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传统的缺陷和出路
解释传统当然也有其缺陷。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在解释传统下的社会科学往往会有一种想要把社会科学发展为一个与物理学相似的硬科学的冲动。在近代物理学产生以前,所有的学术从根本上说都是哲学。牛顿就首先是一个哲学家。但是牛顿之后物理学的发展使得它成功地与哲学“离婚”了。这成功给后人树立了一个样板与梦想,因此社会科学也想与哲学彻底“离婚”。这在美国社会学发展中最显著的一个体现是所谓的以揭示一个社会活动内在机制的各类“中层理论”的产生。这些“中层理论”对我们深刻了解许多在社会中观和微观层面上的社会运作机制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它也不会像前面所讲的解读传统一样对经验事实“乱点鸳鸯谱”,制造一些非驴非马的东西。但是通过中层理论方法得出的结论往往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并得出一些逃不出直观或往往是很肤浅的结论。这类结论对认识和解决像美国这样一个体制化程度很高,社会又变化相对缓慢的社会及其问题可能会有用,但是对于研究和理解中国这样一个飞速发展并带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国家则显得有一些无能为力。
中层理论的研究方法一般有使我们搞清楚一个或若干个社会机制的作用。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事件总是有许多个社会机制有机地组合而成,并且这组合方式及其各个机制对某一事件形成的贡献不具任何普遍的确定性。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更高层面上的理论框架来指导,以此作为出发点来寻找一个具体社会事件内各个社会机制的有机结合方式。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永远也离不开像韦伯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中心理论、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等带有一定的哲学意义的结构理论的指导。一个理想的社会科学研究状态应是以机制为基础的,在大结构理论指导下的实证研究。而敏锐的解读则是发掘微观机制有机组合方式及微观机制与宏观结构之间互动关系的基础。事实上,我认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就应该在哲学、实证研究与解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问题不在于必须在解释传统与解读传统之间作出选择(即使前者在方法论上更加有保障),而在于在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如何尽量克服“理论短视”和“方法固执”,充分认识到解释传统与解读传统两者的优劣。在进行一项具体的研究时,我们要做的是扬长避短,使研究的逻辑和结论更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和经验上的有效性。这才是解决当前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危机的必由之路。
(本文原系2004年5月10日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的演讲,由唐小兵整理后发表于《社会观察》2004年第6期,第3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