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捡到钱包可以据为己有吗?
2025年08月10日
五、路边捡到钱包可以据为己有吗?
【案例引入】
2017年2月17日,某市的中学生晓磊放学时在路边捡到一个女式钱包,打开后发现里面装有相关证件、现金等重要物品,晓磊的第一反应不是将捡到的钱包交给派出所民警,而是将钱包揣进腰包,带回自己家中。
【理智处理】
本案中,晓磊捡到的女士钱包属于遗失物。晓磊将钱包据为己有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钱包中贵重物品的价值数额较大,而晓磊据为己有,当失主或公安等部门要求晓磊归还而其拒绝的话,晓磊的行为将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所以,晓磊应及时通知失主领取并归还或主动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第2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