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悲鸣占》原文与解析

《鸡悲鸣占》原文与解析

原文

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上卯时四数,共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是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推之,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乾金为体,离火克之,有烹饪之象。

断曰:“此鸡十日当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

解析

首先,这个易案原文解析也引用《易经》风天小畜卦六四爻爻辞:“有孚,血去惕出,无咎”,从而推出割鸡之义,但是这个爻辞的结论是“无咎”,意思是没什么大事,却又由此说是割鸡之义。鸡都死了,这要换成人就是人死了,人命关天还不是大事吗?如果只取“血去惕出”来证明割鸡之义,那么血的象意是哪里来的,鸡的象意又是哪里来的,“惕出”就是割鸡吗?

显然都说不出理由,事情绝对不是这么非常牵强的附会。所以说引用爻辞必须首先准确理解爻辞的意思,否则就有可能出笑话了。要真正解析爻辞,不能就爻辞说爻辞,也不能附会历史故事。

这个易案原文用完爻辞之后,又用体用论说:从卦理上看,是小畜之乾卦,互卦离和兑,乾为体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为木火相生,有炖鸡的象意。但体为乾,变卦也为乾,金旺克巽木,木还能生离火吗?那么点儿离火,还能克旺金吗?而且体克用应该应吉,鸡又怎么会死呢?又是自相矛盾。所以现在看这个案例,不管是用爻辞解释,还是用梅花易数的体用论解释,都是破绽百出。这个易案反过来也证明,体用论是极不完善的。也证明了《梅花易数》这本书不是一个人完成的,是一部集成书,因为后面的不少章节里,很多类象又非常精彩,有很多闪光点,易理也很深,包括八卦类象里“震为馵足”,等等,与这个案例易象理解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差太远了。但是《梅花易数》这本书毕竟流传了这么多年,而且是一部优秀的易学典籍,那么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就要认识到它的历史局限性,注意辨别,弃其糟粕,取其精华。