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的含义方面

一、“韵”的含义方面

六朝“有韵为文,无韵为笔”,所谓“韵”是指脚韵,而非居中韵。阮元在解释“韵”之时,将“有韵无韵”之“韵”兼指句中音韵,即平仄对偶之类。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云:“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合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56]序论称为笔,而把赞称为文,很明显是以是否押韵脚作为区分。《文心雕龙·声律》中“同声相应谓之韵”即说押相同脚韵的乃为有韵。章太炎在《国故论衡·文学总略》中这样认为:

《晋书·乐广传》:请潘岳为表,便成名笔。《成以绥传》:所著诗赋杂笔十余卷。《张翰传》:文笔数十篇行于世。《曹毗传》:所著文笔十五卷。《王珣传》:珣梦人以大笔如椽与之,即觉。语人曰:“此当有大手笔事。”俄而帝崩,哀册谥议,皆珣所草。《南史·任昉传》:即以文才见知,时人云任笔沈诗。《徐陵传》:国家有大手笔,必命陵草之。详此诸证,则文即诗赋,笔即公文,乃当时恒语。阮元之徒,猥谓俪语为文,单语为笔,任昉、徐陵所作,可云非俪语邪。[57]

《文心雕龙·声律》篇言:“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58]郭绍虞也指出:“时人所言之韵,正是指韵脚言。”“至于句中之音韵,时人称之谓和。”[59]黄侃则认为声律论出现以后,才有了以有韵无韵区分文笔的说法,有韵就是合声韵,而非脚韵:“文笔以有韵无韵为分,盖始于声律论既兴之后,滥觞于范晔、谢庄,而王融、谢朓、沈约扬其波。”又说:“所谓文者,即指句中声律而言……然则以有韵为押脚韵者隘矣。”[60]六朝人区分文笔的主要标准为是否押韵,即有无韵脚,这也早已是学界共识。阮元在《文韵说》中认为:“梁时恒言所谓韵者,固指押脚韵,亦兼谓章句中之音韵,即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61]阮元在解释“韵”之时,认为“韵”兼指句中音韵,与六朝时说法相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