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本《工作规范》开展管理治疗的对象为常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常住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在本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除外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并且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患者。(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