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然条件
建筑物的构造设计受到自然条件(图2.27)包括温湿度、日照、雨雪、风力等气候条件及地形、地质条件以及地震烈度等的限制和制约。我国幅员辽阔,南北东西气候差别很大,因此建筑构造设计应与各地的气候特点相适应。在构造设计时,必须掌握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明确影响性质和程度,对建筑物各部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寒冷地区的建筑,应满足保温、防寒、防冻、防止冷风渗透等要求,且外窗的大小、层数及墙体的材料与厚度受到一定限制;炎热地区的建筑,则应保证通风、隔热等要求。此外,构造设计还应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以防止建筑产生严重破坏,确保建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图2.27 自然条件(温度、湿度、日照、风力、地形地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