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一字太多,减一字太少——鲁迅《孔乙己》语言赏析
增一字太多,减一字太少——鲁迅《孔乙己》语言赏析
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发表于1919年4月,收入小说集《呐喊》。《孔乙己》精致小巧,塑造了孔乙己这一典型形象,堪称世界短篇小说中的精品。《孔乙己》的语言艺术造诣极高,几乎到了增一字太多、减一字太少的地步。分析《孔乙己》的语言,可以有多种方式。但有时分析作品语言,会给人零碎零碎的感觉,不能形成对作品的整体把握。因此,笔者力争将对语言的分析与人物形象的塑造、故事情节的铺设最大限度结合起来。
《孔乙己》中叙事者“我”的安排内在地设定了小说叙事的基本结构。虚词的精准运用呈现了人物活动环境、简叙了人物经历等,为主要场景的描写节省许多笔墨。孔乙己以及周围人物的“有名”“虚名”与“无名”,以突出孔乙己在鲁镇的独特性。场景中的对话描写置于场景之中,所以对话描写势必要顾及到场景中各种人物的神态、动作以及言语,而人物对话是核心。“我”的叙事语调冷静客观,不发表议论,只是呈现情景,让读者去思考。
一、 叙事者“我”:双重身份
《孔乙己》的叙事者“我”,具有双重身份,第一重身份是“二十多年前”咸亨酒店里的十二岁小伙计;第二重身份是“现在”的“我”。鲁迅设置十二岁小伙计“我”这样一个叙事者,从“小”处落笔,着眼“大”场景,可谓匠心独运,是完成《孔乙己》精巧结构的重要因素。
酒店小伙计“我”的出现,合理地带来了酒店柜台内外这一活动空间。这个空间具有公共性,是酒店主顾们喝酒或者经过的地方,便于各色人等的聚集。这个空间是一个表演舞台,适合主角孔乙己的表演,也适合观众们参与表演和观看表演。小伙计“我”的职务专管温酒,人在柜台里面的,占据着这一空间的最佳观察点(还有掌柜),能够观察柜台内外以及酒店大门内外的情景,视野开阔,尽收眼底。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咸亨酒店,是坐着蒲包来的。小说从柜内的“我”的视角来描写孔乙己到店的情景,就很有层次感和镜头感。
“我”因为是小伙计,年龄小,地位低微,可看可听,但不适合多说话。这就能最大限度地去观察孔乙己和周围人们的言语行为。
“我”因为是小伙计,可以保持一种事外旁观的态度,不作任何议论,非常冷静地看着和听着孔乙己的故事,仿佛是一种“零度”的姿态,不带一丝温度。这种冷静,一方面显示十二岁的“我”与顾客们同样有对孔乙己冷漠的一面;一方面又能让读者自己去判断咸亨酒店里所有登场人物(包括没有登场但被说到的丁举人)的对错、好坏以及合理与不合理。
“现在”的“我”是个什么人呢?从咸亨酒店当小伙计开始到“现在”,中间有二十多年。这个“我”是何身份并没有具体说明,如果把“现在”的“我”看成作者鲁迅还是不太妥当的,因为鲁迅十二岁的时候的确没有做过酒店小伙计。小说对“我”这二十多年的生活不着一字,目的在于避免节外生枝,影响对孔乙己故事的讲述和判断,使得孔乙己的故事更为集中紧凑,成为读者判断的完整的焦点。“现在”的“我”完成了“小伙计”的“我”没有完成的任务:把孔乙己的故事讲述出来。“小伙计”的“我”看到了、听到了孔乙己的故事,而“现在”的“我”把它讲了出来。“现在”的“我”讲述了“小伙计”的“我”所看到、所听到的孔乙己故事,形成叙事者套叙事者的结构。“现在”的“我”与“小伙计”的“我”肯定有所不同,妙在“现在”的“我”的“讲”与“小伙计”的“我”的“看”和“听”保持着同样的情感基调:对孔乙己的故事不作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议论,完全让读者去独立思考。这是鲁迅在叙事艺术上非常高明的地方,这是鲁迅小说的“狠”处。因为独立思考和判断,是快乐的事情,同时也是艰难的事情。
二、 虚词的灵活运用
整体而言,现代白话文运用虚词,要多于传统的文言文。虚词表示各种事理逻辑关系和各种语气态度,因此,是否能准确使用虚词,对语言影响极大。《孔乙己》中的虚词运用精准灵活。小说第一段在描述鲁镇酒店的格局之后,进入对酒店里喝酒情形的叙述: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这段文字中破折号表示插入,点明时间的流动:“二十多年前”表明从孔乙己的故事所发生的时节到“现在”经过了二十多年。那么“现在”指什么时候?《孔乙己》最后一句“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也写到“现在”,这两个“现在”所指的时间应该是相同的,即文末的落款日期“一九一九年三月”,简单说,“现在”指鲁迅写作《孔乙己》的时候。那么“二十多年前”,就在1898年前的几年之内,大约19世纪的最后十年,我国清朝的末世,清朝于1911年被推翻。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可见“二十多年前”还是科举时代。
这段文字运用了多个虚词。“每每”表示买酒喝这一行为的频率,即多次如此,可见这是生活的常态。“倘肯多花一文,……”假设出一种情形,即有时发生,比“每每”的频率要低一些。“如果出到十几文,……”继续假设一种情形,出现频率就极低。“每每……倘肯……如果……”一组关联词语构建句群,描述了鲁镇酒店里短衣帮站着喝酒的基本情况。“只有……,才……”的句子描写长衫主顾“坐喝”的情形,与短衣帮主顾站着喝酒形成对照。前后两组虚词的运用,从衣着的区别(短衣帮与穿长衫的)、喝酒方式的区别(站着喝酒与坐喝)简洁地突出了喝酒主顾身份的不同和等级的差别,勾勒了孔乙己生活的社会环境。
小伙计“我”在咸亨酒店的感受,采用了一个严谨的复句:
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这个句子很有特色。六个分句,用分号(;)分为前后两组,每组三句,两组句子构成并列关系。“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并列呈现掌柜和主顾的样态,前者“凶脸孔”,后者“也没有好声气”,产生的结果是“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句子能产生凸显的作用,即让所述情形有一种“鹤立鸡群”的独特之感。“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笑”与“活泼不得”形成对照,这就是“所以至今还记得”的原因。前后两组语句,在语言构造上都是三个分句,每个分句字数在六至八字之间,大致匀称。每组句子内部都是一种因果关系,不过表述原因的两个分句之间又富有变化,前组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语句基本对称,意思并列;后组的“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这一条件语句,突出“孔乙己到店”这一事实,为下文做铺垫。前后两组的意思却形成对照,突出后组语句的意思,其中核心意思是“孔乙己到店”。这组句子还暗示了一组人物关系图:掌柜、主顾、孔乙己和“我”,接下来小说故事出场的人物主要就是这些人物。
小说有一段转述,讲述人家对孔乙己的谈论: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加着重号的词语是这一段话中的部分虚词。“听人家背地里谈论”,这种谈论,不直接引用,而是转述其内容,可以节省笔墨。这一段文字介绍了孔乙己大半生的经历,得益于虚词的精准使用。“原来也……,但终于……,又……;于是……,弄到……。”这组虚词,描述孔乙己因读书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弄到“将要讨饭”的地步。“幸而……,便……。可惜……,便……。……便免不了……”“幸而”表示转折,“将要讨饭”而没有讨饭。因为孔乙己“写得一手好字”,“抄抄书”勉强糊口,但他好喝懒做,别人也不请他了,于是落到偶然做些偷窃的事情。这两组虚词的运用,写出了孔乙己谋生方式一步步下滑的轨迹:读书而进学,进学而考取功名,这是中国传统社会“学而优则仕”的道路,也是孔乙己这种读书人最理想的人生道路。可是孔乙己没有进学,这条道路走不通。读书不成,退而求其次,采取其他方式“营生”;可是孔乙己不会,这条道路也行不通。古代科举制度考试,不限制年龄;如果考到二三十岁还没有进学,其他生活技能也没有学会,也是一大困难。“抄书”以勉强糊口是第三条道路,孔乙己写得一手好字,为人抄书,凭体力活吃饭,也不丢人。可是他好喝懒做,没有定性,最终也没有人请他。最后落到时常做些偷窃的事情以求生存。
第三组虚词“但……,却……,就是……;虽然……暂时……但……定然……”的表达属于叙述者的述评,孔乙己在咸亨酒店喝酒付账的情形:喝酒付现钱;欠账一月内还清。财上分明,是君子品行。
通过假设的方式描写人物的社会环境,通过转折的方式描述孔乙己的人生轨迹,通过推测与肯定相结合的语气推测命运结局(下文分析),通过频率程度等副词表现心理与神态(下文分析),都显示了鲁迅运用虚词的高超艺术。
三、 有名、虚名与无名
命名是一种文化事件,也是一种语言艺术。鲁迅给人物命名非常讲究。小说写道: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这一人名耐人寻味。中国人的姓名包括姓和名,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人的姓名是携带着多种信息的文化基因符号。一个人获得姓名是很大的文化事件。孔乙己这一姓名中,名字“乙己”并不是父母赐予的,而是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的一个绰号。而鲁迅给予这个人物姓孔,也暗含了讽刺的意味。孔乙己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是封建末世读书人的悲剧性人物,而封建时代所有的读书人都必须拜孔子为“至圣先师”。两相对照,确有某种寓意,暗含讽刺。鲁迅给笔下人物命名非常讲究。“孔乙己”这个人物的姓名,尽量排除中国姓名中的文化密码,比如辈分、地方、家族、男女、时令、五行、品行等等,让人捉摸不到特殊的信息,从而上升为一种普遍性的符号,这种方式在艺术思维过程中叫“抽象化”,也可称为“虚化”,即将真名隐去,给一个绰号。“孔乙己”称得上“虚名”,以求实现批判范围的最大覆盖。“孔乙己”这一姓名中,姓“孔”很确定,而到了《阿Q正传》中,“阿Q”连姓也很模糊了。穿长衫的读书人,其真实的名字被人忘记而随便被人给两个汉字作名字,确实是一种绝大的讽刺。但这一虚化后的名字,恰恰成为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名字,不会与任何人物雷同。
“孔乙己”这一名字的独一无二,与孔乙己自身的独一无二完全吻合。小说写道: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这一句话非常重要,耐人寻味。小说第一段描写了鲁镇酒店顾客的大致情形:靠柜外站着喝酒,大多是短衣帮;穿长衫的,一般踱进隔壁房子(可以理解为“雅座”或者“包厢”)里坐喝。这里呈现的情形是:站着喝酒的,穿着短衣,而不会穿长衫;而穿长衫的,就不会站着喝酒,而是坐喝。孔乙己不属于这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他站着喝酒但却穿着长衫,所以是“唯一的人”。他打破了鲁镇酒店喝酒顾客的普遍情况。(还有一种打破普遍情况的情形:短衣帮,却在隔壁房子里坐喝。是否可能呢?)
“站着喝酒”表明人在柜外,而不是在“隔壁的房子”里,这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柜外站着喝酒的人,“我”才能看到,短衣主顾才能看到。在“隔壁房子”里坐喝的话,“我”就看不到。“穿长衫”,表明了一种身份,与“短衣帮”不一样的身份。穿长衫的人一般是读书人、乡绅、官吏等人物。孔乙己穿着长衫,是想维护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以显示与短衣帮的不同。孔乙己的外貌: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身材很高大”,显示其生命的力量还是有的。“青白脸色”,脸色带黑,营养不太好。“时常”,有经常的意思。“时常夹些伤痕”会使得读者很奇怪,为什么会时常夹些伤痕。“花白”,表明上了年纪;“乱蓬蓬”,缺少修剪打理。孔乙己生活很落魄。“长衫”又脏又破,缺少洗补;但是又舍不得不穿,要保持自己读书人的面子。整体而言,孔乙己还有生存能力,但是生活落魄,还要保持读书人的身份与面子。“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之乎者也”是中国文言文里常用的四个虚词,往往表示有知识和修养,是个读书人。但是在生活中对人说话也是之乎者也,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迂腐不堪,一是显摆自己。
《孔乙己》的所有人物中,只有孔乙己有姓有名,尽管这名算是虚名。“丁举人”有姓无名。“举人”是科举制度考试中对乡试通过者的命名,无疑是标志很高文化身份和社会地位的符号。丁举人只是被谈论到,并没有真正出现。小说提及丁举人的唯一一句话是:“……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这句话整体看,只是说“丁举人”家里的东西偷不得。“丁举人”这个符号中,重要的是“举人”,而不是“丁”。为了更好地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假设两种情况:第一种,甲举人、乙举人、丙举人和丁举人四个举人家,前三个举人家偷得,丁举人家偷不得。第二种,甲掌柜、乙屠户、丙木匠和丁举人四个人家,前三家偷得,丁举人家偷不得。哪一种更符合小说原句中的语意呢?笔者倾向于第二种,正是因为是举人家才偷不得。
其他人物都是无名无姓的。这就非常令人奇怪,有些人物在读者看来,至少得出现姓氏,比如掌柜。“我”进入咸亨酒店时的掌柜肯定是有名有姓的人,但“我”只说掌柜。掌柜也是社会上有身份的人。为什么不给个姓呢?
相对于鲁迅所批判的“看客”群体,《孔乙己》中存在一个“笑客”群体。“笑客”不只是充当“看客”,“看客”之“看”有时态度不是很鲜明;但“笑客”之“笑”却是在“看”后的主动表达。“笑客”群体包括哪些人呢?“笑客”群包括:掌柜和“我”“所有喝酒的人”“旁人”“一个喝酒的人”“聚集了几个人”。小说中写孔乙己给“邻舍孩子”茴香豆吃,这些孩子是不是笑客不太确定。他们“听得笑声”而来,这“笑声”显然就不是孩子们发出的;又“都在笑声里走散了”,这“笑声”是否包含着孩子们发出的笑声,也不太确定。因此,暂时不把“邻舍孩子”放入“笑客”中。从进化论的角度看,这种不确定性延续了《狂人日记》中没有吃过人的孩子也许还有的主题,同样是不确定的。正是这不确定,就为鲁迅的进化论思想留下了可能性。“笑客”群不能与“短衣帮”和“短衣主顾”划等号。小说中“所有喝酒的人”“旁人”“一个喝酒的人”既然在柜外喝酒,应该都是短衣帮。“聚集了几个人”这几个人是不是短衣帮也要存疑。他们是听了掌柜和孔乙己的谈话或者掌柜的笑声而来的。当然,“掌柜”和“我”也不能算短衣帮。但是这些人都是“笑客”,也都无名无姓。其他“笑客”都无名无姓,如果“笑客”之一的掌柜有姓,就打破了这个整体特征。这正是鲁迅的用意所在,孔乙己周围的笑客群体,是一个无名无姓的庞大群体。他们无处不在,仿佛随时能冒出来,随时都可以“聚集了几个人”,就是这个状态的最好描述。
四、 场景中的对话描写
小说以酒店小伙计“我”为叙事视角,这就规定了故事地点就在酒店里的柜外空间,以孔乙己到店的场景描写和孔乙己没有到店但谈论孔乙己的场景描写为线索结构全篇。从孔乙己在咸亨酒店出场到他坐着蒲包离去,小说所写上述场景共六场:
第一个场景:取笑孔乙己添上新伤疤。
第二个场景:取笑孔乙己没有捞到半个秀才。
第三个场景:孔乙己教“我”写字,遭“我”冷拒。
第四个场景:孔乙己给孩子茴香豆吃。
第五个场景:掌柜和喝酒的人谈论孔乙己被打折腿的事情。
第六个场景:取笑孔乙己被打折腿,在说笑声中看着孔乙己坐着蒲包用手慢慢走去。
第一场景描写取笑孔乙己添上新伤疤: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所有喝酒的人”的“笑”,到底是什么样的笑,作者并没有直接给出,是“微笑”还是“大笑”,是“嘲笑”还是“讥笑”,由读者自己去判断。“一……便……”这个结构表示动作必然发生,并且速度很快。“所有喝酒的人”的“笑”的发生,如此之快,仿佛迫不及待。“一……便都……”,“都”表明“所有喝酒的人”无一例外地参与到“笑”的行列中,任何人都可以对着孔乙己“笑”,孔乙己成为任何一个喝酒的人可以笑的对象。“叫道”,说话声音很高,毫无顾虑,根本不考虑听话者的感受,暗示了对孔乙己的轻视。“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孔乙己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而在日常生活中,对上了年纪的人一般不会直呼其名,而是以辈分相称,或者以社会身份相称。但喝酒的人对他直呼其名“孔乙己”,这就极不尊重了。“……又添上新伤疤了”,一个“又”字暗藏了多少玄机!鲁迅的叙事很具有厚度和力度,不直接写孔乙己第一次添伤疤情景,而是直接来一个“又添上新伤疤了”,这个“又”字至少有四层好处:照应了上文中“时常夹些伤痕”一语,表明添新伤疤确有其事,并非他人捏造;暗示了孔乙己添伤疤是多次发生的事情,这就写出了孔乙己的落魄遭遇由来已久;表明了“所有喝酒的人”对孔乙己如此“笑”、如此“叫道”,已经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符合“我”这个十二岁的叙事者的情形,因为“我”年龄小,到咸亨酒店当小伙计时,孔乙己之前肯定来过咸亨酒店,肯定也被人嘲笑过。
孔乙己拒绝回应这不怀好意的“叫道”:
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这一说一动,自顾自地买酒,显示孔乙己已经很自然地面对他人蓄意的嘲笑。“排”字,动作从容,放得整整齐齐,带有几分玩赏的味道。“排”字既形象地写出了孔乙己很自得的神态,也写出了他有意显摆的心理。因为他周边的笑客们都是短衣帮,一般都是温一碗酒喝喝;而他一次就温两碗酒,还要一叠茴香豆,这就足以傲视短衣帮了。为什么是“九文大钱”?一碗酒四文钱,两碗酒八文钱;一碟茴香豆一文钱,共九文钱。
笑客们不能接受孔乙己这种漠视还带几分傲视的态度,有的就“故意的高声嚷道”,声音比刚才的“叫”更高,也更加肆无忌惮,不刺激孔乙己回应誓不罢休:“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这句中的“又”照应上文“……又添上新伤疤了”中的“又”,构成一呼一应的事理逻辑关系,即:“又”添新伤疤是因为“又”偷人家东西了。同时,这句中的“又”也表明这样说孔乙己已经司空见惯,不足为怪。“偷”,这是耻辱的标记。孔乙己终于忍不住维护自己的尊严:
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他的争辩很无力,反而给挖坑了。“凭空”,要让人拿出事实来。“清白”往往表示行为言谈得体而没有不当之处,或者个人品行端端正正正而没有挑剔之处。孔乙己的质问仿佛成了言语“诱导”,逼着笑客们将事实抖露出来,表明他们并不是“污人”: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笑客们的回答击中要害,狠毒无比。以反问句开始,针锋相对。不说“什么凭空?”“什么污人?”,而说“什么清白?”,因为能直接否定了孔乙己行为和品行的“清白”。笑客然后说出有时间、有地点、有人家的事实。“吊着打”一语干脆利落,仿佛很爽快似的。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涨红”“青筋条条绽出”,因丑事被当众公布而遭受羞辱,热血上涌,窘态立现。他用自己的逻辑争回面子:那不叫“偷”,而是“窃”,用书面语代替口头语为自己辩解。“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两个省略号表示思索过程,在寻找辩解的理由。将“窃书”算作“读书人的事”,仿佛高人一等,这就不仅迂腐,而且还自欺欺人。“君子固穷”“者乎”都属于文言词语。例如:
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
孔乙己一争辩,话又难懂,众人如何反而都“哄笑”起来,这“快活”的空气又如何理解呢?孔乙己被抓到把柄,当众被羞辱,还要争辩,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只好从文言系统里找理由,笑客们不懂也不信孔乙己的话。但达到了让孔乙己出丑表演的目的,羞辱孔乙己的期待心理得以满足,于是感到快活。
第二场景描写取笑孔乙己没有捞到半个秀才。第一个场景“取笑孔乙己添上新伤疤”之后,有一段转述,即转述人家背地里对孔乙己的谈论,因为转述,不以场景描写呈现,没有出现对话,所以不放在此处分析。第二个场景连接着第一个场景,因为取笑孔乙己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分作两个场景描写进行分析更为合理。具体描写如下: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旁人”也是笑客之一,问话很奇怪:“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看似愚蠢,实则暗含釜底抽薪的打击力量。问读书人识不识字,就相当于问绘画的人认不认识线条。孔乙己先没有领会,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接下来的一句话直击孔乙己的精神痛点:“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秀才”是中国科举制度中读书人身份的基本确定。“捞”这一动词用于隐喻的意义上,含有不正当的意思,表示轻视,也很低俗;暗含着即使通过不正当手段也没有获得半个秀才的恶意贬低。孔乙己听了这一句后立即“颓唐不安”,显然焦虑难受,已经失去争辩的力量和勇气。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笼”这个动词,有完全罩住的意思,表明灰色布满了他的整个脸部;而且“灰色”是一种没有生命力的颜色,往往与死亡接近,叫死灰色。孔乙己只能又陷入他那无力的文言表达中,以反驳他人质疑。“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他的让人不懂的表达,他知道没用,众人也知道无用,无用还要说,众人就要这种效果。(https://www.daowen.com)
第三个场景写孔乙己教“我”写字,遭“我”冷拒: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从结构上看,与第一个、第二个场景相比,这是一种轻微的转折;从氛围情绪上看,也从上文笑客们的哄笑场景中摆脱出来,转入相对平静的场景;从主动与被动的角度看,前两场都是笑客们主动“挑战”,故意让孔乙己难堪;这一场,是孔乙己主动找小伙计“我”说话,教“我”写字。
第四个场景描写孔乙己给孩子茴香豆吃: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邻居孩子因出于好奇而来。孔乙己从自己的一碟茴香豆里,给孩子们每人一颗茴香豆。这一举动非常富有温情,表明面对天真无邪的孩子们时,孔乙己有一份善良的心意。当孩子们继续盯着碟子时,孔乙己着慌、伸开、罩住、弯腰,这一连串的动作显示孔乙己确实舍不得再给孩子们茴香豆,真实而可笑。一“弯腰”,一“直起身”,暗示出孔乙己此时是站着喝酒的,也表明他三分可爱七分迂腐的形象。
“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孔乙己实话实说,因为一碟茴香豆,自己吃了几颗,给了孩子们几颗,剩下的确实不多了。但当他直起身后摇着头说话时,进入了另一种自我沉醉中:“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由眼前茴香豆的“不多”,一下子遥接两千多年前孔子所说的“不多”。这一转化在孔乙己的话语表达中瞬间完成,又重新回到了他的文言表述方式上,不过这一联系的内在逻辑又十分勉强。孔乙己的这两句话有趣而迂腐,周围的人见此又哄笑起来。
第五个场景描写掌柜和喝酒的人谈论孔乙己被打折腿的事情。
第五个场景中,孔乙己没有出场,小伙计“我”听着掌柜和喝酒的人谈论孔乙己被打折腿的事情。“中秋节的前两三天”,掌柜由结账想起孔乙己,因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孔乙己怎么欠下“十九个钱”呢?如果按照每次赊酒的最小赊账数目而算,孔乙己可能来过四次,其中有三次每次赊一碗酒和一碟茴香豆,另外一次只赊一碗酒。之前“九文大钱”用的是“文”,属于书面语,更能显示孔乙己“排”的自得感。此处“十九个钱”的量词用“个”,属于口头语。“十九个钱”在掌柜眼里是个小数目,但有人欠着,是掌柜关心的事情。掌柜的自言自语引出了“一个喝酒的人”的回答,两人由此对话:掌柜提问,“喝酒的人”回答,形成五问五答的对话段落。“喝酒的人”第一次回答:孔乙己打折了腿,不能来咸亨酒店。掌柜以“哦!”回答,略显吃惊。“喝酒的人”第二次回答说孔乙己偷到丁举人家,是自己发昏。之前一次说及孔乙己偷书,只说偷了“何家”的书,并没有具体介绍何家的身份。第三次回答讲述孔乙己被抓之后的惩罚:先写服辩,后被打折了腿。“服辩”是认罪书,有认罪书而惩罚。从丁举人一方来说,罪证确凿,惩罚有据。“打了大半夜”,可见时间之长,“打折了腿”,可见施打之凶。掌柜一直追问“后来怎么样”,“喝酒的人”第四次回答只是重复“打折了腿了”,第五次回答就瞎猜“许是死了”。“喝酒的人”所津津乐道的,是孔乙己偷丁举人家的发昏,以及他被打折了腿的惩罚。因为讲述他人被打的情形,让“喝酒的人”获得一种讲述的快感;被打情形越是残酷,快感就越强烈。至于孔乙己被打折了腿之后的生活如何,没有任何人关心。“……谁晓得?许是死了”,散发的都是冷漠。那么,掌柜反复追问“后来怎样么样?”是否在关心孔乙己被打折了腿之后的生活呢?掌柜开头在“慢慢的结账”,中间的“哦!”体现了情绪上有一点点波澜,最后还是“慢慢的”算账,对孔乙己被打折了腿一事仿佛毫不在意。他之所以追问“后来怎么样?”重点还是落在“十九个钱”上,孔乙己如果腿好了,还十九个钱还有一线希望。
第六场景描写笑客们取笑孔乙己被打折腿,在说笑声中看着孔乙己坐着蒲包用手慢慢走去。
临近初冬,天气转寒,“我”最后一次见到孔乙己。孔乙己的最后一次出场与第一次出场对照着看,更能显示孔乙己非人的遭遇。最后出场这个场景的镜头感十足。小伙计“我”在柜台内,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
声音“耳熟”,表明是熟人;而“极低”表明说话声音微弱,暗示力量很小,也表明说话没有任何底气。关键在于为什么看不到人呢?“我”“站起来向外一望”,才看见孔乙己:
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
垫着蒲包,盘着两腿,对了门槛坐着。“黑而且瘦”,大半由于饥饿造成的;穿着“破夹袄”,已经衣不蔽体,不能御寒。这就是现在的孔乙己,那“高大”的身材不见了;站着喝酒已经不再可能了;那又破又脏的长衫也不见了。这就坐实了他偷丁举人家东西、被打折了腿这一事实。孔乙己已经穷困潦倒到了极点。
掌柜也听出了谁的声音,他的第一句话是:“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可见掌柜所想所虑的还是那“十九个钱”。而孔乙己被打折了腿的事情,虽然与掌柜没有直接关系,但孔乙己也是酒店常客,按照一般人情常理来说,理应有所问及,而掌柜没有一词问及,所关心的只是“十九个钱”,孔乙己的反应:
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颓唐”,精神不振;“仰面”而答,因为孔乙己坐着,状态与求乞无异。“这……下回还清罢”,有简短的思考过程,不赖账。“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孔乙己确实好喝懒做,这次也是特地来喝酒。“温……酒”,多次出现,反衬出人情的冷漠。孔乙己如此钟情于喝酒,仿佛只有那酒的温度才能显示这是在人间。
掌柜像之前的笑客一样,照样嘲笑孔乙己偷东西:
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
这种句式非常熟悉,与之前笑客们的嘲笑句式一模一样。因此,在嘲笑孔乙己这一点上,掌柜与一般的短衣帮并没有任何区别。孔乙己自知理亏,一方面用眼色恳求掌柜,一方面一厢情愿地维护自己的面子:“跌断,跌,跌……”
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
这“几个人”闻声而来,准确地嗅到了孔乙己到来的气味,从而参与到“笑”的行列。这一状态显示嘲笑孔乙己的人们仿佛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摸出”,有在破衣袋里寻找的过程,掏钱的动作艰难而迟缓。“我”观察到了一个细节:孔乙己满手是泥。
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这相当于一个长镜头:孔乙己在旁人的“说笑声中”中,慢慢离去——背着蒲包,两手撑地,慢慢地移动,有时要用蒲包垫着——这个场景“我”没有直接写出来,但不难想“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的艰难,但“旁人”一直在“说笑”。
五、 重复:意义的延伸
《孔乙己》多处运用了重复的手法,孔乙己多次在咸亨酒店出场构成了场景的转移,形成小说的主干。孔乙己与周围人物的关系可以被看作他与“笑客”群(不包括“邻舍孩子”)的关系。“笑客”们最大的行为是“笑”,最快乐的事情是“笑”。
叙事者“我”回忆二十多年前在咸亨酒店当小伙计时最深刻的记忆就是“笑几声”:“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这一回忆表明如下内容:第一,那时的“我”也是“笑客”之一。第二,“我”因“笑”过孔乙己,所以记得孔乙己。第三,二十多年后的“我”重新叙述对孔乙己“笑”的事情,暗含了重新思考这“笑”的合理与否的可能。
小说中写孔乙己第一次出场:“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这句话照应了上文所说的“笑”,又表明孔乙己到店习惯性地引发了“笑客”们的“笑”。人们见到固定化的丑角时往往会这样自然而然地“笑”。两个场景结束处,小说几乎用了相同的句式:“……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众人“哄笑”,表明笑客们处于一种狂欢的状态中,因为他们嘲笑孔乙己的目的已经实现。他们先拿“偷”和“新伤疤”嘲笑,嘲笑看得见的肉体伤痛,从而直接践踏孔乙己的人格尊严;接着拿没有捞到半个秀才嘲笑,嘲笑读书人的失败,击垮孔乙己那穿着长衫以维护面子的可怜的心理防线。笑客们以伤害孔乙己而“哄笑”,从而获得“快活”。
“邻舍孩子”听见笑声而来,又在笑声里走散。这里出现的“笑声”仍然是笑客们的笑声,他们见到孔乙己迂腐的说话绝对不会放弃笑的机会。这里的“笑声”,还暗藏着一种危险:邻舍孩子就是在这种笑声中长大的,日后他们是否会成为笑客们中的一员呢?如果真是这样,那鲁迅相信“青年胜于老年”的进化论岂不是要落空了?这是题外话,暂且打住。
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时腿已经被打折了,“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掌柜除了问孔乙己欠钱外,就是取笑他新的伤痛。最后的场景是:“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出场时,笑客们笑;孔乙己离去时,笑客们仍然笑。笑客们的笑,在结构上串起来了不同场景。同时它更像一根要人性命的吸血管,不断吸取着孔乙己的生命活力。
另一组重要的重复语句是孔乙己“欠十九个钱”,前后共出现四次:
中秋前两三天,掌柜结账时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
初冬时孔乙己到店后问:“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到第二年的端午,掌柜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孔乙己在人们的生活中,除了喝酒时被人取笑外,被人惦记的就只有“欠十九个钱”。这是孔乙己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小说最后一句: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大约”表示推测,“的确”表示肯定,这两者相矛盾,应当如何理解?从孔乙己坐着用手慢慢离开咸亨酒店那时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我”没有再见过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即使想偷也变得非常艰难,而且得不到任何人的帮助,如何活着是大难题。孔乙己离去时已经“黑而且瘦”,结局不是饿死,就是病死,所以用“的确”肯定。“我”没有见过活着的孔乙己了,但也没有见过孔乙己的死;甚至也没有听其他人说起过孔乙己的生死,所以用“大约”表示推测。这两个意义上自相矛盾的词语,恰恰表现了孔乙己的生死被人彻底漠视的状态。
原文阅读
孔乙己
鲁 迅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
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收录于部编版《语文》九年级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