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人员组成

4.2 人员组成

实施患者个案管理的人员应以精防医师和精防护士为主,可以吸收经过相关培训并通过考试的社会工作者、心理卫生人员参加。上述人员组成个案管理组,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工合作。个案管理组长一般由精防医师担任,也可以由从事个案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精防护士担任。个案管理组应取得负责患者治疗的精神科执业医生的支持和指导。

根据情况,个案管理组可以吸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经过相关培训并通过考试的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注册护士参加。(https://www.daowen.com)

在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应吸收基层民政、派出所、残联等单位和组织的民政干事、民警、助残员等相关人员,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人员参与患者个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