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资源配置,夯实自主创新的资源基础

第三节 完善资源配置,夯实自主创新的资源基础

(一) 拓宽多元投资渠道加大自主创新资金扶持

第一,构建多元化创新投资体系,拓宽自主创新投资渠道。我国自主创新的财政投入已初具规模,2008—2017年自主创新财政投入由2611亿元增长至8348亿元,但创新投入产出质量与利用率较创新领先型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应增加自主创新资金投入来源,实现自主创新与金融、财政、税收、市场资金、社会资金的有效对接,打通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多重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创新投融资体系。 (24) 一是加大政府直接投入与税收优惠力度,对自主创新进行风险分担与利益补偿。例如,政府通过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政府采购、资金补贴等手段加大对关键技术研发及基础研究的支持,弥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缺陷。为提高创新投入的利用率,应针对自主创新不同环节进行针对性投入。例如,对失败率较高的初始研发环节,可采用短期的“小额普发制”,避免过度投入的同时收集技术新种子;针对风险较高的正式研发环节进行大规模集中投入,对后期成果转化阶段可适当降低直接投入,而改用政府采购、发行创新券、风险投资等间接手段解决融资与产品销售问题。这种分阶段的针对性投入可避免创新资源浪费,实现高效率的资金利用。同时还应扩大税收优惠的使用对象及范围,实行新技术研发的税收减免与研发税费扣除,对自主创新活动的关键环节予以税收激励。二是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金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设立自主创新专项基金。大中型企业应积极设立针对关键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项资金,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与监督,依据创新规律对技术研发、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转化、产业结构升级等环节进行针对性投入,从内部保障自主创新经费的资金渠道。企业也可寻求市场中潜在期权交易获得自主研发基金,进一步拓宽市场融资途径。 (25) 三是完善自主创新的社会资本投资机制,激发自主创新多元资本活力。自主创新主体应广泛面向社会进行股权募集、设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吸引私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投资,从而全面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同时注重作为社会资本的创新意识、创新创业融资论坛、创新社会服务网络等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对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通过健全以上政府、市场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自主创新投融资体系,保证自主创新的充足资金支持,增强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完善风险投资体系,降低自主创新风险。自主创新是一项极具风险的活动,风险投资可以提高自主创新市场融资效率,为创新失败提供有效资金救济。从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效应明显低于政府创新投入的激励效应可以看出,现行风险投资体系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应建立由政府牵头,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创新风险投资体系。一方面,风险投资主体应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社会联动主导转变。纵观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经验,都极为重视培育民间资本,引导其成为风险投资的主体。 (26) 近年来我国投资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变化,资金供给相对宽裕,且公民储蓄能力及财富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整体财富充足,为风险资本模式向民间资本转移提供了良好基础,因此,应发挥民间资本的要素集成及其培育功能,形成政府引导与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模式,为自主创新提供风险分担与资金保障。例如,政府鼓励设立中小型风险投资公司、民间风险投资咨询机构、行业风险投资基金、协会等,定期召开交流会,明确风险对象评估的行业标准与程序,提高风险投资的利用率,将其转化成为自主创新的资金驱动力。同时,民间资本并不仅限于国内资本,应注重引进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在学习其风险投资管理经验的同时拓宽资金来源,培育优秀的风险投资企业家及人才。另一方面,应完善风险投资的市场退出机制,消除投资主体后顾之忧。风险投资的本质是资本运作,为实现资本增值或降低资本继续亏损,风投主体需要将投入资本收回或者转变股权形态,此时就需要灵活的市场退出机制为企业或社会资本退出创造条件。因此,应放活资本市场与技术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筹集、股权转让、股权回购或资本循环利用创造良好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完善创新风险投资的信用体系,通过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与失信监督体系,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有效减低自主创新风险。

第三,优化自主创新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针对我国创新资金投入结构单一、重应用研发轻基础研究的现实问题,应高度重视加大基础研究的稳定性投入,为自主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知识与技术的原创性积累。纵观国外基础研究的成功经验,大都集中于运用立法或强制性计划对基础研究经费比重、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新型创新研发机构建设予以明确规定。结合我国实际,一是国家应加强基础研究的战略部署与前瞻布局,推进基础研究规划的统筹协调。通过科技发展规划或计划明确基础研究占研发总经费的比重,对基础研究进行阶段性政策支持,加强法律与政策的常规性保障。二是加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基础研究的资助力度。开展基础研究领域的多元化项目形资助,健全基础研究项目评审机制与经费使用监督机制,保证基础研究项目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升。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新机制,立足于地方产业实际特色,设立重大前沿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项目及专项基金,寻求符合自主创新规律的基础科学研究新模式。三是重点扶持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的重点高校与科研院所,改革创新评价机制扭转学研主体轻研发重应用、轻质量重数量的现状,提高对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力度,形成尊重基础研究与基础科学的价值导向与科研氛围,不断提升基础研究能力与原始创新能力。 (27)

(二) 集聚高端智力资源充实自主创新人力保障

1. 健全有效协同的创新教育,培养高质量的自主创新人才

重视创新教育是马克思主体科技创新理论的观点,也是国外开展自主创新的重要经验。为此,应健全创新教育制度,提高创新普及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质量与水平,为我国自主创新提供充足的智力资源。

第一,就创新普及教育而言,应发挥多方联动作用。创新普及教育对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加快科学知识传播、提高公众科技知识认知、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应整合、动员多方主体,针对不同群体的心理特点与学习能力,采用丰富、灵活及多元化形式及内容进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例如,针对青少年及中小学生,主要通过简单发明创造与素质拓展训练、参观科普场所等活动激发其创新兴趣及热情,在实践中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针对大学生及职场人员,应通过强化科技创新普及宣传及教育的管理制度,开展关于自主创新的信息理论与实践,宣传创新发展的最新前沿态势,增强其“崇尚创新”“诚信守法”观念,形成尊重创新成果保护与重视创新成果应用的价值引领。针对从事自主创新的专门性技术人员,应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与科技伦理道德宣传,增强专业能力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创新素养。

第二,就创新专业教育而言,应建立起以学校为主体,政府、企业等广泛协同参与的教育科研制度。针对人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实问题,应注重校企合作,形成学校教育与产业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与新兴产业与前沿技术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适时调整高校的专业与学科设置,整合交叉学科领域的教学资源,实现专业优势互补与合力发挥,形成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合理分布的人才培养结构。 (28) 依据人才培养规律,围绕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联动效应,通过联合培养、双导师制、现代学徒制、共建创新实践训练中心、定岗实习、委托定向等途径实现多主体协同培养,提升理论与实践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输送具备创新素养、满足新兴与前沿产业需求的一流劳动力,扩大创新人才的战略储备。

第三,就创新职业教育而言,应扩大职业教育的对象与规模。自主创新需要能工巧匠,职业教育在培养实践应用型技能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职业教育的对象与方式不够宽泛多元,效果发挥不明显,尚有较大提升空间。因此,一方面,职业教育对象应突破以往服务主体、管理主体、市场主体的限制,扩大到包括不同职业群体,涵盖农民、军人、下岗职工等全体社会人员。例如,培训农民相关农业技术知识,提高对地理标志、商号、农机厂商名称等方面的认知,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在实现精准扶贫的同时助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对现役军人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参加职业院校或普通本科的教育培训,通过有效对接与服务实现军民职业教育融合;对下岗工人进行转岗专业再培训,通过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强化转业人员的社会服务功能,助力中小型企业的生产创新与产品升级。 (29) 另一方面,在培训方式上,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多元主体的职业培训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围绕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高性能医疗器械加工、数控机床维修等职业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展开培训。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价体系,政府带头发挥监督评估职能,同时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教育质量评估,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结业标准制定等形式等提高职业教育的水平与效果。促进职业培训与学校教育的衔接,探索书证融通制度,实现与正规学历教育之间学习成果积累、承认与转换,提高职业教育的专业认可度与社会地位。

2. 健全高端创新人才的引进机制

加大海外创新人才引进是集聚高端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具体而言,一是加强落实人才引进政策,用制度保障人才。扩大人才引进,最重要的是做好人才评价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与标准。应通过健全创新人才分类评价体系优化创新人才管理,以能力、贡献及质量为导向对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及管理服务人才实行差异化评价。例如,注重对研究型创新人才的长期有效性评价,结合基础研究风险高、周期长、难度大的特征,分阶段引入同行评议及专家小组评议机制,避免评价短期化的功利主义导向;对实践型创新人才的考核则主要以成果产业化利润、技术研发标准、创新系数指标等作为标准;对管理服务型创新人才的评价则主要以创新服务质量、技术交易数额、创新文化建设、基础设施供给度为依据。通过差异化的创新人才评价体系,用好人才指挥棒,激发人才创新潜能。 (30) 二是提高创新人员激励强度,用待遇留住人才。实行基本工资加科研绩效、股权、期权、个人所得税优惠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将薪酬向作出突出科研业绩、高利润成果应用的创新人员倾斜,尤其是加大青年人才的资助与奖励力度。以知识价值及成果利益为导向,完善创新人员的薪酬待遇体系和收入长效增长机制,注重精神奖励与生活条件改善,通过全方位、高水平的薪酬激励与人才服务保障留住人才,激发创新积极性。针对紧缺人才行业及前沿技术领域,可通过技术移民、放宽在华工作限制条件、丰厚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公民待遇等吸引优秀海外创新人才,发挥国际人才红利加快我国自主创新发展。三是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氛围,用环境吸引人才。构建自主创新创业的容错机制及科技金融等创新创业生态,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形成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吸引更多的高端创新人才。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营商环境,引导创新人才及其他市场主体有序参与自主创新。四是建立全球高端人才的需求预测与搜寻机制,用机制发现人才。根据前沿创新发展最新态势,组织人才需求预测专家委员会,运用大数据平台及人工智能分析工具预测未来高端人才需求种类。探索多元化人才信息服务机制,运用数据库、信息平台、成果匹配工具评估人才资质与特定职位的契合度,实现人才与市场、产业的快速匹配。以人才引进的知识产权评估为例,人才引进中通过知识产权信息的分析与服务,以人才贡献与掌握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评估其整体的创新能力与水平,并分析人才掌握技术的知识产权风险与技术伦理风险,实现人才的高效安全匹配。

(三)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自主创新物态基础

基础设施作为自主创新所需的物力资源,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能够降低研发成本,扩大研发规模,提高创新效率,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提供强大的物质载体。

一方面,应增加自主创新所需的物理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供给。就物理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应加大对公共交通网络及电力通信网络的投入,同时加快大型科研设施和图书馆、公益性科技馆建设,与科技成果展览馆、创新创新活动中心等进行优势互补,实现功能一体化互动,既为提供创新基础研发设施,又培养公众创新的文化自觉。就信息化基础设施而言,通过建立高速网络快车、人工智能数据分析平台、物联网技术、网络安全维护工具,打造开放共享的面向不同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如面向产学研的创新成果交易在线平台,面向普通公众的创新学习平台、创新体验平台等,不断加快创新成果应用、激发公众创新兴趣,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上述不同的基础设施投入供给,在保证“增数量”的同时还应注重“调结构”,促进创新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保证最佳要素投入,实现其均衡合理分布,提高基础设施的供给效率与供给质量。

另一方面,应完善自主创新共性技术平台及重大科研设施的共享机制。基于创新基础设施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各国政府都将促进基础设施共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随着投入与规模的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共享成为最新发展趋势。 (31) 针对我国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不高、利用率亟待提升、服务能力欠缺的问题,应通过健全共享制度、探索共享管理模式、加大共享投入等措施优化基础设施的共享机制。例如,以制度规范的形式明确国有科研重大设施共享细则,通过提供补贴、强制性义务规定、绩效考核等方式提高依托单位设备共享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实行公益性共享与市场化共享相结合的共享模式,按照基础设施的类别及用途将无偿共享与有偿共享相结合,对国有重大科研设施及关键技术共性平台可无偿开放,并设立并筹集公益维修基金保证其持续利用,提升重大基础设施的共享管理和服务能力。同时引入市场经济手段提高创新基础设施对外开放共享的质与量,增加基础设施平台利用的公平竞争,制定合理有偿使用标准,面向市场提供共享服务;建立多元化共享投入,应在政府加大设施共享投入的同时,将企业及社会的创新设施及技术平台纳入共享范畴,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中介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形成多元主体投入创新基础设施共享及运行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