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作在中国:态度、意识形态和政策

一、性工作在中国:态度、意识形态和政策

卖淫通常被视为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一种不可避免的存在。但不同的社会对于性工作有非常不同的看法,而这些社会的形成是出于特定的文化规范、当前的意识形态、现存的政策和法律、每个社会的性别意识水平,以及女权主义者和人权行动分子对此议题所带来的冲击和辩论。在西方,许多女权主义者赞成性工作的合法化以及去污蔑化,她们也认为应该为性工作者提供合法权利,这将赋予这些妇女权力并改善她们的安全和健康。相反地,其他更激进的女权主义者认为性工作是一种压迫和对女性身体的剥削,且性工作者是受害者,因此她们主张通过在法律上判定买春和组织性行业为非法来废除卖淫。女权主义者和人权行动者在谴责非法性交易上达到共识,他们同样警觉到许多从事性行业的贫穷女性往往是被骗到这个行业的,尤其贫困和性别不平等更使妇女无从选择,也使得自由选择和非法交易之间的界线非常薄弱。

尽管卖淫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但今天仍有数百万女性卖身[17]。社会谴责性工作为“可耻的”和“不道德的”,同时性工作者也受到道德上和意识形态的谴责以及惩罚性对待。当社会讨论导致卖淫的根本原因时,性工作者经常被说成是道德败坏的、物质崇拜的和贪婪的人。性工作可以受到行政处罚(通过劳教)以及法律起诉[18]。在中国社会,对于性工作者的谴责和去人性化的观点是显而易见的。在很多新闻报道中,记者经常陪同警方突击搜查妓院和发布衣不裹体的女性照片,却根本不考虑她们的尊严和权利。性工作者也偶尔会在公众游行中被曝光和被羞辱。2010年,广东省东莞市警察用手铐拷着妓女游街示众,并把她们的照片刊登在当地报纸上。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这些女性的基本权利,在公众中引起一片哗然。后来这些官员被处罚,而公开游行也被强令禁止[19]

许多中国学者和非政府组织已开始关注卖淫背后的社会经济原因,如在社会中日益增加的不平等、城乡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教育的缺失、妇女权利的不良保护、性别的不平等,以及导致虐待妇女的传统观念、重男轻女和非法交易等[20]。在中国的语境下,性工作者合法化是一个敏感问题,很少有人公开主张改变法律和政策。自2003年以来,迟夙生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卖淫合法化的提议,但没有任何结果。叶海燕是同样公开主张合法化的行动者之一,她在过去一年中通过实际行动引发了一场大辩论[21]。当地警察和其他既得利益集团,包括皮条客、酒店业主,往往从色情行业挣得利益,但卖淫同时被谴责为不道德和非法。同时,性工作者也经常被指控导致艾滋病毒的蔓延。因此社会上存在双重标准,但真正能帮助、保护并赋权于这些女性的事情却很少。定罪性工作者以及对他们的负面态度也阻止了非政府组织和这个群体之间的合作[22]

因此,性工作者在传统媒体报道中被谴责、非人性化和去个体化,她们在社会中往往是不可见的,因为她们生活在中国城市的边缘,过着被边缘化的生活。虽然性工作者来自社会上许多不同社会群体,但是大多数看起来都是年轻的、没有受过教育的乡村女性。2006年《南方周末》的调查记者傅剑锋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名乡村学校老师周末卖淫以资助她兄弟的教育[23]。这篇报道提请读者注意这样的事实,一个妓女实际上也可能是一个工资微薄不足以维系家庭的老师。这篇报道的标题《“平时是天使周末是魔鬼” 乡村女教师卖身供弟上学》以及故事本身,也让人注意到在父权和男性主导社会中女性自身的期望以及她们为此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在一个性工作者被谴责、看不起,或者无视的社会里,徐童的影片《麦收》却赋予性工作者以人性面孔。苗苗被刻画成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她和其他众多女孩一样离开乡村到城市去寻求更好的生活,不料却成为一个性工作者。这个女孩很讨人喜欢,她也具备一些传统美德,如很孝顺和有同情心。《麦收》引起了中国大陆、台湾与香港一些女权主义者和非政府组织的激烈辩论,思考这些辩论时需要了解到性工作者在社会上是缺乏保护的,诸如缺乏合法权利、被污名化,以及在传统媒体中被侮辱性地再现。此外,中国独立纪录片仍穿梭于灰色地带以及非常规的环境中,这意味着伦理问题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开放且深入的讨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