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晋国的崩溃与官僚制国家的兴起
公元前546年弭兵大会后,楚国在吴国的军事压力下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低潮,吴、齐、越在中原的争霸业均未成功,因此弭兵大会后主导中国政治走向的是晋国的分裂与魏、赵、韩三国的兴起。导致晋国内战与分裂的封建危机在弭兵大会之前已困扰着晋国政治。弭兵大会的意义在于,由于楚国在当时是晋国的一个最大的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主要外来威胁,弭兵的成功使晋国失去了一个外来的能使晋国贵族凝聚起来的压力。因此,弭兵大会后晋国的贵族们的注意力更转向内斗。从这个意义上讲,晋楚弭兵的成功可能加速了晋国内部的分裂。作为一个大政治家,晋国当时的执政范文子对这一点看得很清楚。在公元前575年,晋楚鄢陵之战前夕,范文子不想战而栾书与郄至均主战,据《左传》记载,此时范文子对郄至说了如下一段话:
吾先君之亟战也,有故。秦,狄,齐,楚皆强,不尽力,子孙将弱。今三强服矣,敌楚而已。唯圣人能外内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盍释楚以为外惧乎?
这段话阐明了楚国作为晋国的一个主要外来威胁的积极意义。但是,《左传》里的范文子这种政治智慧没有能阻挡住晋国的历史发展。随着晋国内部危机的进一步加深,其贵族已越来越无意于把自己手中掌握的兵力用于与楚争霸,而弭兵大会后晋国贵族则更无暇于国际事务。因此,在公元前546—前481年间,晋国仅发动了15次战争,却被他国攻击了8次,而在弭兵大会前同样的时间段内(即公元前611—前546年)晋国发动了多达50次的战争却仅被他国进攻了11次。当然,这些数字并不说明晋国的整体军事实力在弭兵大会之后大大减弱了。为了重塑其在中原的霸主地位,晋国曾在公元前529年趁傂祁宫落成之际在平丘召集了一次有14个国家参加的会盟。为了显示其强大的军事实力,晋国派出了多达4000乘的兵力出席这次会盟。事实上,晋国的军事力量大大超过了此数。几乎在平丘会盟的同时,鲜虞在北方乘虚入侵晋国,结果被晋国荀吴率上军从著雍出兵打得大败。可见,仅从军事力量上讲,晋在当时无疑仍是屈指可数的强国。但是晋国的这种军事规模并不能隐藏在其背后已日益加深的危机。因此,平丘之盟时即使在晋国4000乘之盛威之下,郑国执政子产仍敢公然对抗晋国,迫使晋人同意减低郑国的纳贡数量。据《左传》记载,子大叔为此事责备了子产,说:“诸侯若讨,其可渎乎?”子产回答道:“晋政多门,贰偷之不暇,何暇讨?国不竞亦陵,何国之为?”[9]子产不愧是有眼光的大战略家。此时的中原,各个中小国家频频对他国用兵而晋不能制。齐国扩张,多次迫使中原中小国家与之结盟,晋也无意去管。如前文中提及,甚至连晋国出兵干涉在公元前518年时周朝的王子朝与敬王之间的那一场冲突都是在子大叔的指责下才作出的。
随着局势的发展,在晋国早期互斗中幸存下来的六卿之间已越来越难以维持平衡。终于在公元前455年,晋国国内长期武装冲突中所幸存的最后三个家族——赵、魏、韩瓜分了智氏的土地并进而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史称三晋)。这一时期的三晋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首先,作为自公元前6世纪发展起来的封建危机的直接受益者,三晋国主比任何人都清楚封建危机的根源与危害。因此,尚在三家分晋之前,三晋在其已控制的领土上逐渐实行了非世袭、以郡县制为中心的官僚体制,并在土地所有制、税收与法制上作了不同程度的改革[10]。分晋后,赵、魏、韩三家更是理所应当地分别在自己控制的领土上继续推行改革以确保曾让他们得益的封建危机在他们的治下不再重现。(正是由于晋国是封建危机的最大受害者,作为这种危机的一个反映,那些今天被我们称为法家的学者绝大多数出自于三晋。)其次,在取得国家地位后,这三个国家的位置从地域政治角度来说均十分不利。在统一的情况下,晋国几乎独霸北方,而三家分晋后,魏韩两国地处内线,变成了四敌之国。再次,三晋所控制的土地均系他们早期的领地加上后来扩张所取得的土地。因为这一原因,三晋所占土地不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整个国形很不合理。比如说,早期魏国的主体(不包括被赵割开的北方的那部分)分东西两个部分,中间被韩国割开。两部分领地仅在北方上党地区窄窄一线得以相连,两地照应很不方便。
由于以上两个原因,三晋在独立后采取了内部改革、领土整合与对外扩张的积极姿态。赵往北方,韩向南方,魏取西方。在三晋中,可能是由于魏国在三国中实力相对较强而地域政治位置却十分不利,魏国率先进行了依正在兴起的被后世称之为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改革,并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自己由一个封建政体转化成了一个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随着国制改革的进行,魏国国力大大增强,再加上官僚制国体消除了春秋时造成封建危机的根本原因,因此,改革后的魏国领土野心大增。魏国的扩张对周围邻国造成了重大威胁,以至于促进了在各国发生的一潮又一潮法家改革,这种法家改革又回过来增加了国家的军事能力与领土欲望。这种改革与战争的相互促进在转型期后成了历史发展的一个新的引擎,迎来了全民战争时代,并最终导致了中国的统一。
综上所述,虽然春秋政治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霸主政治,但对春秋政治是一种霸权迭兴的理解仅仅是一种神话。这是因为:(一)在整个春秋历史中,在中国大地上几乎没有出现过一国称霸的局面。春秋早期的几个霸主,特别是郑庄公与齐桓公,仅是中原地区的强国而不是全中国范围内的霸主。(二)传统史学均把以争霸为主轴的春秋政治延续到整个春秋以至于战国早期,但事实上霸主政治作为整个春秋战国时代的一种政治形态在弭兵大会后就已进入尾声,取而代之主导中国政治发展的动因则是中原国家特别是晋国整个封建体制的全面危机与崩溃,这一封建危机最终导致了三家分晋,促使了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在三晋率先形成。(三)有鉴于此,笔者在传统的东周历史春秋战国二期说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对该段历史的三段分期说:霸主时代(前770—前546年),转型时代(前546—前419年),与全民战争时代(前419—前221年)。
(本文发表于《学术月刊》2006年第2期,第132—138页)
[1]一些史家认为春秋战争规模小主要是当时国君的行为受到周礼的道德约束,其实当时即使没有道德约束,战争规模也不会大。
[2]见《左传》庄公十年(前684年)及《国语·鲁语上》中所记的长勺之战。
[3]见《左传》僖公十五年。
[4]笔者在测量前作了如下规范:(1)战争距离的测量除个别明显有错的情况外,均以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为准,并以直线距离计算。(2)当历史记载仅写了两国之间的战争而未写明具体地点,或者写出具体地点却又无法查出该地为何处的话,笔者以两个战争国的首都距离为准。(3)当历史记载中仅写明了其中一方出兵或交战的具体地点,那就以该地到另一国首都之间的距离为准。(4)如果是一场数国打数国或数国打一国的战争,以参加这场战争的最主要两个敌对国家为准,然后应用前面三条原则来计算战争距离。(5)如果一次战斗中军队分兵几路出发,以最远进军距离为准。
[5]Hsu,Cho-yun.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Chapter 8.吕文郁:《春秋战国文化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页。
[6]公元前530年后晋灭偪阳国之后所得的土地均为贵族私家独吞。
[7]见《左传》襄公十年(前563年)。
[8]李玉洁编:《中国早期国家性质》,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97、305页。顾德融、朱顺龙:《春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84页。
[9]见《左传》昭公十三年(前529年)。
[10]李孟存、李尚师:《晋国史》,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