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卫生行政部门

1.2 卫生行政部门

1.2.1 卫生计生委

负责全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

(1)制订全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严重精神障碍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1.2.2 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全省(区、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

(1)制订全省(区、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3)组织开展地市级、县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人员培训。

(4)负责全省(区、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负责本省(区、市)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部署与运行维护。

1.2.3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https://www.daowen.com)

负责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

(1)制订本区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安排、组建由区域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下同)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网络。

(3)设立地市级精防机构,承担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4)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师资培训。

(5)负责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6)负责本级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

1.2.4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

(1)制订本区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和网络。

(3)设立县级精防机构,承担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4)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街道和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

(5)负责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6)负责本级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