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孩子盗窃他人财物,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吗?

二、13岁的孩子盗窃他人财物,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吗?

【案例引入】

一家超市近日被盗,超市监控录像清晰地记录下一名男孩行窃的全过程。从监控画面来看,男孩对货品架上的饮料和零食情有独钟,他身手敏捷、动作老练,不像初犯。经过民警的反复勘查和确认,发现该男孩正是前几天被当地刑警队抓获的少年盗窃团伙中的一员,刚刚被释放两天。据了解,该男孩刚满13周岁,曾多次因偷盗被抓。民警介绍,由于生活在单亲家庭,家长疏于管教,男孩经常逃学,出没在网吧、游戏机室等场所,行窃是其唯一的经济来源。

【理智处理】

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受着社会环境的不断考验。未成年人由于辨别能力、认知能力、自控能力较差,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而误入歧路。本案中的男孩未满14周岁,对其只能以劝说教育为主。希望他能从数次不良记录中吸取教训,走上正途,不要肆意挥霍自己的“最美时光”,以免将一段“美好的青春”定格在“四面高墙”之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扩展阅读】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是被成年邻居教唆的呢?

两名成年女子带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到一家水果店买水果,那两个女的分开选水果,其中一个人让店主带她看油桃,另一个人让店员帮她挑西瓜。小男孩自顾自地在店里面转悠。事后店主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不见了,立即报警。民警调了附近监控,发现是那两名女子和小男孩合伙盗走了店主的手提包。据了解,该两名女子是小男孩的邻居,她们利用了小男孩未成年的身份,教唆他以这种方式盗窃了多家商店。

虽然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的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教唆儿童犯罪的成年人却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所以,等待本案中两名女子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小男孩也应当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