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基期:四六丛话序、文言说
仔细梳理阮元一生的研究,会发现阮元是一个非常早熟而又拥有着强大思辨能力的学者,他一生对于文的观点相当一致。他最早表露他对于文的观点的著作,应该以他为房师孙梅写的《四六丛话序》为代表。阮元在《四六丛话序》中,一方面呼应孙梅的许多观点,另一方面,也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尽然与孙梅相同。首先,阮元将“六经”置于首,认为:“懿夫人文大著,肇始六经,《典》《坟》《邱》《索》,无非体要之辞,《礼》《乐》《诗》《书》,悉著立诚之训。”[4]在他看来一切人文经典的生成都必须追溯到《六经》,《六经》的内容都属于“提要之词”“立诚之训”。阮元认为《六经》训辞不仅文辞雅正而且音韵相谐。《六经》经过了孔子的润色使得内容与形式都郁郁彬彬、恰如其分。《论语·颜渊》:“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5]阮元借此说明《六经》之文、质关系,必须相配不可缺一。事实上这可以在另一种程度上奠定了日后阮元将《易·文言》定为文统之宗的基础。
其次,阮元认为:“周末诸子奋兴,百家并骛。老、庄传清净之旨。孟、荀、析善恶之端。商、韩刑名,吕、刘杂体。若斯之类,派别子家,所谓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者也。”[6]阮元认为无论是道家、法家、杂家、儒家都是以“立意”为宗旨,而非以属文为能事。最后,阮元论到了史学,认为:“至于纵横极于战国,春秋纪于楚、汉、马、班创体,陈、范希踪,是为史家。重于序事,所谓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者也。[7]
在阮元看来,无论是《史记》《汉书》,还是陈寿、范晔都属于“史家”,侧重于叙述史实来留传后世,且认为史学“事异篇章”。阮元在此处极力想要划清文与史之间的界限。阮元力揭“以子若彼,以史若此,方之篇翰,实有不同”[8]的宣言,目的就希望将各类的范畴及特点厘清,避免混淆。阮元在《四六丛话序》中一开始就将经、史、子三者的界限厘清出来,才进一步说明文苑词林。阮元认为辞章之作,自屈原以降,便与其他正式分途而独立,因此说:“是惟楚国多才,灵均特起,赋继孙卿之后,词开宋玉之先。隐耀深华,惊采绝艳。故圣经贤传,六艺于此分途,文苑词林,万世咸归范围矣。”[9]阮元认为屈原的作品拥有着“隐耀深华,惊采绝艳”,而这也是“文”的特性。阮元在此时还将文学流脉之宗归结于屈原一人,而在此后思想有所改变,将文学之宗上溯到《易·文言》。
阮元接下来便从历史角度详细叙述骈文的流变,值得一提的是他对唐宋古文的意见:
若夫昌黎肇作,皇、李从风,欧阳自兴,苏、王继轨,体既变而异今,文乃尊而称古。综其议论之作,并升荀、孟之堂,核其叙事之辞,独步马、班之室。拙目妄讥其纰缪,俭腹徒袭为空疏,实沿子史之正流,循经传以分轨也。[10]
阮元将韩、欧以来的这一系列文人学者归纳来叙述,认为他们的“议论之作”与荀子、孟子并列。阮元认为历来很多人的批评仅仅一味地模仿他们,其实都没有真真切切地了解“文”的真实含义。韩愈、欧阳修的“议论”与“叙事”是“子、史之正流”,而并非“文”,更不能称之为古文,因此阮元提到:“考夫魏文《典论》,士衡赋文。挚虞析其流别,任昉溯其原起。莫不谨严体制,评䧞才华。岂知古调已遥,矫枉或过,末守彦和之论,易为真氏之宗矣。”[11]阮元是相当肯定魏晋南北朝以来曹丕、陆机等人的观点。对于韩愈、欧阳修则批评他们矫枉过正,背离刘勰《文心雕龙》中的很多理论,甚至骈文之体的意蕴。取而代之的则是真德秀的《文章正宗》,《文章正宗》以“文以载道”为其主旨。因此阮元在此最深层的批评就是韩愈、欧阳修等唐宋八大家将“文”与“道”纠缠在一起,而使得“文”脱离其自身的独立性。在阮元看来,古文家的作品不仅在分类上不能称之为文,更不应称之为“古文”。而“文”也有自身的特殊性,不应该与“道”绑在一起。
阮元一生对于唐宋古文家的批判态度,以及不可将“文”与其他概念混淆的态度,是一贯坚持的。《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与友人论古文书》两篇文章,虽然没有办法确切得知具体的写作年份,但是在道光三年(1823年)阮元编写《研经室集》时就已经将二文收录其中。很多学者认为这两篇文章是阮元为骈文争取正统地位的有力证明。他在《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中说:
昭明所选,名之曰“文”,盖必文而后选也,非文则不选也。经也,子也,史也,皆不可专名之为文也。故《昭明文选序》后三段特名其不选之故。必沉思翰藻,始名之为文,始以入选也。或曰:昭明必以沉思翰藻为文,于古有征乎?曰:事当求其始。凡以言语著之简策,不必以文为本者,皆经也,子也,史也……是故昭明以为经也,子也,史也,非可专名之为文也。专名为文,必沉思翰藻而后可也。[12]
阮元认为《昭明文选》中已经将经、史、子与文作了区分,因此在编写时已经将非文之作排除了。虽然萧统对于非文不加采录的部分进行了叙述,但是对于具体的“文”的内容、定义与特色却没有直接地进行表述:
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鬼神争奥,孝敬之准式,人伦之师友,岂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今之所撰,又以略诸。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秦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盖乃事美一时,语流千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深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远自周室,迄于圣代,都为三十卷,名曰《文选》云耳。[13]
萧统指出姬公、孔父之“经”,是“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不能任意删减更改。诸子百家皆以立意为本,并非以属文为宗,因此萧统不加选择。贤人、忠臣等人语辞,则是“旁出子史”,因此也不录入。萧统在叙述诸多文体之时,认为“赞论”类综合编次文采,“序述”类则错综排列文章之华采,统论二者因为“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所以收录于《文选》之中。“沉思翰藻”实际上是萧统对于“赞论”“序述”两种文体的叙述,并非为萧统对于文整体的定义和要求。然而阮元在此却将“沉思翰藻”强行转化为“文”的普遍要求,认为必须符合此种标准才能称之为“文”,历代学者对于此处阮元看似“误读”进行过强烈批判[14]。通过阅读阮元的文章,可以推断作为一个少年早熟才识过人,三十余岁已经成为学界的领军人物,致力于“推明古训,实事求是”[15]的正统汉学学者,他不会理会自己所轻视的文人以及说法,更不会为了夺取所谓的文章正统而牺牲自己的研究,刻意去歪解经籍。阮元应该自有其深意,这样在另一种方面也显示出阮元对于“文”的评判条件以及对“文”的标准的坚持。
阮元认为:
自齐、梁以后,溺于声律,彦和雕龙,渐开四六之体。至唐,而四六更卑。然文体不可谓之不卑,而文统不得谓之不正。自唐宋韩、苏诸大家以奇偶相生之文为八代之衰而矫之,于是昭明所不选者,反皆为诸家所取,故其所著者,非经即子,非子即史,求其合于《昭明序》所谓文者,鲜矣;合于班孟坚《两都赋序》所谓文章者,更鲜矣。其不合之处,盖分于奇、偶之间。经、子、史多奇而少偶,故唐、宋八家不尚偶;《文选》多偶而少奇,故昭明不尚奇。[16]
阮元看来,四六文就是文统之正的代表,唐宋八大家的散文崛起矫正了四六文自刘勰以来的流弊,使散文取代了四六文,却容易引来其他弊病。很久以来我们都很容易从清代骈散之争的角度来看阮元的批评,阮元更深层次的批判则是唐宋八大家散文所承载的内容并非“沉思翰藻”之“文”,而属于经、史、子的范畴。也因此阮元认为经、史、子的文辞大多数属于散文,而《文选》所选之“文”大多数都是骈文。阮元在《与友人论古文书》中严厉批判韩愈为首的唐宋八大家:
夫势穷者必变,情弊者务新,文家矫厉,每求相胜,其间转变,实在昌黎。昌黎之文,矫《文选》之流弊而已。昭明《选序》,体例甚明,后人读之,苦不加意。《选序》之法,于经、子、史三家不加甄录,为其以立意纪事为本,非沉思翰藻之比也。今之为古文者,以彼所弃,为我所取,立意之外,惟有纪事,是乃子、史正流,终与文章有别。”[17]
阮元批驳以韩愈为首的唐宋八大家将文与经、史、子三家混淆,他们所作的文辞内容上属于经、史、子而非“翰藻”。阮元驳斥桐城派也使用相似的角度:
今人所作之古文,当名之为何?曰:凡说经讲学皆经派也,传志记事皆史派也,立意为宗皆子派也,惟沉思翰藻乃可名之为文也。非文者尚不可名为文,况名之曰古文乎。[18]
简单地说,阮元认为桐城学者所作的“古文”,根本不是“文”,而应当属于经、史、子的范畴。并且进一步认为:“元谓古人于籀史奇字,始称古文。至于属辞成篇,则曰文章。”[19]“古文”号召是唐宋学者的立论基础,阮元以小学的立场称古文为“籀史奇字”,即古代文字为古文,与文学无关。简单地说,阮元认为“古文”之名属于小学,唐宋学者乃至桐城派所作之文属于经、史、子,并非“文”,从根本上给予全面的否定。通过表2说明阮元的观念:
表2 阮元的文体观念
且阮元对《研经室集》的编纂也严格按照了他对经、史、子、文界限的理解,他在《研经室集自序》中提到:
余三十余年以来,说经记事,不能不笔之于书。然求其如《文选序》所谓“事出沉思,义归翰藻”者甚鲜,是不得称之为文也。今余年届六十矣,自取旧帙,授儿子辈重编写之,分为四集。其一则说经之作,拟于贾、邢《义疏》,……其二则近于史之作,……其三则近于子之作,……凡出于《四库书》史、子两途者皆属之,言之无文,惟纪其事,达其意而已。其四则御试之赋及骈体有韵之作,或有近于古人所谓文者乎,然其格亦已卑矣,……统名曰集者,非一类也。……室名“研经”者,余幼学以经为近也。[20]
简单归纳一下阮元所言,认为主要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阮元从少到六十耳顺之年,对于界限的分类都是严格持守其界限的。因此,阮元编纂《研经室集》时也严格按照经、史、子、文四者进行分类撰写。第二,阮元对于《研经室集》的命名也是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不称“文集”而称“集”,也是持守了经、史、子、集四种界限而定的。《研经室集》里每一篇、每一卷的编排都是阮元对于经、史、子、文四种界限深思熟虑的结果。
《研经室集》是阮元以立意为宗的子学之作,他自述个中缘由:“或问曰:子之所言,偏执己见,谬托古籍,此篇书后自居何等?曰:言之无文,子派杂家而已。”[21]阮元对于文章之学最为重要的核心见解和论述就在《研经室集》三集的卷二,阮元依次编列了《文言说》《数说》《名说》《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五篇。其中,《文言说》是后世许多文人学者研究阮元“文笔说”最为重要的材料之一。现代许多学者认为,《文言说》只是通过《易·文言》的借题发挥,目的是要借助孔子权威为骈文夺取正统地位。
根据王章涛先生的考察,认为郝懿行在嘉庆十八年(1813年)写给阮元的《奉答阮芸台先生书》,断定阮元写作《文言说》的时间应该不晚于此[22]。在十年后,阮元编纂《研经室集》时,在三集卷二首列此篇,开宗明义:“孔子于‘乾’‘坤’之言,自名曰‘文’,此千古文章之祖也。”[23]并说:
古人无笔砚纸墨之便,往往铸金刻石,始传久远。其著之简策者,亦有漆书刀削之劳,非如今人下笔千言,言事甚易也。……古人以简策传事者少,以口舌传事者多,以目治事者少,以口耳治事者多,故同为一言,转相告语,必有愆误,是必寡其词,协其音,以文其言,使人易于记诵,无能增改,且无方言俗语杂于其间,始能达意,始能行远。此孔子于《易》所以著《文言》之篇也。古人歌诗、箴铭、谚语凡有韵之文,皆此道也。[24]
由于古人常用口耳传事,所以在言语上面必须易于记诵才有利于传得更为久远,因此必须“寡其词”“协其音”。阮元认为孔子当年早已明白此理,因此在《文言说》里“几于句句用韵。孔子于此发明乾、坤之蕴,诠释四德之名,几费修词之意,冀达意外之言。”[25]孔子通过谐音用韵的方式使人易于记诵流传。
阮元还进一步提出:
要使远近易诵,古今易传,公卿学士皆能记诵,以通天地万物,以警国家身心,不但多用韵,抑且多用偶。……凡偶皆文也。于物两色相偶而交错之,乃得名曰‘文’。文即象其形也。[26]
“谐音用韵”和“用偶”是“文”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文言说》最重要的两个特色。阮元还在《文言说》中讨论了“言”“语”“词”“文”的区别:“《说文》曰:‘词,意内言外也。’盖词亦言也,非文也。《文言》曰:‘修辞立其诚’。《说文》曰:‘修,饰也。’词之饰者乃得为文,不得以词即文也。”[27]“言”“语”“词”均“非文也”,这也是阮元为了确立文的独特性而进行阐述的。
他于是在后面的《数说》《名说》两篇文章进一步说明文的特质是有韵、有偶。阮元在《数说》中说:
古人简策繁重,以口耳相传者多,以目相传者少,是以有韵有文之言,行之始远。不第此也,且以数记言,使百官万民易诵易记,《洪范》《周官》尤其最著者也。……语虽非文,而以数记言者,如一言、三省、三友、三乐、三戒、三畏、三愆、三疾、三变……之类,则亦皆口授耳受心记之古法也。[28]
阮元认为古人用韵用偶都使得“有韵有文之言”行之久远。且他在《数说》中强调“语”,不属于“文”的范畴:“《论语》二十篇,名之曰‘语’,即所谓‘论难曰语’,语非文矣。”[29]在《名说》中进一步提到:
古人于天地万物皆有以名之,故《说文》曰:“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想见,故以口自名。然则古人命名之义,任口耳者多,任目者少,更可见矣。名也者,所以从目所不及者,而以口耳传之者也。《易》六十四卦,《诗》三百篇,《书》百篇,苟非有名,何以记诵。名著而数生焉,数交而文见焉。[30]
阮元认为通过数字的运用以及命名方式的转变可以使人更容易记诵而广为流传。而在数字命名的交叉运用中,用韵比偶逐渐出现而形成文。阮元关于“文笔说”前期的一些观点已经在《文言说》等一系列文章中得以呈现,但是仍然还有一些问题需要阮元及其门人弟子进行澄清并再做解答,而这一切回答都要等到阮元六十岁后出任两广总督才能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