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患者基本信息的录入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地址信息、病情信息、管理信息五部分,其中基本信息来自居民健康档案,监护人信息、地址信息、病情信息、管理信息来自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补充表和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前面有红色“*”号的项目是必填项。
2.1.1 患者编号
患者编号即居民健康档案的编号,采用17位编码制,分为4段(6+3+3+5):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以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由系统自动生成;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2003);
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
第四段为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2.1.2 患者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是根据户口簿上登记的信息,有未婚、已婚、丧偶、离婚、未说明的婚姻状况、不详6种情况,其中未说明的婚姻状况指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显示为“未说明”的情况,但是户口簿信息变动往往不及时,因此,婚姻状况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1.2 家庭经济状况
该项有三种情况,分别是“贫困,在当地贫困线标准以下”“非贫困”“不祥”。对于第一种情况的判定依据中国目前贫困线以2011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2016年贫困线约为3000元,2015年为2800元。此基准可能不定期调整。
2.1.3 监护人信息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些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依据《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由下列人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9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依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一般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https://www.daowen.com)
依据《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和《甘肃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方案(试行)》,对于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给予不低于每年1800元的奖励。
2.1.3 地址信息的填写
在当今人口流动性大的情况下,现住址和户籍所在地很有可能不一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属地化管理,即辖区常住人口均是目标人群,因此“现住址”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填写时务必要精确到门牌号,“户籍详细地址”应与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一致。
2.1.4 目前诊断的填写
关于目前诊断,系统有114种疾病名称,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要求只管理6种,随着精神卫生工作的不断发展,未来可能还要增加。6种精神障碍(包括亚型)的名称和ICD-10分别是:
F06.8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F20精神分裂症及其9个亚型(F20.0偏执型精神分裂症、F20.1青春型精神分裂症、F20.2紧张型精神分裂症、F20.3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F20.4精神分裂症后忧郁症、F20.5残余型精神分裂症、F20.6单纯精神分裂症、F20.8其他精神分裂症、F20.9未明确的精神分裂症)
F22.0偏执型精神病
F25分裂情感性障碍及其5个亚型(F25.0躁狂型分裂情感性障碍、F25.1抑郁型分裂情感性障碍、F25.2混合型躁狂抑郁症、F25.8其他分裂情感性障碍、F25.9分裂情感性障碍,未特定)
F31双相情感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郁症)及其10个亚型(F31.0现呈轻度躁狂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F31.1现呈无精神病性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F31.2现呈精神病性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F31.3现呈轻度或中度抑郁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F31.4现呈重度抑郁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不伴有精神分裂症症状、F31.5现呈重度抑郁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伴有精神分裂症症状、F31.6现呈混合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F31.7现呈缓解状态的双相情感障碍、F31.8其他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F31.9非特指的双相情感障碍)
F7x.1、F7x.8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2.1.5 管理信息的填写
一般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采取自愿,在录入基本信息之后需要填写一份“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其中“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不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但同意定期前往精神科门诊复诊”视为同意纳入管理,“不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也不同意前往精神科门诊复诊”视为不同意纳入管理,对于同意纳入管理的患者在点击“保存”后需要立即填写一次随访记录。
对于发病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根据《精神卫生法》应当采取强制管理,不需要填写“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