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河东岸地区与巴塔哥尼亚

第八章 乌拉圭河东岸地区与巴塔哥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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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地岛人和小屋

前往科洛尼亚—德尔萨克拉门托的短途旅行——庄园的价格——如何清点牛的数目——奇特的牛种——穿孔的圆石——牧羊犬——驯马,高乔人骑马——住民的特征——拉普拉塔河——大群蝴蝶——飞行蜘蛛——海中的磷光——盼望港——原驼——圣胡利安港——巴塔哥尼亚的地质学——巨型动物化石——动物的形态不变——美洲动物的变化——灭绝的原因

在城里耽搁了将近两周后,我很高兴能够乘邮船逃离布宜诺斯艾利斯,前往蒙得维的亚。住在一个被封锁的城市,总是一件令人不快的事,更不用说时常还要担心有人在城内抢劫。岗哨的纪律极坏,他们以公务为名义,手里又有武器,因此可以肆意抢劫,别人远远比不上他们。

我们在船上的时间又长又单调。从地图上看,拉普拉塔河口是个壮观的河口,但实际上却要差得多。河水宽阔而非常浑浊,既不壮观也感觉不到美。这一天只有一次能从甲板上同时望见地势极低的两岸。到了蒙得维的亚,我发现“小猎犬”号还要过一段时间才出航,所以我开始准备深入乌拉圭河东岸的部分地区来一次短途旅行。之前我对马尔多纳多的原野的一切描述,都适用于蒙得维的亚,不过,这里的地势还要平坦得多,除了一个例外——绿山[1]高132米,城市也因此山而得名。在它的周围,起伏的草原很少,不过,在城市的附近有几段树篱海岸,上面生长着龙舌兰、仙人掌和小茴香。

11月14日——下午,我们离开了蒙得维的亚。我的计划是先到科洛尼亚—德尔萨克拉门托[2]。这个城市位于拉普拉塔河北岸,与布宜诺斯艾利斯隔河相对;然后,我想沿乌拉圭河上行,直到内格罗河[3](南美洲有许多河流都叫这个名字)畔的梅塞德斯村[4]。晚上,我们睡在卡内洛内斯镇[5]上我的向导的家里。第二天早晨,我们早早地起床,希望能骑马多赶点路,但由于各条河流涨水,这个计划落空了。我们乘船渡过了卡内洛内斯河、圣卢西亚河[6]与圣何塞河,这样就浪费了许多时间。前一次短途旅行时,我是从圣卢西亚河河口附近过的河,那时我惊讶地发现,我们的马虽然不习惯游泳,但还是轻松地游过了这条宽度至少550米的河。我在蒙得维的亚提到这件事时,有人告诉我,曾经有一艘船在拉普拉塔河里遇险,船上是几个江湖艺人和他们的马匹,结果有一匹马游了足足11公里的路程,成功上了岸。这一天,我为高乔人驱赶一匹烈马下河游泳的技巧着迷。他先脱掉衣服,跳到马背上,骑马直冲进河里,直到马腿碰不到河底,然后从马屁股上滑下马背,紧紧抓住马尾巴。每当马想要回头,他就向马脸上泼水,让马转回去。当马腿够得着另一边的河底时,他立刻跳上马背。在马踏上河岸之前,他早就手持缰绳安稳地坐在马背上了。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骑在光背马上,真是一幅美妙的景象!之前我从来也不知道,人和马这两种动物能够相互配合得如此密切。马尾巴真是一件非常有用的附属品。有次我乘船过河时,船上有4个人,过河的方法正和上述那位高乔人相同。如果一个人和一匹马要渡过一条大河,那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一手抓住马鞍头或马鬃毛,另一手划水。

这天我们在库弗雷河[7]畔的驿站过夜,第二天也停留在这里。傍晚,邮递员到了。由于罗萨里奥河[8]的河水泛滥,他晚到了一天。不过这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因为他经过了乌拉圭河东岸地区的几个主要城镇,邮包里却只有两封信!从驿站的房子看出去,四周风景宜人:地面呈现绿色,上下起伏,极目远眺,还能看见拉普拉塔河。我发现,自我第一次到这里以来,我的眼光就大大地改变了。我还记得,之前我觉得这里地势异常平坦,但现在当我在潘帕斯草原上纵马奔驰过后,我就会感到惊讶,当时我为什么会认为这里是平坦的地方呢?原野起伏连绵不绝,虽然幅度不大,但和圣菲的平原比较起来真可以称作大山了。正因为有这样的起伏,才使得到处都有小溪,草原颜色碧绿,长得非常茂盛。

11月17日——我们渡过了罗萨里奥河,河水又深又急;接着我们路过了科拉村[9],在中午到达了科洛尼亚—德尔萨克拉门托。这段路程有20里格,一路上草原长势良好,但牛和居民都很少。一位绅士邀请我在当地住下,第二天再陪他去他的庄园,那里有些石灰石。这个城市和蒙得维的亚相同,都建在石质的海角上。城市四周设有大规模的防御工事,不过在巴西战争[10]期间,城市本身和防御工事都遭受了严重破坏。城市很古老,街道排列不规则,四周种着古老的橘树和桃树,别有一番景致。教堂成了一片奇特的废墟:当年教堂用来充当火药库,然后遭到雷击而摧毁。在拉普拉塔河,一年有上万次雷击。整个教堂建筑的2/3,自地基以上完全炸飞了,剩下的也已粉碎,成了雷霆和火药结合起来的巨大威力的奇特纪念碑。入夜时,我游荡在城里的断壁残垣之间。这个城市正是巴西战争的主战场。这场战争对这个国家的伤害非常巨大,不只是直接影响,更严重的是,战争制造了大量将军和各级军官。拉普拉塔联合省[11]的将军数量比英国的还要多(不过没有俸禄)。这些人学会了追逐权力,不反对小冲突。因此,许多人都随时准备着起来制造混乱,推翻尚未获得稳固基础的政府。不过我还注意到,不仅在这里,也在其他地方,人们对即将到来的总统选举都非常关心,这对于这个小国家的未来,应该是个良好的信号。当地居民并不要求代表们受过多少教育。我曾听说几个人谈论科洛尼亚的代表,有人说“虽然他们不是商业人士,但至少都能签好自己的名字”。他们似乎认为,有了这一点,所有明理的人都应该满意了。

11月18日——我与主人骑马一起到了他的庄园。这个庄园位于圣胡安河(Arroyo de San Juan)畔。傍晚,我们骑马绕庄园走了一圈。庄园的面积有2.5平方里格,位于半岛状地形中,一面对着拉普拉塔河,两边是无法通行人的小溪。庄园有个停泊小船用的优良港口,还有大量低矮的树木,可以给布宜诺斯艾利斯当作燃料供应,价值很高。我对这样完善的庄园的价值很好奇。庄园里有大约3000头牛,而这里的资源足够供养这个数目的三四倍;还有800匹母马、150匹驯服的马、600只羊。这里有足够的水和石灰石,一间粗陋的房屋,高质量的畜栏和桃树园。有人曾向主人出价2000英镑购买他所有的财产,主人回应说只要再多500英镑他就同意卖,或许还能减点价。每个庄园的主要麻烦事,就是每周都要有两次把所有的牛赶到一个中心地点,使它们变得温顺,然后来清点牛的数目。如果有上万头甚至15000头牛的话,清点牛的数目一定会很困难。点数时,牛群自己会分为固定的小群,每个小群的数目在40~100头之间。这样,只要在每个小群中找到几头有特殊记号的牛,就能知道数目了。因此,只要看看每个小群的数目,就能知道这上万头牛当中有没有哪头丢失了。在雷雨的夜晚,所有的牛群都会混在一起,不过第二天早晨,又会分成同样的小群,所以每头牛肯定能从上万头牛中分辨出自己的同伴。

在这里,我曾两次见到一种奇特的牛,称为“尼亚塔牛”。从外表来看,这种牛与其他牛的关系就好像斗牛犬或巴哥犬与其他犬的关系一样。尼亚塔牛的前额扁而宽,鼻部突出,上唇明显向后缩,下颚伸出上颚之外,并形成和上颚相符的弧度,这样它的牙齿就始终露在外面。它的鼻孔位置很高,张得很大,眼睛向外凸出。尼亚塔牛的脖子很短,行走时低着头;和前腿相比,后腿比普通的牛要长。它们裸露的牙齿、短缩的头和上翘的鼻孔,让它们看起来带着一股极端自负、蔑视一切的表情,非常滑稽。

我回国以后,在我的朋友、皇家海军萨利文舰长的善意帮助下,我得到了尼亚塔牛的一具头骨,现在放置在外科学院[12]。关于尼亚塔牛,卢汉的F.穆尼斯先生[13]为我热心收集了他能找到的一切信息。根据他所收集的信息,在80~90年前,尼亚塔牛就非常少见,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有人把它们当奇兽饲养。一般认为,尼亚塔牛来自拉普拉塔地区以南的印第安人居住区,在那里它是最常见的种类。即便到了今天,饲养在拉普拉塔地区附近的尼亚塔牛身上仍然找得到驯化程度更低的证据,它比普通的牛更凶猛,母牛第一次产下牛犊之后,如果受到过多的打扰,就会放弃牛犊不管。尼亚塔牛身上有种反常的[14]结构。按照福克纳博士的描述,在印度的一种已灭绝的大型反刍动物——西洼鹿[15]身上,也能看到非常类似的结构。这一点让人觉得奇怪。尼亚塔牛这一品种很纯粹,尼亚塔公牛和母牛交配总是产下尼亚塔小牛。尼亚塔公牛和普通母牛杂交,或普通公牛和尼亚塔母牛杂交,产下的小牛介于两者之间,不过尼亚塔牛的特征表现得很明显。按照穆尼斯先生的说法,有明显证据证明,与尼亚塔公牛和普通母牛杂交的后代相比,尼亚塔母牛和普通公牛杂交的后代身上,尼亚塔牛的特征要更加明显,这与农学家在类似情况下的普遍认识相反。当牧草足够长时,尼亚塔牛和普通牛一样,能够用舌头和颚部来吃草;但到了许多动物死去的大干旱时期,尼亚塔牛就处在巨大的劣势之下了,如果不仔细照料的话,就会灭绝。因为普通的牛和马一样,能够吃嫩枝和芦苇活下来,而尼亚塔牛则不行,因为它们上下嘴唇无法合拢,所以一定会比普通牛先死去。这一事实让我生动地认识到,只有经过长期的间隔期,才能决定一个物种稀少或灭绝的条件,而这一点我们很却难从它们的日常生活习性加以判断。

11月19日——我们路过拉斯巴卡斯河谷[16],在一个北美人家里过夜,这个人在比沃拉斯河[17]畔一个石灰窑中做工。第二天早晨,我们骑马来到河岸上一个突出的海角,称为蓬塔戈尔达(Punta Gorda)。一路上,我们在追踪一只美洲虎。路上有大量美洲虎的新鲜痕迹。我们还见到了据说是美洲虎常磨爪子的树,不过没有发现一只美洲虎。到了这里,水量充沛的乌拉圭河终于出现在我们眼前。乌拉圭河河水清澈,流速相当快,因此它与相邻的巴拉那河相比要壮美得多。在河的另一边,巴拉那河有几条分支汇入乌拉圭河。在阳光照耀下,两条河的不同颜色区别很明显。

傍晚,我们继续上路,前往内格罗河畔的梅塞德斯。晚上,我们恰好到了一个农庄,就请求在那里借住。这是个非常大的农庄,面积达到10平方里格,主人是这个国家最大的地主之一。管理这个农庄的是主人的侄子,还有个前几天从布宜诺斯艾利斯逃亡而来的上尉。考虑到他们的社会地位,他们的谈话内容相当有趣。和一般人一样,他们非常震惊于地球是圆的。听说如果往下打个足够深的洞就能通到地球的另一边,他们感到无法接受。不过,他们却曾听说过有个地方,一年里有6个月是黑夜、6个月是白天,那里的人都又高又瘦!他们对英国的牛马的价格很感兴趣。他们一听说我们不用套索来捉回牲畜,就感叹道:“那么你们只有扔流星套索了吧。”把地圈起来的概念,似乎对他们来说相当新奇。最后,上尉说他有个问题要问我,如果我能好好地回答的话,他会非常高兴。我以为他的问题一定非常深奥,有些不安,结果这问题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女人,是不是全世界最漂亮的?”我用一股流氓语调说:“当然,可美了。”他又问道:“我还有个问题,其他地方的女人也戴这么大的梳子吗?”我严肃地向他保证,不是这样。他们非常高兴。上尉喊道:“看看!一个走过半个世界的人都这么说。我们一直这么想,到现在终于确定了。”我关于梳子的出色判断让我得到了最热情的招待,上尉一定要让我睡他的床,而他自己去睡马鞍。

11月21日——太阳升起时,我们出发了,一整天都骑马缓慢前行。在这里,土地的地质特征与其他地方都不同,却与潘帕斯草原很类似。也就是说,这里有大片的蓟和刺苞菜蓟。实际上,就算说这里是蓟原和刺苞菜蓟原,也不为过。这两种植物各自分开生长,同种植物聚集在一起。刺苞菜蓟的高度可达马背,而潘帕斯的蓟则常常能高过骑手的头顶。离开道路走不了一码远就会被挡住去路,甚至路上都长着这两种植物,有些地方路完全被堵住了。当然,这里没有一点牧草。如果牛马误入蓟丛的话,就一定会走失。因此,在这个季节,赶牛是很危险的,因为牛群太疲倦时发现蓟丛就会冲进去,再也找不到了。这片区域很少见到庄园,仅有的一些都位于潮湿的谷地,幸好这两种势不可挡的植物在那里都无法生存。由于入夜时我们还没有到目的地,所以我们只好睡在一间最穷苦的人住的破旧小屋里。考虑到屋主夫妇的生活水平,他们非常友好的对待即便有些形式化,也非常让人高兴。

11月22日——抵达了位于贝凯洛河[18]的庄园。主人是个很好客的英国人,我从朋友卢姆先生那里得到了一封给他的介绍信。我在这里逗留了三天。一天早晨,我和主人一起骑马沿内格罗河上行约32公里,抵达了佩德罗弗拉科丘陵[19](Sierra del Pedro Flaco)。这里的草粗而长,长势良好,有马腹那么高。不过,许多平方里格的土地中,却看不到一头牛。乌拉圭河东岸地区的土地,如果好好放牧的话,能够供养数量惊人的牲畜。现在,每年从蒙得维的亚出口的兽皮就达到30万张,而由于浪费造成的损耗量也非常大。一个农场主告诉我,他经常需要赶大群牛去腌肉场,路途遥远,疲劳的牛不得不当场杀掉剥皮。但是怎样都说服不了高乔人吃这种牛肉,所以每天都必须杀一头健康的牛给他们当晚餐!从山顶上欣赏的内格罗河是整个乌拉圭河东岸地区最美丽的风景。河水又宽又深,水流湍急,在陡峭的岩壁脚下转了个弯;沿着河的两岸各有一大片树木,远方起伏不定的草原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

在这附近,我常听人提到库恩塔斯山(Sierra de las Cuentas)。这座山位于北面,距此处许多公里。山的名字意为串珠山。当地人告诉我,山上有无数小圆石,颜色各异,中间都有一个圆形小孔。之前,印第安人常捡这些石头,拿来制作项链和手链——这种爱美的特性,我认为是所有民族共有的,无论是最野蛮的还是最文明的。我不知道这件事意味着什么,不过当我在好望角向安德鲁·史密斯博士提起这件事时,他告诉我,他想起了在非洲东南部海岸圣约翰河(St.Johns river)以东约160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些石英晶体,边缘都已经磨钝,和海滩上的沙砾混在一起。每块石英晶体的直径约1厘米,长2.5~4厘米。许多石英晶体中都有一个圆形小洞,尺寸正好能穿过较粗的缝衣线或一段优质的羊肠线。石英呈红色或无光泽的白色。当地人很熟悉石英晶体的这一结构。我提到这些,是想要吸引后来的旅行家的注意,去研究一下这种石头的真正结构,虽然现在还没有一种晶体符合这一结构。

我待在这个农庄时,关于这里的牧羊犬的所见所闻,都饶有趣味[20]。当我骑马路过时,常常能遇到庞大的羊群,只有一两只牧羊犬看守,距离任何房屋或牧民都有数公里远。对于羊和犬之间如何能构筑如此深厚的友谊,常令我惊讶。培养牧羊犬的方法在于,在小狗还很小的时候就把它和母狗分开,让它和未来的同伴在一起。找一头母羊,每天让小狗吸3~4次羊奶;再在羊圈里搭一个羊毛窝让小狗住;同时,不允许小狗和其他的狗或家里的小孩有来往。另外,通常还要把小狗阉割了,这样它长大以后与同类就几乎没有任何认同感。在这样的教育下,牧羊犬不会离开羊群,还会像其他的狗保护主人一样保护羊。有趣的是,人一接近羊群,牧羊犬立刻冲上前去,开始吠叫,所有羊都聚集到牧羊犬的背后,就好像躲在老公羊背后一样。牧羊犬也很容易学会在傍晚的固定时间把羊群带回家。但它们有一个最讨厌的缺点,就是它们年幼时喜欢和羊玩耍。一旦玩兴大发,它们在追逐可怜的羊时可以毫不留情。

每天,牧羊犬都会跑到屋子里来吃肉,一旦得到肉,立刻偷偷摸摸地跑走,好像受之有愧的样子。这时,家里的狗总是对它很蛮横,就算最小的家狗也会跑出去追赶牧羊犬。但是,牧羊犬一回到羊群身边,就转过身开始吠叫,于是,家狗们立刻掉头逃跑。类似地,只要有一只忠诚的牧羊犬守护羊群,再饥饿的一群野狗也几乎不会(有人说是完全不会)发动攻击。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事例,这件事说明了狗的内心情感的可塑性;而且,不管是野狗还是受过驯养的狗,对体现出集群本能的动物都会有尊敬或畏惧的感情。一群野狗会被带着羊群的一只牧羊犬赶走,应该是因为野狗出于某种混乱的认识,认为和大群的羊在一起的狗就好像有一群狗在身边一样有力。如果不这么想的话,就很难理解这一事实了。小居维叶[21]曾观察到,任何驯养的动物都把人当作其同类社会的一分子,并在人身上满足集群的本能。在上述的例子中,牧羊犬就把羊当作同伴,因此有了自信;野狗虽然清楚单只的羊不是狗,还很好吃,但看到牧羊犬领头的羊群时也就部分地认同了。

一天晚上,一个驯马人前来驯服几匹小雄马。我相信还没有哪位旅行家提到过驯马时的准备步骤,所以我将在这里描述一下。他们将一群年轻的野马赶进兽栏或是大围栏,关上门。我们现在假设,有一个人要单独抓住并骑上从来没有套过马具的马。我想,除了高乔人,没有人能够完成这样的动作了。高乔人选中了一匹完全长成的马,正当马高速绕圈奔跑时,高乔人投出套索,套住了马的两条前腿。马立刻轰然倒地、还在地面上挣扎时,高乔人握紧套索,做了个绳圈,把绳圈从球节[22]下方绕过一条后腿,把这条后腿拉向前腿,再把套索打结,这样三条腿就捆在一起了。接着高乔人坐在马脖子上,用一条皮制窄带穿过缰绳末端的环,又在马的下颌和舌头上绕几圈,就这样把不带嚼子的牢固辔头固定在马的下颌。然后,用一根牢固的皮带把两条前腿紧紧绑在一起,打个活结。然后,松开绑住三条腿的套索,这样马就能艰难地站起来。高乔人手中抓紧绑在下颌的辔头,把马拉出兽栏。如果还有第二个人在场(否则就要困难得多),第二个人就会按住马头,让第一个人放上马衣和马鞍,绑上肚带。在整个过程中,马由于腰部被绑住的恐惧和震惊,会反复在地上打滚,直到筋疲力尽,才愿意站起来。最后,等装完马鞍时,马由于恐惧而几乎无法呼吸,口吐白沫,浑身是汗。于是,这个人用力压紧马镫使马不至于失去平衡,接着飞身跨坐在马背上,松开绑着前腿的活结,这样马就能自由奔跑了。有的驯马人在马还躺在地上时,直接松开活结,站在马鞍上方,让马在自己身下站起来。这时,马由于畏惧,就会先全力跳跃几次,接着就开始飞奔。等马累了,这个人再耐心地把它带回兽栏。这时,全身湿透、冒着热气、筋疲力尽的马终于获得了自由。有的马不愿意奔跑,只是不停在地上打滚,这种马最难驯服。这种驯马过程非常严厉,但只要两到三次,马就驯服了。不过,要装上铁制马嚼子和硬环,还得等几个星期,因为马必须学会通过缰绳感觉骑手的意愿,否则再强硬的辔头也是没有用的。

这里的马太多,因此人们不会兼顾对马的仁慈和自己的利益,我甚至都觉得这里的人不知道仁慈是什么了。有一天,在潘帕斯与一位声名远播的农场主骑马时,我的马累了,落在后面。农场主不断喊着要我用马刺多刺它几下。我说马已经累了,这样太可怜了,他大喊道:“为什么不?——没关系——刺下去好了——这是我的马。”我费了很多口舌才让他知道,我是为了马的利益,而不是考虑到他才不用马刺的。他惊讶地叫道:“啊,卡洛斯先生,真难以置信!”显然,他之前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

众所周知,高乔人是优秀的骑手,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从马背上被甩下来,让马为所欲为这种事。他们评价一个好骑手的标准是,能够骑一匹从没驯服过的年轻雄马,或者当马摔倒时能稳稳地站住,或者有其他类似的本领。我听过一个人打赌说,如果他把自己的马弄倒20次,有19次他自己都不会摔倒。我还记得,曾见过一个高乔人骑一匹非常顽固的马,这匹马直立得太猛,连续三次重重地向后摔倒。但是这个人却极其冷静地判断好了跳下马的时机,分毫不差。马刚刚站起来,他立刻跳上马背,最后马终于肯跑了。高乔人看上去从不使蛮力。有一天,我和一位好骑手一起骑马高速奔驰。我看着他,心里想道:“你骑得太漫不经心了,要是马一受惊,你肯定得掉下来。”说时迟那时快,一只雄美洲鸵鸟从窝里冲了出来,眼看就要冲到马鼻子底下了,这匹年轻的马立刻像鹿一样朝侧面跳去。这个骑手嘛,我只能说,他只不过随着马惊跳了一下而已。

智利和秘鲁受驯的马要比拉普拉塔地区受训的马吃更多的苦头,显然这是因为那里的地形更为复杂。在智利,一匹马要学会在全速奔跑时任意情况下都能立刻直立起来,比如说,面前的地上扔了件斗篷时;或者让马直冲向墙、马上要撞墙时直立起来,前蹄恰好擦到墙面,这样才能算驯服了。我曾见过一匹精神饱满的马在院子里疾驰,骑手只用一个食指和一个大拇指控制缰绳,随后又让马绕着一根廊柱绕圈,速度很快,马到柱子的距离也始终不变——骑手伸直手臂,一个手指总能碰到柱子。然后,骑手让马在空中掉个头,伸出另一条手臂,还是一样用惊人的力量绕着廊柱反方向跑。

这样的马,就算是训练得足够了。这样的训练看上去没什么用,但实际上不是如此,这只不过是把日常需要用到的动作练到最好而已。用套索抓牛时,牛有时会绕着圈狂奔,马就会受到巨大的拉力。马如果训练得不够,就没法像轮子的轴一样旋转,就会有许多人因此而死——如果套索在人身上绕上整整一圈的话,牛和马的巨大力量合在一起,几乎能够立刻把他切成两半。赛马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则而举办的。赛道长不过两三百码,不过需要马高速急转弯。参赛的马经过训练,不但要用前蹄站在起跑线上,还要能够把四条腿并在一起,这样第一步冲刺就能让后腿使出全力。在智利我听说了一则逸事,我相信是真实的,生动地描述了训练有素的马的作用。一天,一位有名望的人骑马出行,遇见了两个人。这位有名望的人认出了其中一个人骑的马就是从他家里偷走的。他要那两个人还马,而那两个人立刻就拔出刀来追赶他。他的马又快又灵活,一直跑在前面。在跑进一片茂密的灌木丛时,他绕了个圈,来了个急停,那两个人措手不及,只得从一旁冲过去。他立刻加速冲到他们背后,把刀子插进其中一个人的后背,也刺伤了另一个人。他从那个垂死的盗贼手里夺回了马,骑着回了家。要完成这样的动作,需要两件东西:首先要配个最重的马嚼子,比如马穆鲁克人的马嚼子[23],它的力量虽然很少用到,但马却十分清楚;其次要有大而钝的马刺,可以轻触,也可以刺出极剧烈的疼痛。我想,像英国马刺这样一碰就刺痛皮肤的,根本无法用来按南美洲的方式训练马。

在拉斯巴卡斯河附近的一个农庄,每周要杀死大量母马来剥皮,不过每张母马皮只值纸币[24]5元,合半个英国克朗[25]。为了这样的低价杀死大量的马,初看很奇怪,但在这片土地上,驯服母马和骑母马都是很可笑的事,那么母马除了繁殖后代以外,也就没什么价值了。我见过母马的唯一用处,就是让它们把麦粒从穗里踩出来,具体地说,就是把小麦撒满圆形围栏的中间,然后把母马赶进去。宰杀母马的人恰好也因使用套索的技巧而知名。他站在距兽栏门口11米的地方,打赌说他能够套中每一匹跑过他身边的马的腿,一次都不会失手。还有一个人说,他能走进兽栏,抓住一匹母马,捆住其前腿,赶出兽栏,推倒在地,宰杀,剥皮,把皮摊在木桩上晒干(这最后一步是件很烦琐的事)。他保证,一整天时间,他能够完成22次这样完整的过程,或者他能同时宰杀和剥取50张马皮。这一定是个很艰巨的任务,因为一般来说,一天能剥制和摊开十五六张皮,就已经很不错了。

11月26日——我走上了一直线返回蒙得维的亚的道路。之前我听说,在尼格罗河的一条小支流萨兰迪河畔一处农舍附近发现了某种巨大动物的骨头。我和主人结伴前行,花18便士买下了箭齿兽的一具头骨[26]。最初发现时这具头骨相当完整,但是被几个小孩用石头敲掉了几颗牙齿后又拿来当投掷石头的目标。非常幸运的是,在距此地290公里的特塞罗河畔,我发现了一颗箭齿兽的完整牙齿[27],与这具头骨的牙床上的空洞完全符合。我还在另外两个地方发现过这种巨大动物的遗骨,所以箭齿兽的分布一定曾很广。在这里,我还发现了一只形似犰狳的巨大动物的大半片鳞甲,还有磨齿兽巨大头骨的一部分。这具头骨很新鲜,按照T.里克斯先生的分析,其中含有7%的动物性物质;用酒精灯点燃,会带着小火焰燃烧。这个组成潘帕斯草原、覆盖在乌拉圭河东岸地区的花岗岩层之上的巨大河口沉积地层中,含有的化石数量一定多得惊人。我相信,在潘帕斯草原上随便画一条直线,都会遇到一些骨头或整个骨架。除了我在几次考察中发现了这些化石以外,我还听说过有许多别的化石,另外“动物溪”“巨兽山”这样的名字的来源也很明显。我还听说,有几条河有神奇的性质,能将小骨头变大——有人甚至坚持说,骨头自己会长大。就我所知,应该不是之前猜测的那样动物死在今天的沼泽和多淤泥的河床上,而是由于河水的冲刷才从它原本埋藏的地层中重见天日。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整个潘帕斯地区,正是这些已灭绝的巨大四足动物的坟场。

28日中午,我们到达了蒙得维的亚。我们在路上走了两天半。一路上,四周原野一成不变,有几处比拉普拉塔河附近的岩石更多,起伏也更明显。离蒙得维的亚不远时,我们经过了拉斯彼德拉斯村[28],这个村因几块巨大的圆形正长岩而得名。该村的外观相当漂亮。在这里,无花果树环绕着一群房屋,该地的位置又比周围高出30米,足够称得上风景如画了。

过去6个月,我有机会一窥这几个省居民的性格。居住在乡村的高乔人,要比城里人出色得多。高乔人总是热情好客、亲切礼貌,我甚至从没遇见一个粗鲁或冷淡的高乔人。高乔人都相当谦逊、自尊、爱国,不过也同样精神饱满、自信大胆。另一方面,也经常发生抢劫和流血伤亡事件,就后者来说,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习惯佩刀。听说有很多人因为一点小争执而丧命,总是令人叹息。打斗时,双方都朝对方的眼鼻挥刀,证据就是他们脸上常有骇人的深刻疤痕。抢劫多发,是因为高乔人普遍好赌、好酒、懒惰。在梅塞德斯,我问两个人为什么不工作。一个人冷冷地说,干活的时间太长;另一个人说,他太穷了。这里有大量的马和丰富的食物,这个理由足够让任何产业都没法发展了。另外,这里还有很多节日;还有一种说法,任何事如果不在阴历上半月开始去做就不可能成功,由于这两个原因,每个月都要浪费掉一半的时间。

警察和司法机关效率很低。如果一个穷人杀了人被抓了,他一定会入狱,甚至可能被处决。但如果杀人者有钱有人脉,他恐怕就不会受到什么严厉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在乡村中,德高望重的人一般都会帮助杀人者逃跑,因为他们似乎认为,杀人者是对政府犯罪,而不是对人民犯罪。一个旅行者能用来自保的只有手中的武器,携带武器的习惯是阻止更频繁的抢劫的主要手段。那些住在城里、地位更高、受过更多教育的阶层,也具有高乔人的美德,不过也许还不如高乔人;但我认为,他们却有许多恶劣行径而不用受处罚。他们纵欲、嘲笑一切宗教、毫无节制的腐败,这都是家常便饭。几乎每个警官都受贿;邮局长官出售伪造的免邮费印章;省长们和政府首脑联手掠夺国家财富。在能用金钱行贿的地方,谁都不会指望法院系统的公平判决。我知道一个英国人前往审判长那里(他告诉我,当时他还不知道那里的情况,踏入房间时还心里发慌,身体颤抖)说:“先生,我会给您两百银元(纸币,价值大约相当于5英镑),请您在某个时间之前逮捕一个欺骗我的人。我知道这样违反法律,但我的律师(提到律师的名字)推荐我这样做。”审判长微笑着收下了钱,还向他道了谢。于是,不到晚上,那个骗子就被投入了监狱。领导人都这样缺乏原则,大量薪水低微的官员违法乱纪,人民却还在盼望一个民主政府能够成功吗?

一个人初次踏入这里的社会时,有几件事实可能让他非常惊奇:无论什么阶层的人都显得礼貌而高雅,妇女的衣装体现出她们的品位,各阶层间也显得很平等。在科罗拉多河畔,最简陋的小店的店主都常和罗萨斯将军一同吃饭;在布兰卡港,有个少校的儿子以做纸烟为生,他自愿陪伴我充当向导或仆人,陪我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不过他的父亲怕他出危险,没有让他成行;军队中许多军官既不识文,也不会写字,不过他们在社会中都互相平等;在恩特雷里奥斯,立法代表会的会员只有6个人,其中一个开一家杂货店,显然在议会里也不受歧视。在一个新生国家里,这一切都很正常;即便如此,没有一个绅士阶层,对一个英国人来说总是件奇怪的事。

谈到这些地方时,需要记住的是,养育了他们的是个不同寻常的母亲——西班牙。总体上来说,西班牙应得的赞美要多过批评。无可置疑,这些地方的极端自由主义精神最终一定会带来良好的结果。每个访问西班牙治下的南美洲的人,都应该带着感激的心情想起这里对外来宗教的容忍、对教育的重视、媒体的自由,尤其是我必须要提到一件事:他们对所有从事不起眼的科学事业的外国人都提供便利。

12月6日——“小猎犬”号驶离拉普拉塔河,此后我们再也没有回到这条浑浊的大河。我们的航向直指巴塔哥尼亚海岸的盼望港。在继续旅程之前,我要先说一下在海上的一些观察所得。

当我们的船距离拉普拉塔河口几公里、并且距巴塔哥尼亚北部的岸边不远时,我们好几次被昆虫包围。一天晚上,当我们距离圣布拉斯湾[29]口16公里时,无数蝴蝶成群结队地出现,目力所及之处全是蝴蝶,就算用望远镜看,在蝴蝶群当中也找不到空隙。船员们喊着“天上下蝴蝶了”,确实如此。这里有多个物种的蝴蝶,其中大部分与英国常见的红点豆粉蝶(Colias edusa[30])很相似,不过不完全一样。混在蝶群当中的还有一些飞蛾和膜翅目昆虫,一种漂亮的甲虫(星步甲属,Calosoma)飞到了船上。另外还有几次,人们在远离陆地的海上捉到了这种甲虫。这件事很引人注意,因为步甲科昆虫很少飞行,甚至完全不飞。这天天气晴好,风平浪静,之前一天也是,只有些微风,风向不定。因此,这种星步甲应该不是被风吹离陆地的,我们只能推断它是自行飞过来的。如此大群的豆粉蝶,起初让人想起另一种有记录的蝴蝶迁徙的状况,就是小红蛱蝶(Vanessa cardui)[31],不过现在出现了其他的昆虫,就说明这种情况与迁徙完全不同了,而且也更让人费解了。日落前,一阵强风从北面吹来,这阵风一定杀死了数以万计的蝴蝶和其他昆虫。

还有一次,在距离科连特斯角27公里时,我用一面渔网来捕捉浮游动物。收网时,我惊讶地发现网中有相当多的甲虫,虽然是在外海中,但甲虫看上去没有受到咸水的太大伤害。我丢失了一部分标本,保存下来的标本分别属于龙虱科切眼龙虱属(Colymbetes)、龙虱科平基龙虱属(Hydroporus)、牙甲科毛跗牙甲属(Hydrobius)(两个物种)、步甲科锥须步甲属(Notaphus,现名Bembidion)、Cynucus属、叶甲科小萤叶甲属(Adimonia,现名galerucella)和金龟子科金龟子属(Scarabaeus)。起初我认为,这些甲虫是被风吹过来的,但我发现这8个物种当中有4个是水生的,另两个从习性上看很接近水生,所以我认为,最有可能的是,它们来自一条小河,而这条小河的水来自科连特斯角附近的湖。无论如何,发现活着的昆虫在距离最近的陆地27公里以外的海上游泳,是很有趣的事。另外,还有几份昆虫被风吹离巴塔哥尼亚海岸的记录。库克船长就观察到了这一现象,不久前,金船长在“冒险”号[32]上也遇到过。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既没有树也没有山丘,昆虫在风中缺乏遮蔽,在飞行时一遇到吹离岸边的风,就很可能被吹到海上。关于在远离陆地的地方被发现的昆虫,我知道的最独特的例子就是一只蚱蜢(乌饰蝗属,Acrydium,现名Psophus)。它飞到船上时,“小猎犬”号正顺风驶往佛得角群岛,距离最近的陆地是非洲海岸的布兰科角[33],而它的方向并不正对信风的方向,距离我们的船有600公里[34]。

“小猎犬”号还在拉普拉塔河口范围内时,曾有好几次帆索上挂满了游丝蜘蛛的网。有一天(1832年11月1日),我特地留意了这件事。这天的天气很好,早晨,空中就挂满了这种毛茸茸的网,就好像英国的秋天时一样。船离岸有96公里,顺着稳定的微风。蛛网上挂着许多游丝蜘蛛,每只2.5毫米长,呈暗红色。我想,船上肯定有几千只这种小蜘蛛。这种小蜘蛛刚靠上帆索时,只附在一根蛛丝上,而不是在大团的绒毛状蛛网上。蛛网似乎也只是由单根的蛛丝互相交叉织成的。这些蜘蛛是同一个物种,雌雄都有,还有幼体。幼体的体形更小,颜色更暗,能够分辨出来。我不想详细描述这种蜘蛛,不过我要说,依我看来,它不属于拉特雷耶[35]所命名的任何一个属。这些小小的飞行者刚落到船上时非常活跃,四处跑动,有时候故意落下,然后抓住同一根蛛丝向上爬,有时候又在绳索间的角落中织一张很小但很不规则的网。这种蜘蛛有能力在水面上跑动。受到惊扰时,它高举靠前面的几条腿以示注意。刚来到船上时,它似乎非常口渴,用突出的口器拼命喝着水,斯特拉克(Strack)也观察到了同样的情形。这是因为它经过了一片干燥而稀薄的空气吗?它的蛛丝储备似乎无穷无尽。在观察同一根蛛丝上附着的好几只蜘蛛时,我好几次发现,只要有一点极微弱的风就能把它们横着吹出我的视野之外。还有一次(25日),在同样的情况下,我又多次观察了同一种小蜘蛛。当这种小蜘蛛被放到或自己爬到相对高处时就会鼓起腹部,吐出一根蛛丝,随后横向飘走,速度非常快,难以解释。我原以为,我能观察到小蜘蛛进行这些准备步骤之前曾用最细的蛛丝缠住自己的腿,不过我现在不能肯定这一观察是否正确了。

在圣菲时,有一天,我得到了观察这种现象的更好机会。有一只大约8毫米长的蜘蛛,外观总体上说很像跑蜘蛛(Citigrade)(也就是说和之前的游丝蜘蛛区别很大),站在一根柱子顶上,从吐丝器中吐出四五根丝,蛛丝在阳光照耀下闪着光,就好像几束分开的光线。不过,蛛丝并不是直的,而是好像风中的一层丝绸那样有起有伏。蛛丝长达1米以上,从吐丝口开始向上方分叉。接着,蜘蛛突然放开柱子,快速从空中离开了我的视野。那天天气很热,空气十分平静,不过就算如此,空气也不可能平静到像风向标那样灵敏的蛛丝都纹丝不动。在一个温暖的天气里,我们如果观察任何物体在斜坡上的影子或者遥望平坦原野上远处的显眼物体时,热空气上升的效果常常非常明显。同一种上升气流据说在肥皂泡的上升中也有体现,在室内肥皂泡就不会向上飞。因此我认为,蜘蛛从腹部的吐丝器中吐出的精美的丝会上升,接着蜘蛛自己也跟着上升,这都不难理解;人们尝试对蜘蛛丝分岔的情况提出了多种解释,我相信默里先生[36]的解释,他说这种互相排斥是因为蛛丝带有相同的电荷。有很多次,有人在距离陆地很多里格的海上发现了同种但不同性别、年龄的蜘蛛,它们成群地挂在蛛网上。这表明这类蜘蛛有可能具有在空中飘行的习性。这种习性之典型,正如水蛛(Argyroneta)的潜水习性。因此,我们可以拒绝拉特雷耶的假说,他认为游丝蜘蛛的起源与某几个属蜘蛛的幼体一致,尽管我们已经知道,其他蜘蛛的幼体也具有在空中航行的能力[37]。

在我们几次走不同的航线经过拉普拉塔河以南时,我经常用一个旗布制作的网在船尾拖着,网中抓到过许多奇特的动物。在抓到的甲壳类动物中,有许多外形奇怪的个体,来自之前无人描述过的属。其中有一种在某些方面形似背足蟹[38](这类蟹的最后一对足几乎位于背部,方便附着在岩石背面),最后一对足的结构很特别,末段不是简单的爪,而是三条硬毛状的附属物,长度不一,最长的一条相当于整个足的长度。它们的爪毛很细,向后长着很细的锯齿;弯曲的尖端很平滑,有五个极小的杯状结构,似乎与乌贼触手上的吸盘功能类似。由于这种蟹生活在外海中,很可能想找一个休息的场所,所以我认为这种美丽而怪异的结构正适合于抓住漂浮的海生动物。

在远离陆地的深水区域,生物的数量非常少:在南纬35°,除了瓜水母(Beroid)和几种微小的切甲类甲壳动物[39]以外,我再也没有捕到过别的动物。在离岸边几公里的更浅的水域,生活着多种甲壳类动物,数量也非常多,不过它们只在夜间活动。在合恩角以南,南纬56°~57°的地方,我曾几次撒下网,但只捕到了几只非常小的属于两个物种的切甲类动物。虽然如此,但在这些区域的大洋中,海水中常见鲸、海豹,海面上也常见海燕和信天翁。我一直不太清楚,生活区域远离陆地的信天翁是以什么食物为生的。我猜想,信天翁和安第斯兀鹫(Condor)类似,能够长时间忍饥挨饿,在腐烂的鲸尸体上饱餐一顿,就能够坚持很久。大西洋中部热带地区生活着大量的翼足目动物(Pteropoda)、甲壳动物和辐射对称动物,还有以它们为食的飞鱼,以及以飞鱼为食的几种鲣鱼(Bonito)[40]和长鳍金枪鱼。我认为,较低等的浮游动物都以水生的微小生物为食,按照埃伦伯格的研究,这些微小生物在外海中大量存在,不过在清澈的海水中,它们又是依靠什么食物来生存的呢?

在一个非常黑暗的夜晚,我们航行于拉普拉塔河口以南不远的海域,此时的大海美得令人惊讶。清新的海风吹来,白天浮着泡沫的海面现在泛着淡淡的光芒。船头推动着两道闪着磷光的波浪,船尾留下乳白色的航迹。极目远眺,每个浪头都闪闪发光,地平线上的天空在这些青白色的光芒映照下,显得没有头顶上的穹隆那么黑暗。

当我们再向南航行时,海水中就很少看见磷光了,离开合恩角以后,我记得只见到过一次磷光,而且还远远称不上明亮。这种情况,很可能与海水中的生物稀少有密切的关系。关于海水中的磷光,埃伦伯格有一篇内容详细的论文[41],因此我也就没有什么必要再考察这种现象了。我要补充的是,埃伦伯格所描述的胶状物质的破碎而不规则的微粒,不只在北半球是磷光的原因,在南半球也是如此。这些微粒非常微小,能够穿过细纱布,但用肉眼也能看得清楚。把这样的水放在玻璃杯里搅动的话,水中会发出闪光,但倒一点水在表面皿上,就很难看见发光。埃伦伯格说,这种微粒具有一定程度的应激性。但我的观察给出了不同的结果,其中一些观察是在取出海水后立刻进行的。我还要提到,一天晚上我用过渔网后,把网晾得半干,12个小时后再次拿出渔网时,我发现网的表面和刚从水里捞出来时一样亮。这种颗粒能够存活这么久的可能性不大。有一次,我捉到了一只瘤手水母属(Dianaea[42])的水母。在它死去后,盛放它的水开始发光。当水闪着绿光时,我认为绿光的来源主要是微小的甲壳动物。但是毫无疑问,还有大量浮游动物在活着时能够发出磷光。

我曾两次观察到相当深的海水下面在发光。在拉普拉塔河口附近,有几片海面发出稳定而暗淡的光芒,发光区域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2~4米,轮廓清晰,而周围的海水只是偶尔闪一下光。发光区域形似月亮或是什么发光体的倒影,因为边缘随海面波浪的起伏而弯曲。我们的船的吃水达到4米,但船从这些发光区域上面驶过时,对它们也没有任何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有一些动物聚集在比船底更深的海里。

在费尔南多·迪诺罗尼亚群岛[43]附近的海域,海水中常出现闪光。闪光看起来很像是一条大鱼快速游过一片发光的海水时造成的,因此,水手们正是这么认为的,不过我考虑到闪光发生的频率和持续时间之短,对此有所怀疑。我之前已经提到,这种现象在温暖的海域比寒冷的海域更常见。我有时会想,大气的带电情况受到扰动时,可能就容易发出这种闪光。当然,我认为比起普通天气,风平浪静的几天之后海水发光更明显,因为这样的天气适合各种动物的聚集。我观察到,含有胶状微粒的海水是浑浊的,而发光现象是由于海水和空气接触的部分受到搅动所致,因此我想,海水的磷光现象是由于有机微粒的分解,在此过程中(甚至几乎可以把它称作呼吸作用)海水变得清澈了。

12月23日——我们抵达了盼望港。这个港位于南纬47°的巴塔哥尼亚海岸。有条小河从这里入海,全长32公里,时宽时窄。“小猎犬”号停泊在码头内几公里的地方,正对着一个西班牙人定居点的废墟。

这天傍晚,我离船登岸。在任何陌生土地上,第一次登岸都充满趣味,特别是一切景物都带着鲜明的特色时——这次也正是如此。在七八十米高处,一些斑岩块的上方是一大片开阔的台地。这正是典型的巴塔哥尼亚式平原。地面很平坦,由形状相当规则的圆石和白色泥土混合组成。地面上散布着棕色的坚韧草丛,偶尔有些低矮多刺的灌木。天气干燥晴朗,蓝天透明澄清,少有云朵。站在这样的荒凉台地上眺望内陆,总能望见另一片台地边缘的陡坡。那些台地的高度要更高,不过同样平坦荒凉;其余方向的地平线模糊不清,似乎有气流从受热的地面上腾起,让景物摇摆不定。

在这样的地方,西班牙定居点的命运很快就确定了:全年大部分的时间气候都很干燥,不时有敌对的游牧印第安人前来攻击,殖民者们不得不放弃了尚未完工的建筑。不过,他们开创的风格展示着旧时西班牙人的强大和坚韧。他们在南美洲南纬41°以南的地方所进行的全部殖民努力,都以悲剧告终。饥荒港[44]这一名称背后,是几百个命运悲惨的人的苟延残喘和极度痛苦,最终只有一个人幸存下来,讲述他们的苦难。在巴塔哥尼亚海岸的圣约瑟夫湾[45],西班牙人曾建立了一个小定居点,但在一个星期日,印第安人发动了攻击,几乎屠杀了所有人,只有两人幸存,但也做了许多年俘虏。我在内格罗河曾和其中一人交谈,他现在已经非常老了。

巴塔哥尼亚的动物也像植物一样稀少[46]。在干燥的台地上,有时能看到一些小黑甲虫(异跗节类,Heteromera)缓慢地爬行,有时会看到一只蜥蜴飞快地跑过。关于鸟类,这里有三种食腐的卡拉鹰,在山谷中有几种雀科的鸟和食昆虫的鸟。有一种朱鹭(黑脸鹮,学名Theristicus melanopis,据说在中部非洲也有分布),在最荒凉的地方也不少见。我在它的胃里发现了蚱蜢、蝉、小蜥蜴甚至是蝎子[47]。在一年中的一段时间,黑脸鹮会成群生活,另外一段时间则成对生活。它的叫声响亮而奇特,类似原驼的嘶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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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氏仙人掌

原驼,或者说野生美洲驼,是巴塔哥尼亚高原的典型四足动物,也是东方的骆驼在南美洲的远亲。原驼外形优雅,脖子修长,四肢美观。在南美洲的整个温带区域,南至合恩角附近的岛屿,原驼都很常见。原驼常以几头至30头的小群为单位生活,不过在圣克鲁斯河岸,我们见过一个原驼群,其中至少有500头原驼。

原驼一般很具野性,非常警觉。斯托克斯先生告诉我,他有一次透过望远镜看到一群原驼,虽然距离太远,无法用肉眼分辨清楚,但显然它们已经受惊了,正在全速逃跑。猎人经常远远地听到它们那独特的尖锐嘶鸣声,也就是原驼示警的叫声,从而注意到它们在什么地方。如果这时他仔细地观察,通常会发现原驼在远处的山坡上站成一列。当猎人再接近时,伴着另外几声嘶鸣,原驼群沿着狭窄的道路跑到附近的另一座山丘上。它们奔跑的速度虽然看上去比较慢,实际上却很快。不过,如果猎人偶然遇到落单的或几头在一起的原驼,它们一般都会站住不动,并且专心地盯着他,随后可能会往前走几米远,再回头盯着猎人。为什么原驼的胆怯程度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在远处它们会把人误认为主要天敌——美洲狮吗?还是好奇心战胜了胆怯?原驼的好奇心确实很旺盛,如果一个人躺在地上摆出奇怪的动作,比如双腿伸向空中,它们几乎总会走近来观察。我们的猎人用这个技巧总是成功,甚至还能放几枪,原驼认为这也是奇怪动作的一部分。在火地岛的山上,我曾不止一次看到,一只原驼发现有人接近时,不只反复嘶鸣,还用很滑稽的动作跳来跳去,似乎是在挑衅。原驼很容易驯化。在巴塔哥尼亚北部一间房子附近我曾见过几只驯化了的原驼,不过没有任何东西束缚。驯化了的原驼很勇猛,会毫不迟疑地飞起双膝从背后攻击人。据说,这种攻击的动机是因为雌性原驼而产生的嫉妒。不过,野生原驼却没有任何防御行为,就算一条猎狗也足够看住一头原驼而等着猎人赶上来。从许多方面的习性看,原驼类似羊群中的羊。因此,几个人骑马从不同方向接近原驼时,它们就会陷入混乱,不知道向哪里跑。这一习性,使得印第安人的打猎方法大显神威,因为很容易把它们赶到一个中心点,然后包围起来。

原驼爱好游泳。在巴尔德斯港,我曾看见原驼好几次在岛屿间游泳。拜伦[48]说,他在航行中见过原驼喝咸水。我们船上的几位军官也看见了类似的情形:在布兰科角[49]附近,一群原驼似乎正在喝盐湖里的咸水。我想,在某些地方,如果它们不喝咸水的话,就根本一点水都喝不到。中午的时候,原驼常去碟形的洼地,在尘土中打滚。雄性原驼常打架。有一次两头原驼来到离我相当近的地方,嘶叫着想要互相撕咬。有些原驼被射杀后,猎人发现皮上还有深深的咬伤痕。有时候,原驼群会集体出发探索。在布兰卡港地区,离岸48公里以内,很少能见到原驼。有一天,我发现了30~40头原驼的痕迹,一条直线地通向一条浑浊的咸水溪,接着它们肯定是发现自己正在接近大海,于是又像骑兵队一样整齐地转了个弯,一条直线地沿着原路返回了。原驼有种奇特的习性,我认为相当难以解释:它们会连续多日把粪便拉在同一个地方,形成明显的一堆。我见过一个粪堆的直径达到2.4米,量非常大。多尔比尼先生说,这一习性是原驼属[50]内所有物种共有的。对秘鲁的印第安人来说,这是件好事,因为他们用原驼的粪作燃料,这样一来收集时就能省去很多麻烦。

原驼似乎对自己的葬身之地也有偏好。在圣克鲁斯河两岸,有些特定的区域内,地面上全是骨头,一片白色。这些地方通常就在河边,灌木丛生。在其中一个地方,我数出了十多具头骨。我特地检查了这些骨头。我之前见过一些散落的原驼骨头,上面有咬痕甚至已经断裂,看上去像是被肉食动物拖到一起;但这些骨头则不是这样。原驼在死前一定是躺在灌木丛之间。拜诺先生告诉我,在之前的一次航行中,他在加耶戈斯河[51]畔也见过相同的情形。我完全不知道这种习性的原因,不过我观察到,在圣克鲁斯河区域,受伤的原驼无一例外都会走向河边。在佛得角群岛的圣地亚哥,我曾在山谷中一个偏僻的角落,见到地上满是山羊骨。当时我们惊叫道,这大概是岛上所有山羊的墓地了。我提到这些无足轻重的情况,是因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拿它来解释洞穴里或冲积层中一堆完好骨头的来源,或解释一些动物化石在沉积层中比其他动物更常见的原因。

一天,我们由查弗斯先生率领,乘一艘小船,带着三天的粮食,去考察港湾的上游。早晨,我们凭一张旧西班牙地图去寻找几个淡水水源。我们找到了一个小湾,其上游是一小股不停地流淌的咸水(这是我们第一次见到)。在这里,因为退潮,我们不得不停留了几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我向内陆方向走了几公里。地表一如往常,覆盖着砾岩,其中混杂的泥土看上去很像白垩,但性质大不相同。由于这些成分都比较柔软,因而地面上有很多被水冲刷形成的沟壑。这里看不到一棵树,除了原驼站在山丘顶上为驼群放哨以外,也几乎见不到任何鸟兽。四周一片寂静,满目荒凉。不过,走在这样四周没有任何鲜明颜色的景色中间,我的心中却升起一种怪异但强烈的愉悦感觉。有人问,这个平原经历多少年代了,它还要继续存在多久呢?有首诗说:

——没有人知道,一切仿佛永恒。

这荒原有种神秘的语言,

诉说着可畏的疑问。[52]

傍晚,我们又上行了几公里,随后搭起帐篷过夜。第二天中午,小船搁浅了,因水太浅,我们无法继续前进。这里的水不那么咸了,因此查弗斯先生独自划着小划艇又上行了3~5公里,接着小划艇也搁浅了,不过是搁浅在淡水里。这里河水浑浊,河面也很狭窄,但是河水的来源却不难判断:除了安第斯山脉的融雪以外,不太可能有别的了。从我们宿营的地方看去,四周是光秃秃的悬崖峭壁和斑岩组成的陡峭山峰。我想,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什么地方比这个位于开阔平原上的岩石裂缝更与世隔绝的了。

我们回到停泊处后第二天,我随一群军官前去探索一处印第安人坟墓。这座坟墓是我在附近一座山丘顶上发现的。两块看上去至少各两吨重的巨石,放在一块约2米高的突出岩石前面。在坟墓底下、坚硬岩石之上,有一层约30厘米厚的泥土,一定是从下方的平原上挖来的。泥土层之上铺着一层扁平的石板,上面又堆着其他岩石,以填充突出的岩石和两块巨石间的空隙。为了完成整座坟墓,印第安人设法从突出的岩石上取下一大块,越过岩石堆,放在两块巨石顶上。我们从坟墓的两侧向下挖掘,但没有挖出任何遗物甚至骨头。骨头或许早就腐化了(如果真是如此,那这座坟墓的历史也很悠久),因为在另一个地方——几小堆岩石下面,我发现了极少量的一些细小的碎片,不过还能辨认出是属于人类的。福克纳说,印第安人死后就地埋葬,不过最终他的遗骨还要被挖出来,无论距离多么遥远,总要把遗骨移葬到大海附近。我想,这种习俗可能是因为,在马引进之前,印第安人的生活一定很接近火地岛人,也就是说他们通常住在沿海地区。印第安人有葬在祖先坟墓所在之处的奇特习俗,因此现在游荡的印第安人会把同伴尸体上较不易腐烂的部分带到海岸边祖先的坟墓处。

1834年1月9日——天黑前,“小猎犬”号在圣胡利安港宽敞的码头停泊,此地位于盼望港以南180公里。我们在这里停留了8天。这一带的景色与盼望港相似,不过可能要更贫瘠一些。一天,一队人随着舰长菲茨·罗伊沿港口的海角走了一大圈。我们在11个小时里滴水未沾,有些人筋疲力尽。在附近一个山丘(从此将这里命名为渴山,Thirsty Hill)的顶上,我们望见了一个美丽的湖,于是我们派了两个人前去探索,以约定的信号来表示湖水是不是淡水。让我们无比失望的是,这是一大片雪白的盐,结成了巨大的立方形晶体!我们认为让大家如此口渴的原因是空气太干燥,不过无论什么原因,当我们最终在晚上回到船上时,我们都非常高兴。虽然我们一路上没有找到一滴淡水,但这里一定还是有淡水的,因为我偶然发现,在海角附近咸水的表面上,有一只切眼龙虱(Colymbetes)还没有完全死去,它一定生活在附近的淡水当中。另外还有三种昆虫[一种虎甲(Cincindela),似乎是杂色虎甲(Cicindela Hybrida);一种猛步甲(Cymindis);一种婪步甲(Harpalus),全都生活在偶尔被海水淹没的泥泞平地]以及一种在平原上发现的已死的昆虫,就是这里全部的甲虫了。一种体形相当大的蝇类(虻属,Tabanus)数量非常多,人若被它叮咬后,会疼痛难忍。在英国,常于树荫小道中扰人的马蝇和这种虻属于同一个属。关于这些吸血昆虫,我们常有个疑问:它们是吸什么动物的血为生的呢?原驼是这里几乎唯一的温血四足动物,其数目相比虻来说,相当微不足道。

巴塔哥尼亚的地质学特征让人很感兴趣。与欧洲不同的是,欧洲的第三纪地层似乎是在海湾处积累的,而这里,一连几百公里的海岸,我们都见到同一个巨大的沉积层,其中包含大量第三纪时的贝类化石,很明显这些物种现在都已灭绝了。最常见的贝类是一种巨型牡蛎,有时直径可达30厘米。覆盖在这些地层之上的是一层松软的白色岩石,其中含有大量石膏,形似白垩,不过实际上是一种浮岩。这种岩石有个重要的特点:其体积的10%,是由微小的水生生物组成的。埃伦伯格教授已经在其中确定了30个海生物种。这个地层沿着海岸线分布长达800公里,很可能实际上还要伸展得更远。在圣胡利安港,它的厚度超过240米!这一白色地层到处都被砾岩所覆盖,形成了很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砾岩层:自科罗拉多河向南绵延600~700海里,在圣克鲁斯河(圣胡利安港以南不远)一线一直延伸到安第斯山脉脚下。在圣克鲁斯河的中游,砾岩层厚度达到60米。这一砾岩层很可能无论在哪里都能延伸到安第斯山脉,斑岩就是在那里风化而成为形状规则的小圆石。我们可以认为,砾岩层的平均宽度达到320公里,平均厚度有15米。如果如此巨大的砾岩层堆在一起,就算不包括它本身风化而形成的泥土,也能组成雄伟的山脉!当我们想到,是旧时海岸和河边巨大的石块缓慢地落下来,被波浪拍打成小块,再缓慢地滚动、变圆、移动到各处,才形成了这如沙漠中的沙粒一般无穷无尽的砾岩,这当中必须经过极其长久的时间的流逝,这时我们的思绪不得不为之震撼。而所有这些可能已经滚圆的沙砾,后来被转运到白色的沉积层里,再经过长久的时间,后来又转运到下面一层的第三纪贝壳地层里!

在这片南方的大陆,似乎一切事物都受到大规模的现象的影响:从拉普拉塔河到火地岛,近2000公里的距离,在现存的海生贝类生活的时期里都已经抬升了不少(在巴塔哥尼亚,抬升的高度达到90~120米)。抬升后的平原表面上,古老的贝壳受到日晒雨淋,还部分保持着原来的颜色。在抬升过程当中,至少有8个长久的间断期。在间断期当中,海水又深深地侵蚀着陆地,在不同高度形成连续不断的悬崖或陡坡,分隔开不同高度的平原,看上去就好像一级级的台阶一样。整个抬升过程以及间断期海水侵蚀的力量,在海岸线一带都相当温和,因为我惊讶地发现,台阶状的平原的高度与很远处几乎相当。高度最低的平原,高27米;我在海边爬上的最高的平原有300米高,在那里,这些地质活动只留下了砾岩覆盖的平缓山丘这样的遗迹。圣克鲁斯河上游的高原,在安第斯山脉脚下高达900米。我说过,在现存的海生贝类生活的时期内,巴塔哥尼亚抬升了90~120米;我还要补充的是,在冰山将巨大的岩石运送到圣克鲁斯河上游的高原上的时期抬升高度至少有450米。巴塔哥尼亚不只受到过抬升运动的作用。据E.福布斯教授[53]所说,在圣胡利安和圣克鲁斯所发现的现已灭绝的第三纪贝类,只能在15~75米深的水中生活。但是,这些化石现在已经埋在厚250~300米的海底沉积层之下,也就是说,这些贝类曾生活的海床一定曾下沉过数百米,才能积累起现在覆盖其上的地层。巴塔哥尼亚海岸如此简单的地质构造,背后却蕴含着多么复杂的历史!

在圣胡利安港[54]27米高的平原上,在砾岩层上覆盖着的红色淤泥中,我发现了一种奇异的四足动物长颈驼(Macrauchenia Patagonica)的半具骨架。长颈驼的大小与骆驼相当,它与犀牛、貘和古兽马一样,都属于厚皮动物[55],不过它长颈的骨架结构显示,它与骆驼的亲缘关系接近,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和原驼、羊驼的亲缘关系很接近。现存的海生贝类能在阶梯状平原更高的两级上找到,这表示这两级的形成和抬升一定早于长颈驼所埋藏的淤泥层沉积的时间,也就是说这种奇特的四足动物生活的年代,要大大晚于海洋里现存的贝类出现的年代。这个位于南纬49°15′的荒芜砾岩平原,植被非常稀疏,如此巨大的四足动物要如何生存,起初令我大为惊讶。不过它和原驼的关系以及原驼在无论多贫瘠的地区都能生活的事实,可以部分地解释这个问题了。

长颈驼和原驼之间,箭齿兽和水豚之间,都存在一定的亲缘关系,不过略为遥远些,而许多已灭绝的贫齿动物和现存南美洲动物的标志——树懒、食蚁兽和犰狳之间的亲缘关系就要接近一些,栉鼠属和水豚属在化石中的物种和现存的物种的亲缘关系更加接近。这些事实非常引人注意。伦德先生和克劳森先生将最近从巴西的洞穴中找到的大量化石带到欧洲。这些化石绝妙地展现了这种关系,正像澳大利亚有袋类(Marsupial)动物中,在化石中的物种和已灭绝的物种间的绝妙关系一样。那些洞穴所在的省份生活着32个属的陆生四足动物,而它们的化石当中几乎包含了每个属的已灭绝物种,只缺4个属,而且灭绝物种的个体数目要比现存的多得多,其中有食蚁兽、犰狳、貘、西貒、原驼、负鼠的化石,还有无数南美洲啮齿动物和猴类的化石以及许多其他动物。同一片大陆上,灭绝的和现存的物种间的这种绝妙关系,在未来必将成为揭开物种出现和消失之迷雾的最亮的一束光,我对此毫不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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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塔哥尼亚,抬升的海岸

回顾美洲大陆上天翻地覆的变化,不能不让人深深地感到惊讶。从前,这片大地上一定游荡着无数巨兽。现在的物种和它们的祖先及古老的亲戚相比,只能说是小矮种了。如果布丰[56]知道这些巨大的树懒和犰狳状动物,知道这些已经灭绝的厚皮动物,或许他就不会认为美洲是一片从来没有过活力的大陆,而会说美洲的创造活力已经丧失了。后者显然更接近事实。这些已灭绝的巨型四足动物,就算不是全部,但大多数都生活在较近的时期,与现存的海生贝类同时生存。自那个时期以来,地形上应该不可能有太大的变化。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么多物种甚至多个属灭绝了呢?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可能发生过什么大灾难。但是,从南巴塔哥尼亚,到巴西,到秘鲁境内的安第斯山脉,到北美洲,直到白令海峡,都有大小不同的物种灭绝,要一次性做到这些事,恐怕必须摇动整个地球的结构了。此外,对拉普拉塔和巴塔哥尼亚地区的地质学考察让我相信,一切地质特征都是缓慢而漫长的过程造成的。无论是欧洲、亚洲、澳大利亚还是南北美洲的化石都表明,在近期,全世界各地的条件都适宜大型四足动物生活。至于这些条件具体是什么,还没有人能够推断出来。这绝不可能是气温变化,因为气候变化会同时毁灭南北两个半球上热带、温带和寒带的生物。莱尔先生告诉我们,在北美洲,大型四足动物生活的年代之前是冰山把巨石运送到低纬度的时期,而现在,冰山已经不可能到达这些地方了。依据虽不直接但确凿无疑的证据,我们应可确定,在南半球,长颈驼生活的年代也要大大晚于冰山运送巨石的时期。是不是如同有人所推想的,人类进入南美洲后,摧毁了笨拙的大地獭和其他贫齿动物呢?至少我们还得给布兰卡港附近小型栉鼠的灭绝以及巴西的化石中许多鼠类和其他较小的四足动物的灭绝,另找别的理由。没有人会认为一次干旱就足够摧毁从南巴塔哥尼亚到白令海峡的所有物种的每个个体,就算这干旱比拉普拉塔地区诸省的大干旱还要严重得多。我们又怎么看待马的灭绝呢?西班牙人引进的马,其后代现在成千上万,遍布整个大平原,而当时这片平原上却缺乏牧草吗?后来引进的马种与它巨大的古老亲戚吃同样的食物吗?我们能否相信,水豚吃箭齿兽的食物,原驼吃长颈驼的食物,而现存的小型贫齿动物吃它们无数巨大原型祖先的食物吗?在世界的漫长历史中,没有什么比物种的大范围反复灭绝更令人吃惊了。

尽管如此,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的话,这就没那么令人困惑了。我们总记不住,我们对每种动物生存所需要的条件是多么无知;而且也总是忘记,有些机制能够防止任何生物种群在自然中过快地繁殖。食物的供应量平均而言是保持不变的,但动物繁殖的数量却是以几何级数增长的,这些事实将带来出人意料的影响。这一影响在引进美洲并野化的欧洲动物中,体现得最为奇妙。在自然情况下,动物有规律地繁殖。一个长期存在的物种,其数量不可能太大幅度地增加,而必定会受到某些因素的抑制。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几乎无法精确判断,对于每个给定的物种来说,在生命的什么时期或一年中的什么时间,这个因素会起作用,或者两次起作用的间隔是不是很长?换句话说,我们不知道这个因素的准确内容。因此,如果两个习性类似的物种在同一片区域里,其中一种很罕见而另一种很常见,我们会习以为常;或者,一片区域内一个物种很常见,而在另一片自然条件很类似的区域内,扮演着同样角色的是另一个物种,我们也会习以为常。如果有人问这是为什么,我们会立即回答这是由一些细小的差别造成的,比如气候、食物或天敌的数量,但我们却很少能够,甚至完全不能指出精确的原因和作用机制!因此,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决定一个物种常见还是罕见的原因,我们通常还不能掌握得很清楚。

有时,我们能够通过人力记录世界范围内或一个地区内一个物种灭绝的过程。我们知道它越来越少,最终消失,但我们还是很难分辨[57]这个物种的灭绝是因为人类的活动,还是因为天敌的增加。正如几位优秀的观察者所指出的,从稀少到灭绝的证据,在连续的第三纪地层中表现得最为显著。我们经常发现,一种贝类在第三纪地层里很常见,但现在非常罕见,长久以来认为已经灭绝了。如果物种正如看上去的那样先变得稀少再灭绝,也就是说正如我们所知的,任何物种无论多么适应环境,其高速增长都会受到抑制,虽然抑制发生的时间和方式尚不明确。如果我们发现,两种亲缘关系很近的物种,在同一片区域内一种很常见,一种很罕见,虽然无法给出准确原因,但我们也习以为常了,那么如果罕见物种之后又进一步灭绝了,那我们又有什么好吃惊的呢?一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不断发生的、我们却很少察觉的现象,如果再进一步的话,我们也是不会注意到的。知道从前巨爪地懒要比大地懒少得多,知道化石中的一种猴子和现存的一种猴子相比要少得多,谁又会感到哪怕是一点点的惊讶呢?对于这种相对的稀少性,我们还能给出最直接的证据,以证明环境相对较不适合它的生存。承认物种要先稀少再灭绝,并对一个物种相对另一个物种的个体数目很少习以为常,却又因为物种灭绝而大惊失色。对我来说,这就好像“承认人死前要生病,因而对人会生病感到习以为常,却在人因病死去时,又感到不可思议,认为这个人一定是遭到暴力而死的”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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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河东岸地区女士们的头饰

[1]绿山(Green Mount):现名蒙得维的亚山(Cerro de Montevideo),与市中心隔蒙得维的亚湾相望。——译注

[2]科洛尼亚—德尔萨克拉门托(Colonia del Sacramento):乌拉圭西南部城市,科洛尼亚省首府,是全国最古老的城市,建立于1680年。——译注

[3]内格罗河(Rio Negro):乌拉圭最重要的河流,发源于巴西南部高原,横穿乌拉圭领土后汇入乌拉圭河。——译注

[4]梅塞德斯(Mercedes):乌拉圭西部城市,索里亚诺省首府,在内格罗河南岸。当时还是个镇。——译注

[5]卡内洛内斯(Canelones):乌拉圭南部城市,卡内洛内斯省首府,在蒙得维的亚以北约50公里。——译注

[6]圣卢西亚河(River Santa Lucia):乌拉圭南部重要河流,是佛罗里达省、圣何塞省与卡内洛内斯省、蒙得维的亚省的分界河,注入拉普拉塔河。卡内洛内斯河与圣何塞河都是它的支流。——译注

[7]库弗雷河(Cufre):乌拉圭科洛尼亚省和圣何塞省交界处的河流,注入拉普拉塔河。——译注 野生海芋:学名斑叶疆南星(Arum Maculatum),属于天南星科疆南星属,块根熟后可食,富含淀粉,但生时有毒。——译注

[8]罗萨里奥河(Rio Rozario):乌拉圭科洛尼亚省的河流,注入拉普拉塔河。——译注 朱蕉(学名Cordyline fruticosa),现分入天门冬目龙舌兰科朱蕉属。——译注

[9]科拉(Colla):即罗萨里奥(Rosario),科洛尼亚省东部小城,距科洛尼亚—德尔萨克拉门托约50公里。——译注

[10]巴西战争:1825年,由于乌拉圭河东岸省(相当于今天的乌拉圭)宣布独立,巴西帝国与拉普拉塔联合省爆发战争,战场主要在乌拉圭境内。双方都无法取得优势,最终在英国调停下议和,乌拉圭因此正式获得独立。——译注

[11]拉普拉塔联合省(United Provinces of La Plata):阿根廷五月革命后最初成立的政权,大致包含拉普拉塔河流域各省,是今天阿根廷的前身。——译注

[12]关于这具头骨,沃特豪斯先生(George Robert Waterhouse,英国博物学家)撰写了一份详细描述,我期待他将这份描述发布在期刊上。

[13]弗朗西斯科·哈维尔·穆尼斯(Francisco Javier Muñiz,1795~1871):阿根廷医师、博物学家、古生物学家,被认为是阿根廷第一个博物学家。——译注

[14]几乎同一种反常结构(不过我不知道是否会遗传)能在鲤鱼及恒河的鳄身上看到:见伊西多尔·若弗鲁瓦·圣伊莱尔(Isidore Geoffroy Saint-Hilaire,法国动物学家)《异常特征史》(Histoire des Anomalies),第一卷第244页。

[15]西洼鹿(Sivatherium):偶蹄目长颈鹿科一个已灭绝的属,体形巨大,重可达500千克。——译注

[16]拉斯巴卡斯河(Las Vacas):乌拉圭科洛尼亚省的河流,在该省西部的卡梅洛市注入拉普拉塔河。——译注 弗雷德里克·威廉·比奇(Frederick William Beechey,1796~1856):英国海军军官、地理学家、极地探险家。——译注

[17]比沃拉斯河(Arroyo de las Viboras):乌拉圭科洛尼亚省的河流,注入拉普拉塔河,河口在卡梅洛市西北约10公里。——译注 奥托·冯·科策比(Otto von Kotzebue,1787~1846):波罗的海德裔航海家,为俄国工作。——译注

[18]贝凯洛河(Arroyo bequeló):乌拉圭索里亚诺省的河流,在梅塞德斯北侧注入内格罗河。——译注 乔治·普里查德(George Pritchard,1796~1883):英国传教士、外交家,历任英国驻塔希提、萨摩亚领事。——译注

[19]当地现在立有一块纪念碑以纪念达尔文访问此地,附近一个村庄萨卡奇斯帕斯村也有“达尔文村”的别名。——译注 1842年,法国强行将塔希提列为保护国,随后开战,法国战胜,波马雷四世沦为傀儡。——译注

[20]A.多尔比尼先生曾写有关于这种犬的一份很类似的描述,第一卷,第175页。

[21]弗雷德里克·居维叶(Frédéric Cuvier,1773~1838):法国动物学家,小熊猫的命名者,著名博物学家乔治·居维叶的弟弟。——译注 对跖点:指从地球上某一点向地心作射线,经过地心后与地球表面的交点,即相对点。——译注

[22]球节:马腿后部长距毛的部位,接近马蹄。——译注 帕希亚(Pahia):现名派希亚(Paihia),群岛湾口的旅游小镇,是英国传教士最早到达新西兰的地点。——译注

[23]马穆鲁克马嚼子:一种环状马嚼子,环绕在马的下巴上,非常紧。马穆鲁克(Mameluke),中世纪埃及的非阿拉伯人奴隶组成的部队,其骑兵非常著名。——译注 查尔斯·贝克(Charles Baker,1803~1875):英国传教士,最早熟练掌握毛利语的欧洲人之一。——译注

[24]纸币面值与实际价值常不符合。——译注 科罗拉里卡(Kororareka):即今天的拉塞尔(Russell),新西兰北岛北地大区小镇,是欧洲人在新西兰最早的永久定居点。——译注

[25]英国克朗(Crown):英国一种旧银币,于1971年停止流通,合5先令,即1/4英镑。——译注

[26]我必须向贝凯洛河畔庄园的基恩先生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卢姆先生表达感谢,没有他们的帮助,这些珍贵的化石不可能到得了英国。 怀马蒂(Waimate),即北怀马蒂(Waimate North),新西兰北岛北地大区的定居点,有传教所设立于此。不是南岛的怀马蒂(Waimate)镇。——译注

[27]1833年10月1日。参见第七章。——译注 詹姆斯·布什比(James Busby,1801~1871):新西兰第一个英国常驻公使,第一个法学家,一般认为他还是澳大利亚葡萄酒业之父。——译注

[28]拉斯彼德拉斯(Las Piedras):乌拉圭南部卡内洛内斯省城市,与蒙得维的亚省相邻,全国人口第五多的城市。当时还是个村。其名称在西班牙语中意为“岩石”。——译注 莫里茨·雷茨希(Moritz Retzsch,1779~1857):德国画家,曾为多部名家著作绘画。——译注

[29]圣布拉斯湾(Bay of San Blas):布宜诺斯艾利斯省东南部的海湾,接近内格罗河口,是著名的渔场。——译注

[30]红点豆粉蝶现学名Colias Croceus。——译注

[31]赖尔《地质学原理》,第三卷第63页。 理查德·戴维斯(Richard Davis,1790~1863)、乔治·克拉克(George Clarke,1798~1875):均为英国传教士,怀马蒂传教所和农场的创始人之一。——译注

[32]“冒险”号(HMS Adventure):英国海军考察船,1826年至1830年在金船长指挥下考察了巴塔哥尼亚,当时“小猎犬”号也随行。——译注

[33]布兰科角(Cape Blanco):即努瓦迪布半岛,位于非洲西部海岸,西撒哈拉和毛里塔尼亚交界处。——译注

[34]船只在港口间航行时,常有苍蝇在船上停几天;但它们一旦飞离船,很快就会失去踪迹,全都消失不见。

[35]皮埃尔·安德烈·拉特雷耶(Pierre André Latreille,1762~1833):法国动物学家,专长于节肢动物,被认为是同时代最前沿的昆虫学家。——译注

[36]安德鲁·迪克森·默里(Andrew Dickson Murray,1812~1878):苏格兰律师、植物学家、动物学家、昆虫学家。——译注 钝叶酸模:学名Rumex obtusifolius。——译注

[37]布莱克沃尔(John Blackwall,英国博物学家)在他的《动物学研究》(Researches in Zoology)一书中,有对于蜘蛛习性的许多出色观察记录。

[38]背足蟹(Notopoda):拉特雷耶提出的一类蟹,大致分属今天甲壳亚门软甲纲十足目的四个科:人面蟹科(Homolidae)、关公蟹科(Dorippidae)、绵蟹科(Dromiidae)和蛙蟹科(Raninidae)。——译注

[39]切甲类(Entomostraca):曾为甲壳纲两个亚纲之一的名称,由拉特雷耶提出,其下包含现在的鳃足纲(Branchiopoda)、头虾纲(Cephalocarida)、介形纲(Ostracoda)、颚足纲(Maxillopoda)等,现已不再使用。——译注 卡瓦卡瓦(Kawakawa):新西兰北岛北地大区的一个小镇,在派希亚附近。——译注

[40]Bonito:指鲭科(Scombridae)鲭亚科的一个族(Sardini),包含四个属:跃鲣属(Cybiosarda)、裸狐鲣属(Gymnosarda)、平鲣属(Orcynopsis)和狐鲣属(Sarda)。——译注 怀奥米奥(Waiomio):位于卡瓦卡瓦以南数公里,现在是旅游胜地,以卡维提洞穴(Kawiti Caves)知名。卡维提洞穴得名于宏吉·希卡手下的著名酋长卡维提。——译注

[41]在《动植物学杂志》(Magazine of Zoology and Botany)第4期中有一份摘要。

[42]现学名Tima,属于刺胞水母门水螅纲软水母目。——译注

[43]费尔南多·迪诺罗尼亚群岛(Fernando de Noronha):属于巴西伯南布哥州的一个群岛,由21个岛组成,位于太平洋上,距离巴西最近的海岸354公里。——译注

[44]饥荒港(Port Famine):现名安夫雷港(Puerto Hambre),位于麦哲伦海峡西岸,智利麦哲伦—智利南极大区首府蓬塔阿瑞纳斯以南约58公里。1584年,约300名西班牙人尝试在此建立殖民地;1587年英国航海家卡文迪什到达此地,只见到遍地尸体,于是将此地命名为饥荒港。——译注

[45]圣约瑟夫湾(St.Joseph's Bay):即圣何塞湾(Golfo San José),阿根廷丘布特省瓦尔德斯半岛北侧陆地包围的海湾。——译注

[46]我在这里发现了一种仙人掌,亨斯洛教授将其命名为达氏仙人掌(Opuntia Darwinii,《动植物学杂志》第一卷第466页),当我将一根棍子或手指伸入它的花朵中时,雄蕊的反应非常特别。花被的各部分同样会收缩到雌蕊旁边,不过比雄蕊要慢。这一科的植物通常认为是在热带生长,不过在北美洲(刘易斯和克拉克的《旅行记》第221页),与这里纬度的绝对值相同的高纬度地区——北纬47°,也发现过。

[47]在岩石之下,这些昆虫并不少见。我见过一只蝎子静静地吃着另一只同类。

[48]约翰·拜伦(John Byron,1723~1786):英国海军军官、将军,曾指挥“海豚”号(HMS Dolphin)完成环球航行。著名诗人拜伦的祖父。——译注

[49]布兰科角(Cape Blanco):现名Cabo Blanco,阿根廷圣克鲁斯省东海岸北部的海角,在盼望港(德塞阿多港)以北约60公里。——译注

[50]以前羊驼属中包括原驼(Lama guanicoe)、大羊驼(Lama glama)、羊驼(Vicugna pacos,前Lama pacos)三个物种。现在羊驼分入小羊驼属,同属还有小羊驼(Vicugna vicugna)。两个属同属于骆驼科。——译注

[51]加耶戈斯河(Rio Gallegos):阿根廷圣克鲁斯省南部的河流,在里奥加耶戈斯市附近汇入大西洋。——译注 引人注目的是,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的季节会发生改变。在圣赫勒拿小岛上猩红热的传入像瘟疫一样令人害怕;而在有些国家,外国人与本地人就像不同的动物一样受到某些传染病的不同感染。根据洪堡在墨西哥的观察,这种情况在智利就有事例。(《论新西班牙》第四卷)。

[52]雪莱《勃朗峰》(Mont Blanc)节选。 《传教生涯记》,第282页。

[53]爱德华·福布斯(Edward Forbes,1815~1854):英国博物学家、地质学家,生于马恩岛,晚年曾任英国地质学会主席。——译注 《澳大利亚游》第一卷,第154页。对于T.米切尔爵士在有关新南威尔士大峡谷的主题上与我进行的几次私人沟通,我要表达忠心的谢意。

[54]我最近听说,在南纬51°4′,加耶戈斯河两岸,皇家海军沙利文上校(Bartholomew Sulivan)发现无数骨化石埋藏在常规地层中,有些骨头较大,其他的较小,看上去像是犰狳的。这是一件很有趣且很重要的发现。

[55]厚皮动物(Pachydermata):曾是哺乳动物的一个目,现已不再使用。长颈驼分入滑距骨目(Litopterna)后弓兽科(Macraucheniidae);犀牛、貘和古兽马都属于奇蹄目(Perissodactyla),犀牛属犀科(Rhinocerotidae),貘属于貘科(Tapiridae),古兽马属古兽马科(Palaeotherium)。——译注

[56]乔治·路易斯·勒克莱尔·布丰(Georges Louis Leclerc Buffon,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数学家、宇宙学家,对后世有重大影响。——译注

[57]参见赖尔先生关于这一问题的精彩评述,载于他的《地质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