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历史中春秋、战国二阶段分期法存在的问题
2025年10月14日
二、东周历史中春秋、战国二阶段分期法存在的问题
传统史家一般以《春秋》编年终年(前481年)为界将东周历史分为春秋与战国二期,并认为:春秋时代是争霸时代,战国是兼并时代;春秋战争规模小,战国战争规模大;春秋为封建时代,战国为官僚国家时代。这些说法均有道理,但问题是,从春秋到战国之间的政治转型并不是在公元前481年左右突然完成的。首先,当我们说战国为官僚国家时代时,我们实际上已忽视了战国官僚体制的许多雏形在春秋时期已经呈现。当我们说春秋时代战争规模小的时候,我们马上就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战国期间的典型大规模战争直到公元前405年后才慢慢出现。历史文献中共记载了20次战国时期发生的伤亡人数超过两万人的战争,最早一次发生在公元前405年,最后一次发生在公元前245年,但其中15次发生在公元前317—前256年之间的61年之间。因此,如果仅从战争规模考虑,公元前405年以前的所谓战国时代的性质就成了一个问题。其次,与春秋时代相比,战国时代的确可以被称之为兼并时代,但这并不能否认土地兼并在春秋早期也曾是战争的一个主要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在大国争霸的初期许多小国被灭),一直到了春秋的中后期,各国的土地兼并欲望才逐渐减小。最后,虽然与战国时代相比,春秋时代可以视为争霸时代,但笔者在本文中将会说明,春秋时期的争霸政治并不是结束于吴越的崛起与衰亡,而是终止于公元前546年的弭兵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