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上工作的评价

二、对以上工作的评价

以上工作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唐宁和珥特曼的工作;二是蒂利的工作;三是芬纳、麦克尼尔和迈克尔·曼的工作。相对而言,唐宁和珥特曼的工作最为单薄。这两位学者虽然研究的是大地域、长时期的历史现象,但运用的方法却是典型的、在美国社会学中占主流的中层理论方法。该方法的精髓是,针对某一现象提出一个(偶尔是数个)作者认为具有学术意义的“为什么”式的问题(why question),然后找出一个(偶尔是数个)在逻辑上能对该问题进行解释的机制,并围绕这一机制编织一个合理的叙述,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这一方法简单明了,作出的解答也往往具有明快的逻辑。这类解答往往能够以一句话甚至一个词加以概括,因此很容易被肤浅地引用,从而形成较高的引用率。但是,用这类方法得出的结论有两个弱点:第一,在历史上,不同社会因素的重要性,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都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但这类工作往往用一个或数个与时间无关的机制来刻画历史事件背后的因果关系。因此,这类工作都不具有真正的历史视角。第二,不同的社会机制,以及相同机制的不同组合,都能导致相似的结果。比如,规则多变可以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盛行,行动者之间不能频繁互动(就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小摊贩与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可以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盛行,但互信基础的缺失同样可以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盛行。这三个机制的单独作用和相互组合都能解释机会主义行为为什么盛行,但我们却不能单纯通过演绎来验证哪种解释与经验事实更吻合。在实际操作中,学者们一般都会围绕某一个(或数个)他们认为最为重要的机制编织一个合理的叙述,对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问题是,一个学者只要有一定的完型能力,就一定能够围绕某一机制编织出一个逻辑上自洽的叙述,尽管这个叙述可能与经验事实完全不符。比如,珥特曼认为1450年前科层制这一模式在欧洲尚不为人所知,在此前就大量卷入战争的国家因此只能通过强化其封建国家机器来确保战争的胜利,于是就确立了封建力量在这些国家中的地位。但最近的很多研究表明,科层制这一管理模式早在公元10至12世纪之间就在欧洲的教会中逐渐确立,也就是说,科层制并不是不为当时的欧洲君主所知。唐宁的著作也有同样的问题,他的解释能回答为什么许多富有的欧洲城邦国家都保持了宪政传统,却不能说明为什么英国也保留了宪政传统——与法国一样,英国的战争资源也主要来自国内。

以上两个问题都可以在方法论层面上得以解决。这就是,首先,我们在做历史研究时不应当提出单个,而应努力提出多个“为什么”式的问题,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解答。显然,对于两个理论a和b,如果a只能解释问题y,b却能同时解释问题y和z,那么b就是更好的理论。因此,就某一历史现象提出的问题越多,越有利于考验所构建的理论的解释力。其次,我们不能赋予任何结构因素和相应的社会机制以某种一成不变的“自变量”性质,而应把刻画不同因素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性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的变化,作为研究的核心。蒂利的工作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努力。

蒂利企图解释的问题比唐宁和珥特曼的要多得多。仅就核心问题来说,蒂利所要解释的就有以下四点:为什么在封建骑士战争时期,疆域和封建贵族势力较大的国家往往会在战争中取得优势?为什么在雇佣军战争时期,商品经济发达的城市国家主宰了欧洲?为什么在常规军战争中,那些兼有大型城市和广大腹地的国家占据了上风?为什么民族国家成了18世纪末以后欧洲国家发展的普遍形态?蒂利不但提出的问题更多,而且把欧洲的变化放在以下两个相互作用关系中来考察,避免了机械的、以机制为基础的因果关系解释:一是战争形式与国家能力的相互作用。在从封建骑士战争到民族战争的发展过程中,欧洲国家不但国力在飞快地提高,而且战争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每个阶段也完全不同。二是国家与社会的相互作用。战争所需的资源必须从社会中汲取,不同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因此而决定着国家对战争资源的不同汲取方式。蒂利的分析策略因此还照顾到了历史时间序列中,各个社会机制的重要性及其互相作用方式在不断变化这一事实。蒂利的工作也有很多弱点。笔者曾经指出(赵鼎新,2008a),蒂利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化的韦伯主义者。他的分析框架同时强调了经济力量(即被抽象化了的城市力量)、政治力量(国家)和军事力量在欧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但完全忽略了意识形态力量的关键性作用。这就迎来了芬纳、麦克尼尔和迈克尔·曼的工作。

与蒂利相同,这三位学者都对不同宏观社会结构下微观和中观社会机制的重要性及其组合方式的变化,有着更为全面的理解。同时,蒂利和这三位学者的历史感都很强,或者说,他们对由于宏观社会结构变化而导致的微观和中观社会机制重要性的变化,以及这些机制的相互作用和组合方式的变化,都有很敏锐的观察力和辨正把握能力。与蒂利不同的是,这三位学者有一个共同的优点,就是他们都强调意识形态力量在欧洲近代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性。

麦克尼尔是20世纪美国的历史学大家。作为历史学家,他的工作在解释的力量上与历史社会学家相比显得不足,但麦克尼尔具有历史学家的高度把握能力和解读专长,因此他的著作充满了睿智,绝没有美国历史社会学家所特有的那种机械。芬纳和迈克尔·曼都是在英国成长起来的巨匠。芬纳是一位政治学家。虽然芬纳对欧洲工业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和民主社会的形成有着极其深刻的理解,他的兴趣却始终集中于欧洲国家及全球的政治发展以及战争在其中的作用(Finer,1997;赵鼎新,2008b)。为欧洲工业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形成提供最为全面的解释,并且强调战争在其中的关键作用的则是迈克尔·曼的工作。因此,下面我专门对迈克尔·曼的工作进行评价。

迈克尔·曼的分析框架十分灵活。这使得他能够在有限的知识范围内既保证对事物的洞察和把握能力,又能就事论事、毫不教条地对各类复杂现象做出精辟的分析。他是20世纪当之无愧的韦伯分析传统的最为优秀的传承者。但是,他的工作也有许多弱点。首先,迈克尔·曼天才性地强调了意识形态组织对于维持意识形态权力的重要性。比如,我国当前有许多仁人志士大力提倡复兴儒学,但是他们的行为却催生了以于丹现象为代表的儒学商业化倾向。究其原因,在于这些仁人志士不懂得儒学在古代中国得以发扬光大的两大组织基础——科举制和宗法制——均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迈克尔·曼对意识形态权力的定义和分析却忽略了意识形态内容的重要性。比如,中世纪天主教对单一上帝的追求导致了它对《圣经》文本真理性的孜孜不倦的探索,以及对神秘魔术性宗教思潮的打击。这为文艺复兴后欧洲理论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全面扩展铺平了道路。天主教的一神教性质不但造就了《圣经》的真理性,还导致教会对《圣经》解读的绝对权威性的捍卫。这一点成为统一的天主教世界的软肋,使得路德的几张“小字报”就引发了一场“真理问题大讨论”并撕裂了天主教世界。其实,与明末李贽对儒学的抨击相比,路德对“赎罪券”的攻击不知要温和多少倍。但是,儒学提倡的是道德而不是真理。明朝的士大夫根本没有兴趣与李贽进行一场“对与错”的论战,而书生也把主要精力放在读四书五经、登科中举上,以李贽为代表的明末异端思潮就在这种“不争论”的气氛下被边缘化。古代意义上的天主教的脆弱性和儒学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两种意识形态在性质上的不同。然而,正是天主教世界的分裂导致了长期的宗教战争和教会势力在欧洲政治中的边缘化。这为欧洲群雄逐鹿提供了动力,并为民族国家的兴起铺平了道路。意识形态内容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包括迈克尔·曼在内的上述所有学者对战争的非期然性社会后果的理解,除了上面指出的各自特殊的弱点之外,还有一些共同的缺陷:他们(也包括所有在这里没有提及的当代欧洲学者)所强调的都是战争与社会的关系,包括战争如何导致国家能力的增强、不同形式的战争如何促进不同国家形态的发展、新的战争策略和技术如何导致旧的战争策略和技术的垮台和相应社会组织的变化,等等,但是都或多或少轻视了围绕战争而产生的两大互相关联的根本性机制:(1)战争促进了工具理性行为在社会上的扩张;(2)战争提高了人类社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并为社会带来了累积性发展(毁灭性的核战争除外)。

要促进工具理性行为的扩张,一个社会必须有以下“博弈”规则作为主导:(1)竞争的核心在输赢而不在对错;(2)输赢的定义非常清楚且稳定不变;(3)博弈规则必须稳定而且博弈链很长,或者说必须让输方或旁观者能够总结经验,然后与赢方在同一规则下继续博弈。只有在这三个条件保证下,博弈的参加者才能不断学习怎样以输赢式的工具理性方式思考问题、总结经验,并不断提高。

我们知道,政治权力、军事权力、经济权力和意识形态权力是人类社会权力的四个抽象化和理想化了的表达形式(ideal types)。考察围绕这四种权力中的每一种而产生的冲突或竞争,我们会发现,(1)两个意识形态之间的竞争虽然博弈链可能很长,但它们之间却是以“对错”而不是“输赢”的方式在进行竞争,并且一方“输了”往往是因为其他原因所致(比如被武力镇压),因而输赢未能带来信服,或者说输赢的定义和规则多变很难让输方接受(读者可以想象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冲突的历史、现状和前景)。(2)前现代社会中一个国家的政治冲突或竞争也不符合上述博弈规则。前现代政治冲突的输赢虽然比较清楚(输了甚至可能被害或被押),但这冲突往往是在“对错”和“输赢”高度混合的状态下展开的。这类冲突规则多变且在不同场景下截然不同。与此相应,这类冲突的博弈链一般比较短。一个国家如果在不同时间里发生两次重大的政治冲突,由于许多社会条件在两次冲突之间可能已经发生变化,新的政治斗争因此就像是在玩另一种规则截然不同的牌。(3)在社会上,能够促进工具理性行为增长的冲突或竞争的社会行动主要有三种: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竞争、持续不断的军事冲突,以及年复一年的体育比赛。限于篇幅,我不准备专门解释为什么市场条件下的经济竞争和年复一年的体育比赛会造成工具理性行为在社会上的主导地位。我同时想指出,并不是所有形式的军事冲突都完全符合以上博弈规则。例如美国与伊拉克的战争,虽然两国在战场上争的是输赢并且伊拉克输了,但因为两国实力相差悬殊而不具有很长的博弈链,使得伊拉克方面无法总结经验、改进武器,与美国再战。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忽略不少国家从美伊交战的结局中看到美国武器的厉害并从中汲取教训这一事实。换句话说,因美伊交战而引发的军事竞争链并没有因为伊拉克的惨败而彻底中断。但是,发生在前现代欧洲国家的那种持续数百年的、彼此很难把对方一次性消灭的战争,却更接近于上面所总结的那种能够促进工具理性在社会中赢得主导权的博弈规则。这就是为什么发生在第二个千禧年的欧洲战争对欧洲国家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的原因。战争不但能够推动工具理性行为的发展,而且能促进人类社会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的累积性发展。尽管不同性质的意识形态和国家也会对一个社会的经济和技术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发生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层面上的争斗本身并不会带来生产和技术能力的累积性发展。只有经济层面或军事层面上的竞争和冲突才会直接对生产效率和社会技术提出要求,不期然而然地推动了社会的积累性发展,从而给原本没有明确方向可言的人类社会一个“发展”方向。

虽然军事和经济层面上的竞争或冲突都能促进工具理性行为的发展及社会生产和技术能力的提高,但这两个层面上的竞争或冲突也有根本的不同。简单地说,由于大规模战争必须由国家来组织,并且为了赢得战争,人民不得不给予国家大量特权,因此,反复的战争会强化政治(国家)权力在社会上的支配地位。相反,经济层面上的竞争(市场经济)则分散在社会中。当一个社会的经济力量发达后,它不但因为分散在社会中而很难被国家全面控制,而且能通过其组织力量(即“经济权力”)与政治力量(国家)相抗衡。关于这一点,迈克尔·曼在分析欧洲工业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和现代民主的兴起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而这正是蒂利理论的核心。

迈克尔·曼的理论还有不少其他缺点,但我想就此打住。其实,上面提到的两个关于战争与社会关系的根本性机制,都是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基本思想(尽管斯宾塞的表述没有这么精确)。我个人认为,有两个原因导致现代西方学者对这两个机制的忽略:内疚和误解。现代西方有良知的学者一般都对19世纪欧洲国家对东方和美洲所采取的野蛮殖民主义政策感到内疚,斯宾塞的理论因为政治上不正确而被忽视。现代西方学者还错误地认为斯宾塞的理论有历史终极论(teleological view of history)的嫌疑。这是一种误解。当斯宾塞鼓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时候,他指出的其实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历史终极,而是一个加速人类文明灭亡的陷阱。这是因为,本文中所总结这两个根本性机制都是不具有任何稳定性的正反馈机制:战争促进工具理性行为的发展,而工具理性行为的发展又会增加战争的可能性(在国家关系理论上表现为具有“自证预言”(selffulfillment prophecy)性质的新现实主义理论);战争提高了人类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而技术和生产能力又反过来增加战争的破坏能力,以至于发明了能毁灭地球的核武器。我们必须承认战争背后的一些客观规律,但在同时,我们必须反对战争。

在介绍有关近代欧洲战争与欧洲国家及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工作时,我既肯定了这些工作的意义,又对其进行了批判。这并不说明这些学者及其工作不够出色。其实,唐宁和珥特曼都是十分优秀的学者,而蒂利、芬纳、麦克尼尔和迈克尔·曼更是横跨历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的大家。他们工作的难度和质量不知道要比在国内享有盛名的福柯、布迪厄之辈高出多少。而同样在国内负有“盛名”的另外一些学者,比如格尔兹和斯科特的工作,与蒂利、芬纳、麦克尼尔和迈克尔·曼的工作相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在这里,我在为读者介绍西方名著的同时,也尝试着破除西方名著在年轻读者心目中的神圣地位,树立一种认真读书和独立思考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