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布兰卡港

非正规军
布兰卡港——地质学——无数已灭绝的巨大四足动物——近期的灭绝——物种存在时间——大型动物不需要茂盛的植被——南部非洲——西伯利亚的化石——两种美洲鸵鸟——灶鸟的习性——犰狳——毒蛇、蟾蜍、蜥蜴——动物的冬眠——海鳃的习性——印第安人战争和大屠杀——箭头,历史遗物
“小猎犬”号于8月24日抵达布兰卡港,一周后出航驶向拉普拉塔河。我得到了菲茨·罗伊船长的许可,走陆路前往布宜诺斯艾利斯。在这里,我会添加一些考察内容,是我这次和前一次前往布宜诺斯艾利斯时做的,上一次“小猎犬”号正在考查港口。
距离海岸数公里处的平原属于大潘帕斯草原构造,部分由红色黏土组成,部分由富含钙质的泥灰岩组成。接近海岸处,部分土壤是平原高处的土壤粉碎后形成的,含有淤泥、砾石和沙粒。沙粒是地壳缓慢隆起过程中大海的力量运送上来的。对于这次隆起运动,我们有抬升的地层中所保存的近期贝壳,以及随处可见的卵形浮石为证。在蓬塔阿尔塔,有一片这种后来形成的小平原,其中含有巨大的陆地动物的化石,数目众多、特色各异,让人产生浓厚的兴趣。欧文教授在《“小猎犬”号科学考察动物志》(Zoology of the Voyage of the Beagle)中完整地描述了这些化石,这本书现藏于英格兰皇家外科医学院(College of Surgeons)。现在,我只能简明扼要地提一下化石的情况。
首先,是三具大地懒(Megatherium)的部分头骨和其他骨头的化石。化石的尺寸巨大,这从名字就能看得出来。第二,巨爪地懒(Megalonyx),体形巨大,和前者有亲缘关系。第三,伏地懒(Scelidotherium),同样与大地獭有亲缘关系,我获得了几乎完整的一具骨架。伏地懒的大小应该与犀牛相当。按欧文先生的说法,它头骨的形状与土豚(Cape ant-eater,学名Orycteropus afer)类似,也有一些方面接近犰狳。第四,达氏磨齿兽(Mylodon Darwinii),是与前者亲缘关系很近的一个属,体型略小。第五,另一种贫齿四足动物。第六,一种大型动物,有分块的骨状甲,与犰狳的甲类似。第七,一种已灭绝的马,我后面会提到。第八,一种厚皮动物(Pachydermata)的牙齿,很可能来自长颈驼(Macrauchenia),这是一种巨大的野兽,颈很长,形似骆驼,我后面也会提到。最后,箭齿兽(Toxodon)。箭齿兽或许是有史以来所发现的动物中最奇怪的一种:它的体形与象或大地獭相当,但是按照欧文先生的说法,它的牙齿的结构无可置疑地显示,它与啮齿动物的亲缘关系很近,而啮齿动物今天包括大多数最小的四足动物。从许多细节上看,箭齿兽类似厚皮动物;从眼耳鼻的位置上看,它很可能是水栖的,类似儒艮和海牛。现在距离如此遥远的几个目,竟能在箭齿兽身上分别找到类似的特征,多么神奇!
这九种巨大的四足动物的化石以及许多单独的骨头都是在沙滩里发现的,分布在约200米见方的区域内。如此众多的动物化石在同一个地方发现,这种情况很值得注意,也证明了当时在这个区域内,这些动物的数量一定很多。离蓬塔阿尔塔50公里的一片红土峭壁上,我发现了一些骨化石的碎片,有的尺寸相当大。其中有一只啮齿动物的牙齿,大小相当于水豚(Capybara)的牙齿,形状也非常相似。水豚的习性之前有描述,因此这种动物很可能是水栖的。还有一只栉鼠属(Ctenomys)动物,与现代的栉鼠不同种,不过整体上很相似。埋着这些化石的红土与潘帕斯草原上类似。埃伦伯格教授[1]说,其中含有8种淡水微型动物和1种咸水微型动物。因此,这里可能是当年的河口冲积层。
蓬塔阿尔塔的化石埋在成层的砾石和红色淤泥之间,这里海水会漫过低矮的岸边,冲刷上来。与化石一起发现的还有23个物种的贝类动物,其中13种是现有的物种,4种很接近现有的物种[2]。伏地懒的化石基本按照原来的相对位置分布[3],甚至包括膝盖骨;类似犰狳的大型动物,其骨质甲和一条腿也保存得很好,我们可以基本确定,这些骨化石当时与贝壳一起埋在砾岩层中时还很新鲜,通过韧带连接在一起。因此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说明,上述这些巨大的四足动物,相比今天的动物,反而与欧洲第三纪最古老的四足动物更接近。在这些动物生活的年代,海生动物中已有许多与当代相同的种。我们还确定了莱尔先生[4]一直坚持的一条特别的法则:“哺乳动物的物种,存在时间要远远少于有壳目动物。”[5]
包括大地懒、巨爪地懒、伏地懒和磨齿兽在内,这些披毛动物骨化石的巨大尺寸,非常令人惊奇。这些动物的习性对博物学家来说曾是个彻底的谜,直到欧文博士[6]天才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们的牙齿结构简单,因此它们是草食的,很可能吃树叶和小嫩枝。它们体态笨重,巨爪弯曲而有力,都不适合移动,因此有些杰出的博物学家曾相信,它们与亲缘关系很近的树懒类似,能背朝下地在树上爬行,吃树叶为生。即便是史前的巨大树木,要设想有树枝能承受和大象一样大的动物的体重,这想法即便不算荒谬,也够大胆了。欧文教授的观点可行性大得多。他认为,这些巨大的披毛动物不爬树,而是抓住树枝,从根部折断其中较细的,然后吃叶子。它们的后肢极粗极重,令人难以想象,不过从这个角度看,粗壮的后肢并不是累赘,反而有重要的作用,让它们不像看上去那么笨拙。它们有力的粗大尾巴和巨大的后腿牢牢地固定在地面,就像个三脚架,因此可以自由运用粗壮前臂和巨爪的力量。就算树根扎得再稳,又怎能抵抗它们的神力!另外,磨齿兽还有类似长颈鹿的可伸长的舌头,这是自然的美妙赠礼,再加上长脖子的帮助,让它们够得着爱吃的树叶。我注意到,在阿比西尼亚[7],按照布鲁斯[8]的说法,大象在用鼻子也够不着树枝时,会用长牙在树干上下四周刻出深深的沟痕,直到树干足够脆弱,能够推倒。
埋藏上述化石的地层只比高潮位高出4.5~6米,也就是说自从那些巨大的四足动物在四周的平原生活以来,地壳的隆起并不明显(除非陆地在某段时期下沉了,不过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证据),那么当时的地形地貌一定也与现在的非常接近。自然有人会问,当时这里的植被情况如何?像现在这样极度荒凉吗?由于埋藏在一起的贝类动物与附近现存的物种相同,我最初也倾向于认同当时的植被情况与现在相近,但这是一种错误的推断,不仅因为其中有些贝类动物实际上生活在植物生长茂盛的巴西海岸,也因为总体上海生生物的组成对于判断陆生生物种类没有什么作用。虽然如此,考虑到下述的一些因素,我仍然认为,曾有很多巨大的四足动物生存在布兰卡港附近的平原上,并不意味着当时这里的植被很茂盛。我毫不怀疑,南面不远,即内格罗河附近只散布着多刺植物的荒凉原野,也适合许多巨大的四足动物生活。
有一种假设一直为人所广泛接受,并在各种著作中出现,即巨大的四足动物需要茂盛的植被才能生活,但我坚决认为,这是完全错误的,而且它会削弱地质学家关于古代历史上一些重要事实的论证可信度。这一偏见或许来自印度和东印度群岛[9],因为在那里,每个人的印象中都交织着象群、茂密的树林和人类无法进入的丛林。但是,如果我们读一读任何穿越南部非洲的游记,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每一页都暗示着那里土地的沙漠特征,或其中生活的大型动物的数量。南部非洲内陆地区已经出版的各种版画作品,同样也说明了这一点。“小猎犬”号停泊于开普敦时,我曾花了几天时间深入内陆旅行,旅行所见让我对所读到的内容理解得更加明确了。
安德鲁·史密斯博士[10]最近刚刚率领一群富有冒险精神的同伴越过了南回归线。他告诉我,考虑到南部非洲的整体情况,毫无疑问那里的土地是贫瘠的。虽然在南部和东南部的海边有一些茂密的森林,但除此之外,旅行者可能连续几天行走在植被缺乏的空旷平原上。那里的土地肥沃程度很难用准确的概念进行表达,但可以有把握地说,在任何一个季节[11],英国拥有的植物甚至要比南部非洲相同面积的植物多十倍以上。事实上,在南部非洲,除了海边,牛拉的车均可以朝任何方向行驶,根本不用停下来超过半小时来砍伐拦路的灌木,或许这样说对南部非洲的荒凉情况是个更精确的描述。现在,看一看南部非洲广阔的平原上生活的动物,我们就会发现动物数量非常多,体形也很大。其中有非洲象,三个物种的犀牛(按史密斯博士所说,还有两种),河马,长颈鹿,与成年公牛一样大的非洲野牛,略小一些的大羚羊(伊兰羚羊),两种斑马,斑驴[12],两种角马,以及比上述最后几种动物体型还要大的几种羚羊。或许有人会说,虽然物种数量很多,但每个物种的个体数量可能很少,但在史密斯博士的支持下,我能够说事实并非如此。他告诉我,在南纬24°乘牛车前进的一天中,他没有向两侧迂回多远就发现了100~150头犀牛,属于三个种;他还看到了几群长颈鹿,加起来接近100只。虽然他们没有见到大象,但确实在这个地区发现过大象。距离史密斯博士等人前一晚的宿营地一个多小时路程的地方,他的同伴在一处就猎杀了8头河马,而看见的则要多得多。同一条河里还有鳄鱼。当然,有这么多大型动物聚集在一起是很不寻常的,但这有力地证明,这些大型动物的数量一定很多。史密斯博士把那天经过的草原描述为“草稀疏地生长着,灌木丛大约1米多高,含羞草更加少见”。这一天,牛车基本沿一直线行驶,没有受到阻碍。
除了这些大型动物,任何对开普省的自然历史有所了解的人,都应该读过关于羚羊群的故事。羚羊群的规模只有迁徙中的候鸟群能与之相比。实际上,非洲狮、豹和鬣狗以及大群猛禽的数量,就能够说明较小的四足动物之多了。一个夜晚,在史密斯博士的营地附近同时发现有7只狮子正在徘徊。正如这位杰出的博物学家对我说的,在南部非洲,每天都发生着骇人的杀戮!我承认,这么多的动物要如何在物资如此匮乏的地区生存,是很令人惊讶的。无疑,较大的四足动物会在原野上游荡、觅食,它们的主要食物是低层树丛,一小丛植物就很可能含有相当多的营养。史密斯博士还告诉我,植被生长得很快,食草动物消费的速度还赶不上草生长的速度。但是,我们对巨大的四足动物所需食物的量无疑估计过高了!应该记住,骆驼这种一点也不算小的动物,就正是沙漠的代表啊!
认为四足动物生存的地方必须有茂盛的植被的想法更加值得注意,因为这种想法反过来也完全是错的。伯切尔先生[13]对我说,他去巴西时,最让他惊讶的是,南美洲的植物如此壮观,但与南部非洲大相径庭的是却没有大型的四足动物。在他的《游记》[14]中,他提出,比较一下这两个区域内相等数量的大型食草四足动物各自的体重(如果有足够数据的话),结果会相当奇特。看非洲一边,是象[15]、河马、长颈鹿、非洲野牛、伊兰羚羊以及至少有三种或许有五种的犀牛;美洲一边,是两种貘、原驼、三种鹿、小羊驼、西貒[16]、水豚(之后我们就要从猴子当中选一种来配齐两组完整的数据),然后把这两组动物依次排列好,恐怕很难让人想象出这两组动物在体形大小上这么不相称。从以上的事实中我们不得不得出以下结论:与之前的想法[17]相反,在哺乳动物中,物种的体形大小与栖息地的植物数量没有什么紧密的联系。
说到大型四足动物的数量,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能与南部非洲相比。根据上述各种说明,南部非洲的极端沙漠特征是毫无疑问的。在欧洲,我们必须回溯到第三纪[18],才能找到哺乳动物的情况与如今好望角地区的情况相似的年代。我们通常认为,第三纪中存在的大型动物数量非常惊人,因为我们在一些特定的地点找到了许多不同年代的化石,但数量仍然很难超越当今南部非洲生存的大型动物。如果我们要推测第三纪的植被状况,我们自然应该以当前的情况来类推,而不是绝对需要假设植被非常茂盛,因为我们在好望角地区所观察到的与此非常不同。
我们知道[19],在北美洲一些极北的地区,地下1米多的泥土永久冰冻,但在超越永冻线纬度以北好几度的地方,还有高大的树木和森林。类似地,在西伯利亚,北纬64°[20],平均气温低于冰点,土壤永久冰冻,但这片区域却完好地保存着动物尸体,也生长着桦树、冷杉、白杨和落叶松。有了这些事实,我们必须认同,如果只考虑植物数量的话,在第三纪晚期,欧亚大陆北部的大部分地区,大型四足动物生活在当今发现它们化石遗迹的地方。这里我没有提到它们食用的植物种类,但因为有证据表明动物的体型变化,也因为这些动物早已灭绝,所以我们可以假设,涉及的植物物种也类似地发生了变化。
我还要补充的是,以上的论述,是与在西伯利亚保存在冰层下的动物遗体直接相关的。由于人们坚信大型动物的生存必须依赖热带雨林繁茂的植物,这又与西伯利亚近乎永久冻土的环境无法调和,因此出现了一些理论,说是气候急剧变化或无法抵挡的大灾难导致了这些动物被埋在冻土中。我并不认为从这些动物生存的时代至今,气候完全没有变化,但现在我只是想说明,如果只考虑食物数量,那么古代犀牛可以在西伯利亚中部(北部当时很可能还在水面之下)的干草原,甚至现代的西伯利亚生活,与现存的犀牛和大象生活于南非的干旱台地高原上类似。
在巴塔哥尼亚北部的无人平原上,栖息着一些非常有趣的常见鸟类。接下来,我会详细描述其中几种鸟的习性。首先是最大的一种:美洲鸵鸟。美洲鸵鸟的普通习性,每个人都很熟悉。它们主要吃植物类食物,比如草和植物的根,但在布兰卡港,我曾多次见过三四只美洲鸵鸟在低潮位时走到快要晒干的大片泥滩上,高乔人说它们是在找小鱼吃。虽然美洲鸵鸟的习性是容易受惊、警觉、好独居、跑得很快,但印第安人和高乔人只要有流星套索在手,就很容易捕捉它。几个骑手组成半圆阵出现,就能迷惑它,让它不知往哪里逃跑。美洲鸵鸟一般喜欢逆风跑,一开始先张开翅膀,好像船张起满帆一样。一个炎热的晴天,我看见几只鸵鸟走进了一片高高的灯芯草地,蹲下来躲着,直到我离它很近时才跑开。大多数人不知道,美洲鸵鸟会游泳。金先生[21]告诉我,他在巴塔哥尼亚的圣布拉斯湾(Bay of San Blas)和瓦尔德斯港(Port Valdes),曾好几次见到鸵鸟从一个岛游到另一个岛。它们不管是被驱赶到角落,还是在没有受惊时,都冲进水里,游泳的距离大约是200米。游泳时,它们身体只有很小一部分露出水面,脖子向前伸长一点,游得很慢。我曾两次看见鸵鸟游过圣克鲁斯河(Santa Cruz river),在急流中游了约350米。斯特尔特船长[22]在澳大利亚的马兰比吉河(Murrumbidgee)顺流而下时,也看到过两只鸸鹋在游泳。
本地人从远处就能轻易分辨出美洲鸵鸟的雌雄。雄鸟体型更大,颜色更深[23],头也较大。美洲鸵鸟发出单调低沉的嘶鸣声,我认为是来自雄鸟。我第一次听到这种叫声时正站在几个沙丘中间,不知道那声音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也不知道声源有多远,还以为是来自某种野兽。我们在9、10月间待在布兰卡港时,曾在野外各处发现了非常多的美洲鸵鸟蛋。有的美洲鸵鸟蛋不在鸟窝里,而是散落着或单独出现,西班牙人称其为“haucho”;也有的蛋一起放在一个浅浅的坑里,这就是鸟巢。我一共看到过四处鸵鸟巢,其中三处各有22枚蛋,另一处有27个。有一天我骑马出去打猎,一共发现了64个美洲鸵鸟蛋,其中44个在两个巢中,剩下的20个是散落的(haucho)。高乔人一致肯定,雄鸵鸟单独孵蛋,并且照顾幼鸟一段时间,我也没有理由怀疑这种说法。雄鸵鸟在巢里孵蛋时会紧贴地面,我有次差点骑上了一只。有人告诉我,这个时候雄鸵鸟有时很具攻击性,甚至很危险,曾有雄鸵鸟攻击骑马的人,试图踢他、跳到他身上。告诉我这件事的人指着一位老人说,他曾经看到这位老人被美洲鸵鸟追逐,老人当时吓得不轻。我在伯切尔的《南部非洲旅游记》中读到,他“杀了一只雄鸵鸟,羽毛很脏,霍屯督人说这是一只居巢孵蛋的鸟”。我知道,动物园里的雄鸸鹋也伏在巢中孵蛋,所以这种习性是整个鸵科[24]共同拥有的。
高乔人还一致肯定,常有几只雌鸟在同一个巢中生蛋。有人明确地告诉我,曾看到有四五只雌鸟在一天中午一只接一只地跑到同一个巢中。我还要补充,在非洲有两只以上的雌鸵鸟居住在同一个巢中的情况[25]。虽然这种习性初看很奇怪,但我认为可以简单地解释为什么一个巢中的蛋多达20~40个,甚至有达到50个的,依照阿萨拉的说法,有时还会达到70~80个。那么,考虑到在一片区域内所发现的鸵鸟蛋的数目与成鸟的数目相比实在多得不成比例,又考虑到雌鸟卵巢的情况,我们可以认为,一只雌鸟在一段时间内生很多蛋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生蛋的过程一定拖得很长。阿萨拉说[26],一只驯化的雌鸟生了17枚蛋,每两枚蛋的间隔是三天。如果雌鸟不得不自己孵蛋,那么最后一枚蛋生下来之前第一枚蛋很可能已经变质了;但如果每只雌鸟连续生几枚蛋在不同的巢里,又有好几只雌鸟都是如此,那么一处的蛋就可能大约是同时生下的。如果每个巢里的蛋如我相信的一样,不多于这个时期一只雌鸟平均生的蛋,那么鸟巢数就应该与雌鸟的数目一样多,雄鸟也就需要先后去几个巢来孵蛋,因为这段时间雌鸟没有生完蛋,不能坐下来孵蛋[27]。我之前提到过,被放弃的蛋(huacho)的数量也非常多,所以一天的打猎过程中能发现20枚蛋。有这么多蛋被放弃,看起来是很奇怪的事。这是因为雌鸟找不到同伴来合作生蛋或者找不到雄鸟来孵化吗?显然,最初至少该有两只雌鸟进行某种程度的合作,否则蛋就会散落在开阔的原野上,相距太远,让雄鸟无法把蛋都捡回同一个巢。有些作者认为,散落的蛋是让幼鸟来吃的。在美洲,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散落的蛋虽然常常变质甚至腐败,却基本都是完整的。
在巴塔哥尼亚北部的内格罗河地区时,我反复听到高乔人说起一种很少见的鸟,他们称之为“Avestruz Petise”(美洲小鸵,或称达尔文鸵鸟)。他们说,这种鸟比美洲鸵鸟罕见(美洲鸵鸟在当地非常常见),看上去两种鸟很相像。他们说,这种鸟颜色偏暗,有斑点,腿更短,羽毛覆盖的位置比美洲鸵鸟的更低。用流星套索抓这种鸟,比抓美洲鸵鸟更容易。有几个高乔人看见过这种鸟也看见过美洲鸵鸟,他们确定,能够从远处分辨出这两种鸟。知道这种鸟蛋的人似乎更多。他们说,这种蛋只比鸵鸟蛋小一点点——这有些意外,形状略有区别,带一点浅蓝色。这种鸟在内格罗河两岸的平原上出现得很少,但往南走1.5°,就比较多见。在巴塔哥尼亚的盼望港(南纬48°),马滕斯先生[28]猎杀了一只鸵鸟。当时我不可思议地完全忘了还有这种小鸵鸟,还观察了它一会儿,以为是一只普通的美洲鸵鸟,就是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我想起这回事的时候,它早就被煮熟吃掉了。幸运的是,我还保存了这只鸟的头、颈、双腿、双翅、许多较大的羽毛和一大块皮肤。后来,就用这些材料,制作了一具接近完整的标本,标本现在展示于伦敦动物学会的博物馆。古尔德先生[29]在描述这个新物种的时候,用我的名字命名了它,让我十分荣幸。
在麦哲伦海峡的巴塔哥尼亚印第安人中间,我们遇到了一个混血印第安人。他出生在北部省份,已经在这个部落里生活了许多年。我问他知不知道有“Avestruz Petise”这种鸟,他回答道:“哟,在这样的南方地区是基本上看不到别的鸟的。”他告诉我,这种鸟的巢里,蛋的数目要比美洲鸵鸟巢里少很多,平均不超过15枚。但他也说,有不止一只雌鸟在一个巢里下蛋。在圣克鲁斯河,我们看到了几只这种鸟。它们极度警觉,我认为在人还离它们很远、还看不清的时候,它们就能发现人的接近。逆流而上时,很少看见它们,但安静而迅速地顺流而下时,我们发现了成对的和四五只一群的这种鸟。我们注意到,这种鸟并不像北方的美洲鸵鸟那样,在开始全速奔跑时张开双翅。因此,我的结论是,从拉普拉塔到南纬41°的内格罗河略往南,是美洲鸵鸟的栖息地;美洲小鸵[30](Struthio Darwinii)则生活在巴塔哥尼亚南部,内格罗河附近则是交界地带。阿尔西德·多尔比尼[31]在内格罗河地区旅行时,费尽心力想要捕捉一只这种鸟,但终究没有成功。多布里茨霍费尔[32]很久以前就注意到存在两种美洲鸵鸟。他说:“另外,你应该知道,鸸鹋在不同的地区体型和习性都不同,布宜诺斯艾利斯与图库曼[33]野外的鸸鹋体型就更大,有黑、白、灰色三种羽毛;而麦哲伦海峡附近的鸸鹋体形更小、更漂亮,白色羽毛的尖端是黑色的,而黑色羽毛的尖端是白色的。”

美洲小鸵
有一种非常奇特的小鸟在这里很常见:小籽鹬[34](Tinochorus rumicivorus)。从习性和外观上看,它们基本上兼有鹌鹑(quail)和沙锥(snipe)的不同性状,尽管鹌鹑和沙锥本身区别就不小。小籽鹬在整个南美洲南部都有分布,不管是在贫瘠的平原,还是开阔的干燥牧场。它们常成对或小群出现在最荒芜、几乎没有其他生物能生存的地方。当有人接近时,小籽鹬就缩起身子,这样就很难从地面上分辨出它来。它们在觅食时走得很慢,两脚分开。它们在道路上和多沙的地方,会把灰尘洒到自己身上。它们常常出没于特定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可能每天都看得到它们。另外,小籽鹬常成群起飞,就像山鹑一样。以上这些特征,再加上它们发达的肌肉、适合植物性食物的砂囊、弯曲的喙、多肉的鼻孔、短小的腿以及爪的形状,都说明小籽鹬与鹌鹑很相似。但是,如果你看到它在飞翔,那外观就完全不同了:翅膀长而尖,与鸡形目不同,飞行姿态不合常规,上升时还会发出悲哀的叫声,这都让人想起沙锥。“小猎犬”号上的猎人们都把它称作“短嘴沙锥”。比较骨架结构可以发现,它与沙锥属,或者说与涉禽(Wader)的关系确实很密切。
小籽鹬与南美洲另一些鸟的关系也很近。籽鹬科另一属阿塔其鸟属[35](Attagis)的两个种,几乎所有的习性都与雷鸟相同:一种生活在火地岛森林的界限以上;另一种生活在智利中部安第斯山脉的雪线以下的地方。另一个关系很接近的属中,有一个种白鞘嘴鸥(Chionis Alba),生活在南极地区,以海藻和受潮礁上的贝类为食。虽然它的趾间没有蹼,但出于某种我们尚不清楚的习性,常常能在遥远的海上看见它们。这个小小的科,从它们与其他科的不同关系来看,虽然现在只会给致力于生物分类的博物学家带来麻烦,但在未来,则有助于揭示古往今来一切生物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宏伟架构。
灶鸟属(Furnarius)包含几个种,体形都很小,地栖,栖息在干燥的开阔原野上。从身体结构来说,它们不与欧洲的任何鸟类接近。鸟类学家大致将它们分入旋木雀科[36](Creeper,学名Certhiidae),但灶鸟的一切习性与这个科都格格不入。灶鸟科最为人熟知的一个种是拉普拉塔的灶鸟[37],西班牙人称之为“Casara”,意为“筑巢鸟”。它因自己筑的巢而得名。它的巢常置于最引人注意的地方,比如柱子顶上、裸露的岩石上、仙人掌上。巢由淤泥和一点稻草做成,巢壁厚而坚固,形状很像烤箱,或者是压平了的蜂巢。巢的开口很大,弧形,在巢内部的前侧,接近顶部的地方有个隔板,形成了通向真正的巢的通道。
灶鸟属另一个体形小一点的种[38](F.cunicularius),羽毛总体上色调偏红,类似灶鸟,反复发出少见的尖锐叫声,奔跑时惊跳的姿态很特别。根据它的特点,西班牙人称它“Casarita”,意为“小筑巢鸟”,不过它与灶鸟筑巢的方式很不同。这种鸟的巢筑在狭窄的圆柱形洞的底部,据说洞在地下能水平延伸将近1.8米。有几个当地人告诉我,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试图把巢挖出来,但从来没有挖到通道的尽头。这种鸟筑巢的位置,是路边或溪边砂土坚实的地方。在这里(布兰卡港),房子四周的墙是用硬化的淤泥做的。有一次我发现,我住的院子的围墙上有几十个圆形小洞,内外凿通。我问房主怎么回事时,他痛苦地抱怨说,是这种“小筑巢鸟”干的。后来,我观察到有几只筑巢鸟正在墙上钻洞。奇特的是,我发现这种鸟一定没什么厚度的概念,因为它们虽然经常在墙的两边飞来飞去,却还是徒劳地在墙上钻洞,以为这里是适合做巢的坡地。我毫不怀疑,当鸟把墙钻通,见到墙另一端的阳光时,会对这一神奇的事实非常惊讶。
我之前差不多已经提到了这里常见的全部哺乳动物。犰狳科中有三个种分布在布兰卡港地区:小犰狳[39](Dasypus minutus,西班牙语称pichy)、毛犰狳[40](D.villosus,西班牙语称peludo)和懒犰狳[41](西班牙语称Apar),其中小犰狳的分布纬度比另两个种更靠南10°。另一种七带犰狳[42](西班牙语称mulita),分布区域的南界还在布兰卡港以北。这四个种的习性都类似,不过毛犰狳是夜行性动物,而另外三种都是在白天活动,它们在开阔的平原上游荡,以甲虫、幼虫、植物的根甚至小蛇为食。懒犰狳又称作“mataco”,其身体只有三条可活动的甲带,其余的甲片基本都是固定的。它能够把自己团成一个几乎完全规则的球,好像英格兰的某种潮虫一样。这样,它就能免遭狗的攻击,因为狗没法把整个球放入口中,只能从一边咬,球就滑走了。懒犰狳光滑的硬甲,能够提供比刺猬的尖刺更好的防御。小犰狳偏爱非常干燥的土壤,海岸附近的沙丘是小犰狳最喜爱的栖息地,在那里它几个月都不需要喝水。小犰狳常常缩在地上,以避免天敌的注意。一天,我骑马在布兰卡港附近走动时发现了几只小犰狳。如果想抓到一只,看到它后第一件事就必须是几乎连滚带爬地从马背上下来,因为它在松软的土壤里钻洞的速度非常快,如果按部就班地下马的话,等你站稳,它早已钻到洞里看不见了。这种可爱的小动物让人几乎不忍心杀死。一个高乔人说,当他在一只小犰狳背上磨刀时,“Son tan mansos(它真安静)”。
这里爬行动物的种类很多。有一种蛇(巨蝮[43],Trigonocephalus,别称Cophias,比布龙[44]后来将其称为“T.crepitans”),从毒牙上毒槽的尺寸来看,肯定是能致命的。居维叶与其他一些博物学家意见不同,把巨蝮分为响尾蛇类的亚属,认为它介于响尾蛇和蝮蛇之间。在验证这种看法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件很奇特、很有意义的事实:生物的每一种特征,在不同生物身上会呈现缓慢变异的倾向,即便是相对整体结构比较独立的特征,也是如此。这种巨蝮的尾部尖端略微膨大,当它滑行时,尾端的最后几厘米不停地振动,打在干草地和树枝上,发出一连串短促的响声,在2米之内都能听见。当巨蝮被激怒或受惊时,尾巴会摇动,尖端的振动速度变得极快。只要蛇的身体还保持受惊的姿态,这种振动就不会停止。因此,巨蝮拥有蝰蛇的某些结构以及响尾蛇的某些习性,只是发出声音的器官更简单。巨蝮的面貌丑陋狰狞,瞳孔是一条竖直的缝,虹膜铜色有斑纹,颌部关节处宽,鼻尖三角状。我认为,或许除了某些吸血蝙蝠以外,我就从没见过比巨蝮更丑陋的动物了。在我看来,我们认为它丑陋,是因为它的面部器官排列和人脸有些相似。
关于无尾的两栖动物,我只发现了一种小蟾蜍[45](Phryniscus nigricans),它的颜色很特别。让我们想象一下,先把蟾蜍浸在最黑的墨水当中,拿出来等它干了以后再让它在涂满朱红色颜料的板上爬行,让红色染上它的脚底和肚子,这就很接近它的形象了。如果它是个没定名的物种,我想它应该命名为恶魔蟾蜍(Diabolicus),因为它的外观甚至足够诱惑夏娃。其他蟾蜍都是夜行的,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地方,但这种蟾蜍正相反,在炎热的白天爬行于干燥得找不到一滴水的沙丘和荒原上。它一定是从露水中获取水分,很可能是用皮肤吸收水分,因为这类动物的皮肤具有很强的吸收能力。在马尔多纳多一个与布兰卡港地区差不多干燥的地方,我发现了一只小蟾蜍。我想着为它做点大好事,把它放进一个水池里。结果这只小动物不仅不会游泳,甚至如果没有人帮忙的话,都快要淹死了。
这里有许多种蜥蜴,但只有一个物种[46](Proctotretus multimaculatus)由于习性特殊值得一说。这种蜥蜴生活在海边的裸露沙地,鳞片是褐色,有白色、橙红和灰蓝色斑点,因此很难把它们与所处的环境区分开。它们受惊后会装死来避免被发现,伸直腿,松弛身体,紧闭双眼。如果进一步受到骚扰的话,它就会飞快地挖洞躲进松软的沙地里。这种蜥蜴的身体扁平,腿短,跑得不快。
我再补充一些关于布兰卡港地区动物冬眠情况的内容。我们第一次到布兰卡港是1832年9月7日,当时我们以为在这片多沙的干燥区域没有什么生物能够生存。但是,经过挖掘,我们发现了处于半清醒状态的一些昆虫、大蜘蛛和蜥蜴。15日,少数动物开始出现,到18日(春分前三日),万物宣告春天来临了。原野上点缀着粉红色酢浆草(wood-sorrel)、野豌豆(wild pea)、月见草(Oenothera)和老颧草(geranium)的花朵,鸟类也开始下蛋了。无数金龟子类(Lamellicorn)和异跗节类(Heteromerous)昆虫爬来爬去,后者看上去好像被深深地雕刻过,非常独特。常居住在砂土中的蜥蜴,也开始到处快速乱爬。“小猎犬”号上每隔两小时测量一次气温。在前11天,万物蛰伏的时候,平均温度是约10.5℃,而且白天的气温也很少超越13℃;接下来万物开始活动的11天里,平均气温是约14.5℃,中午的气温在约16℃~21℃。因此,平均气温提高了约4℃,而最高气温提高得更多,这就足以唤醒沉睡的生命机能了。在我们之前所在的蒙得维的亚,从7月26日到8月19日的23天间,276次观测得到的平均气温约14.7℃,平均最高气温约18.6℃,平均最低气温约8℃。观测到的最低气温达到约5.3℃,最高气温在约20.5℃~21℃。虽然温度这么高,但几乎全部的甲虫、几个属的蜘蛛、蜗牛、陆生软体动物、蟾蜍和蜥蜴,都还在岩石之下沉睡。但是,在往南4°的布兰卡港地区,略微冷一点的天气——平均温度差不多,最高温度要低一些,就足以让万物复苏了。这就表明,唤醒冬眠的动物所需要的刺激是精确地依赖于所处地区的气候,而不是绝对热量。众所周知,在热带,动物的冬眠,准确地说应该是夏眠,并不取决于温度,而是由干旱时间来决定的。在里约热内卢附近,我最初惊讶地观察到,在一些小洼地灌满了水后不久,里面就满是之前还在沉睡的成年贝类和甲虫。洪堡曾提到过一次奇怪的事故:一个印第安人的茅屋建造在变硬的淤泥上,而淤泥中正好沉睡着一条年轻的鳄鱼。他还补充:“印第安人经常发现处于萎靡不振状态的巨蟒(他们称之为Uji)或水蛇。要让它们恢复活力,就需要给它们泼水或者沾湿。”
我会提到的最后一种动物,是一种形似植物的海生动物(我认为是巴塔哥尼亚海箸[47]),海鳃(sea pen)的一种。它的茎部细而直,多肉,两侧交替排列着水螅体(polypus),围绕着有弹性的石质中轴,中轴长度从20~60厘米不等。它的一端像是被截断了,另一端有肉质的蠕虫状附加物。从这一端看去,支撑身体的石质中轴,实际上就是填满了小颗粒状物质的管子。在低水位时,能看到成百上千只海箸,好像谷物收割后的残茎一样直立着,好像被截断的那一端朝上,露出泥沙表面几英寸。如果有人想碰或拉它,它就会用力缩进泥沙当中,几乎消失无踪。它富有弹性的中轴底端平时就有些弧度,做这个动作时,那端一定非常弯曲了。我想,只依赖轴的弹性,它也能够重新回到泥沙的表面上。两侧的水螅体虽然相距很近,但各自有口、体和多条触手。一个巨大的海箸身体上,肯定有成千上万条水螅体,不过我看到它们的动作是一致的。水螅体也有中轴,围绕中轴的有隐蔽的循环系统,而卵细胞则在相互分离的个体[48]的不同器官中产生出来。这时候有的人可能会问了,怎样算是一个个体呢?去发现老航海家口中的神奇传说的真相总是让人兴味盎然,而我毫不怀疑,这种海箸的习性可以解释一则传说。兰开斯特船长[49]在1601年的《航行记》[50]中提到,他在东印度群岛中的松布雷罗岛[51]的海滩上,“发现了一根像小树一样的‘树枝’长在地上,每次想要把它摘起来,只要不紧紧抓住,它就会缩进地面消失。把它拔起来时,发现它的根部是一条巨大的虫子,树越长大虫子就越小,等到虫子完全变成树,它就扎根在地上,长得很大。这种变形物可以说是我在航海生涯中看到的最奇特的东西。如果我们把这棵还是幼苗的树拔出来,去掉枝叶,等它干燥后,它就变成了一块坚硬的石头,很像白珊瑚。也就是说,这种虫子能变成两种不同的形状。我们收集了不少这种东西,带了回去。”

剥取水蛇皮
我在布兰卡港等待“小猎犬”号时,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激动的气氛,因为传来了罗萨斯将军与未开化的印第安人作战并且取得胜利的消息。一天,一条流言说,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其中一个驿站的士兵全都被杀了。第二天,有300人在指挥官米兰达(Miranda)的率领下,从科罗拉多河过来。这些士兵当中,一大部分是归顺的(西班牙语mansos)印第安人,来自酋长贝尔南迪奥(Bernantio)的部落。他们在此地过夜,营地的混乱和野蛮的情况让人难以想象。有的人喝酒喝得烂醉如泥,有的人痛饮冒着热气的牛血,这头牛是宰杀了给他们当晚餐用的,然后因为喝醉酒不舒服,又都吐了出来,全身沾满了泥巴和血污。
有诗为证:
他饱餐佳肴,喝足美酒
仰卧着鼾声如雷
口中吐出血沫
还有小块的生肉。[52]
第二天早晨,这支军队向出了人命的驿站出发,想要寻找凶手的踪迹,即便追查到智利也要追下去。后来我们听说,这些野蛮的印第安人逃进了广阔的潘帕斯草原,由于某种原因踪迹也断了。印第安人看一看脚印,就能知道很多东西。他们看1000匹马的脚印,只要数一数有多少马是在慢跑,就知道有多少人骑在马上;看其他脚印的深浅,就知道马有没有载着货物;看脚印零乱不规律的程度,就知道马有多疲惫;看烧煮食物的方式,就知道是不是被追得很急;看总体的情况,就知道这些人过去多久。他们认为,10~14天以内的蹄印,都足够追踪。我们还听说,米兰达率众从本塔纳山西麓一直冲到内格罗河距河口70里格处的乔勒切尔岛(Island of Cholechel),穿越了四五百公里的未知原野。这世界上还有别的军队能如此独立行动吗?他们以太阳为向导,以母马肉为食,以马鞍布为床。只要有一点水,这些人就能一直跑到天涯海角。
几天后,我又看到另一股像土匪一样的军队出发远征小盐田附近的印第安部落,这个部落的一个酋长被俘后叛变了。传令进行这次行动的西班牙人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向我描述了他参加的上一次战斗。一些被俘的印第安人供称,在科罗拉多河以北居住着一个部落。于是,200名士兵出发了,碰巧这个部落的印第安人正在迁移,这些士兵先发现了印第安人的马掀起的尘土。那片区域起伏不平,荒无人烟,而且一定深入到内陆很远了,因为视野范围内都能看到安第斯山脉了。印第安男女和小孩共有约110人,基本全部被掠走或杀死了,因为士兵们见人就砍。那时,印第安人已经非常害怕了,所以他们没有集合起来进行抵抗,只得不顾妻儿,各自逃命;但一旦被追上,就会像头野兽一样战斗到最后一刻。一个濒死的印第安人咬住了西班牙人的拇指,眼睛被挖出来也不松口。另一个受了伤装死的印第安人,藏了一把刀,准备随时再捅死一个敌人。讲述者告诉我,他追逐一个印第安人的时候,那人一边大喊着求饶,一边从腰上偷偷解下流星套索,想要在头上挥舞,撞击敌人。“不过,我用我的军刀把他砍倒在地,跳下马用匕首割断了他的喉咙。”这是极其黑暗的一幕。但是,更加骇人听闻的是,所有看上去超过20岁的女性都被冷血地杀害了。我喊道这太惨无人道了,他回答道:“怎么了?那该怎么办?这是她们自找的!”
这里的每个人都坚信战争就该如此,因为对手是野蛮人。现在的人有谁会相信,如此暴行就是由一群文明的基督徒犯下的?印第安小孩倒是没有被杀,而是抓起来准备卖掉或者送人,充当仆人,或者不如说是奴隶,直到他们不再被主人蒙骗、发现自己不该是奴隶为止;但我相信,对于这种做法已经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在这次战斗中,有四个印第安人一起逃命。士兵们追上了他们,杀了一个,抓回了另三个。军队发现,他们实际上是一大群印第安人派出的信使或者使节。这群印第安人为了自保,聚集在安第斯山脉附近。派出他们的部落正要召开大会,准备好了马肉和舞会,到早晨他们几个就该回去了。他们都是很优秀的人,长相端正,超过1.8米高,都不到30岁。他们手中掌握着很重要的信息。为了逼供,士兵把他们排成一列,先问前两个人,他们回答“No sé(我不知道)”,然后先后被枪杀。第三个同样说“No sé”,还说:“开枪吧,我是个男人,不怕死!”要他伤害他们的联盟,他一个字都不肯说!而之前所提到的酋长就完全不同了,他供出了他们的作战计划和在安第斯山脉间的集合地点,以保全生命。据推测,那里已经聚集了六七百印第安人,到夏天数目还会加倍。这几个使节是派去布兰卡港附近小盐田间的印第安部落的,也就是之前提到的那个酋长背叛的部落。因此,印第安人之间的交流,从安第斯山脉直到大西洋沿岸。
罗萨斯将军的计划是杀光所有落单的印第安人,然后把剩余的赶到一起,到了夏天再联合智利人把他们一网打尽。这一行动还要在未来三年里反复进行。我认为主攻的时间是夏天,因为到时候平原上就没有水,印第安人只能沿特定的方向行动。内格罗河以南有一大片荒无人烟的原野,印第安人原本跑到那里就安全了,但罗萨斯的军队和那里的特维尔切人[53]达成了协议,堵死了这条路。罗萨斯将军要求他们杀死每一个渡过内格罗河的印第安人,报酬非常丰厚;但如果他们做不到,罗萨斯将军就要消灭他们。这次作战主要针对的是安第斯山脉附近的印第安人,许多居住在安第斯山脉东面的部落都加入了罗萨斯将军一方。但是,罗萨斯将军也像切斯特菲尔德伯爵[54]一样,认为朋友总有一天会背叛,所以把这些印第安人放在最前线以便削弱他们的实力。离开南美洲之后,我们听说,这次歼灭战彻底失败了。
在这次作战俘获的女孩中,有两个很漂亮的西班牙女孩,她们很小的时候被印第安人掠走,现在只会说印第安土话。从她们的讲述中可以判断,她们一定来自萨尔塔[55],距这里直线距离接近1600公里。这也让人对印第安人游荡的范围之巨大有了大致的概念。但是,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半个世纪以后,内格罗河以北将看不到一个未开化的印第安人了。战争实在太血腥了,不可能长久!基督徒杀死每一个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也杀死每一个基督徒。探究印第安人屈服于西班牙入侵者的历史,会让人感到悲伤。席尔德尔[56]说,在1535年布宜诺斯艾利斯建立时,有的印第安村庄里有两三千村民。即便在福克纳[57]的时代(1750年),印第安人的袭击范围远到卢汉、阿雷科和阿雷西费[58],但现在他们已经被驱逐到萨拉多河[59]以南去了。不只是整个部落被屠灭,剩下的印第安人也变得更加野蛮:他们再也无法生活在村子里捕鱼和打猎,现在只能在开阔的平原上游荡,居无定所。
我还听说了一些消息,在之前提到的乔勒切尔岛上,几个星期前发生过一次战斗。乔勒切尔岛是马队必须经过的一个战略要地,因此之前有段时间曾是一支部队的指挥部所在地。这支部队来到乔勒切尔岛时,发现有一个印第安部落盘踞在这里,于是发生了战斗。他们杀死了二三十个印第安人,但印第安酋长用一种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方式逃跑了。酋长身边总是有一两匹好马以应付紧急情况。当时这位酋长就带着小儿子跳上了这样一匹老年白马,马既没有鞍也没有辔。为了防止中弹,酋长用他们自己的一种奇特方式骑着马:一条手臂环在马脖子上,只有一条腿搭在马背上。他就这样挂在一侧,拍着马的头对马说话。追赶者尽了全力,指挥官换了三次马,还是没有追上。这个印第安老人和他的儿子就这样逃过了一劫,重获自由。想象一下,这是多么壮观的图景——一个赤身裸体的古铜色皮肤老人带着自己的孩子,像马泽帕[60]一样骑在白马背上,把大群追赶者远远甩在身后!
有一天,我看见一个士兵用一块火石打火,我一下就认出来那块火石是箭头的一部分。他告诉我,这是他在乔勒切尔岛附近找到的,那里还有很多,经常能捡到。箭头长5~8厘米,也就是火地岛人现在使用的箭头的两倍大。箭头是用奶油色的不透明燧石做的,尖头和倒钩已经敲掉了。众所周知,潘帕斯草原的印第安人现在不用弓箭了。我相信,这箭头来自一个乌拉圭河东岸地区的小印第安部落,但他们离潘帕斯草原的印第安人的距离太远了,却和住在森林里、徒步的部落相邻。所以,看起来这些箭头是印第安人的历史遗物[61]。自从马引进到南美洲以后,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性就发生了巨大变化。
[1]克利斯蒂安·戈特弗里德·埃伦伯格(Christian Gottfried Ehrenberg,1795~1876):德国博物学家、动物学家、微生物学家。——译注
[2]本书写成后,阿尔西德·多尔比尼先生(Alcide d'Orbigny,法国著名博物学家)检验了所有的贝壳,宣布它们全都是现存的物种。
[3]奥古斯特·布拉瓦尔先生(Autuste Bravard,法国古生物学家)曾在一本西班牙语书籍(Observaciones Geologicas,1857)中描述了这个区域。他相信这些已灭绝的哺乳动物的化石是从潘帕斯沉积层中被冲刷而出现的,最终与现在仍存在的贝类动物化石埋在一起,但我觉得不能信服。布拉瓦尔相信潘帕斯沉积层是个地表结构,与沙丘类似,我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4]查尔斯·莱尔(Charles Lyell,1797~1875):英国著名地理学家,著有《地质学原理》,渐变论的重要推广者。——译注
[5]《地质学原理》第四卷第40页。
[6]这种理论最初提出于《“小猎犬”号科学考察动物志》,随后于欧文教授的《论强壮磨齿兽》(Memoir on Mylodon robustos)中得到完善。
[7]阿比西尼亚(Abyssinia):非洲东部的一个地区,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译注
[8]詹姆斯·布鲁斯(James Bruce,1730~1794):苏格兰旅行家、游记作家,曾长时间游历北非和埃塞俄比亚。——译注
[9]东印度群岛(East Indies):历史上欧洲人对东南亚诸岛屿的称呼。——译注
[10]安德鲁·史密斯(Andrew Smith,1797~1872):苏格兰外科医生、探险家、动物学家,在南部非洲动物学方面做出开创性的贡献。——译注
[11]我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为了排除在一个时期内先后生存和消失的总数。
[12]斑驴:斑马的亚种,已在19世纪后期灭绝。——译注
[13]威廉·伯切尔(William Burchell,1781~1863):英国探险家、博物学家、作家。——译注
[14]《南部非洲内陆游记》(Travels in the Interior of South Africa),第二卷207页。
[15]在埃克塞特交易所(Exeter Change)被杀的大象估计(分块称量)重5.5吨。就我所知,作马戏团表演动物的母象有4.5吨重,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成年象的平均体重约为5吨。我在萨里花园(Surry Gardens)听说,运到英格兰的一头河马被杀后分块称重,重3.5吨,这里我们以3吨计。有了这些依据,我们估计五种犀牛每种重3.5吨,长颈鹿应重1吨,非洲野牛和伊兰羚羊估计为0.5吨(一头大公牛重540~680公斤)。按照以上的估计,南部非洲十种最重的食草动物平均体重2.7吨。再看南美这边,两种貘加起来约500多公斤,原驼和小羊驼加起来250公斤,三种鹿一共230公斤,西貒、水豚和一种猴子一共140公斤。于是,平均体重为110公斤,而我认为这一结果还是偏高。这样,两个大陆最大的十种动物体重之比为6048∶250,大约24∶1。
[16]西貒(Pecari):生活在美洲大陆的猪形亚目动物,形似猪但体形略小。——译注
[17]假设我们发现了一具鲸的骨架化石,发现是与已知鲸目动物都不同的格陵兰鲸,怎样的博物学家会敢于猜测,这种鲸是以极北的冰海中微小的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为食的呢?
[18]第三纪:古近纪及新近纪的旧称,现已不再正式使用,时间为距今6500万年至260万年。——译注
[19]参见《贝克船长探险中的动物学评述》(Zoological Remarks to Captain Back's Expedition),理查德森博士(John Richardson,北极探险家、博物学家)著。他说:“北纬56°处的底土已经永远冻结,海岸边的表面融化层只有1米厚;在北纬64°的熊湖畔,融化层不到0.5米厚。下层的冻土并没有摧毁植被,因为离海岸一段距离的地方,就有树林在表面生长繁荣。”
[20]参见洪堡(Alexander von Homboldt,德国著名自然科学家)《亚洲地质气候杂记》(Fragmens Asiatiques)386页;巴顿(Benjamin Smith Barton,美国植物学家)的《植物地理学》(Geography of Plants),以及马尔特—布戎(Conrad Malte-Brun,丹麦裔法国地理学家)。后一篇中提到,在西伯利亚,树能够生长的界线最北可能达到北纬70°以北。
[21]菲利普·帕克·金(Phillip Parker King,1791~1856):英国海军军官、探险家,澳大利亚和巴塔哥尼亚海岸的早期探险者。——译注
[22]斯特尔特《游记》(Travels),第二卷第74页。——原注。查尔斯·斯特尔特船长(Captain Charles Sturt,1795~1869),英国探险家,曾探索澳大利亚。——译注
[23]一个高乔人告诉我,他曾看到过一只雪白的美洲鸵鸟,可能是得了白化病的,美丽无比。
[24]今天的分类与此有所区别,鸵鸟、美洲鸵鸟、鸸鹋分别属于鸵鸟目、美洲鸵目和鹤鸵目,同属鸟纲古颚总目。——译注
[25]伯切尔《游记》,第1卷第280页。
[26]阿萨拉,第四卷第173页。
[27]利希滕斯坦(Martin Lichtenstein,德国探险家、动物学家)却坚信[《游记》(Travels)第二卷第25页],雌鸟下了10~12枚蛋后就能坐,然后接着下蛋,我推测是下在别的巢里。但我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他还坚持认为,4~5只雌鸟与一只雄鸟合作孵蛋,而雄鸟只是在晚上孵。
[28]康拉德·马滕斯(Conrad Martens,1801~1878):英国风景画家,1833年作为随船制图员登上“小猎犬”号。——译注
[29]约翰·古尔德(John Gould,1804~1881):英国鸟类学家、鸟类艺术家。达尔文回伦敦后,携带的鸟类标本都由古尔德鉴定。——译注
[30]美洲小鸵现学名为Pterocnemia Pennata。——译注
[31]在内格罗河地区,我们听说了这位博物学家阿尔西德·多尔比尼的不懈努力,他自1825年至1833年穿越了南美洲的大部分,收集了许多标本,现在正出版自己的大量成果,这些成果让他跻身最伟大的美洲旅行家之列,仅次于洪堡。
[32]马丁·多布里茨霍费尔(Martin Dobrizhoffer,耶稣会传教士,长时间在南美洲传教)《阿比庞人记》(Account ofthe Abipones),1749年,第一卷(英译本)第314页。阿比庞人,巴拉圭的美洲原住民民族,已消失。
[33]图库曼(Tucuman):阿根廷西北部省份。——译注
[34]其现学名Thinocious rumicivorus。——译注
[35]籽鹬科另一属:籽鹬科分为两个属(Attagis与Thinocorus),前述的小籽鹬属于后者;这里提到的是前者,包含两种体形较大的籽鹬。——译注
[36]现在分入灶鸟科。——译注
[37]其现学名棕灶鸟(Furnarius rufus),阿根廷国鸟。——译注
[38]实际上应是普通矿雀(Geositta cunicularia),属于灶鸟科矿雀属。——译注
[39]小犰狳,现学名Zaedyus Pichiy。——译注 第四卷,第11页以及第二卷,第217页。关于瓜亚基尔的记述见《西利曼杂志》(Silliman's Journ),第二十四卷,第384页。哈密尔顿(Hamilton)先生关于塔克纳(Tacna)的记述见《英国科学促进会学报》(Trans.of British Association),1840年。关于科西圭纳(Coseguina)的记述见《皇家学会自然科学学报》(Phil.Trans),卡尔德克勒(Caldcleugh)先生,1835年。本人于上一版收集了一些参考资料,记述关于气压计读数突然下降和地震以及地震和流星之间的巧合事件。
[40]毛犰狳,现学名Chaetophractus villosus。——译注
[41]懒犰狳别称拉河三带犰狳,现学名Tolypeutes tricinctus。——译注
[42]七带犰狳,现学名Dasypus septemcinctus。——译注
[43]巨蝮,学名Lachesis Mutus。——译注
[44]加布里埃尔·比布龙(Gabriel Bibron,1805~1848):法国动物学家、爬虫两栖类学家。——译注
[45]即细刺蟾蜍,现学名Rhinella spinulosa。——译注
[46]即多斑平咽蜥,现学名Liolaemus multimaculatus。——译注
[47]巴塔哥尼亚海箸,现学名Virgularia Patagonica。——译注
[48]尖端肉质部分中间的腔洞里填满了一种黄色的黏稠物质,在显微镜下发现它的外观非常与众不同。这种物质由球状、半透明的不规律小微粒组成,小颗粒聚集在一起形成大小不一的颗粒。不管是聚合的颗粒还是单独的微粒,都在快速运动,大多数绕不同的轴转动,但有的也在向前移动。从较小的放大倍数就能观察到这种运动,但放到最大,也看不出运动的原因。这种运动与弹性袋内的液体的旋转非常不同,包含转轴的细小尖端。在显微镜下解剖微小的水生动物时,我曾见过一些黏稠物质的颗粒,一旦分开后就开始旋转。我之前有一种想法,不清楚对不对,就是这种颗粒状的黏稠物质正在形成卵细胞。显然,在这种动物身上,这应该是正确的。
[49]詹姆斯·兰开斯特(James Lancaster,卒于1618年):英国著名商人、海盗,是东印度公司建立过程中的关键人物。——译注
[50]罗伯特·克尔(Robert Kerr,苏格兰作家)《航海与旅行简史》(Collection of Voyages),第八卷第119页。
[51]松布雷罗岛(Island of Sombrero):马来群岛中苏门答腊岛附近的一个岛屿。——译注
[52]古罗马诗人维吉尔(Virgil,前70年~前19年)《埃涅阿斯纪》片段,描述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饱餐人肉和美酒之后熟睡时的场景,随后奥德修斯刺瞎了巨人的眼睛。原诗:Nam simul expletus dapibus,vinoque sepultus Cervicem inflexam posuit,jacuitque per antrum Immensus,saniem eructans,ac frusta cruenta Per somnum commixta mero.——译注坦普尔(Temple),在他穿越高地秘鲁,即今天的玻利维亚(Bolivia)时,从波多西(Potosi)到奥鲁罗(Oruro)的旅途中说道:“我见过很多印第安人的村庄或住宅的遗址,连山顶上也有,证明现在的荒芜之地以前曾经有人居住。”他也同样描述了其他地方,但是我不确定这里一片荒凉是因为无人居住所造成的,还是因为陆地状况的改变。
[53]特维尔切人(Tehuelche):巴塔哥尼亚和潘帕斯草原南部居住的美洲原住民的统称。——译注
[54]切斯特菲尔德伯爵(Lord Chesterfield):指第四代切斯特菲尔德伯爵菲利普·多默·斯坦胡(Philip Dormer Stanhope),英国政治家,以自私、精明、傲慢的个性而知名。——译注《爱丁堡自然科学杂志》(Edinburgh Phil.Journ.Jan.),1830年1月,第74页;以及1830年4月,第258页。还有多布尼《火山》,第438页;以及《皇家亚洲学会学报》(Bengal Journ),第七卷,第324页。
[55]萨尔塔(Salta):阿根廷西北部城市,萨尔塔省首府。——译注
[56]珀切斯(Samuel Purchas)的Collection of Voyages。我认为准确的时间是1537年。
[57]托马斯·福克纳(Thomas Falkner,又作Falconer,1707~1784):英国耶稣会传教士,活跃于巴塔哥尼亚。——译注
[58]卢汉(Lujan)、阿雷科(San Antonio de Areco):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省北部城市。阿雷西费斯(Arrecifes),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西北部城市。——译注
[59]萨拉多河(Rio Salado):布宜诺斯艾利斯省中北部河流,流经上述三座城市以北。——译注
[60]伊万·马泽帕(Ivan Mazeppa,1639~1709):乌克兰哥萨克酋长,传说其马术出众。——译注
[61]阿萨拉甚至怀疑,潘帕斯草原的印第安人是不是从来没有用过弓。(几个类似的玛瑙箭头后来陆续在丘布特河挖掘出土,我访问那里时,省长送给我两个。——R.T.普里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