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岁币

宋朝的岁币

岁币,又称岁贡,是中国古代诸侯或属国每年向中央朝廷进贡的礼品。《国语•周语上》说:“日祭月祀,时享岁贡。”从五代开始,岁币成为中原王朝向周邻强国每年交纳的财赋。后唐末年,石敬瑭依靠契丹,立为晋帝,称辽主为父皇帝,贡岁币三十万等。到宋朝,岁币是每年按照定额向辽国(契丹)和西夏、金国以及蒙古(元)交纳的财赋,带有战胜国迫使战败国交纳战争赔款的性质。此前,学术界对此尚无专文论述,在有关文献和研究著作中还出现一些不应有的疏误。本文试图比较全面地论述宋朝对辽国和西夏、金国以及蒙古交纳岁币的情况,包括历史背景、岁币数量及其变化情况、在财政岁支中所占比重、历年总数、评价等。

一、宋朝输纳辽国(契丹)的岁币

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九月,辽国承天皇太后和圣宗决意以收复瓦桥关以南十县为名,发兵南下。闰九月,辽军进入宋境,号称二十万。辽军经宋威虏军、顺安军、保州、定州,于十月初围攻瀛州城,不克。继续南下,转攻祁州、德清军,克之。十一月下旬,抵达黄河边的重镇澶州北城,威胁北宋的都城东京开封府。

辽军深入河北,宋朝朝廷上下慌乱失措。在新任宰相寇准的推动下,宋真宗出于无奈,督率各路兵马,约定在天雄军会师。宋军在澶州前线用床子弩射杀辽军先锋军统帅、南京统军使萧挞凛,辽军心大振。真宗在寇准督促下,率军入驻澶州南城,又渡过黄河,进驻北城。

早从去年即咸平六年(1003)四月开始,辽国就采取边打边和的策略,通过被俘宋将王继忠与宋方接触,但未有结果。萧挞凛被宋军射杀后,辽军被迫北退。宋使曹利用赴辽军营议和,辽国仍以索回关南之地为言,曹利用忠实执行宋真宗的指示,加以拒绝,但又表示“北朝既兴师寻盟,若岁希南朝金帛之资以助军旅,则犹可议也。”辽圣宗和承天太后决定不再提出索回关南的要求,“但欲岁取金帛”。曹利用答应“遗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和议始定。据说,曹利用在再次出使辽国军营前,曾向真宗请示“岁赂金帛之数”,真宗表示“必不得已,虽百万亦可。”而宰相寇准又指示其“所许不得过三十万。过三十万勿来见准,准将斩汝。”显示曹利用答应岁遗辽国金帛数字,严格贯彻了寇准的意图。

宋朝致辽国的誓书规定:宋“以风土之宜,助(辽)军旅之费,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宋朝的誓书明列岁币的品种和数量,还说明岁币移交辽国的地点是雄州,仅由三司派人运送。

宋朝从何年起开始向辽国输纳岁币?此前无人言及。根据记载,可以断定是从景德二年(1005)开始的。第一、宋朝致辽国的誓书写在景德元年十二月丙戌(七日),辽国致宋朝的誓书则写在同月辛卯(十二日)。第二、宋真宗同月戊戌(十九日)才从澶州回到汴京。此时已届岁末,在余下的十多天时间里,宋朝要将二十万匹绢和十万两银凑齐、包装、运往雄州,也是十分困难的。第三、《辽史》记载,直到辽圣宗统和二十三年(1005)十月,宋朝才将岁币运到雄州转交辽国。因此,岁币不始于景德元年,而始于景德二年,是毫无疑义的。

宋真宗时,辽国还要求在“岁给外,别假钱币。”宰相王旦分析辽国的意图,说:“东封甚近,车驾将出,彼以此探朝廷之意耳。”因此,决定“止当以微物而轻之。”在岁给三十万两匹中各预借三万,而且对辽国说清将在明年额内扣除。但到第二年,真宗又下令有关官署:“契丹所借金币六万,事属微末,今仍依常数与之,后不为比。”没有扣除预借之数。

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辽兴宗乘宋朝忙于应付西夏军侵扰之机,派萧特末和刘六符使宋,“取晋阳(按指北汉故地)及瓦桥以南十县地,且问兴师伐夏及沿边疏浚水泽、增益兵戍之故”,并进行战争恫吓。几经双方使臣往返,至九月议定宋朝“每年增绢一十万匹、银一十万两”给辽国,所有“岁贡”全部“般至雄州白沟交割”。其中“半以代关南租赋,半以为谢弹遏西戎(按即西夏)之意”。宋朝“仅免败盟,不用‘献’字而已”。从此,宋朝每年交纳给辽国的岁币增加到银二十万两、绢三十万匹,合计五十万两匹。

宋朝从何年开始按照新增的岁币数额交纳辽国?史书尚无记载。按照景德元年的先例,看来也是从次年即庆历三年(1043)开始的。

宋朝何时停止对辽输纳岁币?宋徽宗在宣和四年(1122),经过多年的酝酿,决定联合金国攻灭辽国,并且出兵北上,攻入辽境。从这一年起,宋朝自然停止向辽输纳岁币。在蔡京、童贯最初酝酿联金灭辽时,知枢密院郑居中就提出反对,他说蔡京身为“大臣,国之元老,不能守两国盟约,辄造事端,诚非妙算。”蔡京则以宋徽宗亲自决定为借口,说“上厌岁币五十万,故尔。”攻辽之事因之暂停了一段时间。但后来还是发动了灭辽的战争。

从宋真宗景德二年宋朝向辽输纳岁币起,到宋仁宗庆历二年,共三十八年。在这段时间里,宋朝共向辽朝提供了银383万两和绢763万匹。依照当时的最低银价每两一贯六百文(铜钱)、绢平均价每匹一贯文(铜钱)计算,共向辽朝支付了1375.8万贯文(铜钱)的货物。平均每年支付36.2万贯文(铜钱)的货物。随后,从庆历三年到宣和三年,共七十九年。在这段时间里,宋朝共向辽国提供银1580万两和绢2370万匹。依照当时银的平均价每两一贯五百文、绢的平均价每匹一贯三百文(均为铜钱)计算,则共向辽朝支付了5451万贯文(铜钱)的货物。平均每年支付69万贯文(铜钱)的货物。在北宋的一百十七年内,宋朝共向辽国交纳了岁币银1963万两、绢3133万匹,折合现钱共6826.8万贯文(铜钱)。

根据现存资料,宋朝每年输送辽国岁币的银、绢,在宋朝财政支出总数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如真宗天禧末年(1021),财政岁支银共58万余两,其中岁币用银为10万两,约占总支出银的六分之一强。同年,财政岁支绢共4173万余匹,其中岁币用绢为20万匹,约占总支出绢的二百零八分之一强。宋朝每年的财政支出总数不尽相同,而对辽的岁币银、绢相对固定,因此这批岁币银、绢在各年财政收支总数中所占比重大有出入。

除岁币以外,宋朝每年还要向辽国送去“正旦”即元旦衣着4000匹,银器2000两,皇帝生辰衣着5000匹、银器5000两。秦观约在宋哲宗元祐间撰文指出:“大辽自景德结好之后,虽有余孽,金帛绵絮他物之赂,而一岁不过七十余万”。显然,加上正旦和辽帝生辰礼品,宋朝岁支总数要达到七十万两匹之数。

二、宋朝输纳西夏的岁币

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十月,宋朝授给党项族首领赵德明“定难军节度使”衔,封西平王,每年“赐”银一万两、绢一万匹、钱两万贯、茶两万斤。宋朝试图以对辽相似的办法,使对方停止侵扰,以换取西北边境的暂时安宁。

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德明之子元昊建都兴州,建立大夏(西夏)国,又开始攻宋。从此,宋朝西部战事不断,宋军屡战屡败。从庆历三年四月开始,宋朝向元昊表示愿意“岁赐绢十万匹、茶三万斤,生日与十月一日赐赉之”。这时元昊没有向宋称“臣”。嗣后,宋使张子奭从西夏回来说元昊愿意称“臣”,乃许诺岁赐金帛二十万。稍后,又增至二十五万。直到明年十月,双方议定条款,元昊的誓书说:“朝廷岁赐绢十三万匹、银五万两、茶二万斤,进奉乾元节回赐银一万两、绢一万匹、茶五千斤,贺正贡献回赐银五千两、绢五千匹、茶五千斤,仲冬赐时服银五千两、绢五千匹,及赐臣(按元昊自称)生日礼物银器二千两、细衣着一千匹、杂帛二千匹”。计宋朝每年输纳西夏银七万二千两、绢帛十五万三千匹、茶三万斤,合计二十五万五千两匹斤。

按照宋朝输辽岁币的先例,宋朝输纳西夏的“岁赐”看来也是从议定的次年即庆历五年(1045)开始的,而且西夏直到庆历五年正月二十二日才向宋朝递交誓书。所以,可以肯定到庆历五年西夏才获得“岁赐”。

宋、夏恢复和平仅二十一年,双方又不断发生冲突。从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起,王韶受命经营熙、河一带,准备在西夏右厢外围建起一道进可据、退可守的战线。元丰四年(1081),西夏皇室内乱,宋朝以为有机可乘,在九月发动大规模的五路进攻。夏军诱敌深入,宋军在灵州和永乐城两次战役中遭到惨败,损失严重。

元丰四年宋、夏双方正式开战后,宋朝自然停止了岁币的输纳。在宋军深入夏境后,宋神宗说过:“朝廷作事,但取实利,不当徇虚名。如庆历中,辅臣欲禁元昊称兀卒,费岁赐二十万。此乃争虚名而失实利。富弼与契丹再议盟好,自矜国书中入‘南朝白沟所管’六字,亦增岁赐二十万。其后白沟亦不尽属我也。”在轻虚名、重实利的思想指导下,神宗必然不再对西夏提供岁币。苏轼在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上奏札说:“昔先帝(按指神宗)用兵累年,虽中国靡弊,然夏人困折,亦几于亡……岁赐既罢,和市亦绝”。元丰六年,神宗还下诏:“来年岁赐夏国银,并赐经略司为招纳之用。”神宗死后,西夏国主秉常再次派人“入贡”、司马光根据当时宋、夏形势,再三提出“自今以后,贡献、赐予悉如旧规”,但未被朝廷采纳。直到元祐三年(1088),秉常虽然接受了宋朝的册命,但不肯入谢,而且再度派军侵扰泾原。元祐四年,宋朝大臣“务行姑息,不俟其请,而以岁赐等事许之,一岁所赐凡二十万,夏人仰之以为命”。这一“二十万”乃岁币的约数。元祐六年苏辙说:“国家岁以二十五万银绢赐与,在西夏当一百万”。这一“二十五万”也是约数。其实总数应为二十五万五千两匹斤。绍圣四年(1097),宰相章惇因西夏军队不断侵入宋境,采用“浅攻挠耕”的策略,并且“绝夏人岁赐,进筑汝遮等城,陕西诸道兴役五十余所”。再度停止对西夏输纳岁币。元符二年(1099)十二月,西夏主乾顺派遣使臣进誓表,保证严格执行庆历五年正月二十二日的誓诏,“永绝争端”。宋朝答应乾顺的要求,决定“自今以后,恩礼、岁赐并如旧例。”可以肯定,从元符三年起,宋朝依照旧例向西夏提供岁币。是年十月八日,三省、枢密院奏:“夏国贺天宁节回赐银绢,依例于答诏中预降赐目。诞辰所颁,在岁赐所颁二十五万数中;夏主生日礼物,乃在数外。”哲宗下诏“如故事。”天宁节是宋徽宗的生日(徽宗五月五日生,为避俗忌,改用十月十日),“诞辰”似指徽宗的真正生日五月五日。这说明岁币中包括宋徽宗生日所给西夏的礼物,但天宁节回赐银绢和西夏主生日所赐礼品则在岁币之外。崇宁三年(1104)以后,宋、夏关系时时呈现紧张状态,推断宋朝停止了“岁赐”。宣和元年(1119)六月,西夏国主乾顺因宋军连续进攻,“疆地日蹙,兵势亦衰”,遂派使臣携辽国书致宋鄜延帅臣刘耛,“请纳款请罪”。刘耛警告夏使说:“朝廷方事征讨,吾为汝请命,毋若异时邀岁币、轶边疆,以取威怒。”但此后也没有“给赐”岁币的记载。宋朝南渡后,与西夏交通阻隔,从此不再有给受岁币的关系。

宋朝给予西夏岁币的历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庆历五年到元丰三年(1045——1080),共四十六年。西夏共得银262.8万两、绢547.2万匹、茶108万斤。第二阶段,为元祐四年到绍圣三年(1089——1096),共八年。西夏共得银58.4万两、绢121.6万匹、茶24万斤。第三阶段,为元符三年到崇宁二年(1100——1103),共四年。西夏共得银29.2万两、绢60.8万两、茶12万斤。以上三个阶段,共五十八年,西夏共得银350.4万两、绢729.6万匹、茶144万斤。按照当时银的平均价每两一贯五百文(铜钱)、绢平均价每匹一贯三百文、茶平均价每斤一百文(铜钱),西夏在北宋时共得宋朝价值1488.48万贯文(铜钱)的货物,平均每年获得25.66万贯文(铜钱)的货物。

三、宋朝输纳金国的岁币

早在宋徽宗后期,宋朝联合金国攻灭辽国的过程中,宋朝已与金国预先商定,“许依契丹旧例银绢”,即宋朝每年给予金国银、绢五十万两匹,绿矾二十万栲栳。除此以外,金国提出要宋朝每年交纳燕京等六州的“代税钱”一百万贯,依照时价运送绫、锦等到南京(平州,治今河北卢龙)界首移交,其中丝绵还必须要燕京的土产。但后来随着战争形势的急剧变化,并没有付诸行动。

宋高宗前期,在金军的猛烈进攻面前,高宗一意委屈求和。金国统治者也惯用“和议”为“误敌之资”,甚至“兵已登城,而和不绝口”。绍兴四年(1134)九月,高宗派遣魏良臣和王绘出使金国军营,指示他们:“卿等此行不须与金人计较言语。卑词厚礼,朕且不惮,如岁币、岁贡之类不须较。”等等。高宗听说金军将大举南侵,一度允许增给金国岁币“银帛共五千万”。魏良臣和王绘见到金国接伴官,也表示宋朝愿意“每岁贡银、绢二十五万匹、两”。嗣后,因宋朝爱国将士的坚决抗战和金国统治阶级的内江,宋、金媾和长期悬而未决。绍兴八年(1138)十二月,高宗和秦桧在抗金得胜的有利形势下,不顾全国军民的反对,由秦桧代表高宗拜受金国诏书,接受金国的“和议”条件。金国将陕西、河南地“赐”给宋朝,宋帝向金帝称“臣”,每年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但好景不常,金国统治集团中主战派完颜宗弼等人在次年秋季掌握了大权,决意撕毁和约,继续南下侵宋。绍兴十年(1140)五月,金军分兵四路夺回了“赐”宋不久的土地。金国大兵压境,宋朝面临覆国的危险,宋高宗被迫下令各军进行抵抗。于是刘錡取得顺昌之战的胜利,吴玠和吴璘在川陕重创金军,岳飞又在郾城之战大败金军主力。在宋军节节取胜的情况下,高宗依然无北上恢复故土的打算,一意以战求和。绍兴十一年(1141)十月,高宗和秦桧下令以“谋反”的罪名,逮捕了激烈反对与金和议的爱国将领岳飞父子。十一月,金国都元帅完颜宗弼派遣“审议”使萧毅等到“江南抚谕”,规定议和的条款:宋朝割让唐、邓二州以及商、秦二州之半,宋高宗向金称“臣”,“所有岁贡银、绢二十五万匹、两,自壬戌年为首,每年春季差人般送至泗州交纳。”宋高宗和秦桧降金成功,便在十二月杀害了岳飞父子。从绍兴十二年即壬戌年(1142)开始,宋朝在每年春季将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运送到泗州移交金国。

宋孝宗即位后,决定改变高宗对金消极求和的做法,重用抗战派大臣张浚,准备北伐金国,收复中原故土。隆兴元年1163)四月,张浚派濠州李显忠军和泗州邵宏渊军分道出击。最初,宋军稍稍取胜,但不久即在符离被金军打败。在这种情况下,宋朝自然停止向金输纳“岁贡”。所以,同年八月,金国纥石烈志宁“又以书求海、泗、唐、邓四州地及岁币”。孝宗也派出使臣前往金军帅府,孝宗对使臣“戒勿许四州,差减岁币”。这时主和派大臣汤思退已被任命为右相,受他的影响,孝宗改变初衷,决定“四州地、岁币可与,名分、归正人不可从。”十二月,宋、金双方议定:宋朝皇帝不再对金帝称“臣”,改称“侄皇帝”,宋、金“世为叔侄之国”;改“岁贡”为岁币,每年减少银、绢各五万,计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朝在有能力继续抗战的情况下,继续向金国输纳岁币,尽管不再称为“岁贡”,数量也减少了两成,但依旧是一种屈辱的协议。

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宰相韩侂胄总揽军政大权,决定出动宋军北伐金国。东路宋军虽然旗开得胜,但西路军统帅之一、四川宣抚副使吴曦不久前已暗中叛变降金,东路军也随即退守淮东。开禧三年十一月,正当韩侂胄筹划再战的关键时刻,主和派大臣史弥远和杨皇后等突然发动政变,杀死了韩侂胄。嘉定元年(1208),史弥远等人控制朝政,他们完全接受了金国的无理要求,斲开韩侂胄的棺柜割下头颅,派使臣送到金国示众;增加岁币为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交纳“犒军钱”三百万贯文(铜钱)。当时,许多有识之士反对史弥远等人的所作所为。他们认为金国这时“实已衰弱,初非阿骨打、吴乞买之比”。开禧二年冬天金军进攻淮、襄,宋军“凡城守者”,金军“皆不能下”。“次年(金)遂不复能出师,其弱可知矣”。他们指出宋朝“倘能稍自坚忍,不患不和,且礼秩、岁币皆可以杀”。但史弥远等人“畏懦,惟恐稍失其意,乃听其恐喝,一切从之。”因此,有的太学生在一位侍从住宅的墙上题诗讽刺说:“自古和戎有大权,未闻函首可安边。生灵肝脑空涂地,祖父冤仇共戴天。”又说:“岁币顿增三百万,和戎又送一于期。无人说与王柟(按宋朝派往金营和议的使臣)道,莫遣当年寇准知。”华岳也赋诗反对纳币和函首说:“纳币求成事已非,可堪函首献戎墀。一天共戴心非石,九地皆涂血尚泥。”新的岁币是从嘉定元年开始交纳的。

嘉定四年(1211),蒙古成吉思汗发兵南侵金国。九月间,蒙古军攻入居庸关,直达金的国都中都城外,中都戒严。同年六月,宋朝派遣使臣余嵘为祝贺金帝(卫绍王)生辰(在八月,称“万秋节”)使。余嵘到涿州良乡县,“会金国有难,不至而还。”随后继续两年,蒙古军对金国发动猛烈进攻,金朝内部发生政变,金帝卫绍王被杀,另立完颜珣为帝(宣宗)。金宣宗向蒙古投降。嘉定七年(金贞祐二年,1214)三月,蒙古退军。接着,金宣宗率领宗室百官逃离中都,迁往南京(治今河南开封)。在这种情况下,宋朝在嘉定五年和六年都没有将岁币运给金国。嘉定七年七月,宋朝起居舍人真德秀预料金国必会派使索取岁币,他向宁宗提出对策说:“虏既以移巢来告,索币之报必将踵来,其在朝廷尤宜审处。以臣愚虑,苟能显行止绝,以其货币颁犒诸军、缮修戎备,于以激士心而褫敌气,此上策也。命强吏移文与议,削比年增添之数,还隆兴裁减之旧,此中策也。彼求我与,一切如初,非特下策,几无策矣。”宁宗也表示“不当与”岁币。果然,没有几天,金国在外患内乱稍稍平息的时候,便派出使臣到宋朝“来督二年岁币”。这时,淮西转运使乔行简上书朝廷,认为:“强鞑渐兴,其势已足以亡金。金,昔吾之仇也,今吾之蔽也。古人唇亡齿寒之辙可覆。宜姑与币,使得拒鞑。”宰相史弥远最初觉得乔“行简之为虑甚深,欲予(金岁)币”,一时没有答复金使。但太学生黄自然等人“同伏丽正门,请斩行简以谢天下。”于是宋朝拒绝了金国的要求。从此,宋、金战争不断,宋朝也停止了岁币的输纳。

南宋时期对金岁币的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绍兴十二年到绍兴三十二年(1142——1162),共二十一年。这一阶段宋朝共向金国输纳银525万两、绢525万匹。第二阶段,从隆兴二年到开禧元年(1164——1205),共四十二年。这一阶段宋朝共向金国输纳银840万两、绢840万匹。第三阶段,从嘉定元年到嘉定四年(1208——1211),共四年。这一阶段宋朝共向金国输纳银120万两、绢120万匹、铜钱300万贯文。在以上三个阶段共六十七年中,宋朝以岁币或岁贡的名义向金国输纳银1485万两、绢1485万匹、铜钱300万贯文。

南宋时,物价比北宋普遍提高。第一、第二阶段银价每两约二贯五百文(铜钱);绢价每匹约三贯五百文(铜钱)。第三阶段银价每两约三贯文(铜钱),绢价每匹约十贯文(铜钱),有时仅二贯二百文。依此计算,金国在六十七年中,以岁币或岁贡的名义,共从宋朝取得10050万贯文到9114万贯文(铜钱)的货物,平均每年取得150万贯文到136万贯文(铜钱)的货物。

宋朝每年将岁币交给金国,逐渐形成了一套繁琐的交割制度。据周密记载,宋光宗绍熙年间(1190——1194),岁币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绢的品种和重量是红绢十二万匹,每匹重十两;浙绢八万匹,每匹重九两。枢密院派四员使臣管押银纲,户部派十二员使臣管押绢纲。会同左帑即左藏库的库子、秤子,在前一年腊月下旬,搬运到盱眙军“岁币库”下卸。然后派一员将官,部押三百名军士,保护渡过淮河。“交割官”正使,照例差淮南转运使官属;副使则差盱眙军通判或邻州通判充当。照例在元旦前三天,先带一百铤银、五百匹绢作为样品,运过淮河交给金人。“交币正使”,由金国南京转运司官属充当,副使则委派各州同知。在所带银、绢中,选白绢六匹和银六铤,分作三份:命走马使人将一份送到燕京,一份送到汴京转运使司“呈样”,一份留在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最初,宋朝交绢,金国必定从中刁难,十退其九,因为金人尺秤无法,加上胥吏勒索的缘故。几个月后,胥吏得到满足,“方始通融”,但仍十退其四五。按规定,“用开岁三日长交,通不过两月结局”。从初交直到结局,共支付金国交币官吏糜费银1300余两;金35两、木绵36匹、白布62匹、酒340石,共折银620两;本色酒2600瓶;茶果杂物等另计,都由淮东转运司提供。还有贴耗银2400余两、每年例增添银200余两,都由淮东转运司负责支付。宋朝正、副使及官吏的饭食之类,由淮东转运司应办。甚至官吏住宿的棚屋、厨、厕等,都从盱眙运竹木到对岸盖造,金国概不参与。盱眙军还每天派倚郭知县部押丁夫搬运银绢过淮,兼办杂务。被金国拣退的银、绢,即连夜运回,到盱眙岁币库交收。

周密又记载,在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淮南转运司干办公事权安节任岁币使时,金国正使竟然“一毫不取”,但“拣退银、绢甚多,逼令携归”。权安节严加拒绝。“金人至遣甲兵逼逐”。权安节“不胜其愤”地说:“宁死于此!不得交,誓不回,虽野宿不火食亦无害。”声色俱厉。金人“度不能夺,竟如数收受,给公文而归”。宋孝宗听说此事,十分高兴,立即授权安节为监六部门官。这一次,扬州通判汪大定也一起任职,“颇著劳绩,亦蒙奖拔焉”。

周密还记载,元旦、皇帝生日派遣使臣祝贺,每次礼物共金器1000两、银器10000两、彩缎1000匹、龙脑、香、茶等,还有“私觌香、茶、药物、果子、币帛、杂物等,复不与焉”,等等。

四、宋朝输纳蒙古(元)的岁币

宋朝向蒙古输纳岁币并没有成为事实,但当时确曾频繁派遣使臣往返谈判,只因一方拒绝而没有实现。

宋理宗开庆元年(1259)九月,蒙古忽必烈率军于黄州境渡过长江,进围鄂州。宋朝上下大为震惊。理宗任命吴潜为左相兼枢密使,贾似道为右相兼枢密使,仍旧兼任京西、湖南北、四川宣抚大使,并命贾似道出兵汉阳,进援鄂州。贾似道移师黄州,秘密派遣宋京前往蒙古军营讲和,提出:“北兵若旋师,愿割江为界,且岁奉银、绢匹、两各二十万。”忽必烈所派使臣赵璧回答说:“大军至濮州时,诚有是请,犹或见从。今已渡江,是言何益!贾制置今焉在耶?”拒绝了贾似道的求和。这时,蒙古的蒙哥汗已死于合州前线,诸宗王在漠北策划拥立阿里不哥。忽必烈闻讯,决定班师北归。贾似道再派宋京往蒙古军营求和,忽必烈没有理睬,维持不战不和的状态,随即率领大军北还。鄂州解围后,贾似道隐瞒了他私自求和的真相,谎报他抗蒙得胜。次年四月,忽必烈派遣翰林侍读学士郝经为国信使赴宋,告以即位,并要求宋朝割地、纳币。贾似道唯恐泄露他谎报战功和擅许割地、纳币等事,将郝经囚禁起来。此后,贾似道概不理会忽必烈的来使。

十六年以后,即宋朝瀛国公德祐元年(1275)正月,元军已陆续攻下鄂州、黄州、蕲州、江州等地,势如破竹。贾似道被迫集中各路精兵十三万人,由临安出发北上抵御。二月初,抵达芜湖。贾似道出兵不战,先派使臣宋京到蒙古军营求和,“请称臣、奉岁币”。元朝左丞相伯颜要贾似道亲自前来,贾似道则派承宣使阮思聪和宋京代行,并表示“将为叔侄之国”。伯颜留下宋京,派员与阮思聪一起回报贾似道说:“未渡江,议和、入贡则可。今河江诸郡皆内附,欲和则当面来议也。”贾似道不敢接受。阮思聪回宋,自知大势已去,“阴备快船为走计”。贾似道的第二次求和纳币,依旧半途而废。

五、宋朝岁币的评价

宋朝的岁币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所谓特定的历史条件,乃指北宋时宋朝与辽、西夏鼎立,南宋时又先后与金、蒙古(元)相峙。处于这种国际环境,宋朝统治者每每在作战失利后,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减少外来的威胁,宁愿定期向敌对的邻国提供一大笔财富,于是就出现了“岁币”。在一般情况下,岁币是宋朝在军事上失败而造成的,带有战争赔款的性质。但宋朝在澶渊之盟过程中,宋、辽双方势均力敌,宋军并未败北,而且战争是辽军首先挑起的,辽军还侵入宋境,按理宋朝无需承担战争赔款的义务。然而宋朝统治者急于求和,担心战而不胜,所以错误估计了形势,对辽国作了交纳岁币的许诺。应该说,这次岁币只是外交上失利的结果。由于外交上的失利,导致己方承担了战争赔款。至于宋朝对西夏和金国的岁币,则主要是因为宋朝军事上失败而造成的。

在两宋三百二十来年的历史中,宋向辽输纳岁币一百十七年,计银1963万两、绢3133万匹;向西夏输纳岁币五十八年,计银350.4万两、绢729.6万匹、茶144万斤;向金输纳岁币六十七年,计银1485万两、绢1485方匹、铜钱300万贯文。宋朝前后有一百八十四年必须向辽或西夏、金输纳岁币,共计银3798.4万两、绢5347.6万匹、茶144万斤、铜钱300万贯文,平均每年负担岁币银20.6434万两、绢29.0630万匹、茶0.7826万斤、铜钱1.6304万贯文。这些数字中,还不包括辽和西夏、金在战争期间对宋朝官民掠夺的大量财富。

人们不禁要问,宋朝是怎样凑集这些岁币的呢?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宋祁撰《御狄论》之七指出:“异时县官岁与(辽)银,皆还入汉边相贸易,官得什六;岁益三四则略足(岁币)。自庆历后,虏禁止银不得复入边州且十年,此欲困中国非一日计也。”认为宋朝输纳辽国岁币银后,辽人又用银在榷场购买宋人的货物,所以每年有六成银重新回笼到宋朝。宋朝每年只需筹措另外三四成,就可凑齐岁币的二十万两银。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宋昭也上书指出:“议者谓岁赐浩瀚,虚蠹国用,是不知祖宗建立榷场之本意也。盖祖宗朝赐予之费,皆出于榷场岁得之息,取之于虏,而复以予虏,中国初无毫发损也。”认为岁币的数量虽巨,但榷场每年所收利息,足以支付,对宋朝丝毫没有损失。宋昭的话显然有些夸大事实,因为宋朝通过榷场贸易也有“岁获(息)四十万”的记录,但不可能保证每年都取得几十万两匹银绢的利息,而况在“榷场之法”被破坏的期间,宋朝就只能动用“内帑”的财赋了。宋仁宗庆历四年,右正言、同修起居注余靖提出:“国家封疆至广,军马至多,内有朝廷百官之奉,外有宾客四方之事,赋入有常度。”现在却“割自奉之金帛,以资兄弟之国”,实际是“一国之财而供二国之用”。而况“近岁新添金帛,割剥已深,山泽之利,岁计犹有不足;桑蚕所产,民力固亦无余”。庆历五年,枢密副使韩琦也指出,每年给辽五十万、西夏二十万,“使敌日以富强,而国家取之于民,日以朘削。不幸数乘水旱之灾,则患生腹心,不独在二敌”。在国家财政开支中,每年要额外增加七十万两匹斤的岁币,无疑唯有依靠加重对农民和工匠等直接生产者的剥削,才能凑齐此数。南宋时,宋朝对金的岁币也给财政带来困难。《宋史•食货志》记载:“季世金人乍和乍战,战则军需浩繁,和则岁币重大,国用常苦不继,于是因民苦官租之重,命有司括卖官田以给用。”把出售官田作为凑集岁币的一个资金来源。所以,岁币必然增加了宋朝人民的负担。从岁币的角度看,宋朝人民不仅要养活本国的统治阶级,而且还要部分地养活辽和西夏、金的统治阶级。

宋朝士大夫对岁币有着绝然相反的两种评价。一种是完全肯定岁币,特别是高度评价对辽国的岁币。仁宗时,枢密副使富弼认为:澶渊之盟虽然使宋朝对辽提供岁币,但“自此河湟百姓凡四十年不识干戈,岁遗差扰,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比双方开战要省很多费用,因此“澶渊之盟未为失策”。当然,富弼也指出,与辽讲和后,不应该“武备皆废”,以致后来“西北二寇稔知朝廷作事如此之失也,于是妄希欲,无所忌。”真宗时,大臣王旦也持类似看法,认为宋朝“虽每岁赠遗,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北宋末、南宋初,大臣李纲说:“景德中,契丹人寇,罢远幸之谋,决亲征之策,捐金币三十万,而和约成,百有余年两国生灵皆赖其利,则和、战、守三者皆得也。”认为澶渊之盟包括给辽岁币,带来了宋、辽两国之间一百多年的和平,对两国人民都有益处。孔平仲也肯定北宋的岁币,但他提出的历史依据十分牵强。他说:“今之与夷狄最多者岁才百万尔,亦不若汉之多也。按后汉《袁安传》……汉故事,供给南单于费直岁一亿九十余万,西域岁七千四百八十万”。言下之意,宋朝给辽的岁币比汉朝少得多。但这一对比与事实不符:南匈奴在汉朝保护下,与北匈奴对抗,汉每年给南匈奴一亿九十万。东汉后期,南匈奴骑兵还成为抗击北匈奴鲜卑羌的主力军。一亿九十万钱,其实只有十万零九百贯文,而且也不带有战败国支付战胜国的战争赔款的性质。至于汉给西域的七千四百八十万,也不过只是七万四千八百贯文。而宋朝给辽的岁币每年平均达36.2——69万贯文(铜钱),比汉朝要多好几倍。元朝御史大夫张行简在《杂论》中曾反驳孔平仲的这一论调,还说:“宋岁与契丹五十万两、匹,值一百万贯,视汉孰为多哉?足明孔说之非。”

另一种是完全否定岁币。宋仁宗时,知制诰田况向仁宗提出:“朝廷予契丹金帛岁五十万,朘削生民,输将道路,疲敝之势,渐不可久。而近西羌通款,岁又予二十万,设或复肆贪读,再有规求,朝廷尚可从乎?”岁币必将加重官府对百姓的剥削,而且远途运输还要增加百姓的劳役,这种日子难以持久。苏轼说过:“今天下一家,二虏(按指辽和西夏)且未动也,而吾君吾相终日皇皇焉应接之不暇……昔者大臣之议不为长久之计,而用最下之策,是以岁出金缯数十百万以资强虏。”指出向辽和西夏提供岁币,是由于当时大臣们只顾眼前的利益,所作出的最拙劣决策的结果。叶适认为:后唐末石敬瑭对契丹的“岁赂,亦止于三十万匹绢而已”。寇准“既过用之,反以为大功名”。王旦“又依并作无限勋业”。富弼再次议和,“墓碑乃明言‘增币二十万而契丹平,北方无事又四十年矣’。大书深刻,后生传诵,以为元臣硕相殊勋盛业,无出于此。”字里行间,表示了对寇准和王旦、富弼的鄙视,似乎这些人都有点荣辱不分而恬不知耻了。类似的论述还多,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笔者以为,全盘肯定宋朝的岁币未免失之偏颇。宋、辽澶渊之盟以后,两国长达一百多年时间里基本和平相处,这并非依靠了岁币的魅力,而是由于辽国统治阶级日益封建化,旧有的以掠夺为荣的尚武精神逐渐减退,因此,辽、宋两国的实力实际不相上下,旗鼓相当。在这种情况下,辽国也无意发动对宋的侵掠战争。但是,毋庸讳言,宋朝的岁币一开始就带有战争赔款的性质。所以,在宋和辽、西夏、金、蒙古的复杂关系中,宋朝是作为被侵略者而又作战失利,而后被迫向侵略者支付岁币的。对宋朝而言,岁币既是一种经济上、财政上的负担,又是一种政治上、精神上的屈辱。我们称赞历史上各民族间的平等友好相处,而谴责各民族间的残酷掠夺和压迫。如果说宋朝的岁币还有一点值得肯定,那么就是宋朝的大量物资源源不断地无偿运入辽和西夏、金国,给这三个国家带去了高度发展的封建文明,加速了这三个国家的历史发展进程。这是三国统治阶级始料所未及的。

(载岳飞研究会编:《岳飞研究》第三辑,中华书局,199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