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不还钱,砸碎同桌手机泄愤合法吗?
2025年08月10日
四、同桌不还钱,砸碎同桌手机泄愤合法吗?
【案例引入】
唐小明是一名中学生,他的同桌宋小刚想买一部手机,但是自己积攒的零花钱不够。于是宋小刚向唐小明借了500元,同时约定一周之后将借款全部还给唐小明。唐小明将500元给了宋小刚,宋小刚拿着钱到商场里买了一部手机。
一周过去了,宋小刚一直没有将钱还给唐小明。唐小明向宋小刚索要,但宋小刚推脱说,父母还没有给他零花钱,希望能再过一周还清。唐小明不同意,认为约定这周还就应还清,于是两人起了争执。下课时,唐小明越想越生气,于是趁宋小刚不在座位的时候,将宋小刚放在抽屉里的手机砸得粉碎。宋小刚回来之后看到了粉碎的手机,向唐小明索要赔偿,唐小明拒不赔偿。
【理智处理】
宋小刚不还钱的行为违反了两个人的约定,存在一定错误。即使宋小刚的行为不妥当,唐小明也不能因气愤就砸碎宋小刚的手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是不被允许的,宋小刚欠钱不还,唐小明应当寻求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而不能采取这样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