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发现疑似患者
2026年07月23日
2.1 发现疑似患者
2.1.1 线索调查
在社区或者乡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之初进行,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下,由县级精防机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人员使用《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査问题清单》(表1-1),在辖区常住人口(指连续居住在半年及以上者)中开展疑似患者调查。
将发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入《严重精神障碍线索调査登记表》(表1-2),报县级精防机构。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有地方立法规定的除外),县级精防机构按照本规范“2.1.3精神专科诊断与诊断复核”的原则组织诊断或复核诊断。(https://www.daowen.com)
在线索调查中,要充分依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等的力量,提供搜集信息。
2.1.2 患者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发现有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并在24小时之内通知监护人或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