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克鲁斯、巴塔哥尼亚与福克兰群岛

第九章 圣克鲁斯、巴塔哥尼亚与福克兰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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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第斯兀鹫[1]

圣克鲁斯——沿河而上的探险——印第安人——大片玄武岩流——非河流搬运而得的碎岩——河谷的地表层——安第斯兀鹫的习性——安第斯山脉——巨大的漂砾——印第安人的遗址——回到船上——福克兰群岛——野马、野牛和野兔——像狼的狐狸——用骨头生火——捕野牛的方法——地质状况——石流——猛烈运动的场景——企鹅——雁属动物——海牛卵——群栖动物

1834年4月13日——“小猎犬”号在圣克鲁斯入口处抛锚。这条河位于圣胡利安港南面大概100公里处。上一次航行,斯托克斯(Stokes)船长逆流而上48公里,随后由于缺乏食物,被迫返回。除了那次所发现的情况以外,我们对这条大河一无所知。菲茨·罗伊船长现在决心只要时间允许,就一直沿河而上。18日,三艘划艇带着3周的食物出发;一行共25人——这是一支足以对抗一大群印第安人的力量。潮水澎湃、风和日丽,航程一路顺利,没多久我们就喝上了淡水,到晚上就差不多摆脱了潮水的影响。

这条河流的大小和外形,即便是到我们最后抵达的目的地,也没有丝毫改变。河面总体上三四百米宽,中间深5米。河水流速很快,达4~6节(海里每小时),这或许是它最显著的特点。河水是亮丽的蓝色,略微夹着乳白色,没有第一眼看到的那么清澈透明,流经的鹅卵石地跟沙滩以及周边平原的鹅卵石很相似。河道蜿蜒曲折,穿过往正西方向直线延伸的山谷。山谷的宽度不一,有5~16公里不等;山谷的边缘是阶梯状的台地,大多数地方层层递增,高达150米,两侧显著对称。

4月19日——要在这样的急流中逆行而上,自然不可能靠划船或扬帆前进,因此,我们把三艘船首尾紧紧地连接在一起,每艘船留下两名船员,其余的上岸拉纤。我认为菲茨·罗伊船长的总策划非常得当,每个人的负担都得以减轻,同时人人都有事做,因此我会描述一下分工。我们整队人员分成两班,每班人轮流拉纤一个半小时。每艘船的军官与该船船员同住、同食、同眠,因此船与船之间相互独立。日落后,我们选择在长满灌木丛的第一处平地夜宿。每组中每个船员轮流做饭。当船一拖上岸,厨师就立刻生火,另外两个人扎营,舵手从船上把东西取出来,其余的人把东西搬到帐篷里去、收拾柴火。按照这样的分工,过夜的东西半个小时内就能一切就绪。大家一直保持有两名船员和一名军官值班,他们的职责是看守船只、守着火不灭以及防备印第安人。每人每晚轮流值班一小时。

这天,因为一路上是荆棘丛生的小岛,岛与岛之间的水道很浅,所以我们只走了一段较短的路程。

4月20日——我们穿过形形色色的小岛,着手开始工作。虽然我们的日常行程非常艰难,但是每天平均能行进16公里的直线距离,总路程可能有25~30公里。我们远离昨晚的宿营地,这里完全是一片未知的领域,因为斯托克斯船长就是到达这里后返航的。我们看到远方升起了浓烟,还有一匹马的骸骨,因此知道附近有印第安人。第二天(21日)早上,我们发现地上有一群马走过的脚印,还有长矛在地上拖曳留下的痕迹。大家都认为,印第安人在夜间侦查过我们。不久后我们来到一处地方,从那里刚刚留下的大人、小孩和马匹的脚印可以推断,那伙人显然已经过了河。

4月22日——这片地区的景色没什么变化、索然无味。巴塔哥尼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各地的物产都完全相同。在小圆石组成的干旱平原上,长了同样瘦弱矮小的植物。山谷里长的是同一种带刺灌木。目之所及都是一样的鸟类、一样的昆虫,即便河流两岸和汇进河中的清澈溪流,也极少有更亮的绿色来点缀。大地被施了贫瘠的诅咒,而流经鹅卵石的河水也同样被施了咒,因此水禽的数量寥寥无几——因为这条贫瘠的河流里没什么东西可以借以维生。

巴塔哥尼亚虽然在某些方面很贫瘠,但它却因拥有的小型啮齿动物[2]数量居世界之最而值得夸耀。有几个种类的老鼠长着大大的薄耳朵和非常细的毛发。这些小动物聚集在山谷里的灌木丛中,数月尝不到一滴水,只有露珠。它们似乎都是会吃同类的动物,因为老鼠一掉入我的陷阱,就被别的老鼠吞食了。有一种娇小、玲珑且肥美的狐狸,可能就是完全靠这些小动物为生的。这里的原驼也在自己的地盘上,一般是50或100只为一群,而且正如我所提到的,我们还见过一群原驼,肯定至少有500只。美洲狮和安第斯兀鹫及其他食腐鹰紧随在原驼身后,捕食原驼。河岸四处可见美洲狮的足迹,还有几只原驼的骸骨,它们脖子脱臼、骨头破碎,可见是如何死去的了。

4月24日——我们就像是古时候的航海探险家一样,每到一处陌生之地,哪怕是最琐碎的变化迹象我们也会查看。看到漂在水面上的树干或者是原始岩石漂砾,我们就满心欢喜,就像是我们看到了安第斯山脉两侧的森林似的。不过,最充满希望的信号就是大片浓云的顶端差不多总是保持在同一个位置,最终也确证无误。最初,我们误以为这些云层就是山脉本身,而没想到那都是寒冷的山峰所凝结的大片水蒸气。

4月26日——今天,平原上的地质构造发生了显著变化。一开始的时候我就仔细地检查了河里的石子。最近两天,我们注意到河里出现了一些蜂窝状的玄武岩小鹅卵石。这种鹅卵石的数目在逐渐增加,体积也逐渐变大,但是没有一颗有人头那么大的。然而,今天早上更坚实的玄武岩鹅卵石突然数量变多了。我们沿河走了半个小时,看到了八九公里远处巨大的玄武岩台地棱角分明的边沿。抵达台地底部的时候,我们看到零散的石块间溪流汩汩。在接下来的45公里河道中,总有大块的玄武岩挡道。这个界线以外,是来自周边漂砾岩层的巨大原始岩石碎块,数量同样是数不胜数。没有一块巨大的碎石块被冲往远离石源超过五六公里远的地方。考虑到圣克鲁斯河的大量水流异常湍急,又没有任何平静的河段,这个例子最清楚地证实了河流连搬运中等大小的碎石的能力都没有。

虽然这片玄武岩不过是流到海底的熔岩,但是火山爆发的规模肯定不小。我们初次见到这种岩层处,它只有36米厚;顺着河道而上,地面不知不觉地升高了,岩层也变得更厚了,距离那个位置64公里处就达到了100米厚。安第斯山脉附近的厚度达到多少呢?我无法得知,但是那里的台地海拔高约900米。因此,我们必须把雄伟的安第斯山脉看作是玄武岩的源头,而让这源头名副其实的,是流过略为倾斜的高原,直到160公里以外的熔岩流。第一眼看到山谷另一侧的玄武岩悬崖时,显然能够发现,两边的地层一度是连在一起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把这样一整列平均厚度近90米、宽度从3公里以下到6公里不等、非常坚硬的岩石移开的呢?虽然河流力量微弱,连小石块也搬不动,但是斗转星移,就能累积起难以估量的冲蚀效果。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单单就这种作用的微不足道而言,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座山谷以前为海湾所占有。从山谷两侧阶梯状的台地形状和性质、靠近安第斯山脉的谷底张成如河口般的巨大平原,其上还堆积着沙丘,以及河床上出现的一些海生贝类,就可以得出结论,在此无须一一道尽。如果在此篇幅有多,我会证明以前南美洲在此被一条海峡切断,太平洋与大西洋在此连通,就像麦哲伦海峡一样。但是有人会问,这些牢固的玄武岩是怎么搬走的呢?以前,地质学家会用某种激烈的变动来解释,但是在这种案例中,这类推测却非常不可靠,因为在圣克鲁斯河谷的两侧伸展着同样的阶梯状平原,其上覆盖着现代海生贝类,这些平原面对着漫长的巴塔哥尼亚海岸线。无论是在河谷里,还是开阔的海岸上,都不可能有任何洪水能塑造出这样的陆地,因为形成这样的阶梯状平原或台地的时候河谷自身就已被掏空了。尽管我们知道在麦哲伦海峡,狭窄水道内潮水的流速达到8节,但我们必须承认,要是没有巨浪的帮助,潮水要侵蚀这么宽阔、这么厚实的玄武岩,就要历经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一想到要经过无数的年代,不禁使人头晕目眩。不过,我不得不相信这个古老的海峡里的水冲刷着地层,将其击碎成巨大的石块;散落在沙滩上的岩石,先碎成小块,随后变成卵石,最后成了无比微细的泥土,随着潮水进入东西两面的大洋。

随着平原的地质构造发生了变化,风景地貌也同样发生了改变。我在某些狭窄而布满岩石的隘道上信步行走的时候,几乎可以幻想自己又回到了圣地亚哥岛那贫瘠的山谷。我在玄武岩悬崖上看到了在别处没有见过的植物,另外有一些我认得是从火地岛漂泊过来的。这种充满细孔的岩石可以用来贮存稀缺的雨水,因此在火成岩与沉积构成物的交接线处涌出了几股小泉水(这在巴塔哥尼亚是非常稀有的现象),从远处看去,泉水四周是一块块亮绿色的草地。

4月27日——河床越来越窄,因此河流变得越来越湍急,此处流速为6节。出于此缘由,加上许多有棱有角的大岩块,拉纤变得既危险又艰苦。

今天我射杀了一只安第斯兀鹫。它双翼末端的距离是2.5米,喙到尾巴长1.2米。众所周知,这种鸟的地理分布范围很广,整个南美洲西海岸,从麦哲伦海峡沿安第斯山脉直到北纬8°,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在巴塔哥尼亚海岸,安第斯兀鹫分布的北界是内格罗河口,那里离它们位于安第斯山脉的栖息地中线已经偏离了大概600公里。再往南,在盼望港海角处裸露的绝壁处安第斯兀鹫也很常见。不过只有一些零散的鹰会来到海岸上。圣克鲁斯河口的一排悬崖上经常有这类鸟出没。沿河而上130公里,由玄武岩所形成的河谷两侧的陡峭悬崖又重新出现了安第斯兀鹫。种种证据显示,这种安第斯兀鹫似乎偏爱直立的峭壁。在智利,安第斯兀鹫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太平洋海岸附近地势较低的地区盘旋,夜间,几只鹰会聚一起在一棵树上栖息;初夏时,它们会退居安第斯山脉内部最荒僻的地方,在那里静静地哺育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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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格罗河,玄武岩峡谷

关于它们的繁殖方面,智利的当地人告诉我,安第斯兀鹫从不筑巢,而在11月和12月在裸露、突出的岩石上产下两枚白色的大鸟蛋。据说幼小的安第斯兀鹫一整年都不会飞翔,会飞以后很长时间会与双亲一起,夜间栖息、白天猎食。成年的安第斯兀鹫一般成对生活,不过我在圣克鲁斯内陆的玄武岩峭壁上发现有一个地方经常有许多安第斯兀鹫出没。当我们意外走到悬崖峭壁的边缘时,我见到了一幅壮观的景象:二三十只雄鹰从栖息地猛然起飞,威严地盘旋开来。由岩石上粪便的数量可以猜测,它们必定在这座悬崖上栖息、繁殖了很长时间。安第斯兀鹫在山崖下的平原饱食腐肉之后,就会回到这处钟爱的岩石上消化食物。根据这些证据,安第斯兀鹫和黑头美洲鹫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群居鸟类。在这里,它们完全以自然死亡(或者更普遍的是被美洲狮杀死)的原驼为生。根据我在巴塔哥尼亚见到的情况,我相信它们一般不会跑到离固定的栖息地很远的地方。

安第斯兀鹫时常在高空出没,在某一地点的上空以极其优雅的姿势盘旋。有时候,我确定它们这么做不过是为了寻欢作乐,但有时候智利人告诉我它们是在观察垂死的动物或者观察吞食猎物的美洲狮。要是安第斯兀鹫一起俯冲,然后突然快速飞起,智利人就知道是有盯着猎物尸体的美洲狮跳出来赶这些强盗了。除了以腐肉为食,安第斯兀鹫经常会攻击幼年的山羊或羊羔。牧羊犬受过训练,只要有安第斯兀鹫经过,就会跑过去朝上空狂吠。智利人可以杀死和抓住大量安第斯兀鹫。他们可以用两种方法捕捉:一种是把腐肉放在平地上,用树枝围住,留一个缺口,当安第斯兀鹫狼吞虎咽的时候,他们就骑在马背上奔向入口,然后关上入口。这只鸟就无处可逃——身体缺乏充足的动力起飞了。第二种方法就是在经常有五六只安第斯兀鹫一起栖息的树上做标记,等到天黑,就爬上树用活套套住它们。我发现,它们晚上睡得沉,要执行这一任务并不难。在瓦尔帕莱索,我见过一只活安第斯兀鹫售价6便士,不过一般价格是8~10先令。我看到他们带来的一只安第斯兀鹫被绳索套住了,伤得很重,可是即便是在众人围观的情况下,在系住喙的绳子一剪断的瞬间,安第斯兀鹫就开始大口大口地撕扯腐肉了。就在同一个地方的一处花园里大概养了二三十只安第斯兀鹫。它们一个星期只喂食一次,可看起来相当健康。[3]智利人断言安第斯兀鹫五六周不进食也不会死,甚至精力充沛——我无法回答真相是什么,但是这种实验确实很残忍,不过可能已经有人做过实验了。

要是这里死了一只动物,众所周知,安第斯兀鹫就会像其他食腐鹫那样,能迅速获悉这个信息,而且会以一种令人费解的方式聚集在一起。大多数情况下,不可忽视的是,一旦鹰发现了猎物,在肉开始变腐烂前就会把骸骨上的肉啄食得干干净净。我想起奥特朋(Audubon)先生曾做过食腐鹰的嗅觉能力很差的实验,于是我就在上面所提到的花园里进行了下列实验:每只安第斯兀鹫用一根绳索系在墙边,呈一排;把一片肉用白纸包住,我在距它们3米远处前后走动,手里拿着肉,但是没有一只鹰注意到里面有什么东西。我把肉扔到距离一只老雄鹰一米范围内的地面上,它仔细地盯了一会儿后,就不再放在心上了。我用一根棍子把肉往前挪,直到它的喙可以够得着,它立刻激动地撕开纸张,同一瞬间,这一长排的鹰都开始挣扎,拍打着翅膀。同样的情况是不可能瞒得过一只狗的。支持或反对食腐鹫嗅觉敏锐的证据不可思议地平分秋色。欧文教授已证明兀鹫(红头美洲鹫)的嗅觉神经非常发达,欧文先生的论文在动物学学会宣读的当晚,一位先生提到,他在西印度群岛两度见到食腐鹰聚集在屋顶的情况,那时有具尸体没埋起来而发出了恶臭——在这种情况下,它们难以通过视力获得这一情报。另一方面,除了奥特朋和我自己做的一个实验以外,巴赫曼先生在美国也试过各种方案,证明红头美洲鹫(欧文教授所剖析过的物种)和黑头美洲鹫都没办法通过嗅觉寻找食物。他把一些腐烂发臭的动物内脏用帆布盖住,然后在上面撒些肉片。这些食腐鹫吃光肉片后就静静地站着,喙都深入腐肉0.3厘米处了,也没能发现;把腐肉换成新鲜的肉,上面也是放了些肉片,鹫还是照吃,但是没发现踩在脚下藏匿起来的肉团。这一实事除去巴赫曼先生外,还经六位先生签名做证。[4]

躺在开阔的大平原上,抬头往上看的时候,我常看到食腐鹰在高空翱翔。在平地上,我不相信步行或骑马的人会特别注意比地平线高15°以上的天空。如果抬头看的话,秃鹫在900~1200米的高空展翅飞翔,那么在它进入视野范围内之前,它离观察者的眼睛的距离会超过3公里。是不是它不容易俯视这里呢?当一只动物在偏僻的山岭被猎人猎杀的时候,就不会被眼光尖锐的鸟从高处尽收眼底吗?它那种下降的方式不就是向这个区域的所有食腐鸟宣布猎物就要到手了吗?

安第斯兀鹫在围着任何地点一圈又一圈地盘旋的时候,飞行姿势是最优美的。除了从地上起飞的时候,我不记得见过有一只扑翅膀的。在利马附近,我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目不转睛地观察几只安第斯兀鹫:他们转的弯度很大,以圆圈状掠过天空,上升下降的时候也没拍打一下翅膀。渐渐滑近我头顶的时候,我倾斜着身子仔细观察双翅末端分开的巨大羽毛。这些分开的羽毛要是有一丁点震动,看起来就会混合在一起,但是在蓝天下每一根羽毛看起来都十分清晰。它的头部和脖子经常移动,显然是用了力的;展开的翅膀似乎成为了颈部、头部和尾巴动作的支点。这种鸟下降时,翅膀马上就会折叠起来,然后再次以调整过的斜度展开,急速下降所带来的动力似乎催促着它以纸风筝般的平稳动作上升。任何鸟翱翔的时候,动作一定要够快,这样身体的斜表面对空气所产生的作用力才能与重力平衡。要在空气中保持水平运动(摩擦力非常小)不需要用太大的力,只要用这么一点点力就足够了。我们不得不推测,安第斯兀鹫颈部和身体的动作就足够提供这个力了。不管如何,能看到这么大的鸟不费吹灰之力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在山头与江河上空盘旋、滑翔,真是美妙至极。

4月29日——我们站在一个高地上,看到安第斯山脉雪白的山峰。山峰在浓云的遮盖下若隐若现,我们不禁欢呼起来。接下来几天,由于河道极其曲折,其中还散落着各种古老的板岩和花岗岩大碎块,所以我们只能继续慢慢前进。与河谷接壤的平原比河面高约335米,特征变化明显。圆滑的斑岩鹅卵石、有棱角的巨大玄武岩和火山原岩碎块混夹在一起。我初次发现这些漂砾是在距离最近的山108公里远处;另一块漂砾经测量有4米见方,比砂石高出1.5米,棱角分明,体积很大。一开始我还误以为是原地的岩石,拿出指南针来想查看其劈理的方向。这里的平原没有附近的海岸处那么平坦,但是也看不出发生过什么剧烈运动的迹象。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解释这些巨型石块是怎么从发源地搬运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的,能够说得通的理论只有漂浮的冰山了。

前两天我们看到地上有马留下的痕迹,还有一些属于印第安人的小用品——像是斗篷的部分和一束鸵鸟羽毛——不过它们似乎搁在地上很久了。印第安人最近过河的那处地方和这里相隔遥远,这片地区似乎人迹罕至。起初,对于这里有很多原驼,我感到很惊讶,但是铺着无数岩石的地面可以解释一切,没打铁蹄的马想在这里追逐原驼,不消一刻就会撑不住的。尽管如此,我还发现在内陆地区有两个地方布满了小石堆,我认为这些石堆不是偶然扔在那里的。石堆位于最高的火山岩峭壁突出来的边缘上,和盼望港那里的很像,但是规模较小。

5月4日——菲茨·罗伊船长决定船不再往上游前进了。这里的河道蜿蜒曲折,水流湍急,而且旷野的景色也令人没兴趣继续走下去了。目之所及是一样的物产、一样的枯燥风景。现在我们距离大西洋230公里,距离太平洋最近的海湾约100公里。河谷的上端是一个宽阔的盆地,北面和南面有玄武岩台地为界,前面是一列长长的、覆盖着积雪的安第斯山脉。可是,看着这些宏伟的山岭,我们心中却感到十分遗憾,因为我们不能如愿站在山峰上,而只能靠想象猜测它的秉性和物产。如果我们再试图继续沿河而上,只能是浪费时间了,除此之外,我们有好几天都只能吃半份面包了。这对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但对成天跋涉的人来说,确实有点少。说起来胃里负担小、更容易消化是件好事,但是实践起来却没人乐意了。

5月5日——日出之前,我们开始往下游驶去,基本上以10节的速度快速地顺流而下。这一天,我们走了相当于上行时五天半的路程。8日,我们历经21天探险后抵达了“小猎犬”号。除了我之外,每个人都有不满意的理由。不过,对我而言,这次登山为我呈现了巴塔哥尼亚非常有趣的巨大第三纪剖面层。

1833年3月1日和1834年3月16日,“小猎犬”号两次停泊在东福克兰群岛的伯克利湾。这座群岛与麦哲伦海峡入口几乎位于同一纬度,面积为120×60地理里,比半个爱尔兰岛稍大一点。这些不幸的岛屿被法国、西班牙和英国争相抢夺所有权后又被遗弃,变得荒无人烟。后来布宜诺斯艾利斯政府把它们出售给私人,但同时又仿效以前西班牙的做法,把这些岛屿用作罪犯的流放地。英国曾宣称对其拥有主权并且强取豪夺,不过领军的英国人最终被谋杀了。接下来又派了一位英国官员过来,但他背后无权无势。我们抵达的时候,发现他所管辖的过半数人口是潜逃的造反者或杀人凶手。

在这座舞台上,各种剧情甚为般配。山峦起伏、荒芜悲凉的大地,到处可见泥炭土和坚韧而单调的棕色野草。平坦的地表被这里一座、那里一座的灰色石英岩山峰或山脊所打断。人人皆听说过这里的气候,它大概可以和北威尔士山上五六百米高处的气候相提并论,不过这里少了几分阳光、几分霜露,而多了几分风和雨。[5]

5月16日——现在,我要描述一下我围绕岛上部分地方所进行的短途旅行。早晨,我带着6匹马、两个高乔人出发。高乔人是出行的最佳人选,他们非常熟悉如何靠自身的资源生存。天下着大冰雹,风吹得猛烈,天气极寒,但是我们一路进展得很顺利,可是除了地质考察以外,白天的行程非常枯燥乏味。这里一律是起伏的荒地,地表覆盖着浅棕色的枯草和一些矮小的灌木,它们都从松软的泥炭土中长了出来。山谷四处可见小群的大雁,泥土到处都是松软的,因此沙锥能找到食物。除了这两种鸟外,很少有别的鸟类。这里有条主山脉,高约600米,由石英岩构成,崎岖而贫瘠的山顶为我们翻山带来很多困难。我们沿着南边山坡来到一个最适宜野牛生存的地区,但是我们没见到大群的野牛,那是因为它们最近受到了人类的严重侵扰。

晚上,我们遇到了一小群野牛。我的一个名叫圣杰戈的同伴一会儿就把一只肥牛分离出队伍。他抛出流星套索,击中了牛的腿部,但没能缠住。接着,他摘下帽子放在球落下的地方做标记,同时全速飞驰,解开套索,经过一番猛追后他又靠近了野牛,然后套住牛角抓住了它。因为另一个高乔人带着备用的马走到前面去了,所以圣杰戈想猎杀这只狂暴的野牛就有点难度。他设法利用牛每次冲向他的机会,把它引到平地。牛不动的时候,我那匹受过训练的马就会慢跑上前,用胸部狠狠推它一把。但是,在平地上要杀死一只恐惧的疯狂野兽不是件容易的事。要是马没了骑马的人,它不会迅速知道把套索拉紧对自己的安全有好处;这样,要是牛往前移动,马也会以同样速度前进,否则会纹丝不动地站在一旁。但是这是一匹幼马,不会静静地站着,只要牛一挣扎,它就让开。我敬佩地看到圣杰戈灵活地躲到这只野兽的背后,最后他给野牛的后腿主肌腱致命一击,随后,他轻而易举地用刀刺中牛脊髓上端,牛便如同被雷电击中般倒下了。他切下连着皮、但是没有骨头的肉块,这些肉足以供我们远行所需了。接着我们骑马来到夜宿之地,晚餐就吃带皮的烤肉。这种肉和普通牛肉相比,其美味程度有如鹿肉相对于羊肉。从背部取下来的一大片圆肉片,以牛皮向下成碟状在余烬上烘烤,这样才不会流失肉汁。要是哪位尊贵的高级市政官和我们一起享用晚餐,“连皮肉”毫无疑问在伦敦很快就会变得妇孺皆知了。

晚上下了场雨,第二天(17日)狂风暴雨来袭,伴有冰雹与雪。我们骑马穿过这座岛,来到连接着林孔德尔托罗(Rincon del Tor)(在西南端的大半岛)和岛屿剩余部分的狭长地峡。由于大量的母牛被猎杀了,这里的公牛占很大的比例。公牛独自或两三只结伴一起闲晃,性情凶猛。我以前从没见过这么壮的动物,他们巨大的头部和颈部跟古希腊的大理石雕塑大小一样。沙利文上校告诉我,中等大小的牛皮重达20千克。在蒙得维的亚,一张没完全晒干的牛皮有这样重,就已经非常可观了。幼小的公牛一般跑得不远,但是年长的公牛除了冲向人或马的时候以外,是一步也不动的,很多马就是让老牛给冲撞死了。一只年老的公牛跨过一条泥泞的河流,站在我们对面。我们想把它赶走,却徒劳无功,不得不绕了一个大圈。高乔人为了报复它,决心把它阉掉以免将来会造成威胁。看到高乔人的技艺如何彻底制服野牛的力量,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当公牛向高乔人的马冲过来的时候,一根套索套住了它的角,另一根绕着后腿,不一会儿这只怪物就瘫在地上,无力反抗了。一旦把套索牢牢套住猛兽的角后,如果不把它杀死,但又想取下套索,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也理解单枪匹马不好办事,但是有另一个人帮忙抛套索抓住两只后腿,就能快速解决了——牛的后腿一拉开,它就会无依无靠了。第一个人可以用手松开角上的套索,悄悄骑上马;但是第二个人只要往后退一点点,松了手,套索就会从挣扎的野牛腿下滑开,牛立刻就会自由地站起来,抖抖身子,蛮横地冲向对手。

在整个行程中,我们只见到一大群野马。这些野马和野牛都是1764年由法国人引进的,从此以后它们数量剧增。奇怪的是,虽然没有天然边界阻止野马漫游,而且岛东部地区还不如岛上其他地区诱人,可它们却从未离开东部。我问过的那些高乔人虽然很肯定事实如此,但却说不清原因,只是认为马对一处熟悉的地方有强烈的依附感。考虑到这座岛似乎还有空间供它们生存,又没有食肉动物,我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抑制了它们原本的迅速增长趋势。在一座有限的岛屿上,生长速度迟早会受到抑制,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马的繁殖为什么会比牛的繁殖更早地受到抑制呢?沙利文上校费尽心力地为我调查了这一问题。这里雇用的高乔人认为主要是公马不断地到处闲晃,不管幼驹跟不跟得上都强迫母马相随。一个高乔人告诉沙利文上校,他曾经观察了一匹公马整整一个小时。这匹公马凶猛地对母马又踢又咬,直到逼迫母马离开幼驹任其自生自灭为止。迄今为止,沙利文上校已经好几次发现死掉了的幼驹,但是却没见过死掉的小牛,足可以证实这一奇特说法。此外,成年马的尸体更常见,它们似乎比牛更容易生病或遇上事故。由于这里土质松软,所以马蹄常常无规则地长得很长,这就导致瘸腿。这些马的主要颜色是杂色和铁灰色。这里养的所有马,不管是驯服了的还是野生的,身躯都很小,不过一般都很健康。它们没什么力气,不适合用来骑着抛套索抓牛,因此就有必要用高价从拉普拉塔进口新的马匹。南半球将来可能会有福克兰矮种马,就像北半球有设得兰群岛(Shetland)矮种马一样。

这里的牛倒没像马那样退化,反而如之前所提到的似乎个子变大了,并且数量比马多得多。沙利文上校告诉我说,这里的牛的一般体型和角的形状与英国的相差不大,颜色却截然不同。引人瞩目的情况是,这个小岛不同地方的牛由不同的颜色占主导力量。绕过厄斯本山(Mount Usborne),海拔高300~450米处,半数牛群呈鼠色或铅色,这种色调在岛上其他地方非常罕见。普莱曾特港(Port Pleasant)附近流行深棕色,而舒瓦瑟尔湾(Choiseul Sound)(几乎将整座岛一分为二)以南最常见的是黑头黑脚的白色畜生,到处都可见带斑点的黑色动物。沙利文上校评论说主导色调的区别非常明显,如果要寻找普莱曾特港附近的牛群,远处看起来它们就像黑点,而舒瓦瑟尔湾以南的牛群看起来就像是山边的白点。沙利文上校认为这些牛群不会混合在一起,可奇怪的是鼠色的牛虽然居于高地,却比地势较低的其他颜色的牛早一个月生小牛。曾经家养的牛现在分成了三种颜色,而且要是这些牛群在未来数百年不受干扰,那么其中一种极有可能最终战胜另外两种。这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

兔子是另一种外来动物,而且繁殖得非常好,因此在岛上大部分地方数量丰富。不过跟马一样,兔子栖息地只限于某些地域,因为它们还没有越过中央山脉,就像高乔人告诉我的,要是没有把小群兔子运送到山脚下的话,那里也不会有。我之前认为,这些非洲北部的本土动物在如此潮湿、阳光少得只能偶尔让小麦成熟的气候下不能生存。可以肯定的是,在瑞典,任何人都认为那里的气候更宜人,可是兔子却不在户外生存。况且,这里最初的几对兔子还要和之前已经存在的敌人——即狐狸和一些巨鹰进行竞争。法国博物学家认为黑色变种是一种独立的物种,所以称之为麦哲伦兔(Lepus Magellanicus)。[6]当讨论到麦哲伦海峡一种名为“康内霍斯”的动物时,他们误认为麦哲伦指的是就这个物种,然而麦哲伦指的是一种豚鼠,现在西班牙人就是这么称呼这种动物的。高乔人认为把黑色兔子与灰色兔子分成不同的物种,这种想法很可笑。他们说,黑色兔子的生存区域从没有超过灰色兔子,人们从未见过这两种兔子分开过,而且它们经常杂交,后代是花斑的。我现在有一个花斑的兔子标本,头部和法国人具体描述的不同。这种情况说明博物学家在划分物种的时候应当多么小心谨慎,因为就算是居维叶在见到这种兔子的一颗头颅时也认为这可能是不同的物种!

岛上唯一的本土四足动物[7]是一种长得像狼的大型狐狸(福克兰狼,Canis antarcticus),它们在福克兰岛的东西两端都很普遍。我确定这是一种特别的物种,只限于这个群岛才有,因为有很多登过这些岛屿的海豹捕猎者、高乔人和印第安人都坚称在南美洲的其他任何地方都没见过这种动物。莫利纳(Molina)根据习性上的一点共性认为它们跟“山狼(culpeu)”是一样的[8];但是这两种动物我都见过,它们属于不同的种类。根据拜伦的叙述可以知道,这种狼生性温顺,好奇心强,水手们却将好奇心误判为攻击性,跳水逃生。现在,它们的习性依旧如昔。有人见过它们走入一个帐篷,竟然从一个熟睡的海员头下拉出一些肉来。高乔人经常会在夜间用一只手拿着一块肉、另一只手拿着刀准备刺杀它们。就我所知,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这么一块远离大陆的崎岖的小地方独自拥有这么大的一种性情奇特的土著四足动物。它们的数目已经锐减了;在圣萨尔瓦多湾(St.Salvador Bay)和伯克利湾之间的地狭以东的半个岛屿,它们已消失了。不用几年这些岛屿就会有人定期居住,而这种狐狸很有可能就会和渡渡鸟一样,被划分为地球上的灭绝物种了。

晚上(17日)我们在舒瓦瑟尔海峡末端的地峡处过夜,这个地峡形成了一个南北走向的半岛。这里的山谷恰好挡住了冷风,但是没有什么灌木可以生火。不过,令我惊讶的是,高乔人很快就找到一些可以跟煤一样生火的东西——那是刚死的阉牛的骸骨,身上的肉都被食腐鹰啄食光了。他们告诉我,在冬天,他们经常会捕杀一头野兽,用小刀把骨上的肉都清理干净,然后就用这些骨头烧烤当晚餐的肉。

5月18日——几乎一整天都在下雨。不过,晚上的时候我们设法用鞍褥让自己保持干燥和温暖,可是我们睡的地方却几乎时刻都处于沼泽状态,骑了一天马之后也没有一处干地可以坐下来!我在另一章中讲到,这个群岛上完全没有树木,而火地岛上却覆盖着大片森林,这实在是件奇怪的事。这个岛上最大的灌木丛(属于菊科)还没我们的荆豆长得高。最好的燃料当数普通石楠大小的绿色小灌木,还是鲜绿的时候都可以用来烧火。天下着雨,一切都湿透了,看到高乔人只用一个取火盒和一片碎布就能立刻生火,我倍感惊讶。他们在草丛和灌木丛中寻找一些干了的小枝,搓成纤维;然后用较粗的树枝围起来,有点像鸟巢,把带火星的碎布放在中间盖住,然后把巢举向风口处,慢慢地,烟越来越浓,最后燃起了火焰。我认为再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用这么潮湿的材料生火了。

5月19日——每天早晨,如果之前我有一段时间没骑马,身体就会非常僵硬。听说高乔人自婴儿时起就几乎都在马背上生活,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他们也会感到痛苦,这使我非常惊讶。圣杰戈告诉我,他因病卧床三个月后,出去捕野牛,结果接下来两天大腿僵硬,不得不在床上躺着。这表明高乔人虽然看起来没怎么使劲,但是在骑马的时候肌肉肯定很用力。要在这种难以穿越的、湿软的地上猎捕野牛肯定十分费劲。高乔人说,在这种步子慢点就过不去的地方,他们通常会全速前进,就像是人要滑过薄冰那样。打猎的时候,整群人竭尽全力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接近牛群。每个人带着四五副流星套索,把流星套索一个接一个抛向尽可能多的牛。牛一旦被缠住了,就会被缠上几天,直到它们因饥饿和挣扎变得精疲力竭,然后再把它们放开,再赶到一小群驯服的牛群里,这群牛是有意带到这里来的。由于之前这些野牛受过教训,就非常害怕,不敢离开牛群,要是它们还有余力,就很容易被驱赶到居民地。

天气依然十分恶劣,我们决定尽最大努力在夜幕降临之前赶到船上。由于雨量太多,整个地面泥泞不堪。我估计我的马起码摔倒了12次,有时候六匹马都在泥潭里一起挣扎。整个小溪岸边都是柔软的泥煤,所以马很难在不摔倒的情况下跳过去。为了结束这场痛苦,我们不得不跨过一处小海湾的海角,那里的水深可以够到马背。大风肆虐,浪花飞溅,拍打到我们身上,让我们又湿又冷。就算是铁打的高乔人也坦陈,他们经过这段旅途,抵达居住地的时候也欣喜若狂。

这些岛屿大多数地方的地理构造很简单。地势较低的地区由黏土板岩和砂岩组成,其中含有的化石跟欧洲志留纪地层所发现的化石很接近,但并不完全一致。岛上的山丘则由颗粒状的白色石英石形成。石英石岩层常常完美对称地拱起,因此有些岩石奇形怪状。佩尔内蒂(Pernety)[9]花了几页纸来描述废墟之山(Hill of Ruins),他把连续的岩层和圆形露天竞技场上的座位进行了恰当的对比。石英石历经如此明显的弯曲却没有裂成碎片,肯定是糊状的。因为石英石可以缓缓地渗入到砂岩中,因此石英石极有可能来自于砂岩,砂岩受到高热而变成黏性物质,冷却后就结晶了。石英石还柔软的时候,似乎曾被推到穿过上面覆盖的岩层。

岛上大部分地方的谷底都奇怪地覆盖着无数石英石碎块,碎块松散而棱角分明,形成“石流”。自佩尔内蒂的年代以来,每个航海者一提到这些就惊讶不已。这些石块还没有受到水流的冲蚀,棱角只是稍微有点磨损。它们大小不一,直径从0.5~3米的都有,甚至还有大20倍的。它们没有凌乱地堆成一堆,而是铺得平平的或形成条状。我们无法确定石层的厚度,但是可以听见地表下数尺深处细流潺潺的流水声。实际深度可能很深,因为较低处的碎岩的缝隙肯定很早以前就填满了沙子。这一片片的岩石宽度从几百米到1.5公里不等;不过泥炭土日复一日地侵蚀边缘,甚至在一些碰巧紧密地合在一起的碎岩处形成了小岛。在伯克利海峡的南面有一个山谷,我们一行人中有人称之为“碎石大山谷”,要横过这片连续不断、800米宽的地带,必须从一块尖石跳到另一块尖石。这里的碎岩非常巨大,因为阵雨袭来之际,我很容易就可以在其中一块石头下面避雨。

“石流”最显著的状态是坡度小。在山边,我看到石板表面与水平线成10°角,但是在平坦的平底山谷里,坡度只到刚能察觉倾斜的程度。在如此崎岖不平的地面上无法测量角度。但是,举一个常见的例子,我想说坡度不足以令英国的邮政马车减速。有些地方源源不断的碎岩流沿着河谷伸展,甚至延伸到山的最顶端。山顶上,个头比任何小房子都要大的巨石似乎在它们急速前进的过程中突然停了下来一样:这里还有弯曲的拱形地层一个叠着一个,好像某些巨大的古教堂的废墟。当我们竭力描述这种猛烈运动场面的时候,往往倾向于借用一个接一个的比喻。我们可以想象白色的熔岩流流经山上众多的地方,再向地势低的地方流去,凝固之后被某种巨震分裂成无数碎块。立刻出现在每个人脑子里的词“石流”,传递着同样的意思。眼下的场景与邻近圆形的矮山形成鲜明对比。

在一座山脉的最顶峰(海拔约210米)处,我发现了一大块拱形的碎岩。碎岩的凸面也就是背面朝下,这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是不是我们得相信它是被抛到空中,就这样调过头来的?或者,更大的可能性是,这标志着之前一次巨大的震动,这条山脉当时比现在更高。由于山谷里的碎岩不圆,而裂缝里也没有塞满沙子,我们推断震动时间是发生在陆地从海面之下升起来以后。根据山谷的横断面来看,底部基本是平坦的,或者各边只是稍微升高,因此碎岩似乎是来自山谷顶部,但事实上它更可能是从最近的山坡上滚落下来的。因此,在一股巨大力量的震动下[10],碎岩就铺平成了一层连续的岩层。1835年,在智利的康塞普西翁(Concepcion)发生了天崩地裂的地震[11]。那时小件的物体都抛离地面好几寸,我们觉得实在神奇,实在不敢想象一场震动会导致重达数吨的碎岩像摇摆的板子上的沙子那样往前移动,铺成平地。我在安第斯山脉见过一种明显的痕迹,就是巨大的山体像薄壳那样支离破碎、岩层裸露在垂直的边缘上;但是并没有像“石流”那样的场景可以强而有力地向我传达震动的概念,在历史记录中我们可能找不到任何副本。不过随着知识的发展,也许某一天对这种现象能有简单的解释,正如散落在欧洲平原上的漂砾移动过程,长久以来都被认为匪夷所思,但是现在已经可以解释得通了。

对这些岛屿上的动物学,我叙述得不多。前面已经描述过食腐鸟——长腿兀鹫。还有其他的鹰、猫头鹰,以及一些陆栖小鸟。这里的水鸟数量异常多,根据以前的航海家的报告,之前它们的数量肯定更多。一天,我观察到一只鸬鹚在玩弄捕到的一条鱼。鸬鹚8次把猎物放生,然后在后面潜水追踪,虽然是在深水中,但每次都能把它叼出水面。我在伦敦动物园见过水獭以同种的方式捉弄一条鱼,就像是猫捉弄老鼠一样,但我还没有见过大自然母亲有表现得如此肆意残酷的时候。还有一天,我站在一只企鹅(麦氏环企鹅,Aptenodytes demersa)和海水之间观看企鹅的习性,趣味无穷。这是一种英勇的鸟类:在走到大海之前,它不断地与我对抗,让我往后退。除非重重地殴打它一顿,否则没什么能阻止它前进的步伐!它每前进一寸都死死严守,笔直地站在我面前,神情决然。

与人对抗的时候它会一直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左右转头,似乎只有每只眼的前部和底部才有清晰的视野。这种鸟一般称作公驴企鹅,因为它有一种习性,在海岸边时它的头会往后仰,大声发出像驴叫的怪音,而在海里不受干扰的时候,它的音调低沉,夜间可常听到。它在潜水的时候,用小翅膀做鳍,但是在陆地的时候就用小翅膀做前腿。爬行的时候据说四肢并用,穿过草丛或长满草的悬崖边,爬行速度快,很容易被误认为四足爬行动物。在海底捕鱼的时候,它会跳出水面呼吸空气,然后继续潜行,动作突如其来。因此,我敢向任何人打赌,乍看之下,他肯定会以为这是进行跳跃运动的鱼。

有两种雁时常在福克兰群岛出没。高地物种(斑肋草雁,Anas Magellanica)普遍成对或成一小群在岛上四处溜达。它们不迁徙,在偏远小岛筑巢。可能是因为害怕狐狸。也许出于同样的缘由,这些鸟类白天虽然很温顺,傍晚的时候就会怕生、野性大发。它们完全以植物为食。另一种是岩雁(白草雁,Anas antarctica),因为它们只住在海滩而得名,在这里和美洲西海岸(向北远至智利)都很常见。在火地岛幽僻的海峡,雪白的雄雁身边必然有颜色较深的配偶相随,彼此相互挨着站在有点远的岩石上,这是一道常见的风景线。

在这些岛屿上,有一种重达10千克的大笨鸭或雁(福克兰船鸭,Anas brachyptera),数量非常丰富。这种鸟类由于在水面上划水、溅起水花这种不一般的方式,以前被称为“赛马”,但是现在更贴切的叫法是船鸭。它们的翅膀太小太弱,飞不起来,但是在水面上半游泳半划水有翅膀协助的时候,可以快速前进。它们的前进方式有点像家鸭逃离狗的追赶的方式,不过我很肯定船鸭的两个翅膀是交互使用的,而不是像其他鸟类那样同时使用。这种笨拙、呆头呆脑的鸭子制造噪音和溅水带给人的印象非常奇特。

如此一来,我们在南美洲已经找到了三种鸟,它们的翅膀除了用来飞行,还有别的用途:企鹅的翅膀用作鳍,船鸭的翅膀用作桨,鸵鸟的翅膀用作帆;而新西兰的几维鸟及其已经灭绝了的巨大原型鸟——恐鸟(Deinornis)只有未完全发育的翼。船鸭只能短距离潜行,完全靠褐藻和潮汐岩石上的贝类为生。为了能够戳破贝壳,它的喙和头都出奇的厚实和强硬——它的头骨很硬,我用地质锤基本上敲不碎。我们所有猎人很快就发现,这种鸟的生命有多坚韧了。船鸭夜间群聚、梳理羽毛的时候,它们制造的混合音和热带地方的牛蛙一样。

我在火地岛和福克兰群岛多次观察过较为低等的海洋生物[12],但它们的普遍意义不大。我只会提到有关某种高度组织的植虫类分类的实际情形。有几个属,如藻苔虫属(Flustra)、壳苔藓虫属(Eschara)、胞苔虫属(Cellaria)、栉苔虫属(Crisia)等的细胞都附有一些怪异的可移动器官〔与在欧洲海域找到的鸟头藻苔虫(Flustra avicularia)类似〕。大部分情况下,这种器官很像鹫的头部,但是下颚能张得比鸟喙大。头部借助短小的脖子拥有巨大的移动力。一种植虫类的头是固定的,但是下颚可以自由活动;另一种取而代之的是三角形的罩子,带着一扇很适合的活板门,显然与下颚相合。大多数物种的细胞有一个头,其余的有两个头。

珊瑚虫末梢新长的细胞含很多幼嫩的水螅体,不过,上面附有的秃鹰头状器官尽管很小,却方方面面都很齐全。用针把水螅体从细胞上移除,这些器官似乎毫发无损。要是把一个秃鹰头状体从细胞上切掉,它的下颚仍然保持着张合的能力。它们的构造的最怪异之处也许在于,当一段分枝有超过两层细胞时,中间的细胞层附属物大小只有外层附属物的1/4。不同物种的移动方式不同,但是我见过有的物种一动不动;有的物种下颚通常张得大大的,每次以5秒的速度前后摇摆;还有的移动迅速、借助外力前进。用针一碰,口部通常会紧紧抓住针端,整个珊瑚分枝都会晃动。

无论是产卵或是发芽,都和动物体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动物体在分枝生长末端长出新细胞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它们不仅运动不依靠水螅体,而且似乎在任何方面都与水螅体没有关联。由于外层和内层的细胞大小不同,我确定它们的功能和分枝的角质中轴相似,而非细胞中的水螅体。海鳃(在布兰卡港已有描述)下肢的肉质附着物还形成了植虫类的部分,融为一体,方法和树根组成整棵树的一部分相同,而不是一片叶子或花芽。

另一种优雅的小珊瑚虫(不确定是不是栉苔虫属)的每个细胞都饰有长齿状刚毛,这种刚毛能够快速移动。每条刚毛和每个秃鹰头状体一般是相互独立移动的,但是有时候在分枝两侧,有时候都在一侧,有时同进同退,有时一个接一个有规律地移动。从这些运动情况来看,我们显然知道,植虫类虽然由成千上万不同的水螅体组成,却能像单一动物那样完美地传递意志。这种情况实际上和布兰卡港的海鳃无异,有人碰它时,它自己会缩进沙里。关于动作整齐方面,我还要再列举一个机理不同的例子,即来自类似美螅属的生物,因此机理很简单。我把一大簇这种植虫放在一盘盐水里,天黑的时候,我发现每次摩擦一段分枝的任何部分时,整个分枝都会发出耀眼的绿色磷光。我认为我以前从未见过比这更美丽的物体。但是引人注意的是,闪光总是从底部向末端在分枝上递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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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兰群岛,伯克利湾

对于研究这些群栖动物,我一直都很感兴趣。看到像植物的生物体可以产卵,能四处游泳,选择一处适当的地方来依附,然后长出分枝,每段分枝上覆满无数不同的动物,通常组织复杂——没什么能比这更不凡的了。此外,正如我们所见,分枝有一些可以移动而独立于水螅体的器官。即使大量独立个体总是集中到一起,每棵“树”还是展现同一个现象:每个芽都是一个独立个体。不过,把有口、肠和其他器官的水螅体视为单一个体是很自然的事,而单个的叶芽就很难这么看待了,所以珊瑚虫的不同个体在共同的动物体中连接比起树木来更加引人注目。我们还没有完整的理解群栖动物每个个体独立性的某些方面,不过可以这样帮助思考:设想用一把刀把一个个体一分为二,或者由大自然承担这一任务,就得到了两个个体。我们可以把植虫类的水螅体或树上的芽视为没有完全分割个体的例子。当然,在树的例子中,根据和珊瑚的类似性来判断,芽所繁殖的个体与母体的关系似乎比卵或种子与母体的关系更加紧密。似乎现在可以很好地确定由芽繁殖的植物与树寿命相同了。众所周知,用芽、压条和嫁接方法繁殖的个体能够传递一切奇特的特性,而用种子繁殖的就不能或者很少能传递这种特性。

[1]安第斯兀鹫:学名康多兀鹫(Vultur gryphus),红头美洲鹫科,分布在安第斯山脉及太平洋沿岸。——译注

[2]据沃尔尼(Volney)(第一卷,第351页)所言,叙利亚沙漠的特征是灌木丛生和大量大鼠、瞪羚和野兔。巴塔哥尼亚的风景是由原驼取代瞪羚,刺豚鼠取代野兔。

[3]我注意到任何一只安第斯兀鹫死去的前几个小时内,虱子就会爬到外面的羽毛上。我肯定情况一直都是这样的。

[4]《伦敦自然历史杂志》(Loudon's Magazine of Natural History)第七卷。

[5]根据我们航行以来所发布的报告,尤其是根据参与调查的皇家海军成员沙利文(Sulivan)上校写的几封有趣的信件来看,我们似乎将这座群岛上的恶劣气候夸大其词了。但是当我回顾普遍覆盖着泥煤的地,还有根据这里的麦子基本长不熟的证据,我无法相信夏天的气候会如后来所述的那么怡人和干燥。 科茨布的《第一次航海记》,第三卷,第155页。

[6]莱松《“科居耶”号科学考察动物志》(Zoology of the Voyage of the Coquille),第一卷,第168页。所有早期的航海家,尤其是布甘维尔(Bougainville),明确描述到外貌似狼的狐狸是岛上唯一的本土动物。把这种兔子区分为一种物种,是根据毛发的特征、头的形状,还有短耳来判断的。我在此想评论爱尔兰和英格兰野兔的不同之处基本上就是这些特征,不过两者的差别更加显著。

[7]不过,我有理由怀疑这里有一种田鼠。普通的欧洲大鼠和老鼠远离居民的居住地。普通的猪在小岛上会变得不受控制,都是黑色的。野猪非常凶猛,长了结实的獠牙。

[8]“山狼”是金船长从麦哲伦海峡带回国的福克兰狼,在智利非常普遍。

[9]佩尔内蒂,《马尔维纳斯群岛考察记》(Voyage aux Isles Malouines),第526页。

[10]“看到无数大小不一的石头,我们无不震惊。它们摆成一排一排,相互之间纵横交错,像是被人非常随意地堆放在山谷中一样,我们不得不佩服大自然的巨大影响力。”——佩尔内蒂,第526页。 参看《动物学会记录汇编》,1832年,第17页。

[11]一位居住在门多萨(Mendoza)、有良好的判断能力的居民向我保证,过去数年他都是住在这座群岛上的,没感受到过丝毫地震。 泰尔曼与贝内特的《航行记》等,第二卷,第33页。

[12]我在数白色的海兔(Doris)(这种海蛤蝓长81厘米)的卵时,很惊讶地发现它们数量繁多。2~5只卵(每只直径0.008厘米)装在一个小圆箱。把卵列出两列横队就可形成一条长带。长带成尖椭圆形,边缘紧紧挨着岩石。我见到的一条量得50厘米长、1.3厘米宽。通过等长的带子里有多少排,每排有多少颗,粗略计算得60万颗卵。这种海兔并不常见,虽然我经常翻弄石头,也只找到7只。博物学家常持有这样的谬论,单个物种的数量取决于繁殖力量。 这些观点最先是在1837年5月《地质学会》上发表的,随后在单行本《珊瑚礁的构造与分布》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