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与空间冲突的相关分析
为探究土地利用与空间冲突的关系,本研究在计算土地利用程度的基础上,进行其与空间冲突的双变量自相关分析。
在土地利用程度的表达中,参考张军峰等(2018)、唐宏等(2012)对土地利用程度的研究方法,将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程度参数设置为:未利用地赋值1,林地、草地和水域赋值2,耕地赋值3,建设用地赋值4,以2 km×2 km的格网为评价单元,计算精河县1990年、2000年、2020年、2021年4期数据的土地利用程度指数。图8-23显示,精河县高土地利用程度主要以耕地为主,并在1990—2020年间随耕地面积的不断扩张而提升;林地、草地和艾比湖湖区主要以中利用程度和中高利用程度为主,未利用地与精河县行政区划边界范围土地利用程度呈现出中低和低利用程度。
选用精河县1990—2020年4期空间冲突指数与土地利用程度指数,以2 km× 2 km的格网为评价单元,用Geoda绘制双变量局部空间自相关LISA聚集图(图8-24)。结果表明,呈空间正向相关的高-高(高空间冲突-高土地利用)区域,主要包括耕地与建设用地交错分布区域、南部及东南部山区的林地与草地相间地带,且分布面积在1990—2020年间逐渐缩小;在行政区划边缘地区,土地利用程度与空间冲突指数值均较低,呈现出低-低的空间正相关关系;表现为空间分布负相关的高-低分布范围极少,零星分散在南部山区边缘地区,低-高区域主要以条带状形态分布在山区北部山麓。

图8-23 精河县1990—2020年土地利用程度空间分布格局
《精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指出,为缓解城市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要尽可能保证城市建设发展空间,对基本农田的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例如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及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进行建设,在基本农田、河流、道路周边实施建设限制,这使得县域内基本农田面积得到了保证,在无其他土地利用方式的干扰下,耕地所属的空间冲突值呈现减少趋势,而高-高区域分布开始萎缩,并更多出现于耕地与建设用地的交错地带。《规划》中强调要对研究区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实施严格管控,以提高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具有重要生态意义用地的面积比重,这使得南部山区虽然土地利用程度在1990—2020年间有所提高,但在加强生态保护的作用下,发生空间冲突的强度在逐渐减弱,最终促使南部山区高空间冲突-高土地利用程度的区域分布范围缩小,至2020年主要集中分布在南部山区山麓北部。

图8-24 精河县1990—2020年空间冲突与生态风险的双变量LISA聚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