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变形缝的种类及设置原则

9.1.1 变形缝的种类及设置原则

变形缝(图9.1)按其所起作用不同分为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3 种。

图9.1 变形缝

1)伸缩缝

建筑物处于昼夜、冬夏的温度变化环境中,由于热胀冷缩使结构内部产生温度的应力和应变,并随着建筑物长度的增加而增加,当应力和应变达到一定数值时,建筑物将会出现开裂甚至破坏。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常沿建筑物长度方向每隔一定距离,或结构变化较大处预留缝隙,将建筑物断开。这种由于温度变化而设置的缝隙称为伸缩缝,又称温度缝。

伸缩缝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引起应力集中,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处。

对下列情况,表9.1 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宜适当减小:

①柱高(从基础顶面算起)低于8 m 的排架结构。

②屋面无保温、隔热措施的排架结构。

③位于气候干燥地区、夏季炎热且暴雨频繁地区的结构或经常处于高温作用下的结构。

④采用滑模类工艺施工的各类墙体结构。

⑤混凝土材料收缩较大,施工期外露时间较长的结构。

表9.1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 单位:m

注:①装配整体式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装配式结构与现浇式结构之间的数值。
②框架-剪力墙结构或框架-核心筒结构房屋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框架结构与剪力墙结构之间的数值。
③当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时,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宜按表中露天栏的数值取用。
④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局部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 m。

另外,也有采用附加应力钢筋来加强建筑物的整体性,以抵抗可能产生的温度应力,使之少设缝或不设缝,但具体应经过计算再确定。

2)沉降缝

沉降缝是指为防止建筑物各部分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房屋破坏所设置的垂直缝。为了使沉降缝两侧的结构体能自由沉降,要求建筑物从基础到屋顶的结构部分全部断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沉降缝:

①当建筑物建造在不同的地基上,且难以保证不出现不均匀沉降时。

②同一建筑物相邻部分的层数相差两层以上或层高相差超过10 m、荷载相差悬殊或结构形式变化较大时。

③新建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相毗邻时。

④当建筑平面形式复杂、连接部位又较薄弱时。

⑤相邻的基础宽度和埋置深度相差较大时,沉降缝可兼有伸缩缝的作用,其构造与伸缩缝基本相同,但盖缝条和调节片构造必须保证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能自由变形。

沉降缝的设置位置如图9.2 所示。

图9.2 沉降缝的设置位置示意图

3)防震缝

防震缝是为防止建筑物各部分在地震时相互撞击引起破坏而设置的缝隙。通过防震缝将建筑物划分成若干个体型简单、结构刚度均匀的独立单元。对有下述情况的建筑物,需考虑设置防震缝,如图9.3 所示。

图9.3 需考虑设置防震缝的情况

防震缝应沿建筑物全高设置,并用双墙使各部分结构封闭。通常基础可不分开,但对于平面复杂的建筑物或与沉降缝合并考虑时,基础也应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