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期:文韵说、文笔考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阮元时任两广总督并创办了学海堂,他在教授门人弟子的同时还一直关注着对于“文”的探讨,他在道光三年(1823年)以“文笔”为题要求诸生阐述文与笔的关系:“问:‘六朝至唐,皆有长于文、长于笔之称’,如颜延之云:‘竣得臣笔,测得臣文。’是也。何者为文?何者为笔?何以宋以后不复分别此体?”[31]并要求其子阮福先作拟对,阮福于是博览群书、排比资料,编写成一篇。阮元十分认同阮福的回答,认为:“可与《书文选序后》相发明”,于是附刻在《研经室集》卷五。学海堂中诸生也对此颇多论述,其中以刘天惠、梁国珍、侯康、梁光钊四篇为佳,阮福又把自己与其他诸生的考释连同阮元《文言说》等文章结集起来编辑成《文笔考》一书[32]。而这些考证虽然不是出自阮元之手,却能够进一步补充和发挥阮元在前面提出的关于“文”的观点见解。
阮福在道光三年(1823年)的《学海堂文笔策问》中认为:
辞亦文类。《周易·系辞》,汉儒皆谓系辞为“卦爻辞”,至今从之。系辞上、下篇云:“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以明吉凶。”……孔子十翼系辞传、文言皆多用偶语,而文言几于句句用韵,系辞虽是传体,而韵亦非少,此文与辞区别之证,亦文辞与言语区别之证也。[33]
阮福承袭阮元的论述,指出文既要“用韵”和“铿锵”,还要“对偶”和“藻丽之文采”。“文”与“辞”虽然接近,但是却不能等于“文”。阮福用《孟子》中的“不以文害辞”中的“文”“辞”关系来证明“文”与“辞”的不同。他还阐述了“辞”与“词”经常相互通用的原因,即词为本字,而辞为假借字,因此两者经常交互出现。“辞”与“词”都与“文”不同。他通过《周易·系辞》进一步梳理出二者不能混同。
阮元认为“词”必须得经过“饰”的过程以后才能称为“文”,简言之关键在于有无“饰”。但是阮福将“文”与“辞”区别后,在阮元的基础上进一步说“辞亦文类”。阮福是将“文辞”与“言语”对举,而“言语”是没有经历过修饰过程的。“辞”在用韵对偶上也许不如“文”华丽精确,但是经过“饰”的过程,已经可以列入“文”的范畴。简单地说,阮福在阮元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确认了经过“饰”的“辞”可以视之为“文”。另一方面,《楚辞》虽然是楚国之“辞”,但是在阮福心中仍然可以属于“文”,尽管《楚辞》在对偶用韵上没有“文”来得精确华丽。《周易·系辞》纵使有很多用韵对偶之处,但是在性质上与其他经书的“传”体相同,应该列入经部,而非“文”。
阮福不但从“文”的外延角度进行进一步阐释,而且还进一步丰富“文”这个概念的内涵。“梁元帝《金楼子·立言》篇云:‘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篡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至如文者,惟须绮縠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34]阮福在此条下面按:“福读此篇,与梁昭明《文选序》相证无异。呈家大人,家大人甚喜,曰:‘此足以明六朝文笔之分,足以证《昭明序》经子史与文之分,而余平日著笔不敢名曰文之情益合矣。’”[35]他相信《金楼子》中对儒、学、笔、文的判分,正可与《文选序》经、子、史、文之分相证,这种说法还是有一定的根据的。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中亦同意《金楼子》与《文选序》中确有互相发明之处。如《金楼子》中所谓的“宫徵靡曼,唇吻遒会”就是“所谓有韵为文”[36],而“情灵摇荡”“吟咏风谣,流连哀思,亦即昭明所谓事出于沉思”[37]。在《文心雕龙·总术》篇“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句下,阮福增加了如下按语:“文笔之意,此最分明。盖文取乎沉思翰藻,吟咏哀思,故以有情辞声韵者为文。笔从聿,亦名不聿。聿,述也。故直言无文采者为笔。”[38]他杂糅《文选序》《金楼子》和《文心雕龙》的说法,指出“文”不仅仅需要“声韵”,还要有“吟咏哀思”的“情辞”,这也远远扩大了阮元原本的论说。
阮元认为:“凡以言语著之简策,不必以文为本者,皆经也,子也,史也。”[39]阮福在此进一步呼应阮元:“楚国之辞称《楚辞》,皆有韵。《楚辞》乃《诗》之流,《诗》三百篇乃言语有文辞之至者也。”[40]他认为《诗经》中的用韵以及对偶之处极多,即使是“文辞之至者”,也应该属于“经部”的领域,而非“文”,因此他在此处说“《诗》三百乃言语”,但又正视了《诗经》用韵对偶的事实,也只能说它是“有文辞之至者”。
阮元本人对于阮福这篇文章中的回答是比较满意的,这一点阮福自己也提到过:“家大人以为此可与《书文选序后》相发明也,命附刻于三集之末。”[41]在整部《研经室集》中,只有此篇非阮元本人所作而收录其中。
阮元在道光五年(1825年)发表《文韵说》时,受到阮福观点的影响,认为:“孔子文言、系辞亦皆奇偶相生,有声音嗟叹以成文者也。”[42]《文韵说》一文,李贵生先生认为“称的上是阮元文论的总结”[43]。阮元早年在《四六丛话序》中早已指出“文”应当具备“骈音丽字”“惊才绝艳”的条件,然后又在其后的多篇文章中逐步提出用偶、用韵的标准。然而《文选》作为阮元所标举的为文典范,却收录了诸多无韵之作,尤其是“序”类文体。在《文韵说》中,阮福一开始就提出自己的疑惑:“《文心雕龙》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据此,则梁时恒言有韵者乃可谓之文,而《昭明文选》所选之文不押韵脚者甚多,何也?”[44]阮福刚好正中阮元此前论述的弱点,对此阮元回应道:“梁时恒言所谓韵者,固指押脚韵,亦兼谓章句中之音韵,即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45]并进一步说明:
八代不押韵之文,其中奇偶相生,顿挫抑扬,咏叹声情,皆有合乎音韵宫羽者,《诗》《骚》而后,莫不皆然。而沈约矜为创获,故于《谢灵运传论》曰……休文此说,乃指各文章句之内有音韵宫羽而言,非谓句末之押脚韵也。……昭明所选不押韵脚之文,本皆奇偶相生有声音者,所谓韵也。休文所矜为创获者,谓汉、魏之音韵,乃暗合于无心,休文之音韵,乃多出于意匠也。岂知汉、魏以来之音韵,溯其本原,亦久出于经哉?孔子自名其言《易》者曰文,此千古文章之祖。《文言》固有韵矣,而亦有平仄声音焉。……然则此法肇开于孔子、而文人沿之。休文谓灵均以来,此秘未睹,正所谓文人相轻者矣。[46]
阮元的回应将“韵”的范围扩大到了平仄,同时也用《易·文言》,证明孔子时代已经不限于韵脚方谓韵。阮元举沈约的论说,他对于沈约自豪自己创获了韵并包含声音平仄的说法不以为意。阮元认为孔子有意识地运用韵脚和声音平仄来作文,因此有《易·文言》之作。《诗大序》亦是如此:
不特文言也,文言之后,以时代相次,则及于卜子夏之《诗大序》……子夏直指诗之声音而谓之文也,不指翰藻也。然则孔子文言之义益明矣。……子夏此序,《文选》选之,亦因其中有抑扬咏叹之声音,且多偶句也。[47]
阮元在《文韵说》中还强调唐宋八大家乃至桐城学者所写文章,乃属笔而非文:
然则今人所便单行之文,极其奥折奔放者,乃古之笔,非古之文也。沈约之说,或可横指为八代之衰体。孔子、子夏之文体,岂亦衰乎?是故唐人四六之音韵,虽愚者能效之,上溯齐、梁,中材已有所限,若汉、魏以上,至于孔、卜,此非上哲不能拟也。[48]
同时面对历代所批评的“八代之衰”,阮元也给予新的诠释。站在古文家与桐城学者的立场上看,所谓的“八代之衰”是指八代的文学过度追求骈俪而无道于其中,因此称为衰。当年沈约自矜为创见的这一部分,阮元认为这种说法在《易·文言》。《诗大序》的作者乃至汉魏以来的文章中早已表现,根本无须刻意强调。阮元认为这也凸显出当时的文人已经不明白此种道理,反而需要提出刻意学习,因此称为衰。
将方东树《切问齐文钞书后》与阮元的说法进行比对,会更进一步了解阮元批评的深意。方东树在《切问齐文钞书后》中说:
魏、晋以降,道丧文敝,日益卑陋。至唐韩子始出而复于古,号为起八代之衰。八代者,东汉、魏、晋、宋、齐、梁、陈、隋也。[49]
方东树认为“八代之衰”起于道丧文敝,但是对于阮元来说,桐城学者连“古文”之名实都混淆了。因此,阮元根据这些标准,批评唐宋八大家以及桐城学者:
为文章者,不务协音以成韵,修词以达远,使人易诵易记,而惟以单行之语,纵横恣肆,动辄千言万字,不知此乃古人所谓直言之言,论难之语,非言之有文者也,非孔子之所谓文也。……何后人之必欲反孔子之道,而自命曰“文”,且尊之曰“古”也?[50]
阮元批评古文家对于先秦两汉以来为文自然用韵以及对偶的特点没有明了把握,所作之文无法称之为文。即使以先秦两汉典籍为效法对象也没有办法把握为文根本。阮元从根本上否定了古文家。
综合阮元“文笔说”奠基期和成熟期的所有论述,合并重复观念,发现阮元“文笔说”有“用韵”“比偶”“翰藻”和“沉思”四个特点。在这四个特点之中,前三个均属于文章的外在表现形式,最后一个“沉思”带有内容的性质。在阮元看来,他们都是“文”之所以为“文”的最主要的评判特征。这四个概念涵盖了阮元“文笔说”最重要的元素,特别是前三个概念,一再出现在阮元及其门人弟子的论说之中,见表3。
表3 阮元“文笑说”奠基期和成熟期特点
续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