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是投降派、卖国贼吗?
朱熹是投降派、卖国贼吗?
自从叛徒江青出于罪恶的政治动机编造了“法家爱国,儒家卖国”的谬论以后,不少历史人物被凭空戴上了卖国贼的帽子。朱熹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两校大批判组说:“以朱熹为代表的反动的道学家们”,“完全是一帮媚敌求荣的无耻的投降派!”广东某教授,在1962年版的《简明中国思想史》中,曾认为,“朱熹极力主张抗金,反对投降派”,“表现了他很有民族气节”,但到1975年5月出版的《简明中国哲学史(修订本)》中,也一反旧说,大骂朱熹“吹捧投降派的秦桧”,“散播失败主义情绪,认为抗金可以导致亡国,充分暴露出一副投降主义的反动嘴脸。”
朱熹真的是“投降主义者”、“大卖国贼”吗?
在宋、金的长期对立中,宋朝统治阶级在对待金朝的态度方面,不外乎分为抗战、主守和投降三派。
作为宋朝理学家的朱熹,他在对待金朝侵略者的态度和主张方面,前后出现过很大的变化,这一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宋孝宗即位初年,他积极主张北伐,站在抗战派的行列。
宋孝宗即位初年,起用抗战派首领张浚,并为被投降派秦桧杀害的抗金名将岳飞昭雪,开始作北伐金朝的准备,同时要朝内外陈述时政缺失。这时,朝野上下,群情振奋。朱熹跟许多士大夫一样,赞同“恢复”中原故土,激烈反对与金朝议和。绍兴三十二年(1162)八月,朱熹应诏上书,正式提出他的政见。在奏书中,他指出宋朝的形势是“祖宗之境土未复,宗庙之仇耻未除,戎虏之奸谲不常,生民之困悴已极”。现在已经到了决定“国家盛衰治乱之机、庙社安危荣辱之兆”的关键时刻,陛下(指宋孝宗)应该做三件事:一是熟讲帝王之学。即必须首先“格物致知”,以掌握世上事物的变化,使“义理所存,纤微毕照”,这样,就自然意诚心正,能够妥善处理天下的事务。二是定计(方针)。今天的“计”不外乎“修政事,攘夷狄”。朝廷所以不能及时定“计”,原因是被讲和之说所疑惑。金朝于宋有不共戴天之仇,则与金朝不能讲和,义理十分明显。希望罢黜和议,追还使人,任贤使能,立纪纲,厉风俗。数年之后,志定气饱,国富兵强,然后衡量自己力量的强弱、金朝寻衅的程度,“徐起而图之”,“中原故地不为吾有,而将焉往?”三是正朝廷。希望任用忠臣贤士,使各尽其才,以修明政事。朱熹的这封奏书,既向宋孝宗宣讲了儒家的《大学》之道,又表明了他自己反对与金朝议和的立场。
这一时期,朱熹在写给陈俊卿的信中还痛斥与金议和的主张。他指出:阻碍国家恢复大计的,是讲和之说;破坏边陲备御常规的,是讲和之说。对内违背我民忠义之心,对外断绝中原遗民之望,是讲和之说;虽然现在可免日坐愁城,但养成今后的“宴安之毒”的,也是讲和之说。他在信中还说:“祖宗之仇,万世臣子之所必报而不忘者”。如果决定与金朝讲和,就会使三纲沦丧,万事废弃。
第二阶段,即隆兴初年张浚北伐失败至宋、金达成和议以前,他从积极主战改变为主张“合战、守之计以为一”。
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抗战派首领张浚任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开始北伐。张浚派兵进入金境,十分顺利地攻占了虹县、灵璧和宿州等地。但由于宋军将领间不和,坐失战机,反而被金军在符离击败,宋军损失惨重。宋孝宗在金朝重兵的威胁下,屈辱求和。
张浚北伐的失败,使朱熹对宋朝主动出击劲敌金朝、收复失土的决策产生了动摇。这一年,他在《垂拱奏札》之二中,分析当时社会上人们应付金朝的三种对策。他认为,“战,诚进取之势,而亦有轻举之失。”表明他对张浚这一次北伐的评价是准备不足,以致失败。“守,固自治之术,而亦有持久之难。”担心对金朝采取守势难以持久。至于和议,他则尤其深恶痛绝。他说:“和之策则下矣!而主其计者,亦以为屈己爱民,蓄力观衅,疑敌缓师,未为失计。”他从天理人欲和三纲五常的理论出发,反驳朝廷上“主计者”(决策者)的谬论,指出“今日所当为者,非战无以复仇,非守无以制胜,是皆天理之自然,非人欲之私忿也。”如今与金朝“释怨而讲和”,不是屈己,而是违背“天理”。己可以屈,“天理”岂能违背!违背“天理”,其危害将使“三纲沦,九法歝,子焉而不知有父,臣焉而不知有君”。他主张立即停止与金朝讲和,使全国都知道朝廷复仇雪耻的本意,然后“表里江淮,合战、守之计以为一,使守固而有以战,战胜而有以守。”这样,持以岁月,“以必复中原、必灭胡虏为期而后已。”这些言论表明,朱熹已经从积极北伐复仇,改变为“合战、守之计以为一”的主张。
在《垂拱奏札》之三,朱熹进一步讲述周宣王“侧身修行,任贤使能,内修政事,外攘夷狄”的“周道”,认为“制御夷狄,其本不在乎威强,而在乎德业;其任不在乎边境,而在乎朝廷;其具(备)不在乎兵食,而在乎纪纲”。所以,应以开纳谏诤、黜远邪佞、杜塞倖门、安固邦本等四件事为急务,其余诸如国威未振、边备未修、仓库未充、士卒未练等不足为忧。显然,朱熹在主张“合战、守之计以为一”的同时,又开始把内修政事放在外抗金朝之上,认为必须治理好宋朝内政,才能与金朝相抗争。、
第三阶段,即隆兴初年宋、金和议达成后,他主张固守南宋国土,反对主动北伐,变为十分坚决的主守派。
宋孝宗隆兴元年稍后,南宋与金朝达成了和议。南宋作为战败者,被迫将唐、邓、海、泗、商、秦六州之地割给金朝。金朝也作了一些让步,允许南宋皇帝对金不再称臣,改称“侄皇帝”;“岁贡”改称“岁币”,每年减少十万,仍为二十万。
所谓隆兴和议的签订,使朱熹对宋朝“恢复”中原故土失去了信心。一方面,他对和议极其“愤叹”,另方面又认为和议一经成立,“南北再欢,中外无事”,“所谓万世必报之仇者,固已无所复发其口矣。”所以,从此以后,直到淳熙十五年(1188)前,他不再公开谈论“复仇”或“恢复”之事,一意著书讲学,逐步完成了他的理学体系。这时,他在治理宋朝内政和对抗金朝方面也形成了固定的看法。
淳熙十五年,宋孝宗召见朱熹,朱熹乘机上疏详细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在内政方面,他提出宋朝的“急务”是辅助太子、选任大臣、振举纲维、改变风俗、爱养民力、修明军政等六件事。而比这六件事更急需去做的是建议皇帝要“正心”。唯有克去心中的“人欲之私”,才能存下“天理之公”。这样,朝廷百官、六军、万民就“无敢不出于正,而治道毕也”。在“恢复”中原故土方面,他提出隆兴初年不该仓促罢兵讲和,致使“宴安酖毒之害日滋日长,而坐薪尝胆之志日远日忘”。近年以来,“纲维解弛,衅孽萌生,区区东南事犹有不胜虑者,何恢复之可图乎!”现在朝夕谈论“恢复”,实际只是空话,取快一时。真正有志于“恢复”,不在于“抚剑抵掌”之间。朱熹既反对隆兴初年与金和议,又反对当时仓促出兵北伐,认为不先治理好内部政事,增强国势,就谈不上“复仇”。这里,他把治理宋朝内政放在首位,作为恢复中原故土、打败金朝的前提。
如果说在奏疏中必须把自己的政见说得面面俱到,以致观点不够明确的话,那么,在朱熹与弟子的随便言谈之间,他的主张就表达得最清楚不过了。《朱子语类》一书中记录了他谈论“恢复”的好几条语录,其中最能代表他的主张的是:“今朝廷之议,不是战便是和,不和便战。不知古人不战不和之间,亦有个且硬相守底道理,却一面自作措置,亦如何便侵轶得我!今五六十年间,只以和为可靠,兵又不曾练得,财又不曾蓄得,说恢复底都是乱说耳。”表明他既反对向金朝屈辱讲和,又反对主动出兵“恢复”,主张在不战、不和之间坚守南宋国土。朱熹的这一主张,直到他死前,没有多大的变化。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朱熹在早期曾经是积极的抗战派,但时间很短;中期曾主张“合战、守之计以为一”,但时间也不长;后期即在他逐步建立理学体系以后,直到死去以前,始终主张固守南宋本土,所以他是十足的主守派。
朱熹为什么会成为十足的主守派呢?
首先,是因为在宋孝宗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南宋社会的阶级矛盾即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成为主要的矛盾。在宋高宗前期和宋孝宗初年,虽然民族矛盾曾经占据主导地位,但自宋孝宗以后,情况就完全变了。这时,金朝的女真族已经完成了封建化,女真贵族作为封建地主,主要依靠剥削汉族佃客、收取地租为生,对外掳掠已不再是一件“荣誉的事情”。金朝统治者的对外掠夺性正在日益减退,并且正在步宋朝地主阶级的后尘,逐渐变得腐朽无能;同时,金朝内部阶级矛盾逐步尖锐化,这一切都使他们无力和无意对宋朝作大规模的侵掠。所以,金世宗即位不久,就表示愿意与宋朝“修旧好”。这一时期,宋、金两朝统治者最关注的是如何巩固他们各自国内的统治。这就意味着金朝无力大举南侵,宋朝也无力全师北伐,双方互取守势,固守既有的疆域。以后到宋宁宗初年,虽然抗战派韩侂胄大展宏谋,主动出兵北伐,但由于军事上准备不足,缺乏得力的将领,最后仍然归于失败。
其次,是因为朱熹把儒家的保守思想和中庸的理论作为自己的信条。朱熹说过:“常人之学,多是偏于一理,主于一说,故不见四旁,以起争辩。圣人则正中和平,无所偏倚。”他在和、战之间采取了不和、不战的主守立场,正好表明他力求实行“正中和平,无所偏倚”的信条。
再次,是跟朱熹哲学上的形而上学观点也有关。朱熹虽然继承了北宋哲学家们提出的“无独有对”的命题,并发展了这一具有辩证法因素的思想,认为“就一言之,一中又自为对。”还列举了事物互相对立的许多例子。但是,他又否认事物的对立面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认为对立的双方由“天理”的安排互相依赖、永世存在。所以,在宋、金的关系上,他力求维持既成的局面,固守南方。
两校“大批判组”信口开河,胡说以朱熹为代表的道学家是“一帮媚敌求荣的无耻的投降派”。“四人帮”控制的一些报刊所发表的论述朱熹的文章,也随声附和,说“朱熹及其一伙”“宣传投降主义”。似乎理学家及其信徒必定要成为投降派。其实,这都是无稽之谈。
我们不妨以民族斗争最为尖锐激烈的南宋末年为例。南宋末年,确实曾经有不少理学的信徒纷纷向蒙古统治者投降,但是,当时也有很多理学的信徒,如著名的文天祥、陆秀夫、徐应镳、李成大等人誓师抗敌,最后不屈殉难。南宋后期的大理学家真德秀,也没有因为信仰理学而成为投降派,相反的,他的“忧国念君之忠”常常溢于言表。他多次提醒宋朝皇帝“宗社之耻不可忘”,并备陈“待敌”之策,尤其反对与蒙古侵略者讲和。这些都证明他坚持民族气节,伸张民族正义,在南宋后期的大臣中是一位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而不是投降派。从南宋的整个时期看,在宋与金、蒙的斗争中,当民族矛盾比较缓和的时候,理学家和理学的信徒大多数人是主守派,只有少数人主战或者主和;当民族矛盾十分尖锐激烈,特别是面临亡国的危险时刻,主守派就会迅速分化,有些人动摇、妥协,最后向金、蒙侵略者投降,有些人则跟侵略者作不屈不挠的斗争。不难看出,在民族斗争中理学家并不一定都要成为可耻的投降派。所以,在理学家和投降派之间画等号,是十分荒谬的。
“四人帮”控制的报刊所发表的一些论述朱熹的文章,把朱熹说成是南宋“投降派的理论家”,把朱熹的理学说成是投降派的“反动理论根据”。这也与历史事实不符。儒家学说一贯宣扬“尊王攘夷”的大一统和排外主义的理论。儒学演变为宋朝的理学后,仍旧包含着这些内容。儒家的经典《春秋》,是当时理学家立论的重要依据。北宋孙复、胡瑗针对唐末、五代十国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阐发《春秋》中孔丘的“微言大义”,声讨“无王”之罪,极力提倡“尊王”。南宋胡安国面对金人的不断侵掠,申明《春秋》“讨贼复仇之义”,主张“用夏变夷”。南宋初年,不少主战派都引用“《春秋》之法”,谴责投降派头子秦桧“倾心黠虏”,“力专误国之谋”。这些事实说明,理学同样也提倡“尊王”“爱国”。当然,这里的“国”是指宋朝封建国家,而“王”是指宋朝地主阶级的总代表皇帝。
朱熹反对与金朝订立屈辱的和议,跟孙复、胡安国等人一样,也是从《春秋》“尊王攘夷”的观念出发的,不过他又进一步结合纲常的学说来论证。他说:“君臣、父子之大伦,天之经,地之义,而所谓民彝也。故臣之于君、子之于父,生则敬养之,没则哀送之,所以致其忠孝之诚者,无所不用其极,而非虚加之也。以为不如是,则无以尽乎吾心云尔。然则其有君父不幸而罹于横逆之故,则夫为臣子者,所以痛愤怨疾而求为之必报其仇者,其志岂有穷哉?”他引用儒家的经典说:“记礼者曰:君父之仇,不与共戴天;寝苫枕干,不与共天下也。”由此,他进一步阐述:“国家靖康之祸,二帝北狩而不还,臣子之所痛愤怨疾,虽万世而必报其仇者,盖有在矣。”尽管他后来根据宋孝宗时的宋、金关系,认为谈论“复百世之仇者”是“乱说”。理由是“只要乘气势方急时便做了方好,才到一世、二世后,事便冷了。”实际上认为事过境迁,难以“复仇”。但是他仍然从“爱国”的立场出发,主张坚守南宋的国土。同时,必须看到,他建立整个理学体系的目的,是为了使宋朝的封建统治永远继续下去,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依靠“朝廷三纲五常之教”,“使天下国家”“长久安宁”。这里自然也包含有“爱国”的意思。不难看出,理学照样也宣传“爱国主义”,虽然它的“爱国主义”是地主阶级的、封建主义的,其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宋朝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所以,在理学和投降、卖国之间画等号,也是十分荒谬的。
在宋朝与金、蒙的长期斗争中,投降派确实也曾利用儒家思想或理学体系的某些方面,为其卑鄙行为辩护。如宋高宗初年,投降派的头子汪伯彦和黄潜善坚主和议,迫害抗战派,他们打出“忠君”的旗号,提出“非和则所以速二圣之祸”。言下之意,不向金人投降,就会增加被金人俘去的徽宗和钦宗的生命危险。实际上,他们的逻辑是投降才能忠君,忠君必须投降。秦桧当宰相后,与宋高宗勾结一起,也利用“忠”、“孝”的说教为其投降活动辩解。宋高宗一再宣称他“不惮屈己,以冀和议之成”,是因为被金人所俘的皇太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念,欲早相见”。秦桧更把宋高宗的投降理论提到“孝”与“忠”的高度,他说:“陛下不惮屈己,讲和夷狄,此为人君之孝也;群臣见人主卑屈,怀愤愤之心,此为人臣之忠也。君臣之用心,两得之矣。”即使从儒家的思想来看,秦桧等人所喋喋不休地谈论的“忠”和“孝”也是缺乏根据的,但是他们毕竟厚颜无耻地利用了。不过,这一罪责主要应由投降派自己来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宋、金的斗争中,朱熹既不是抗战派,也不是投降派和卖国贼,而是一位主守派。虽然他在前期力主北伐“复仇”,但随着他的理学体系的逐步建立,他改变主意,变成了固执的主守派。
“四人帮”的御用写作班子挖空心思地要把朱熹打扮成一个“投降派”和“卖国贼”,妄图借此证明他们所捏造的所谓“法家爱国,儒家卖国”的“规律”,徒见其心劳日拙而已!
(载《历史研究》1978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