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采集表格
本系统数据信息来源基于目前正在使用的表格,共包括15张,其中3张来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简称“服务规范”);10张来自《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简称“工作规范”);2张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卡和出院信息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3〕485号)(简称“发病报告”)。
需采集的数据包括患者个人信息和随访信息、工作情况、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及出院信息,来源对应见表1系统采集表格编码及表格来源。(https://www.daowen.com)
如患者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表格相应栏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和修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