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用建筑的分级
2025年09月26日
3)民用建筑的分级
(1)按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房屋耐久性的定义:房屋耐久性是指组成房屋建筑的各类构件、装修和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和规定条件下能保持其正常功能状态的性能。
按照我国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将建筑分为4 类,具体见表2.3。
表2.3 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2)按耐火等级分级
耐火极限的定义:是指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发生穿透裂缝,或背火一面温度上升到220 ℃时止的这段时间为耐火极限,用小时(h)表示。
按照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可分为一、二、三、四级。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4 的规定。
表2.4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单位: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