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能否因学生调皮而体罚学生?
2025年08月10日
五、老师能否因学生调皮而体罚学生?
【案例引入】
小马是某实验小学学生,尽管学习有点吃力但一直很活泼。从四年级开始,小马变得沉默寡言,还经常哭泣,父母问他为什么哭他却始终不肯说出原因。后来父母才了解到,因小马没有按要求带校服,班主任让小马站到讲台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连打小马几个耳光,打完后还让其一直站到放学;作业没完成,老师让其跪在教室台阶处,并且用棍子打,之后才让其回家补作业。类似情形还有很多。据了解,小马在四、五年级被打过40多次,在六年级被打过十七八次,其中包含打脸、打背、打手、踢腿多种形式。
【理智处理】
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老师体罚学生会对学生的心理产生严重影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9条第2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