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正义之名行网络暴力

莫以正义之名行网络暴力

(2018年1月12日)

我们习惯于去用更多要求乃至超出常规标准的要求去评价他人,却很难客观看待自己的行为,因为本能会促使我们尽可能遮蔽自己的缺点。近来一段时间,“合肥女教师拦高铁”事件引起了舆论的一波热潮,在此起彼伏的各种批评里,有很多情绪已然超出常识的范围,事件本身无疑被过度放大。网络审判很是凶猛,这就像堵塞已久的下水道被疏通的一刹那,越靠近口子的地方水流越急。

网络审判不应该成为一种特权。可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已经享受了这种“特权”,且难以克制。并不是所有的批评性言论都是网络暴力,但是超出法律底线的言论和行为,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提醒”和“劝告”了。

须再次强调,针对个人行为的错误提出批评并无问题,但是上纲上线对其人格进行严重的侮辱谩骂并公布其个人隐私,这就涉及法律问题了。当一群人叫嚣着该把她送到牢里去的时候,可曾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相对正确且不那么自我的认识?他们又是否能够像起初发现了极大罪恶般地“发现”自己的丑陋?恐怕很难。

让应该受到惩罚的人受到惩罚,但是让一个人受到远超其行为代价的惩罚,并不合理。比如网上经常能看到的“讹人的老太太就该死”“叫人让座的老大爷就该死”这样的定性认识和惯性思维,毫无疑问就是有问题的。同理,抛去媒体的惊悚字眼对其个人的定性,再去看这名女子的行为,她其实已经得到了较为严重的惩罚。停职,罚款,被网络恐吓谩骂,甚至她的孩子也有很大的概率会因为这件事成为线下的校园欺凌事件的受害者。可是舆论却仍未停歇,那么网友要的是什么结果?

比“拦高铁”更让人揪心和担心的是,公共舆论对个人权益维护的集体无意识和对情绪宣泄对象的集体有意识。这意味着,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乃至于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遭遇这样的困境。哪天你和别人闹矛盾的画面就有可能被人放在网上传播了,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各种棍棒式的批评,很少有人会去深究到底发生了什么,人们想的是“我眼中的你就是这样的”。

假如一个女孩在超市偷窃,后被父母责打一时想不开就跳楼自杀,结果女孩的父母向超市索要巨额赔偿,合不合理?如果死者家属隐去了“偷窃”这一细节,打出标语是超市逼死了女孩,并把视频传到网络上,舆论会是怎样的?很多网友恐怕会一起加入“声讨”的大军。此时如果有人把“偷窃”这一细节公布,恐怕有人会说那又怎么样,也可能是孩子忘了付钱,就算是真偷窃也不能把人逼死。如果有人再把“父母责打孩子”的细节公布出来,恐怕也会有人说,如果超市工作人员不通知孩子父母,就不会出现这一幕。

有一则泰国短片叫《用智慧看见那些看不见的事》,片中的网友们看到的是“市场老板娘欺负摊商”,自以为伸张正义地对市场老板娘进行了网络攻击。实际上,老板娘要求菜市场干净是为了让更多顾客来买菜照顾商贩们的生意;摔掉卖肉摊贩的秤是因为他缺斤短两欺诈顾客;“处理”商贩只因为对方犯病了,要带他到僻静的地方休息;搬走商贩的东西,是为了拿去卖掉帮她解决困难……

能够把人与人隔开的不是距离,而是不够理解。“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人与恶魔的最大不同在于,恶魔是基本没有底线的,而人是一定要有底线的。

犹记得,从“南京彭宇案”到“南京养母虐童案”,自以为看到真相且批评当事人的网友很多,他们却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他们做错了,应该怎么样?“南京彭宇案”中的老太太被人撞倒住院,最终还被媒体和网友污蔑是在讹人,更有甚者还去骚扰老太太的家属,迫使老太太搬家,直到老太太去世也没有一家媒体和一个网友站出来道歉。“南京养母虐童案”中过严尺度的家庭管教被定性为“虐童”,周遭各种所谓保护孩子的言论无视孩子最基本的需求,反而让孩子承担了更大的心理压力和折磨,让他在线下遭受了更大的伤害。孩子最想要的是与妈妈生活,可是他的妈妈却被送进了监狱,一个家庭也被拆散,这就是一些网友认为的“正义”。

我们虽然不是圣人,但是也千万不要轻易去尝试当一个恶人。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缺点,谁没做过一些错事?做错了受罚都有一个尺度在,纵使被打入地狱也得看恶行程度,这才是公正。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是私德,还是公德,我们仍然有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

因为人类能够不断地进行自我批评与反思,所以人类才是人类。“吾日三省吾身”,既是让自己变得更好,也是为了让社会变得更好,切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叫《搜索》,里面有个情节在这里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电影中的角色叶蓝秋在医院查出癌症晚期后,坐公交车回家,并一直在想自己患病的事情,所以没有给旁边的老人让座,这时候旁边的人都指责叶蓝秋不让座。最后叶蓝秋说道:“要坐坐这儿。”可想而知,最后被“人肉搜索”的叶蓝秋会遭遇什么。

人性远比我们看到的东西更复杂。“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道德不只是用来约束别人的,也是用来约束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