26可以看出,1990—2018年间精河县年平均降水量呈上升趋势。20世纪90年代精河县平均降水量为104.18 mm,到21世纪初期平均降水量上升到122.18 mm。降水的变化则直接反映精河县的水文状况,影响着研究区内河流的形成和地域分布,从而决定土地利用类型及冲突空间的分布。

图8-25 研究区年平均气温变化

图8-26 研究区年平均降水量的变化
(二)水文因素
以2018年土地利用冲突指数为基础,在不同冲突类型中各随机选取50个样点,利用选取出来的样点与接近河流欧氏距离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土地利用冲突与接近河流欧氏距离的R2=0.7816,具有一般相关性(图8-27、图8-28)。

图8-27 接近河流的欧氏距离

图8-28 土地利用冲突与接近河流欧氏距离的关系
(三)坡度因素
以DEM作为基础数据(图8-29),对研究区坡度信息进行提取(图8-30),并利用选取出来的50个样点与其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在不考虑人为因素影响下,海拔高程越大的区域,土地利用冲突指数值越大,且R2=0.8766,具有高度相关性(图8-31)。

图8-29 研究区DEM

图8-30 研究区坡度

图8-31 土地利用冲突与DEM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