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借钱不还,可以将其绑架并威胁他父母还钱吗?
【案例引入】
张某在工作中认识了朋友刘某。一次刘某向张某借钱,张某便爽快地将一万元借给了刘某,之后刘某便“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了。后来在一次外出中,张某碰巧遇上刘某,向其索要借款无果后,便将刘某带到自己家中控制起来,并向刘某家人索要财物。最后张某在前往领取“赎金”的路上被警方抓获,最终被法院认定为犯罪而被判有期徒刑8年。
【理智处理】
1.同学借钱不还,将其绑架并威胁其家人还钱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如果为了向同学索要借款而将其绑架,限制其人身自由,则应当被认定为非法拘禁。如果将其绑架后向其家人索要的财物远超过实际债务数额,则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的绑架罪。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这些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还存在伤害、杀害行为,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要对这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2.碰到同学借钱不还,正确的做法应为何?
当同学借钱不还时,你享有的是合法地要求其返还借款的权利,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得救济,不应当采取绑架、勒索、抢劫等犯罪行为或者一些违法行为。作为学生,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和同学友好沟通,自行协商还款问题;其次可以寻求家长、老师的帮助;最后在以后的结交朋友、与朋友相处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避免交友不慎,给自己造成诸多困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