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笔”二字考释探源

第一节 “文”“笔”二字考释探源

“文”“笔”二字从古至今一直都长久地存在。关于“文”,最早的含义可以探源到先秦时期,如在《周易·系辞》中提到:“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1]早期对于文的定义多为文饰与错杂。这样的定义在后世关于文字定义的著作中曾被反复强调,影响深远。如许慎《说文解字》里提到的“文”是这样描述的:“文,错画也,象交文,像两纹交互也。”[2]

先秦时期对于“文”的定义是非常多样的,如《论语》中言及“文”者就有以下7处: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

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公冶长》)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论语·述而》)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论语·宪问》)

从上例可以知晓孔子是很重视“文”的,列为四教之一,又以斯文自任。当时所称的文与如今的文完全不同。罗根泽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认为:“至所谓斯文之文与郁郁乎文哉之文,则其义更广,差不离指一切文物制度了。”[3]刘师培也分析说“中国三代之时,以文物为文,以华靡为文,而礼乐法制,威仪文辞,亦莫不称为文章。推之以典籍为文,以文字为文,以言辞为文。”[4]

到了两汉时期,对于“文”观念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先秦时期拥有着多种含义的“文”被明确分为“文学”与“文章”两个大的部分。“文章”是指具有文采的言辞,以诗赋为代表,“文学”指学术。概括辞赋及文学的散文之“文”,也含有美的意味。如《史记·三王世家》曰:“然封立三王,天子恭让,群臣守义,文辞灿然,甚可观也,是以附之世家。”[5]这里的文是指带有辞章意味的文章。如《史记·儒林传》曰:“及今上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乡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6]这里的例子进一步说明文人对于“文”的含义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而不仅仅是早期杂糅的概念。刘天惠也曾说过:“据此则西京以经与子为艺,诗赋为文矣。诗赋家有《隐书》十八篇,盖隐其名而赋其状,为射覆之类。至于设问,亦赋之流:故皆谓之文。《东方朔传》载《答客难》《非有先生论》二篇,结之云‘朔文辞此二篇最善’,是其证。”[7]罗根泽论证道:“刘氏谓汉代不以经子为文,这是很对的。但谓文专指赋颂,则不尽然。汉代所谓文,自然包括赋颂,但赋颂不是所谓文的全体。”[8]在后期六朝“文笔说”里面要求讲求声韵、辞藻对于形式上的要求,在另一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文”字义发展演变的结果。除了那些文德、文教礼制等“文”的内涵,作为“文体”之“文”,即文章典籍之“文”,其范围也是较为宽泛的,除了前文我们提到过的诗、赋、散文和日常公文外,还包括如汉代刘熙《释名》中提到的“券”“署”“图”“谥”“节”等。作为“文体”之“文”涵盖甚广,几乎所有源自人类情感、认识而运用一定的技巧和修饰,以语言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称之为“文”。此外,还有许多关于“文”的论述,刘永济在《十四朝文学要略》中将“文”归纳为六种含义:“经纬天地”“国之礼法”“古之遗文”“文德”“华饰”“书名也,文辞也”[9]

“笔”字的流变相对于“文”来说更为复杂,许慎《说文解字》中解释“笔”为:“秦谓之笔,从聿,从竹。”“笔”和“文”不同之处还在于甲骨文中只有“聿”,没有“笔”,由此可知,“聿”应该就是“笔”的初始形态。《史记》中提到“蒙恬筑长城,取中山兔毛造笔”,以此来解释后期由“聿”变“笔”加上竹字头的原因。但是现代考古发现早在蒙恬之前人们就已经开始使用毛笔。1954年,湖南长沙古家公山发掘了一座战国时期的木椁墓,在陪葬品中发现了一支用上好兔毛制成的毛笔。这支毛笔的年代远远早于蒙恬发明毛笔的时间。可以证明早在蒙恬之前毛笔就已经存在。逯钦立先生经过详细的考证认为:“用一个笔字作为文章制作的代名,至晚起于东晋的初年。与西晋初年用手笔来称呼文章的著作,大致相同。不过当时所谓的手笔,代表诗赋和表奏类所有的制作,而笔则仅包括奏(如潘岳为乐广作的让河南尹表)、笺(如世说注引陆机为戴渊于赵王伦,此属笺类)、论、议(如挚虞难太叔广)的制作,绝找不出一条用笔称诗赋的例子。换言之,东晋时已经把表笺论议一类的制作,简称作笔,而所谓笔体,这时候已经成为另一类了。”[10]

“文笔”一词最早出现在东汉王充的《论衡》里面:“长生死后,州郡遭忧,无举奏之吏,以故事结不解,征诣相属,文规不尊,笔疏不续,岂无忧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笔不足类也。”[11]逯钦立认为:“我们若从《论衡》中归纳另外几条例证,便觉得王充所谓文笔,是泛指制作,而与颜延之说的,实在迥乎不同。”[12]仔细翻阅了《论衡·超奇》,找出如下几个文笔对举之处来进行论证。“自君山以来,皆为鸿渺之才,故有嘉令之文。笔能著文,则心能谋论。意奋而笔纵,文见而实露也。”[13]“口出以为言,笔书以为文。”[14]从列举出的这两处来看,王充所谓的“文笔”,大概还是泛指著作。

刘天惠在《文笔考》中认为:“汉魏导始,体制未繁,虽奋其斧藻,健于为文:而苟非史官,无烦载事。……载考《晋书·蔡谟传》,文笔肇端,自兹以降,阙名用彰矣。请略言之《乐广传》,广善清言,而不长于笔。将让尹,请潘岳为表。岳曰:当得君意。乃作二百句语,述己之意。岳因取次比,便成名笔。《成公绥传》,所著诗赋杂笔十余卷行于世。《张翰传》,其文笔数十篇。《曹毗传》,所著文笔十五卷。《袁宏传》,桓温重其文笔,专综书记。”[15]逯钦立认为:“我们断定:一、晋传中的文笔,已经分指两类制作,与东汉以来泛指制作的意义不同。二、文指诗赋类的制作,笔指书札类的制作。三、由闻人牟准及晋书各例,可证文笔说的起来,至晚当在东晋的初年。”[16]通过翻阅《晋书》所载的种种证据,发现刘天惠的观点的确较为可靠,现将部分所载罗列如下:

文笔议论有集行于世。(《晋书·蔡谟传》)[17]

以文笔著称。(《晋书·习凿齿传》)[18]

广善清言而不长于笔,将让尹,请潘岳为表。岳曰当得君意。广乃作二百句语述己之志,岳因取次比,便称名笔。时人咸云若广不假岳之笔,岳不取广之旨,无以成斯美也。(《晋书·乐广传》)[19]

“所著诗赋杂笔十余卷行于世”,此处将诗赋杂笔进行对举,意义与前面列举的意义相似。至少可以诚如逯钦立先生所言,晋传中的文笔已经分别属于两类制作,这也远远不同于东汉所言了。且《抱朴子》自序里写道:“凡著内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碑、颂、诗、赋百卷,军书、檄、移、章、表、笺记三十卷。”[20]虽然没有标文笔之名,但是隐隐地却是以后世的“文笔”进行分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