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 变形缝的宽度尺寸

9.1.2 变形缝的宽度尺寸

1)伸缩缝

伸缩缝要求把建筑物的墙体、楼板层、屋顶等地面以上部分全部断开,基础部分因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小而不必断开。伸缩缝的缝宽一般为20~30 mm。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即建筑物的允许连续长度与结构的形式、材料、构造方式及所处环境有关。结构设计规范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建筑物中伸缩缝的最大间距所作规定见表9.1 和表9.2。

2)沉降缝

沉降缝的设缝目的是解决不均匀沉降变形,故应从基础开始断开。沉降缝的宽度按表9.3所列尺寸选取。

表9.2 砌体房屋伸缩缝最大间距 单位:m

注:①对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配筋砌块砌体房屋,取表中数值;对石砌体、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混凝土砌块、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房屋,取表中数值乘以0.8 的系数,当墙体有可靠外保温措施时,其间距可取表中数值。
②在钢筋混凝土屋面上挂瓦的屋盖应按钢筋混凝土屋盖采用。
③层高大于5 m 的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配筋砌块砌体结构单层房屋,其伸缩缝间距可按表中数值乘以1.3。
④温差较大且变化频繁地区和严寒地区不采暖的房屋及构筑物墙体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应按表中数值予以适当减小。
⑤墙体的伸缩缝应与结构的其他变形缝相重合,缝宽度应满足各种变形缝的变形要求;在进行立面处理时,必须保证缝隙的变形作用。

表9.3 沉降缝宽度

注:沉降缝两侧结构单元层数不同时,由于高层部分影响,底层结构的倾斜往往很大。因此,沉降缝的宽度应按高层部分确定。

当建筑采用以下构造措施和施工措施减小温度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时,可适当放宽伸缩缝的间距:

a.在顶层、底层、山墙和纵墙端开间等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大的部位提高配筋率。

b.顶层加强保温隔热措施,外墙设置外保温层。

c.30~40 m 间距留出施工后浇带,带宽800~1 000 mm,钢筋可采用搭接接头。后浇带混凝土宜在45 d 后浇筑,后浇带混凝土浇筑时温度宜低于主体混凝土浇筑时的温度。

还有,当采取以下措施时,高层部分与裙房之间可连接为整体而不设沉降缝:

a.采用桩基,桩支撑在基岩上或采取减少沉降的有效措施,并经计算沉降差在允许范围内。

b.主楼与裙房采用不同的基础形式,并宜先施工主楼,后施工裙房,调整土压力,使后期基本接近。

c.地基承载力较高、沉降计算较为可靠时,主楼与裙房的标高预留沉降差,先施工主楼,后施工裙房,使施工后两者标高基本一致。

在a、b 的两种情况下,施工时应在主楼与裙房之间留后浇带,待沉降基本稳定后再连为整体。设计中应考虑后期沉降差的不利影响。

3)防震缝

防震缝的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抗震设计烈度来确定。

①在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中一般取70~100 mm。

②钢筋混凝土房屋需要设置防震缝时,防震缝宽度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a.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 m时不应小于100 mm;高度超过15 m 时,6 度、7 度、8 度和9 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 m、4 m、3 m 和2 m,宜加宽20 mm;

b.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a 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a.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 mm;

c.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