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中患者个人信息主要来源于“服务规范”的附件3《个人基本信息表》,以及其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附件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工作规范”的附件1表1-3、表1-5、表1-6。由患者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责任报告人填写上报,填写规则见表2患者个人信息数据来源及填写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